《神迹》(实体版全本)作者:阿木
本文由 admin 于 2026-6-7 22:41 发布在 军事
《神迹》(实体版全本)作者:阿木
内容简介
这是一段比“夺宝奇兵”更精彩的冒险传奇。这是一个与印第安纳琼斯同在的年代。走过“迷失之城”,进入“通天之塔”,寻找“藏尸之洞”,在“极北之殿”解开人类文明的终极密码!
作者简介:
阿木,真名杜勇,七零年代人,生于闽长于闽,非专职作者,然因公职清闲,夜班难熬,遂敲字落花,已草成中短散篇近百万字。其作品常见于《今古传奇·故事版》、《今古传奇·武侠》、《悬疑志》、《谜小说》等刊。
第一次 冒险·迷失之城(1)
【序】
我叫张大勇,今年二十五岁,属牛。我出生的那一年,整个中华大地上四处炮声隆隆。南方人和北方人在打、新军和八旗绿营在打、北洋军和革命军在打……甚至连我们村和邻村也常常为了抢水发生械斗。所以我出生之后,我那中过举人的爹抱着我叹气说,这年头舞文弄墨不吃香了,乱世里面枪杆子才是老大,这孩子就叫他大勇吧,长大后希望他能大智大勇做个将军,那样就谁也不能欺负他了。
我爹对我寄予的期望有部分成为了现实,等到我长大后闯荡江湖,渐渐地也积累了一点儿名声。江湖中人提起我,哪个不挑起大拇指赞声好个大智大勇的张大勇。不过我爹没有想到的是,我并没有如他所望当上将军,而是成了一名下九流的盗墓贼。
不过,与其他盗墓贼不同的是,别人都是挖了咱们中国人老祖宗的宝贝往西洋卖,而我呢,却是最擅长掘外国人的祖坟。这种活计做了几回,名声就打出去了,中国人说我替中国报了庚子年以来外国人欺负咱们的仇,外国人说我是本世纪最出色的探险家。当然,我这样显赫的名气并不是一出道就有的,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也只不过在行内人中有一点点小名声而已,直到有一次我接到一个西洋考古博士的缴约……
【一、考古博士的邀约】
1927年,上海火车站。
络绎不绝的人流从出站口汹涌而出,刺鼻的汗臭味、烟味混杂在一起,令人作呕。我拎着一只大皮箱,吃力地挤出人群,走到相对空旷的站前广场上,重重地舒了一口气。
从湖南长沙的荒郊野岭,回到这繁华的上海滩,令我有再世为人的感觉。连日来的奔波,使我劳累不堪,提着皮箱的手只觉重逾千斤。然而,我却丝毫不敢放开这个沉重的箱子,因为这里面的东西,可是我出生入死用命换回来的啊!
“卖报……卖报……”报童挥舞着今天的《申报》在不远处叫卖。
我心中一动,不知道这些日子里,癞痢头黄三是否有事找我?遂唤过报童,买了一份报纸。
黄三是我的老搭档,这些年来,我所有的活儿,都是由他介绍得来的。事成之后,所得的报酬我与他六四分账,倒也合作愉快。鉴于我的“神出鬼没”和我所从事的“工作”的隐秘性,每每黄三要找我,便会在《申报》上刊出一则寻人或寻物启事,作为我们的联络暗语。
叫过一辆黄包车,我向车夫报了我家的地址,便漫不经心地翻起报纸来。“国际考古学权威霍夫曼博士来沪讲学。”这一则新闻吸引了我的注意。对于这个“霍夫曼博士”,我还是有所耳闻的,听说他专门从事中国古城墙、古墓葬群的考古研究,曾率队发掘出无数中国古墓……我对这个人没什么好感--什么狗屁权威博士,不过是打着考古的幌子掘墓发死人财罢了。要不然你一老外,专挖咱中国古墓干嘛?
傻子都知道,中国古墓值钱呀!要不我也犯不着为这个拼命了。噢,说了这么多,我还忘了自我介绍了。没错,我就是“摸金校尉”,其实也就是一挖墓发死人财的,和这个老外也算是同行了。
翻过报纸的另一面,中缝的一则启事吸引了我的注意。
启事:本人于X月X日遗失私章二枚。其一刻有张大勇小印五字,其二刻有移山散人四字,现登报声明作废。
果然不出所料,黄三又找我了。启事中所提及的时间,已经是一周之前了,看样子黄三找我找得挺急的。我想了想,当下叫道:“车夫,改去城隍庙。”
车到城隍庙,我顾不得舟车劳顿,提着箱子直奔黄三家。黄三一见是我,眼睛就亮了,一把拉我进了屋,迭声埋怨,“我的个张爷爷啊,这些天我可是满世界地找你,你咋连个音信都没有咧?”
我拍了拍手里的大皮箱,“前些天接了个私活,到长沙跑了一趟。你瞅瞅,收获不小哪。”说着我就要打开箱子,黄三却一把按住我的手说:“不忙。你先跟我去一个地方,有笔大生意人家指名要你做。”
我笑道:“什么大生意把你激动成这样?我刚下火车,你总得容我先洗个澡吃个饭再说吧。”
“还洗什么澡!”黄三拔高了嗓子大吼一声,旋即又压低声音说:“说出来不怕吓死你,这笔生意人家出这个价……”说着,他伸出食指和拇指在我面前一比划:“八万!而且还是花旗国的美元!”
我大吃一惊,跳了起来,“不是吧?难道要挖皇陵不成?”
黄三嘿嘿一笑,“这回倒不是请你去挖墓,出钱的是一个洋人探险家,说是想借重你多年经验,陪他们去寻找一个遗迹。”
“洋人哪……”我抚着下巴奸笑起来。
这些年坑害洋鬼子的事我和黄三可没少做,拿假古董蒙骗那些傻老外不过是些小儿科而已。最夸张的一次,黄三曾经把从他们家墙角撬出来的一块青砖,当作秦砖汉瓦卖给一个开远洋火轮的白俄船长。不过干这事我们俩可一点都不觉得亏心,照黄三的话说就是:从庚子年到现在,那些洋鬼子可没少欺负咱们中国人,咱们这么做也不过是替咱中国人向洋鬼子讨点利息而已。
黄三一拍大腿笑着说:“也是合该咱们得这笔财喜,原本那洋人后天就要启程,我还以为等不到你了,哪知你今天刚巧就回来了。到时候你想个招糊弄糊弄洋鬼子,把好东西都留着,等咱们有空再去挖,这样咱们就能赚上两道钱。”
黄三这主意倒是不错,被他这么一说,我也动了心思。想要详问几句,黄三却又语焉不详,说那洋人坚持要见了我本人才告知详细情况。黄三兴冲冲地拉着我要去狠狠宰洋人一刀,我心念一动,止住他说:“等等,我先不急着去。你先跑一趟,跟那洋人说我已经回来了,你让他今晚在和平饭店摆一桌席面,我晚上八点准时到。”
不愧是和我合作了多年,黄三眼珠子一转,已明白了我的想法,激动得头上的秃斑都有些发红了,“是啊,咱们张大爷是何等人物,岂是他区区一个洋鬼子想见就能见着的?嘿嘿。”
我和黄三计议已定,两人便分头行动。黄三去与那洋鬼子联络,而我则先去德生澡堂痛痛快快地泡了个热水澡,而后在澡堂里的大躺椅上眯瞪了一会儿。估摸着时间差不离了,就起身到隔壁的理发厅理了个时下最流行的中分,用发蜡将头发抹得油光发亮,而后又在鼻粱上架了个金丝眼镜,再穿上一身西装,拄着文明棍往镜子跟前一站--哩,我都差点认不得自己了。
七点半的时候,我来到和平饭店的包房。老外还没有到,我便泡了一壶茉莉花茶,自酌自饮。过了约摸十来分钟,包房门开了,一个老头儿走了进来。此人穿着青灰色土布坎肩,提着个旱烟锅,一副十足乡下人模样。
我俩一对眼,同时就跳了起来,互相瞪着斗鸡眼破口大骂:“是你?你这个混蛋怎么也在这里?”
老头儿比我反应快,先自想到了答案,对我一拱手,气哼哼地说:“早知你独行散盗张大勇在这里,老夫我绝不趟这趟混水。正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老夫告辞了。”
我反唇相讥:“少把自己当成个人物了,你个死老头儿还不也是冲着那八万美金的面子上来的,说到底也还是脱不了人为财死的境界。”
老头儿猛然转身,一只手斜斜插入腰间的镖囊;我不甘示弱,亦拔出匣子炮对老头怒目而视。
这老头儿名叫胡春来,师承北派摸金校尉,一身寻龙点穴之术可以说是当世无双。前几年我曾与他合作过一次,共同倒了蜀地一个王妃的斗,不过在那次合作中,彼此都没有给对方留下什么好印象。
胡春来是那种很正统的老派人物,对于祖宗传下来的一些规矩简直就是奉若神明。偏偏他们北派摸金一门规矩又多,又是什么灯熄人走啊,又是什么不可尽取、需留余地啊……五花八门的教条多得让人头晕。而我是个独行散盗,凭的是一身胆气和自己琢磨出来的几手小绝招倒斗掘墓,天生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什么祖宗规矩、前辈教训在我眼里都是狗屎。所以胡春来认为我是一个不敬祖宗的浪荡子,而我觉得他是一个死抱着祖宗家法的老古板,我们俩凑在一块儿就是针尖对麦芒,没有一次不红脸的。
正在剑拔弩张的当口,黄三从斜次里冲进来挡在我和胡春来之间振臂高呼:“枪口一致对外!中国人不打中国人!”
然后,他笑陪着递给我一支哈德门,“大勇,其实是那洋鬼子点名你们俩一块接这笔生意,我总不能只拉你来不拉他来吧?再说了,洋鬼子个个都是贪得无厌的家伙,为什么这次要花这么多的钱请咱们中国人帮忙?所以我猜这单买卖一定凶险无比,有胡老爷子在,多少也能增加点成算。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黄三嘿嘿一笑,将整包哈德门硬塞在我手中,又把胡春来扯到一边低声说了几句。片刻之后,胡春来不情不愿地走过来对我一抱拳,“先说清楚了,这次联手只为公事。待这笔买卖一了结,咱们就大路朝天各走半边。”
我冷笑着抱拳还礼,“好说好说,胡师傅这话也正是我想说的。”
黄三一手执住我的手,一手拉住胡春来的肩笑道:“早该这样嘛。咱们中国人就该精诚团结,然后一起去祸害西洋鬼子,成天吵吵嚷嚷的,没地让洋人看了笑话。”
正说话间,附近海关大楼上的报时钟“当当”地敲响了。八点整,几乎是踏着钟点儿,一个洋人走了进来。
这个洋人的脸庞很消瘦,但眼睛里精光闪闪,整个人看起来精气神都很足。我挠挠脑袋,操着洋泾滨的洋话跟那洋人哈喽、哈喽地打个招呼,那洋人很温和一笑,开了口。
“这位就是张先生吧?久仰您的大名了。还有胡春来老先生,我也同样对您仰慕许久了。我的名字叫理查德·冯·霍夫曼,今天能在这里见到二位高人,我感到非常荣幸。”
哎呀,还真是稀罕哪。会说国语的洋鬼子这些年我是见过不少,但能把中国话说得像霍夫曼这样溜的洋鬼子我可从来没见过,要闭上眼光听他说话,准得把他当作是老北平人。
见我落个大红脸儿,胡春来看起来挺高兴的,上前一步对霍夫曼说:“老霍兄弟,您也别客气了,我们江湖上的好汉说话直来直往,您有什么生意照顾我们就直说好了。”
这个时候,我的脑子里也转开了--霍夫曼,原来就是那个著名的考古学家啊。今天早上还在报纸上看到他的消息呢。
霍夫曼招呼我们坐下,“今天有件大生意要和二位高人谈谈,咱们边吃边聊吧。”
攀谈中,我拐弯抹角地摸了摸霍夫曼的底子,才发现这个人果然不简单。霍夫曼今年四十六岁,可在中国已经呆了十多年了。做过清华大学的教授,也当过南方革命政府的顾问,是个绝对的中国通,看来要蒙他还真不是那么容易。这不,他把咱们中国人那种喜欢在饭桌上谈生意套交情的方法也学去了,套了一通交情之后终于讲到了正题。
“张先生和胡先生两位都是摸金一行里的翘楚人物,可以说对中国境内的古墓古城布局了如指掌,但是不知道二位对于缅甸的古城有没有什么了解呢?”
我和胡春来、黄三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里的震惊。
胡春来犹豫了一下,挑头说:“霍夫曼先生,不瞒您说,我们历来只在国内倒斗,至于缅甸嘛……”
我一见胡春来要把实话说出来了,赶忙抢过话茬说:“至于缅甸嘛,自古就是中国的藩属国之一,料想古城古墓的布局也和中国差不了多少。”
霍夫曼微笑着点点头说:“我想也是这样的。”
说着,霍夫曼将桌子中心的菜盘移开,取出一张地图铺在桌子上,指点着说:“这是云南,这里是怒江。越过怒江,然后我们就到了缅甸。缅甸地势北高南低,东北部是掸邦高原,西部是山脉,大部分地区海拔都在1800米以上。这里是缅北的原始森林,我们的目的地就在这里。”
我装模作样地趴在地图上看了半天,然后高深莫测地“哦”了一声,问:“那么具体目标是什么呢?”
“具体目标是一座消失了两千年的城市--达纳达尔加,翻译成中文的意思就是迷失之城。”
【二、船抵仰光】
“呕……”胡春来猛地翻个身,抱着面盆大肆呕吐起来。
吐了几口,胡春来抬起头眼泪汪汪地问我:“张大勇,这缅甸也该到了吧?在地图上看离上海也就一巴掌宽,可咱都坐了一天一宿的船了。”
看到老对头的狼狈样固然解恨,可那味儿也太冲了,戴上两层口罩也不管用,闹得我的胃也一阵阵抽搐着。我朝着胡春来的嘴里丢了两颗龙虎仁丹,没好气地说:“你当去缅甸像是浦东到闸北那么近啊?咱们得先坐船到香港,再从香港坐船到新加坡,最后才能到缅甸的仰光港。”
“我的个亲娘咧,这苦日子啥时候才能到头哟。”胡春来哀叹一声,又把火气撒到我身上来了,“都是你,非要走什么水路,咱们走陆路哪要受这么大的罪呀。我老头子要有个什么三长两短,我做鬼都不放过你。”
“人我都不怕我还怕鬼,小心到时候我一不高兴掘了你的坟。”一句话顶得胡春来直翻白眼,我接下来的第二句话就让胡春来彻底无话可说了,“四川的刘大帅和云南的唐督军正打得热闹,你要活得腻味了就走陆路,吃了枪子儿可别怨我事先没提醒过你。”
胡春来怔怔地呆了半晌,突然反手一巴掌掴在自己脸上,“叫你见钱眼开!活该受这洋罪!”
几天几夜的海上颠簸可让胡春来遭了大罪,他本来就是快奔五十多岁的人了,再加上从前倒斗时受过不少内伤暗疾,此刻竟一起发作了起来,等到了仰光港下船时,脸色已变得蜡黄,生生就像老了十岁。
我虽然和他不对盘,但同为中国人,又是一起共事的伙伴,我倒也不能对他甩手不管,当下打起十二分精神伺候着他,又是端水又是送药,便是当年对我亲爹都没这么孝顺过。只可恨这老儿却不领情,但凡精神稍稍好些,便摆出副老前辈、老资格的架势唠唠叨叨,指责我倒斗时不守规矩,这也不是那也不行,把我气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怜他尚在病中,又不好与他斗口,每逢此时,我也只好捂着耳朵仓皇躲避了。
下船的时候,我恨恨地将一大堆行李掷在胡春来的身前:“死老头,也不知道你带这么多鸡零狗碎的破玩艺干嘛,缺什么不会到了仰光现买哪?”
“都是些用惯了的老家什,新家什我用不惯,而且在这里也未必买得着。”胡春来突然朝着霍夫曼的方向一努嘴,压低声音说:“看那边,似乎有点不对劲。”
我看了看正跟几个接船的洋人握手拥抱的霍夫曼,挠挠后脑勺,“有什么不对呀,我咋没看出来?”
“你笨哪?没看出那几个洋人身手利落,举止进退间暗合军阵;还有他们那眼神,个个都带着杀气。这些人要是没有扛过枪打过仗,真刀真枪地在战场上厮杀过,今日你就剜了我这双招子去。”
“那又怎样?在上海的时候霍夫曼不也说过了吗?他除了请我们替他做高参之外,还请了一队西洋佣兵保护考古队。嘿嘿,咱这回也享享福,尝尝让西洋人伺候咱、保护咱是啥滋味。”
黄三凑过来摸着下巴说:“我也觉得有点不大对劲,也说不上什么原因,总是感到心里空落落的挺不对劲。总之我们这次到了番邦外国,人生地不熟的,凡事都得处处小心,别没糊弄着洋鬼子,反倒叫洋鬼子给糊弄了。”
那边霍夫曼与几个前来接船的洋鬼子寒暄已毕,领着他们走过来对我们介绍说:“三位,这几位就是负责我们这次考古行动安全的保安人员,这位是保安队长哈珀先生。”
哈珀对我们点点头,操着生硬的中国话说:“你们好,我、哈珀,你们也可以称呼我、少校。缅甸的丛林,很危险,所以,你们必须听从我的安排,不要给我增添麻烦。”
哈珀说话很不客气,我一听就冒起无名火来。正待奚落他几句,胡春来扯扯我的衣襟,跨前一步挡在我面前,对哈珀抱抱拳说:“您是保安队长,自然一切须听您吩咐。”
哈珀面无表情地点点头,退到一边去。
我低声抱怨说:“你们拉着我干嘛,这种人真该给他个教训。”
胡春来别过脸没理我,黄三解释说:“人在屋檐下,我们就先低了这个头,等找到了迷失之城,再跟他把新账老账一块结算岂不更好?”
说话间,霍夫曼雇了几个当地土人抬着滑杠走过来,我见此处人声喧杂,不是说话的地方,也只好气呼呼地坐了上去。
这番邦外国的风景与中原内陆大不一样。我和黄三、胡春来都是生平第一次走出国门,对身周的异国风情看得目眩神迷。当地土人大多面容黝黑、身形瘦小,不论男女下身皆套着一笼圆裙,脚下踢Q一双拖鞋,施施然走在街头。
胡春来咋舌说:“乖乖,老夫活了大把岁数,今天算是开了眼界了,居然还有男人穿裙子的。”
霍夫曼回过头笑着说:“缅甸地处亚热带,天气极热,所以此地的土人都穿着裙子,以便通风。你这一说,我倒想起个古老的传说来。”
我好奇心起,追问:“什么传说?”
“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此地的土人连鞋都不穿的。有巫师在半夜里偷偷在别人家门口洒上药粉,土人清晨出门时一旦踏上,日落即死。待办过丧事后,巫师偷偷将坟掘开,取出尸体以秘法将其复活,复活后的活死人全无神智,如牛马般力大无穷,供巫师驱策。后来巫师事败,被土人活活打死,土人为防日后仍有其他巫师凭此术害人,才纷纷穿起鞋来。”
胡春来见多识广,长叹说:“老夫小时也曾听长辈说起过这种将生人炼制成行尸的邪法,不过这种邪法在中原早已失传,想不到在番邦域外还有传人。”
霍夫曼的眼神闪烁了一下,却没有再说什么。
到了旅社安顿下,霍夫曼又为我们引见了几个洋人,我这才知道,此次霍夫曼的准备有多周全。除了我们三人之外,霍夫曼还雇了十五名西洋佣兵作为保镖,为首的就是刚才在码头上见过的少校哈珀。此外还有三十名当地土人充作苦力挑夫,另有一名向导,名叫洪山。
洪山祖辈上也是中华人氏,只是流落国外日久,在外表上已经与当地土人并无二致,唯独中国话还能说上几句,但也不太纯熟,夹杂着许多当地口音,很难让人听懂。
霍夫曼转头说:“我们在仰光休息一日,后天就整队前往缅北丛林,三位有什么需要的工具,可以跟我说说,明日上街购买。”
胡春来和黄三一起摇摇头,示意不用。我说:“我需要一些武器,手枪最好是德国造的匣子炮,步枪要俄国制的水连珠,还需要子弹若干。”
霍夫曼微微一笑,打开一个箱子,取出一杆我从未见过的奇怪枪械递给我:“这是美国最新制造的汤普森冲锋枪,有效射程两百米,射速每分钟一百二十发,可以以弹匣和弹鼓两种方式供弹,容纳子弹分别为三十发、五十发和一百发,最适合在丛林战和巷战中使用。张先生看看是否合用?”
我大喜,拿起枪冲天空舞了舞,“太好了,有这把枪在手,即使遇上黑凶白煞我也不怕。”
霍夫曼挥挥手,几个西洋佣兵抬过几只箱子打开。我只瞧了一眼,便呆住了。原来这些箱子一只里面装的有柯尔特、匣子炮、汤普森等各式手枪步枪,另一只小一些的里面则赫然放着美国造的甜瓜手雷,还有一只箱子则装着工兵铲、防毒面具等单兵携具。这些武器数量之多,品种之全,足够装备一小队正规军了。
胡春来本在旁边静静看我试枪,此时却突然对霍夫曼点点头说:“霍夫曼先生准备得好周全啊,竟似是料定我们这回一定会碰上什么危险一般,还特地准备了特制枪弹。”
霍夫曼脸上一红,弯下腰一鞠躬,“对不起各位,我隐瞒了一件事情。其实……三年前我就到过迷失之城的边缘。”
我和黄三对视一眼,暗暗赞许:“果然姜还是老的辣,从这些东西上就看出不妥来。”
霍夫曼接着说道:“三年前,我和大英地理协会的几个朋友去缅北丛林进行考察,那一次本来是为了考察缅甸原始森林里的物种,但是在进入丛林的第十七天,上帝保佑,我们居然在森林的深处发现了一座废弃的城市。”
讲到这里的时候,霍夫曼满面红光,脸上现出狂喜陶醉的神色,一时间居然激动得说不出话来。约摸过了五分钟时间,霍夫曼才渐渐平静下来,以梦呓一般的口吻接着说:“那是一座从来没有在任何历史文献上出现过的城市,那是一座极其宏伟壮观的城市。缅甸土著中流传着这座城市的传说,但学者们从来都对这个传说嗤之以鼻,没有人相信这座城市的存在。上帝呀,我想不到我们居然找到了传说中的迷失之城。虽然我们只到达了城市边缘,但我们依然可以根据所见到的城市建筑得出一个结论--这座城市至少可以容纳十万人口。十万哪!要知道,那可是在二十个世纪之前,这是一个极其惊人的数字,这是本世纪最伟大的一个发现!”
我冷静地追问:“后来呢?我猜想后来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是吗?”
霍夫曼叹了口气:“是的。当时我们很兴奋,本来想马上对古城进行一番考察,但是天已经黑了下来,我们又没有带大功率的照明设备,只好先搭起帐篷,准备第二天深入古城进行彻底的考察。那天晚上我们都激动得睡不着觉,聚拢在一起讨论这个伟大的发现。到了夜里十二点钟左右,鲍勃先生……哦,他是那次考察活动的召集人……他撑不住了,先回自己的帐蓬睡了,而其他人则继续热烈地讨论。又过了半个小时,我们听见鲍勃先生发出一声惨叫。我发誓,我这辈子从未听过如此凄厉的惨叫声。我们一块冲进了鲍勃先生的帐篷里,结果,我们发现了他的尸体……”
“他死了?他是怎么死的?是谁杀了他?”我问。
霍夫曼摇摇头,“我不知道。但是鲍勃先生死得极惨,他的身体像是被人硬生生撕成两半,内脏洒了一地。”
“会不会是大型猛兽干的?”这回发问的是胡春来。他人虽老,但脑子却很精明,一问就问到了点子上。要知道,在原始丛林里,凶悍的大型猛兽是很常见的。
“不知道。”霍夫曼沮丧地说:“事实上我们还没有商量好如何处置鲍勃先生的尸体,丛林的雨季就突然到来了。暴雨使我们不得不困守在帐篷里面,但杀戮却并未停止,每天晚上的十二点钟左右,总有一个人被杀害。哪怕我们聚集在一起,但只要有人一落单,死亡总是不可避免地到来。三天之后,我们都害怕了,也不顾倾盆大雨依然不止,收拾行装离开了那座迷失之城。但上帝并未眷顾我们,我们居然在原始森林里迷了路。我的伙伴一个一个地生病死去,到最后只有我一个人侥幸活着走出了丛林。”
“那么,你后来没有再去过那座迷失之城吗?”
霍夫曼苦笑着说:“当日我走出丛林时,体重只剩下四十公斤,我休养了半年才勉强恢复了健康。我一恢复健康,立刻就组织了第二支探险队伍,可我们在丛林里整整寻找了两个月,却怎么也找不到迷失之城了。”
听完霍夫曼的话,我心里盘算起来:在偌大的原始丛林中找寻一座废弃的古城,难度何其之大。
仿佛看出了我的想法,霍夫曼笑着说:“不过这次我相信,我们一定能找到迷失之城。这是我在迷失之城的边缘照的几张照片,你们都来看一下。”
说着霍夫曼从贴身口袋里取出几张照片,铺在桌上。我和黄三、胡春来一起凑了过去,头顶着头观看那些照片。没过一会儿,我们三人同时惊讶地大声叫起来:“这不可能!”
霍夫曼照的那几张照片并不清晰,而且树枝藤蔓几乎盖住了整栋建筑物,但我们三个仍然一眼就认出来,照片上的这栋建筑物具有十分明显的中国古代秦汉时期建筑风格。
霍夫曼得意地说:“一开始我也认为不可能,但是在查阅过历史文献之后,我发现在两千年前的中国,曾经发生过一次重大的历史事件--秦始皇灭六国,统一中国。”
我们一愣--这还要你说呀?中国人谁不知道?只听霍夫曼又接着说:“因为没有进入迷失之城的中心,得不到具体的文献资料,所以我无法判断迷失之城的建立者究竟是为了躲避战乱流落至此的六国贵族,还是接受秦始皇命令四处寻找不死之药的方士。”
“当时的缅甸只是一个个分散的原始部族,土著居民仍处在刀耕火种的原始状态之中,根本无法与具有先进文明的外来入侵者抵抗。我猜测是来自中国的入侵者征服了土著居民,然后驱使他们建立了这座城市。”
我思索了一会,又问:“霍夫曼先生,为什么你有这么大的把握,认为我们这次一定能找到迷失之城呢?”
“因为有你们。”霍夫曼兴奋地说:“我知道中国古代文化中有一个很奇妙的分支,叫做阵法。三国时期的智者诸葛亮用几块石头就可以困住敌国的一位将军……我怀疑,建立那座城市的中国人也用了同样的阵法,使得其他人不得闯入。只要有你们的帮助,我相信这次一定能够破除那个阵法,找到迷失之城。”
【三、挑衅与扬威】
缅北的丛林比我想象中的要麻烦得多,潮湿阴暗的环境,四处滋生的蚊蝇毒虫都有致命的危险。好在我们准备得足够充分,寻常的蛇虫鼠蚁倒对我们造成不了什么威胁。然而要命的是,一个月过去了,我们始终在丛林中打转,找不到正确的方向。
临近夜晚,土著苦力纷纷取下象背上的行囊,拿着大砍刀在茂密的丛林中开辟出一片平整的土地,而西洋佣兵们则拿着枪械在四周警戒。胡春来颤巍巍地从大象背上爬下来,下地时脚一软,若不是我扶他一把,险些就跌坐在地上。
黄三的情形也跟胡春来差不多,一下地他就大声地抱怨起来:“这八万美金还真不好赚,坐在这大家伙上面我总是提心吊胆的,生怕它们一发狂把我给摔下来,真他娘的比走路还累。”
我大笑着拍拍黄三的肩膀说:“这也是你自找苦吃,谁叫你非要跟着来的,乖乖在上海等着我们的好消息不就行了,何必亲自跑一趟呢?”
黄三恼了,刚想骂人又硬生生地把火气压下来,瞟了一眼不远处正在研究地图的霍夫曼一眼,压低声音说:“你没听霍夫曼那洋鬼子说么?那可是一座两千年前的古城哪!到时候在古城里随便拿一两件够份量的古董一卖,说不准我们就可以金盆洗手了。你做事又毛躁,我要不跟着过来,保不准你根本淘不到什么好货色。”
我刚想回嘴,胡春来倒先一步开口说:“不错,这小子胆子大倒是够大,就是学识不够,又不好学,一双眼睛只认得金玉珠宝,真正的好宝贝放在眼前都不认得。”
被这两人当面这么损我,不由得我不怒发冲冠,想反驳几句却一时又想不出什么话来。正在搜肠刮肚地想词时,霍夫曼向我们这边走了过来,我也只好暂时先在心里替他们俩记下这笔账。
霍夫曼的神情很疲倦,两眼里红通通的全是血丝,精神状态看起来都有点不正常了。他本是个很有风度的人,但此刻的他却粗鲁得像个街头的莽汉一样,一过来就问:“怎么样,你们有什么头绪了吗?”
我们三个一齐摇头。
霍夫曼揪着头发怒气冲冲地说:“没有头绪,还是没有头绪。我们已经进入这该死的丛林快一个月了,可是你们居然还是没有一点头绪。我付了八万美金难道就是请你们来对我摇头的吗?我可以感觉到迷失之城明明就在这附近,我甚至都听到了它的召唤,为什么就是找不到它呢?为什么?”
我冷冷地说:“霍夫曼先生,如果真的是有一个阵法保护着迷失之城的话,那么这个阵法就是这片森林,这片森林就是一个天然的迷魂阵。在这片原始森林里,高大的树木甚至遮挡住了天空,指南针也失去了作用,我们甚至连方向都无法辨别。这是大自然的力量,你我都无法对抗的。”
听我这么一说,霍夫曼似乎清醒了点,揉揉疲惫的脸颊轻声道歉说:“对不起,请不要介意,是我太激动了。你说得对,这是大自然的力量,并不是什么阵法。以科学的角度看来,所谓阵法不过是有规律的利用相似的参照物和高度落差,迷惑人的五感,使人找不到出口。只要算出规律,破解起来并不难。但是在这片原始森林里,上帝显然布置了一个毫无规律的阵法,看起来这次我不得不再次吞下失败的苦果了。”
胡春来插口问:“霍夫曼先生,为什么你那么确定迷失之城就在这附近?”
“是这样的,三年前我第一次进入迷失之城时,就是因为指南针失去作用,我们误打误撞才闯进去的,所以我判断迷失之城位于一个天然的磁石山附近。现在指南针再次失去了作用,这恰恰证明了我们离迷失之城并不远了。可惜我们在这附近转了这么久,却依然没有找到它。”
胡春来摸摸下巴沉吟着说:“如果是这样的话,或许我有一个法子试试。”
霍夫曼欣喜地握住胡春来的手,不住追问:“胡先生你有办法了吗?请说出来我听听。”
胡春来刚要说话,我重重一声咳嗽打断了他,脸上故意装出愤愤不平的模样,“霍夫曼先生刚才不是还说请我们来只是让我们摇头的吗?现在又为何前倨后恭呢?”
黄三最明白我的心意,当下也知机地大声嚷嚷起来:“就是就是,你刚才的话伤害了全体中国民众的感情,我要代表四万万五千万中国民众向国联提出强烈抗议!不就是八万美金吗?我们不要了,爷爷现在不伺候你们这些洋大爷了。”
霍夫曼当场就急傻了眼,张开双手拦在我们身前,苦苦哀求说:“我收回我刚才说的话,我为我刚才的失礼向你们道歉。”
我和黄三同时把头一扭,发出一声冷哼。黄三用他生平最大的声量挥舞着双臂大声咆哮说:“八万美金,不过就是八万美金而已。八万美金能买得来民族自尊吗?八万美金能够抚慰我们受伤的心灵吗?”
“对不起,十分对不起。为了表示我的歉意,我愿意多加五千……不,一万美金。”
我心中一喜,本待再讲讲价,多敲这洋鬼子一笔。黄三的胳膊在我腰间轻轻一碰,朝着被争吵声惊动的西洋佣兵们努努嘴,我立刻明白借坡下驴就是现在,瞬间换上一副笑脸对霍夫曼说:“本来你犯了这么严重的错误,我们是应该就此一刀两断、分道扬镳的。但考虑到你是初犯,认错态度也挺好的,我中华上国子民历来都是泱泱大度的,我们也就大方地原谅你了,倒不是看在你多加那一万美金的面子上,这点你需得明白。”
霍夫曼苦笑着摊摊手,又示意想要聚拢过来的西洋佣兵们各回岗位,这才恭恭敬敬地向胡春来请教说:“胡先生,请问您有什么办法找到迷失之城吗?”
胡春来挺胸凸肚双手负在身后,摇头晃脑地说道:“如果迷失之城真是秦汉时期的中国人所建,那么建城之时必然也要勘察风水。所谓风水之道,必然上要对应日月星辰之形势,下要占据山脉水法之灵气,如此方为天地人合一的至高境界。前几天我见经过的一座山峰高度极高,明天我们就回头登上山顶,我在山顶以寻龙点穴之术勘察出这周围附近风水最佳的几处地点,再沿直线一处一处地寻过去,或许可以找到迷失之城。”
胡春来一番话说得霍夫曼喜出望外,握住胡春来的手说:“上帝保佑,这次幸亏有胡先生在,否则我又要入宝山而空手回了。那座山峰叫朗努峰,明天一早我们就动身去,劳烦胡先生大显神通,以寻龙点穴术仔细勘察勘察。”
土著苦力的动作极快,只一会儿功夫就平整出一大片的平地搭好帐篷。又过不多久,篝火燃起,苦力们将路上捕获的山鸡野兔处理干净,用一根铁条串起架在篝火上转动烧烤。这些土著很能吃苦,仿佛一点也不觉得累,嘴里还不时哼哼叽叽地用俚语唱着小调。
我取了一只烤好的山鸡靠在树身上,一口烧酒一口鸡,听着土著们哼唱的小调,倒也自得其乐。土著们哼的山歌初听起来咿咿呀呀不知所云,但若细细品味,反觉得率真自然。
恰好向导洪山走过,我叫住他问:“洪山,这些人在唱些什么呢?”
洪生侧耳仔细听听,说:“他们唱的是颂扬缅甸第一代国王阿努律陀的长歌。”
正好黄三也无所事事地蹲在旁边,听见洪山这么一说,他来了兴趣。
“缅甸第一代国王?那姓阿的家伙厉害不?是不是像《三国》话本上说的蛮将阿哙南、孟获一样,能驱使猛兽为他作战?还是使一杆白木梨花枪,有万夫不挡之勇?”
我屈指在黄三脑门上重重一敲,笑道:“传说而已,你怎么还当真了。”
我正和黄三说笑着,突然感到身后有一股巨大的力道向我推过来。我的反应非常快,立刻一扭身子躲开,同时从腰间抽出匣子炮。可非常不巧的是我在错步躲开的时候,一不小心踏在一根枯枝上。虽然我极力保持平衡,但还是摔倒在地上。
哄笑声响起,我循声看去,原来是个极似金毛大猩猩的西洋佣兵正从我身边走过,有意无意地撞了我一下,还回过头挤眉弄眼地冲我竖起中指,引起那些西洋佣兵一阵哄笑。
我当场就毛了,一振臂将黄三振开,操着半生不熟的洋泾滨外语指着那西洋佣兵说:“油,过来!让老子替你爹地教训教训油!”
黄三怕我惹祸,又不敢上来拉我,在一边拼命地对我挤眉弄眼,双手合什对我拜了又拜。我转念一想,现在大家还都同在一条船上,真要撕破了脸也不好,倒不如拿这金毛立个威,也让这些西洋佣兵们晓得我中华上国能人异士层出不穷,不是他区区一个蛮夷之邦所能匹敌的。
我走到一张行军桌旁,伏下身子支起手腕,示意那金毛猩猩过来以掰腕子定输赢。金毛猩猩咧开嘴笑笑,从皮靴里拔出两把匕首,走过来咄咄两声自下而上插入行军桌,然后斜着眼昂着头卷着舌说:“我们,西洋人,规矩。不敢,滚开!”
我微微一笑,冲着金毛大猩猩招了招手,示意接受他的挑战。其余的西洋佣兵呼呼一下子围了过来,笑嘻嘻地看着我们。一个西洋佣兵示意自己来做公证,嘴里稀哩呼噜说了一堆话,然后手猛地向下一挥。
金毛大猩猩大吼一声,用力向下一压,立时把我的手压下了三分之一,周围的西洋佣兵大是兴奋,纷纷出言呼喝替大猩猩打气。唯有黄三一脸忧郁地看着我,附在我耳边轻声说:“差不多就算了,别把事闹得太大。”
我微微一笑。
我家传的大摔碑手和金钟罩功夫可不是吃素的。金毛大猩猩呲牙咧嘴地使劲把我的手往下扳,却不知道我只是故意跟他逗着玩,任他再多用上一倍的力道,也休想将我的手再扳下一分一毫。大猩猩双目紧闭,毛发全部竖起,面孔涨得通红,汗水已将脚下的土地打湿了一滩。我却气定神闲面带微笑,嘴上叼着根哈德门,甚至还有闲暇用空余的左手掏了掏耳朵。
见戏耍大猩猩也戏耍够了,我手上渐渐加力,将大猩猩的手慢慢往回扳。金毛大猩猩惊恐地睁大了眼睛,拼命使出全身的力气,但他哪里敌得过我苦练了二十余年的大摔碑手,任他如何使力仍然无法阻止自己的手一点点向利刃靠拢。
正在这紧要当口上,突然一声荡气回肠回味悠远的声音响起,原来金毛大猩猩居然在这紧要关头崩出了一个生不逢时的屁。此屁一出,金毛大猩猩的气立刻就泄了,我也忍不住那臭气,用最快的速度将金毛大猩猩的手扳倒。
我是个好心肠的人,在扳下大猩猩的手腕时位置稍稍偏了一点,使得金毛大猩猩只是被划伤了手背皮肉,筋骨却没有受损。哪知那金毛大猩猩蛮横得很,输了居然耍赖,一脚踹飞了行军桌,伸出毛茸茸的大手向我抓过来。他既然给脸不要脸,我自然也不会再手下容情。撮嘴一吐,半截香烟直弹向他的面门,同时左手翻处,直抓大猩猩脉门。
半截香烟结结实实地弹在他的左脸颊上,烫得大猩猩呱呱乱叫。我的左手在他脉门上轻轻一弹,他的右手立时无力地垂了下来。我得理不饶人,飞身扑近,只听得咔咔两声脆响,已将金毛大猩猩左右两臂的肩关节一起卸了下来。
本来在看热闹的其他西洋佣兵,见伙伴吃了亏,一个个都不干了。不知是谁首先怪叫一声,七八只枪立刻就顶在了我脑门上。
我微笑着举起双手,慢慢摊开掌心,露出手里握着的美国造甜瓜手雷。接着双手拇指“啪”地向外一弹,手雷上的保险插销打着旋儿向外飞出。看到这样的情景,那些西洋佣兵的脸上都露出了惊恐的神情。
正在那些西洋佣兵们进退不得的当口,霍夫曼和胡春来听到动静匆匆赶过来,大声喝斥命令他们放下武器。那些西洋佣兵本来也没胆子再和我对峙下去,只不过为了面子硬挺着还举着枪而已,此刻见有人下令,当下便顺水推舟地收起了枪。
霍夫曼走到我面前诚恳地说:“对不起,这些佣兵都是些粗人,如果有得罪张先生的地方,还望张先生海量包涵。”
我讥讽说:“没关系,反正西洋人都是以多欺少,翻脸不认账的脾气,习惯了就好。”
被我这么一说,霍夫曼的脸红得像个煮熟了的螃蟹,我正得意着呢,胡春来却皱着眉教训我说:“得饶人处且饶人,你又何必得理不饶人。”说完,胡春来走到金毛大猩猩身边,在他双肩轻轻一按,金毛大猩猩立刻痛得怪叫起来,伸手要去打他,被胡春来轻轻巧巧地躲过之后,这才发觉手已被接上了,瞪着圆滚滚的眼睛把嘴张得老大,不住地叫“MY GOD”。
我狠狠地瞪了胡春来一眼,随手将手中的手雷往身后一抛,意兴索然地撞开身前的西洋佣兵,欲待离开。
突然听到惊叫声四下响起,我赶忙转头一看,心里暗暗叫苦。原来这原始森林之中四处是枝叶藤蔓,我抛出去的那两枚手雷被树间垂下的藤蔓一挡,居然又向我们这边倒飞过来。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这危急关头,胡春来飞快解下腰间的绳镖,抖手一用劲,那两枚手雷又被他倒抽出去。其余人等连忙各找掩体卧倒,只听得两声巨响,一股气浪袭来,丛林里鸟兽齐奔,喧闹了好一阵子才平静下来。
这完全是我的过失。最让我难受的是,胡春来慢吞吞地自地上站起来后,撇了我一眼却不理我,连句抱怨的话都没说。我正尴尬的时候,金毛大猩猩却向我走过来,对我竖起了大拇指,很认真地对我说:“你、英雄!”
我一愣,环顾四周,见其余的那些西洋佣兵看我的眼神也都不一样了,原先充满轻蔑的目光现在变成了敬重。我心中大是得意,心想果不其然,这些西洋蛮子果然是吃硬不吃软的,我狠狠地教训了他们一顿,他们反倒对我敬重起来。不过一转念,想到刚才如果不是有胡春来出手相助,那么我的鲁莽可能已经害死了几条人命,心里的喜悦也就没有那么多了。
第一次 冒险·迷失之城(2)
【四、神秘怪物】
第二天一大早,探险队就在霍夫曼的命令下攀到了朗努峰顶上。
胡春来头戴瓜皮小帽手拿罗盘,不住地走过来走过去测定方位,像极了乡间骗财的风水先生,霍夫曼搓手跺足、屁颠屁颠地跟在他身后。转悠了大半天,胡春来先绘制出一张周边的地形图,又取出个算盘噼噼啪啪地打个不停,边打算盘边在纸上纪录,偶有所得便郑重其事地在地图上用红笔划上个小圈圈。
又过了大半个时辰,胡春来总算是长吁一口气站起身,再看那地图上,已现出工工整整的七个小圆圈。霍夫曼拿起地图翻来覆去地瞧了半天,忍不住问道:“胡先生,您能确定,这几处地方中有迷失之城的所在吗?”
胡春来解释说:“从科学的角度来解释说,一个能够容纳十万人口的城市,附近必然要有充沛的水源,以及充足的食物来源,这才可以支撑十万人的生活所需;从风水学的角度来说,城池所建的位置必须雄踞一方,俯视百源,上仰四方,承天地四方之贵气,呈鲸吞虎踞之形,这才可以使得城市兴隆发达。所以我只是根据地理天文推算出这附近风水最佳,最适合建城的位置,并不能保证迷失之城一定在这七处之中。”
我虽然与他不对盘,但也对胡春来一身所学极为敬佩。我拱拱手道:“胡师傅寻龙点穴之术果然高明,在下佩服。”
胡春来瞅瞅远处指挥人马前往第一个可疑地点的霍夫曼,突然凑近我,小声用福建土语骂道:“憨货。正所谓沧海桑田变幻不休,哪有千年不变的地形地貌,以现在的所见所闻,去推断两千年前的风水佳地,除非是神仙才有这本事。”
我傻了,也改用土语轻声问:“既然你不能确定迷失之城的位置,那又为何要在地图上画出七处可疑地点骗人,岂不是要害得霍夫曼白开心一场。”
胡春来反驳我说:“什么叫骗人?那七处地方前有湖泊后有山脉,如果要建城的话,自然是最适合的地方。不过……若是沧海桑田,地势已经变化了太多的话,那就不能怪我了。”
说完,胡春来敲打着腰部大声叹息说:“老汉今年五十七了,腿脚不如你们年轻人利索,这些天在大象背上坐得腰酸背痛,如果这样的日子再过几天,说不准老命就得丢在这儿了。”
我总算明白了--这死老头子果然奸诈,想是他见霍夫曼一副不寻到迷失之城就绝不罢休的模样,怕他在这缅北的原始丛林里找寻不休,所以特地想出这么个招来。想来霍夫曼就算是再有恒心,连续失望了七次之后,也必定沮丧,那么这次的探险活动也就可以顺利结束了。
看我目瞪口呆的样子,胡春来得意洋洋地敲了我一下脑袋,“傻小子,行走江湖斗智不斗力,处处与人硬顶着来有什么好处?为人处世的学问大着呢,后生小子不可不学啊。”
又是一个星期过去了,我们已经在地图上打过五处红叉。每搜寻过一处可疑地点,霍夫曼脸上的沮丧神色便多了一分。我想大多数人都已不再抱着找到迷失之城的希望,大家都只盼望赶紧将这七处可疑地点搜索完,然后用最快的速度离开这该死的丛林。
这一天,我们照旧有气无力地在丛林里开路前行。胡春来皱着眉头东瞧瞧西望望,还不时地在树干上拍打几下,一副神神叨叨的样子。过了许久,胡春来眉毛一跳,“去叫霍夫曼先生过来,告诉他我们可能找到迷失之城了。”
我和黄三同时一愣,不是这么巧吧--瞎猫碰上死耗子了?胡乱画几处都能撞对,看来这死老头子还真有点本事。
霍夫曼听到消息,发疯般地跑来,抓住胡春来的胳膊,颤声问:“找到了?你确定找到了?”
胡春来沉着地点点头:“你们有没发现周围的植物有什么不同?”
我四下看了看,摇摇头说:“不都是一样的参天古木吗?有什么不同的?”
胡春来微笑摇头不语。我疑惑地又仔细观察起来,却一无所得,倒是霍夫曼先大叫起来:“我发现了!在亚热带丛林里面,植物种类是非常多的,但是这附近只有阔叶藤和榕树,别的植物一种也没有。还有,这里非常安静,我一路上连虫鸣鸟叫声都没有听到。”
“可是那又如何呢?这说明了什么?”我问。
胡春来回答说:“我怀疑这里的环境是人工形成的。有人以秘法将这一带的其他植物移除,然后种植上阔叶藤和榕树,以这两种植物布置成一个阵法。”
“阵法?”我不以为然地撇撇嘴,“你是说有人在两千年前种下几棵树,然后过了两千年后这些树木依然还能组成一个阵法?老树会枯会死的,要有阵法早也被破解了。”
胡春来说:“你说得不错,但是我判断原因有两点。一是这阵法对内不是对外,应该只是阻止里面的人出来而不是阻止外面的人进去,所以你现在还感觉不到它的威力。第二,老树的确会枯会死,现在这个阵法应该已经被破解了大半,只能发挥一小部分的作用。否则以这个阵法的威力,三年前霍夫曼根本就逃不出迷失之城。”
霍夫曼兴奋之下居然说了句脏话,“别管他妈的什么阵法了,最重要的是我们就快要找到迷失之城了,我们将揭开尘封了两千年的封印,进入一个从不为人所知的城市。我们将创造历史!”
大约又往前走了三四里路之后,一片残垣断壁豁然出现在我们的眼前。
虽然树根穿透了残墙,枝叶掩盖了石阶,但明眼人一眼就可以看出,这里的景致绝非天然可以形成。更何况根据残存的吊角飞檐,我一眼就认出那栋建筑物是典型的秦汉风格。
霍夫曼说:“我们先建立一个基地,明天再进城正式考察吧。”
西洋佣兵和土著苦力在他的命令之下,搭起帐蓬生起篝火。吃过晚饭,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我和黄三、胡春来在同一个帐篷里正闲扯聊天。帐门一掀,霍夫曼走进来对我们点点头说:“胡先生、张先生、黄先生,我提议今晚大家一起开个会,商量一下明天入城考察的事情如何?”
我懒洋洋地抬了抬眼皮说:“恐怕没那么简单吧?是否还要我们通宵陪你,以防猛兽伤到了你?”
霍夫曼脸色变了变,却没说话。胡春来接口说:“霍夫曼先生,古城古墓里往往危机重重,所以有什么事情的话,大家最好摊开来说,不要再做隐瞒。否则真要出了什么事情,那可就难办了。”
霍夫曼脸色苍白,却兀自嘴硬说:“请放心好了,这次我们带了这么多先进的武器,没有什么猛兽能伤得了我们。营地周围我命人埋设了地雷,还专门布置了警戒,哈珀向我保证,安全方面绝对不会有问题。”
我们三人对望一眼,心中惊讶更甚。
如果真的没有什么危险的话,霍夫曼根本不必如此大废周章地又布置警戒,又埋设地雷,这洋鬼子必定还对我们隐瞒了点什么。
我正待追问,帐篷外突然传来象群嘶鸣。象鸣声这些日子我们也没少听,但这次大象的吼叫声与往日不同,声音惊恐至极。在马灯的照耀下,霍夫曼的脸上血色全无,张大了嘴一时竟说不出话来。
地面猛烈地颤动起来,我陡然跳起来惊骇地问:“出了什么事了?地震了么?”
帐篷突然倒了下来,象群排山倒海般地向我们冲过来。我和身一滚,滚到旁边角落,尽力将自己的身子缩成一个小团。待身周的动静渐渐小了,我才抬起头来叫了几声。黄三、胡春来、霍夫曼也各自从隐蔽处慢慢站起,霍夫曼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说:“怎么可能?现在分明还不到十二点……”
我怒从心头起,再顾不得什么礼貌,一把揪住霍夫曼的衣领说:“你究竟对我们隐瞒了什么?你知不知道你险些害死我们,到了现在你还不肯坦白吗?”
霍夫曼全身抖得厉害,一时竟什么话也说不出来。胡春来看看霍夫曼说:“他吓傻了,现在问也问不出什么来,我们还是先去原本关象群的地方看看吧。”
我恨恨地放开手,随着胡春来一起向外走去。
整个营地如同经历了一场天灾一样,到处是刺眼的血迹和凌乱的装备,伤员痛苦的惨叫声不绝于耳。到了原本关象群的地方,只剩下几摊血肉模糊的东西。
那是几摊勉强能看出人形的肉饼,正中央还散落着几截大象的残躯。那头大象像是被一把极快的刀子切割过一样,整整齐齐地分做几堆。当然,我这只是个比喻而已,因为纵然世间有如此锋利的刀,只怕也没有哪个人能有这神力持刀将偌大的一头大象切成几截。
哈珀也走了过来,铁青着脸看着地上的尸骸不说话。
我问:“你不是布置了岗哨吗?岗哨看到是什么东西袭击了大象吗?”
过了良久,哈珀才朝地下努努嘴说:“岗哨,牧象土著,都在这了。”
我不死心地又问:“那么有谁看到什么异常吗?”
哈珀沉着脸摇了摇头。
这次意外对探险队造成的打击十分大,不但损失了全部的大象,还造成了七死十二伤的人员伤损失。武器装备损失遗失了大半,而帐篷等生活物资则基本上被悉数毁坏。
霍夫曼此时也已渐渐冷静下来。我斜着眼看着他说:“霍夫曼先生,如果你再这么藏头露尾不说实话,我们立刻掉头就走。九万美金虽然不少,但总也要有命才能享用。”
霍夫曼无力地捂住脸,“上帝呀,我以为现代枪械是可以对付它的。不过……我真的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啊。那年我们进入迷失之城,每天晚上都有人横死,每次我们听到惨叫声后赶去,都只是见到尸体,从来没有看到过那只行凶的怪物。”
我开始头痛起来了。这只怪物能在一瞬间内将一头大象分尸,定然是一只极其凶悍的怪物。
胡春来沉吟着说:“那只怪物只在深夜出现,说明它的习性是昼伏夜出;能一瞬间将大象撕碎,说明它牙尖爪利,而且体形也定然大得很。可问题是,体形如此庞大的一个怪物,它是如何通过营地外布置的地雷阵呢?难道它会飞不成?”
我脑中灵光一闪,隐隐约约像是抓住了什么,但一时半会却又想不起来。
黄三笑着说道:“胡师傅这话说得自相矛盾了,一只体形庞大的怪物要能飞得起来,那它的翅膀得多大呀。这样大的怪物,就像评书里说的,一震翅就会有风雷之声,动静决计小不了,又怎么能如我们所见这般来无影去无踪?”
黄三一言提醒了我,我一拍大腿说:“我明白了!”说着,我走到一株极大的古树下,仔细看了半晌,然后指着古树枝干上的苔印给他们看:“那怪物从陆上来,定然避不过设下的地雷阵;从天上来,又难以穿过茂密的树冠;那么便唯有剩下一个可能性了,那就是它其实是从树上来的。”
顺着我的指点,众人果然在树干上发现了巨大的爪痕脚印,胡春来亦恍然大悟:“不错,我明白了。外面的阵法其实不是对付无意间的闯入者,反而正是为了困住这只怪物而设。你们想哪,榕树根须繁多,且是垂于空中,阔叶藤亦是如此。这怪物若是在树丛中奔跃,十有八九会被挂于半空的藤条根须缠住,再加上阵法的迷惑作用,所以才被困于此中。”
说罢胡春来斜眼看看我,长叹说:“果然是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无为,偶有一得。古人诚不我欺也。”
我被胡春来那假模假式的态度气得七窍生烟。胡春来却转头向霍夫曼问道:“霍夫曼先生,现在事情已经基本搞清楚了,你有什么想法吗?”
霍夫曼想了半天,方咬着牙说:“好不容易找到迷失之城,若是就这样走了,我这辈子都不甘心。既然那只怪物的习性是昼伏夜出,那么我们明日一早照常进城考察,天一黑,立刻撤回林中,那就可以防止怪物的袭击了。”
【五、千年古城的诱惑】
第二天一大早,天刚蒙蒙亮的时候,霍夫曼便迫不及待地将我们一个个从吊床上拉起来,整装待发。
昨天我们见到的那栋建筑物,其实不过是一栋类似哨楼一样的防御工事,离迷失之城还有一段的距离。
原始丛林中行路甚难,我又没睡饱,只低着头叼着面包跟在队伍最后边走边打哈欠。忽然听到前头传来一阵欢呼,我精神一振,加快几步走上前去,眼前豁然开朗,只见一座高大的城门耸立在我的面前。
这城门大约五六米高,刁栏斗檐虽已残破,但能看得出具有很浓郁的秦汉建筑风格。城门两边延伸开去,都是用黄土垒成的城墙,只是经过两千年的风吹雨打,大多都已坍塌,但一眼看去,仍可想象此城当年的壮观华美。
按着霍夫曼定下的方略,今日我们不会在普通民居上花费太多时间,而是直入城市正中的王城探险。他的这个决定我自然是举双手双脚赞成,需知无论古今中外哪朝哪代,珍玩珠玉大多都集中在统治者手中,只要在王城里随手取走几件珍玩,收获可比在民居城搜刮半日都要丰富。
走了约有两个多小时,王城终于出现在了我们的眼前。
迷失之城的王城建筑在城市中央的一个人工岛上,整座王城皆以青岩铺地,所以两千年的时光过去,保存得依旧完好,四周寸草不生。护城河水宽约十丈,唯有一座石桥与外界相连,石桥两边耸立着一十二个石俑护卫,模样栩栩如生。
霍夫曼激动得手脚颤抖,几乎不能自已。霍夫曼刚想拔腿走上前,胡春来伸手拉住霍夫曼:“好像感觉有点不对劲呀,你看那几个石俑,我怎么老觉着他们的目光直盯着我们呢?”
胡春来这么一说,我也警醒起来。仔细一看,果然发觉有些不对劲。
但凡古墓前充作仪仗的石人石马,莫不将面部神态雕刻得尽可能威武一些,以显示墓主人的威严。但这几具石俑却面目僵硬表情扭曲,连眼珠子都凸出眼眶,倒像是遭受了极大痛苦的模样。最为可怖的是,他们的眼神中充满了怨毒之气,令人一看之下浑身发冷,不由自主地就打了个寒颤。我暗地里寻思,看这些石俑神态如此逼真,几乎同真人一模一样,听闻南方一些少数民族有将尸体炼制成铜尸、铁尸的秘法,这回莫不是遇到了“石尸”吧?
霍夫曼细看之下,也皱起了眉头,“的确是不太对劲,看这些石俑的服饰面目,却像是一千年前缅甸当地人的形象,可迷失之城已经消失了两千年了,按理这些石俑根本不该出现在这里。”
讨论一阵,自然是讨论不出什么头绪来的,末了只得派了个西洋佣兵,让他先上桥抵近观察。临行前又反复叮嘱,让他千万不可用手触摸石俑,以防古人在石俑上抹了什么毒,只需确定桥上没有装设什么机关就好。
那西洋佣兵很是谨慎,握着枪保持随时击发的姿势一步一步走上石桥。其余人等亦打开枪上的保险挚,只待一有不对便开火支援。那佣兵走上桥,四处扣扣摸摸了一阵子,确定桥上并无机关,这才微笑着打出个安全的手势。大家伙都松了口气。
恰在此时,奇变陡生。探路佣兵突然身子一晃,如同是喝醉了酒一样,像个没头苍蝇似的七歪八斜地在桥上游来荡去。没等我们反应过来,他已碰倒了一个立在桥边的石俑,那石俑轰地一声倒在地下,碎成了好几截,无数甲虫自石俑体内爬出,扑向那探路的俑兵,然后顺着佣兵的口鼻等处钻入他的身体。探路佣兵痛苦地在地上滚来滚去,双目惊恐地睁得老大,不过四五分钟,他的动作便停了下来,皮肤渐渐化作跟石俑一般的岩灰色,眼见是活不了了。
土著苦力们突然骚动起来,口里大声呼叫“那卡索、那卡索”,黝黑的面目霎时间失去血色,恍若白纸。在洪山结结巴巴的解释声中,我们方才明白了原委。
原来所谓“那卡索”是缅甸的一种降头邪术,将一种虫卵封入活人体内,此虫孵出吃光人的内脏之后,便即分泌出一种体液使那人尸体表面化作岩石一样坚固,随即便陷入漫长的冬眠。除非那具尸体破碎,邪虫接触到空气,它才会再度醒来。不过此虫不能在空气中久活,是以必须在最短时间内找到寄体,否则便会死去。我定睛一看,果然发现有数只来不及爬入那佣兵体内的甲虫四脚朝天翻倒地上,都已死去。
那甲虫如此厉害,石桥上又不知有什么玄虚,居然令刚才那个佣兵突然发狂,众人脸上都现出畏惧之色。霍夫曼急得直跳脚,想下令扎制木筏渡河吧,又恐耽搁时间太多,等天色一晚昨夜那只怪物又来袭击。更何况桥上既然有机关,那么眼前这清粼粼的河水里也未必安全,木筏渡河恐怕也不是什么好主意。
洋鬼子的心思果然恶毒。哈珀出了个主意:即用枪将石俑打碎,待那些甲虫死光之后,再派遣土著苦力上桥探察,如果确定没有危险,探险队再行过桥。
我的脸色变得十分难看,忍不住讥讽道:“你倒打得好算盘,只是你认为土著们的脑子就傻了么?愿意为你去开路。”
哈珀傲慢地扬起头:“我会将手枪顶在他们的脑袋上,我想这样他们就会做出正确选择了。”
我火气立刻就冲上脑门,对哈珀破口大骂。哈珀反正也听不懂,只悠悠然对我说了一句:“你那么善良,为什么你不主动代替他们去探察石桥?”
“我去就我去!”我冲口而出。
黄三扯扯我说:“大勇,这可不是逞强的时候,现在反口还来得及。”
可我最好面子,哪有食言的道理?我摇摇头拒绝了黄三的好意,先是几枪将石俑人统统打碎,待石俑人体内的甲虫统统死光之后,才小心翼翼地上了桥。
最初几步,并没有什么反常的地方,除了河面反射的太阳光照在眼睛里有些刺眼外,绝无任何异常。不过我刚才也看到,前头那个探路佣兵是在踏上桥面许久后才发生意外,所以不敢松懈。
突然我的脑中一片眩晕,禁不住脚下打了个踉跄,险些跌倒在地。眼前一片白晃晃的亮光直晃眼,脑袋里也开始有些迷糊起来。就在这紧急关头,突然听见胡春来大喝一声:“闭上眼,用枪做拐杖探路,向前直走。”
胡春来的大喝声如惊雷一样震醒了我,我赶忙照着他的指点闭上眼,用手中的冲锋枪探地做辨路之用,如同瞎子一样摸索着慢慢一步一步向前行去,如此走了五分钟,胡春来在河对岸大声道:“过桥了,你可以睁开眼了。”
我依言睁眼一看,果然已过了桥。胡春来又喊:“大勇,我们依次过桥,你为我们指示方向。”
当下众人依次闭上眼走过石桥。待胡春来也过桥之后,我心悦诚服地向他请教究竟。胡春来摸着胡子说:“我年轻时去到过西夏黑水城,那里有座机关桥,与这座差不多。其实这桥上并没装设机关,真正有鬼的是这护城河。古人算好角度将桥架设河上,河水反射阳光照入过桥人的眼睛,初时无事,久之便能使人头晕目眩不能行走。若是我所料不差,古时这河里必然还养有食人鱼或是巨鳄一类的凶兽,过桥人一旦落水,则必死无疑。”
我伸长了舌头老半天也缩不回来,这古人的聪明才智真是不可小觑。
“胡老先生,我们总算是进了王城,下面不知还有多少危险陷阱,还得多仰仗您老人家费心了。”
这霍夫曼看起来文文静静,其实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刚才哈珀设套子骗我打头阵,他在旁边不发一言,显然也是希望我冒死开道。现在他见胡春来破了石桥机关,便巴巴地跑过来套交情拍马屁,无非也是希望胡春来为他卖命而已。
胡春来人老成精,自然不吃他这一套虚马屁,只拈着胡子淡淡地说:“好说好说,只是老夫年纪大了身体不佳,要指点指点倒还可以,打头阵还得靠你那些精锐佣兵啊。”
霍夫曼哑口无言,只好把求助的目光投向我身上。我白眼一翻,捂住脑袋:“哎呀,适才过桥时心力憔悴,这会也没缓过气来,我的头好晕哪……”
霍夫曼居然真的认为我头晕,安慰了我几句之后,又跑去和哈珀叽哩咕噜地商量该如何办,我低声恨恨地啐了一口:“侬可真系个洋戆大。”
不过话又说回来,洋鬼子可以傻憨憨地胡闹,我们却不能。再往里走还不知有什么更厉害的东西在等着我们呢?说不准一个弄不好,我们这队人全都折在里面。
我叹了口气,笑嘻嘻地递了根烟给胡春来,大声说:“胡老爷子,我瞅着这王城里面定然是机关密布危机重重,等我们进去后还得借您老人家的经验多指点指点。要是万一有个什么不对,还望着您老人家看在同是中国人的份上,拉兄弟一把。”
胡春来朗声说道:“既然你小子诚心求教,我老爷子也不能藏私,也罢,便让我给你露一手吧。拿纸笔来。”
我们这边厢一番表演,早把霍夫曼的注意力给勾过来。一听胡春来要纸笔,霍夫曼立时屁颠屁颠地跑过来陪着笑递上白纸铅笔,跟个龟孙子似地蹲在胡春来脚边,仰着脖子听他讲解。
胡春来接过铅笔,在纸上刷刷刷几笔将周围环境和王城外型勾画出来,指点着说道:“依着中国古代惯例,前殿的房屋应该是城主处理公务及审判案件的地方。中殿,则是举办宴会、或是祭祀祖先天地鬼神的场所。而后殿,通常是城主及家眷的居所,密室暗道之类的玩艺,也最有可能藏在那里。至于机关嘛,倒可以放心,密室暗道中固然是机关密布,但绝没有人会在自己的公事房和家里到处布满机关的。”
霍夫曼诚心请教:“那么依着胡先生看来,至少在前殿和中殿我们不会碰到阻碍是么?”
胡春来犹豫了一下,说:“问题便在这里。我观这王城的建筑风格,倒像是战国时期南方楚越吴一带的建筑样式。但最怪的是,这王城内的一切风水讲究似乎都颠倒过来了。这座王城修筑得根本不适合活人居住,不对,就算是死人也不适合葬在此地。我们最好再稳妥一些,今天先不入王城,待我搞清楚这个地方的布局再说。”
霍夫曼却不愿意等,他掏出怀表看了看时间说:“现在是早晨十点半,我们六点出发,来到这里一共用了四个半小时。所以我们只有三个半小时的时间进行考察。不管有什么发现,下午两点前必须撤出去,否则晚上就赶不回宿营地了。”
不管怎么说,霍夫曼还是我们的老板,他既开了口,我们也只能遵从。
佣兵们将大门推开、一拥而入,接着数十人一起吸气的声音便响了起来。我跟着进了门,眼前亦是一亮。原来这大厅内珠光宝气,四处堆满了各式各样的明珠珍宝和黄金玉器,那亮闪闪的光华晃得人几乎睁不开眼睛。
霍夫曼朗声说:“诸位先生们,我们是来考古的,不是来寻宝的。请注意自己的形象。”
那些个西洋佣兵倒也听话,听霍夫曼一说,目光虽还恋恋不舍,但手却都缩了回来。我堂堂一个中华好男儿自然不能让这些西洋蛮夷给比了去,当下强自按捺住拿起麻袋扫荡宝贝的心思,目不斜视、面容严肃,完全一派处变不惊的模样。但这么多黄白之物聚在一起实在太过诱人,我终究还是没能忍住。趁人不备,我悄悄背着手向一只金环伸去。
哪知还未拿到金环,就觉虎口一痛,吃痛下我正想反击,却见胡春来一个纵身出掌往黄三肩头一推,又飞起环脚踢飞了两个西洋佣兵。
我又痛又惊又怒,还以为胡春来是中了邪迷失心智,正想出手将他擒下,却听胡春来沉声喝道:“大家谁也不许动这些东西。”
“为什么?”众人异口同声问道。
“为什么?”胡春来轻哼一声,从衣襟上撕下一块布料包住手,小心翼翼地拿起一颗夜明珠说:“这座城市已失落千年,刚才我们一路行来,到处都是残破不堪。珠宝黄金如果堆放在这里两千年没人动过,又怎么会仍是如此光彩夺目。”
我心中一动,失声叫出来:“难道这是传说中的油裹金?”
所谓油裹金,乃是将毒油涂抹在金珠玉器之上,这样一来,虽历时千年万载,那些金珠亦是尘埃不沾,璀灿如新,而且放射出的光芒还具有迷人心智的效用,使人一见便爱不释手。但若是真有人触摸到油裹金之后,过不多时身体接触到油裹金的部分必定会慢慢溃烂,之后溃烂之处会遍及全身,却又偏偏不得就死,可说是苦不堪言。我虽也听说过这种秘术,但一直没有亲眼见过,哪知今天倒开了眼界。
霍夫曼抹抹头上的冷汗,咬着牙说:“这里一路机关重重,稍不留意就会中招。所以我提议,将保安指挥权交由胡先生和张先生,有谁有异议吗?”
一众西洋佣兵都被油裹金吓破了苦胆,没人敢在这当口儿闹事,全都乖乖地听从了吩咐。
胡春来考虑了一下,建议将土著苦力留在前殿做接应,这些人胆子既小又不能打,便是带着也是累赘。霍夫曼想了想,也同意了。
第一次 冒险·迷失之城(3)
【六、尸城惊魂】
接下来,我们继续往王城深处走去。不出片刻,我们便到了中殿。
一列石阶出现在面前,直通往中殿。几个西洋佣兵看看没什么危险,自告奋勇地当先冲过台阶,进入了中殿。我与胡春来自然不会阻拦,在石阶下等他们回报消息。
这些人进去得快,跑回来得更快,回来时一个个面无人色呕吐不止。
“死人,里面好多死人!”一名佣兵白着脸边吐边说。
死人?我眉毛一挑,顺着石梯大步快行。
祭祀区域与前厅不同,里面黑糊糊的连扇窗子也没开,好在我手中有德国造的五节手电筒甚是好使,一按机括,一道光芒立刻划破黑暗。一眼看下去,我身子一僵,脸也白了。我早些年走南闯北,自诩也是见过世面的人物,无论死相多么可怖的死人我都见过,可是像这里聚集了如此多尸体的地方我却也是头一次见到。
整个祭祀厅内被挖了老大一个深坑,坑里注满了血红色的液体,里面或沉或浮,放眼看去到处都是保存完好的尸体。这些尸体或男或女、或老或少,身上衣物皆已腐蚀干净,面目身躯肿胀,但从表情上来看,神情皆是安祥无比。我大略估算了一下,仅我所见就不下两三千具尸体,而且这大坑不知道有多深,被压在下面看不到的尸体还不知有多少呢。
我不禁脱口惊叫:“这是什么祭祀风俗?何以会有这么多的尸体,而且居然过了两千年都不腐。”
胡春来悄然出现在我的身边,他皱眉说:“这是什么祭祀风俗我也不懂,毕竟秦汉时期各地祭祀风俗都不一样,特别是经过秦始皇焚书坑儒之后,很多文献资料都已被失传了。不过这些尸体千年不腐,我想大约和这些血红色液体有点关系,还有,你闻到没有,这里似乎有一股奇怪的檀香味。”
经胡春来这么一提醒,我也发现了,祭祀厅内的确弥漫着一股很浓郁的檀香味。刚才我被数千具尸体堆集一处的壮观场景震慑了心神,一时倒没有发觉。顺着香味望去,却见尸池中心有一小片突起的平地,平地上设有一鼎,鼎上依稀可见青烟袅袅。我不禁大奇,究竟是什么样的香料居然能够燃烧两千年而不熄呢?
“如果文稿中记述没错的话,这叫镇尸香,相传只要巴掌大的一块镇尸香就能够燃烧一百年以上。只可惜原料很难找,需要用特别的方法从尸油中提取,而且从一百具尸体中能够提取到的镇尸香还不到十克。”
解开我心中疑惑的是霍夫曼,站在他身后的则是一排平端着冲锋枪的西洋佣兵。霍夫曼前面站着的是黄三,而黄三的脑袋上则被顶住一把手枪,持枪的是哈珀。我的眉头跳动了一下,还未曾端起手中枪,胡春来迅速地按住了我的手。
我明白他的意思,虽然我们俩的武功都还不错,但一身武功并不能挡住洋枪。
“霍夫曼先生,想赖掉我们的薪水你可以有更好的办法,不必这么剑拔弩张吧。”我淡淡地说道。
两个西洋佣兵过来搜走了我和胡春来身上所有的武器后,霍夫曼才微笑着鞠躬说:“对不起,请您原谅,我本来也不愿意这么早就动手的。可是最近几天总是有人跟我汇报说,三个中国人又聚在一起用我们听不懂的方言鬼鬼祟祟地在商量阴谋。所以,我不得不做一点小小的防范措施。”
胡春来眼睛一眯:“你究竟是什么人?”
“我?我不就是理查德·冯·霍夫曼么?考古学博士、清华大学教授,兼……德国陆军情报局亚洲科前任上校科长。”
在霍夫曼的叙述中,我们总算明白了事情的全部由来。原来霍夫曼原本是德国间谍,后来德国在一次大战中战败后便即退役,还入了美国籍。不过此人对于德国战败常自耿耿于怀,对美英俄法诸国则仇视万分。
数年前,霍夫曼于一个偶然机会,得到缅甸首任国王阿努律陀的一篇残留文稿,文稿上称阿努律陀全靠着将生人炼制为行尸的邪法制造出不死士兵为先锋,这才能够百战百胜最终统一缅甸。霍夫曼认为,德国之败非是败在国力不济,而是败在兵员枯竭,若以此邪法炼制出大批没有痛觉不畏死亡的无敌士兵,那么德国在下一场战争中定能大占上风。由此,霍夫曼对这种邪术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只可惜虽经数年苦寻,却只能证明此种邪法早已失传很久,好在倒也不是一无所获,最后霍夫曼花重金撬开了一名巫师的嘴,这才知道原来此种邪法最初是由迷失之城中流传出来的。霍夫曼认为,虽然此种邪法已经失传,但在迷失之城内应还有记录,于是霍夫曼的注意力便集中到了寻找迷失之城上。
三年前,霍夫曼通过查询历史文献记载,终于确定了迷失之城的大致方位,兴冲冲地组织了一个考察队进入缅甸原始森林,而结果跟他曾经和我们说过的一样,考察队遭怪兽袭击,唯有霍夫曼孤身逃出丛林。又经数次寻找不果,霍夫曼不得不寻找外援,恰好我与胡春来在掘墓摸金方面的名声为霍夫曼所悉,于是他便出重金诱惑我们俩为他效力。
听到这里,我总算是恍然大悟。霍夫曼联络他的旧日手下一心要取得炼制行尸邪法以求击败英法等国,行事间难免鬼鬼祟祟,落在我们眼里,则成为不怀好意另有所谋。而霍夫曼等人害怕计划为英法等西方列强知晓,见我们对他们有防范之意,误以为我等与英法诸国有勾连,是以终于起了杀机。一路上霍夫曼故意令金毛大猩猩等人挑衅于我,便是想摸清我们三人的实力如何,而后我们以方言说话谈天,更被霍夫曼误会成商量阴谋。所以我们一进入祭祀区,霍夫曼见我们的利用价值已失,他便迫不及待地下令擒下我们三人。
明白过来的我与胡春来也只能相视苦笑,我们不过是存心想在迷失之城内捞点好处顺带再坑害坑害洋鬼子,可落在霍夫曼的眼里却成了神神秘秘图谋不轨,现在闹成了这样的局面,岂是说几句误会之类的话就能胡混过去的。而且即便是真的能够解释清楚误会,霍夫曼已经将前因后果统统告诉我们,他也断断不会让我们活着离开。
不过幸好,我和胡春来都各有杀手锏还没有使出来。
胡春来冲我使个眼色,我知机地冷笑发问:“那么霍夫曼先生,你现在准备怎么处置我们三人呢?”
霍夫曼貌似很遗憾地耸耸肩,“我和未来的德国政府必须多谢你们的帮助,没有你们我根本到达不了这里。根据中国古代习俗,我确信炼制行尸的秘法会刻在燃烧着镇尸香的鼎上,我只要破译鼎身上的文字,那么就可以掌握这门秘术了。那么……你们的存在也就没有用处了。对不起……”
霍夫曼正待下令,我脚下使劲一撩,大蓬砂土便向着众西洋佣兵处飞散过去。霍夫曼等人反应不及,一手下意识地扣动扳机,另一手却不由自主地遮住眼睛。我们要的就是这一线之机,忙与胡春来使出地趟拳的功夫,一个和身翻滚来到哈珀身前。我一下将黄三拉倒在地,胡春来手中旱烟竿一敲,只听哈珀惨叫一声,已被敲碎了手骨,手里的柯尔特手枪落在地上。
好个胡春来,左手一伸,便将哈珀腰间的手雷拉弦拔开,我则一个“蹦腿”踢在哈珀大腿之上。哈珀受此重击,再站不稳身形,踉踉跄跄地倒退数步,跌入人群之中。白烟索索索地自他腰间冒出,西洋众人吓得肝胆俱裂,既无胆量救他,更没心思朝我们开枪,各自寻隐蔽部卧倒在地。爆炸声响处,烟雾弥漫、哀号声响成一片。
胡春来大叫一声:“进后殿!”趁着这个大好机会,我和胡春来各拽着黄三的一只手,向后便跑。
前方有霍夫曼率领的西洋佣兵堵截。虽然我们给他们造成了一定的麻烦,但以这些前任德国陆军士兵之精锐,很快便可以反应过来,那么我们唯一剩下的活路就是只能向后跑了。
适才我们已经观察过地形,尸池中几乎是尸体挨着尸体,堆得满满当当,只要施展起轻功来,未必不能踩着这些尸体冲入王城的后殿。只要冲入后殿屋舍,凭着那里的地形掩护,这些西洋佣兵即使冲进来,我们也有信心将他们解决。
耳听得身后“扑扑扑”子弹钻入泥土的声音,我们三人只顾埋头猛跑,一头扎进后殿。
霍夫曼等人果然不敢追来,只用枪往殿内扫了一梭子子弹,又扔了两颗手雷。奈何此时我们三人已各自找好掩体,根本伤不着我们一根毫毛。霍夫曼只得高声叫骂几句,又吩咐人守住殿门,自去取那古鼎。
胡春来得意洋洋地对我说:“怎么样?关键时刻还得是老前辈才靠得住吧?需知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总是有几分道理在……”
胡春来又想开始唠叨,但我却不爱听,就顶嘴说:“盗墓摸金本就是极损阴德之事,任是再往自己脸上涂金抹粉也是如此。”
胡春来用颤抖的手指指着我说:“好你个张大勇,本来老夫看你还算灵俐,想把一身所学都传授给你。罢罢罢,此事从此休要再提,老夫没这福分做你的师父。”
黄三哭丧着脸打圆场说:“二位爷,你们也不看看这是什么时候了,还斗什么嘴啊?要有这闲功夫,二位爷不如先把我身后的那些鬼东西给打发了。”
我一回身,一张干巴巴的僵尸脸便出现在我面前,最可怕的是,那张僵尸脸不但面目狰狞,而且还不住冲着我呲牙咧嘴低声咆哮示威。我“嗷”地怪叫一声,向后蹦出去,一头撞在墙上,晕了好半天。
回过神仔细看时,却见那十几只僵尸只是做势欲扑,但一个个都只是站立原地不动,似乎脚下有什么东西拴住一样。我这才放下心来,遂指着那些僵尸笑道:“好家伙,我这些年走南闯北,也算是见识过不少黑凶白煞,独独这样的僵尸却从未见过。你们看,这些僵尸身量不高却健硕得很,而且身上居然长出长长黄毛,眼珠凸出獠牙狰狞,也不知是否他们生前也长得这番模样。”
胡春来仔细看了看后摇摇头说:“这些不是人,而是狒狒。而且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这些狒狒就是袭杀大象的怪物!”
我闻言又是一惊,仔细再看,果然发现这些狒狒僵尸十指如勾爪牙尖锐,有几只爪子上还有刚刚凝固的血迹。要知迷失之城近两千年未曾有人踏足,这些狒狒僵尸爪上何来血迹斑斑?毫无疑问,定然是昨夜里从被分尸的那只大象身上沾染到的。
胡春来突然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现在是几点了。”
我虽不解其意,但仍是掏出怀表看看后答道:“现在是十二点过三刻。”
胡春来抚额长笑:“我明白了,果然是如此。现在正是午时,阳气最是旺盛不过,这些狒狒僵尸身上定是被人下了符咒,虽然比普通僵尸要凶猛得多,但只有阴盛阳衰之时才可行动。”
闻言我便开始头痛起来。虽然这些狒狒僵尸暂时无法行动,但若是到了夜里,我们三人不被它撕碎才怪。现在唯有指望着霍夫曼等人能够早点搬走古鼎后退出迷失之城,这样我们才有逃跑的时间。
黄三一听这些狒狒僵尸不能行动,当即便放下心来,笑嘻嘻地说:“反正来了也就来了,总不能白来一趟吧?日后的事管他娘的,不如我们先四处看看,料想后殿既是城主居所,宝贝必定是少不了的。”
我和胡春来对视一眼,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当下便拧亮手电筒,三人兴冲冲地越过狒狒僵尸的防线,向内走去。
后殿占地不大,想来城主妻妾子女不多,所以也没建太多宫室。可惜的是,经历两千年岁月侵蚀,里面摆放的物件大多都已腐烂成泥,任是黄三常常自夸慧眼如炬,也没找见什么好玩艺。
黄三恨极,一拳打在墙上,嘴里不干不净地骂起来:“这个城主也忒穷酸,自已家里也不摆设点好玩艺,害得我黄三爷白跑这么一趟。”
黄三这一敲,我立时就有了发现,惊喜地叫起来:“你们看,这城主也太会享受了吧,这些墙壁竟似是黄金铸成的。”
黄三大喜,仔细看了看说:“不错,这些墙壁确实是黄金铸成。娘的,便是紫禁城也没有如此奢华,不但以黄金铸墙,而且墙上还有壁画。”
我顺着黄三指点处看去,果然见那面墙上刻有种种图案,上面既刻画有战士持戈作战的情景,也有农民插秧种田的画像,唯一相同的是,这些图案都刻画得精美无比。
黄三仔细看了看说:“好家伙,这座城市定是流亡至此的楚国人建立的。二位爷你们看,这些画像上的人无论男女皆是长袍大袖衣裙飘逸,这是典型的古楚国服饰。”
胡春来一直在仔细认真地看着壁画,良久缓缓说道:“你们看这里,这些壁画似乎记述着这座迷失之城的来由……”
两千多年前,秦始皇率大军横扫六国,其中在楚国受到的抵抗最严重,秦始皇一怒之下,下令屠城。幸存的楚国贵族指天发誓:楚虽三户,亡秦必楚。当时楚国盛行巫术,有一巫师名咸,带领一队楚国军民亡命千里,最终飘洋出海,沿路不知经历多少艰险,终于来到了缅甸。幸存者在巫师的带领下,击败缅甸当地土著,还驱使他们建立了这座迷失之城。
这些流亡者时刻不忘亡国之仇,但当时秦国国力正盛,秦国铁骑的威名天下皆知,凭着他们这点人马,又如何与秦国争雄?
巫咸用了十余年时间,苦思冥想下,结合缅甸流传的降头之术,终于创造出将活人炼制为刀枪不入的邪尸之术。为报国仇,流亡者们不惧死亡,不论老少人人慷慨赴死,只用数年时间,巫咸即拼凑出一支高达万人的行尸军队。
可正待他欲带领行尸军队复国之际,突然传来消息,秦国已灭、汉室已立。眼见数十年辛苦尽皆白费,巫咸既喜且悲,喜的是秦国终究覆灭,悲的是这许多流亡者白白死去,却不能亲手灭亡秦国。
秦国既灭,巫咸的壮志雄心也灰飞烟灭。他不欲毁灭掉楚国遗民的尸体,又怕自己死后这些行尸会祸害苍生,遂建立尸池并以镇尸鼎和镇尸香并改变王城风水镇住行尸,然后将城中其它居民尽数逐出。或许后来他还不放心,又捕捉狒狒制成凶恶僵尸,在狒狒身上刻上符咒,使其能在夜间自由行动,万一偶有行尸爬出尸池,这些狒狒便会将其撕碎。为防狒狒逃逸出城,巫咸还在城市周围以榕树和阔叶藤布成阵势,划定狒狒的行动范围。
看到此处,我不禁惊叹:“这个巫咸真是个人杰,布置一环扣着一环,当真精密无比。”
黄三笑道:“我们又不是考古学家,管那么多干什么?要依着我说,还是快点找工具把这些黄金撬下来要紧。”说完,黄三又转回头对着那些狒狒僵尸骂道:“吼什么吼?有种过来咬我呀,吵得我耳朵都快聋了。”
胡春来身子抖了一下,面色刷地变得雪白:“大勇,你可知今天是几月几日?”
我回答说:“今天农历四月十四,西洋历五月九号,你问这干啥?”
胡春来用力一拍大腿,连声叫苦:“啊也!我就说这些僵尸狒狒何以动静越来越大。曲指算来,今日午时末刻正是日食之刻,天地间阳气大衰、阴气弥漫,看来这些狒狒不待多久便可行动了。”
我与黄三闻言亦脸上变色。眼见着狒狒僵尸们已经可以一点一点地挪动手脚,举止虽还显得迟缓,但终究已经渐渐恢复行动能力,我们三人急得团团乱转却又无计可施。猛地我又想到一件事,不禁脱口叫道:“苦矣!苦矣!”
黄三、胡春来急问究竟,我说:“古鼎既是镇尸之用,霍夫曼若是搬动了……”
一想起上万名行尸一起复活的场面,黄三手脚酥软几乎要跪坐地下。他带着哭腔问:“那可怎么办?难不成我们三人今日便要交待在这儿了?”
胡春来咬牙说:“不成!虽说那些洋鬼子不是好人,但无论如何要提醒他们不能搬动镇尸鼎,否则大家伙都得一起陷在这里了。”
说干就干。我们三人立刻拔腿往中殿跑去,希望能在这千钧一发的关头阻止霍夫曼搬鼎。好在狒狒僵尸们行动尚不灵活,我们从它们身边急速穿过,狒狒僵尸生气地大声咆哮却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我们溜走。
不知是不是冲犯了哪路神仙,虽然我们紧赶慢赶,终究还是迟了一步,还没等我们喊出阻止的话,猛听一连串巨大而低沉的轰鸣声响起。
“咕噜咔嚓,咕噜咔嚓,咕噜咔嚓……嗬……”
原本在尸池中静静躺着的行尸一个接一个睁开眼睛,脸上露出那种死者对生者极其仇视的表情,一个接一个狞笑着慢慢爬出尸池。我的老天爷啊,这前有行尸后有狒狒,你还让不让人活了啊?
那些个西洋佣兵虽然个个身经百战,但他们何曾见过这种诡异情形,一个个吓得动都不能动了,有好几个甚至还尿了裤子。只见当先爬出尸池的行尸猛地向前一跃,跳到一个西洋佣兵面前,一伸手戳破了他的肚子。那佣兵受此重击,一时却又不得死,在地上翻滚呼号不止。其余行尸一拥而上,或咬或抓,不多时便将那西洋佣兵分尸成几块。
我见情形不妙,抢上几步来到吓傻了的霍夫曼身边,夺过他手中的冲锋枪扣动扳机,一梭子弹便即扫了出去。
说实话,要是搁在两千年前,普通青铜刀剑根本刺不入这些行尸坚硬的皮肤。但遇着我手中的大威力冲锋枪和特制达姆弹,再厉害的行尸也挡不住啊。但见一梭子弹扫过去,走在最前面的几只行尸统统被我打成两截。
我这一动手,其他人也都反应过来了,各自举起手中的枪连续扫射。奈何行尸数量既多,又浑不知害怕为何物,源源不断地往前扑来。不过几分钟功夫,又有几人被行尸扑倒,惨叫声此起彼伏。
我急得大叫:“快撤快撤,这里守不住了,过一会儿后面还有更厉害的东西杀过来。”
其实便是我不说,大家心里都在打着撤退转进的算盘,待听到我说后面还有更厉害的东西要杀过来后,更加坚定了撤退的决心。平心而论,德国军人的素质真是很不错,这些退役官兵明知留下阻击是九死一生,但仍有数人自愿留在当地阻击行尸,以掩护余人撤退。
可是万没想到,这些行尸居然还似通晓兵法一般。还没走出几步,我们就骇然发现,不知何时,一批行尸已偷偷地绕过阻击线,居然已堵住了前殿至中殿之间的那道石梯。
我振臂高呼:“开枪!冲出去!不冲出去我们今天就得死在这里了!”
趁着那些一根筋的西洋佣兵怪叫着向前猛冲的功夫,我跑到胡春来身边低声问:“怎么办?行尸数量太多,我们弹药不够,怎么也冲不出去的。”
胡春来抬头四下看了看说:“你看,东南方石壁上离地丈余有个平台,我们先到那里去躲一躲。”
“成!”这些行尸虽然力大无穷,但我估计跳高不是他们的强项,躲在那儿倒可以暂避一时。
计议已定,我们三人紧跑两步,各施手段爬上平台。
见到我们如此,那些西洋人也反应过来--这么多行尸,怎么打也打不光哪,咱还是先躲躲呗。可是等他们反应过来已经迟了,如潮水般涌来的行尸将他们逐一吞没,偶有几个坚持稍微久一点,但一待他们打完枪中子弹,根本没有换弹匣的功夫,几百个行尸一涌而上,谁人能够抵挡得住?
霍夫曼这小子见机最快,一看我们上了平台立刻也跑了过来,跳跃着要往上爬。我回身看了胡春来一眼,胡春来叹口气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能拉就拉他一把吧。”
“得,算他运气好吧。”
我趴在平台上向霍夫曼伸出友谊之手:“过来吧,我拉你上来。”
霍夫曼大喜,连忙跳起来拉出我的手,我用劲一拉,把他的身子拉上来一半。霍夫曼脸上的笑容还未凝固,突然又惨叫连连。原来有一只行尸也跟着跑过来拉住他的双腿往下扯,霍夫曼双臂抱着平台冲我大喊:“救我!救我!”
我和胡春来一人抓着他的一只手,黄三又拉住我们俩的腰带,就这样和行尸拔起河来。只听得一声惨叫,我的手一轻,向后跌坐在地上,好险没有跌下平台。我苦笑一声,指着霍夫曼的半截身子说:“得,这七级浮屠我们没建起来。”
行尸将西洋佣兵消灭光之后,全都围到平台之下,一蹦一跳地想往上跳。好在他们的弹跳力确实不强,一时半会也跳不上来,便是有几只跳得高一些的,也被我们一脚一个给踢了下去,暂时还不能威胁到我们。
不过这样下去终也不是个事,要没有什么意外,我们非得在这小平台上被困死不可。我们三个臭皮匠商量来商量去,却什么好办法也没有商量出来,急得我抓耳挠腮愁眉不展。
恰在这最最危急的关头,异变又生。
只听一阵“嗷嗷”怪叫声响起,我们刚才见到的那十几只狒狒僵尸从后殿闯了出来。行尸智力低下,无人指挥下不懂分辨敌我,而僵尸狒狒的智商就更低了。两边一见面,当真是王八看上绿豆--对了眼,连个招呼也没打,就互相厮咬了起来。那僵尸狒狒是巫咸炼制出专为克制行尸的,力大无穷身手敏捷,一出手就撕碎了好几只行尸,可架不住行尸数量太多,两边一时难分上下,打成了平手。不一会,只见两只狒狒被咬成碎片,同时也有数百个行尸躺到了地下。以这交换比来看,果然是蚁多可以咬死象,行尸一方大获全胜是迟早的事。
黄三这人体胖心宽,犹如在天桥看把戏一样,看得津津有味,嘴里居然还不时呼喝着为双方加油。我冷着脸说:“黄三,你乐呵个什么呀?这两边无论谁打胜了,到头来都没有我们的好果子吃。”
黄三闻言苦了脸,“兄弟,这点我能不知道吗?也就临死前为自己找点乐子而已,你较什么真啊?我想好了,待会要是行尸或者狒狒攻上来,我一头就扎进尸池里,淹死总比被行尸撕碎要强。”
“尸池!”
我的脑中突然灵光一闪,指着尸池说道:“如果这尸池内是一滩死水,那么经过两千多年的岁月,早也蒸发干净了,我料定此池定有水源。不如我们跳入池内,说不准这池水正通王城外的护城河,我们还可逃得一命。”
胡春来呸了一声说:“什么馊主意呀,这尸池里的水红艳似血,谁知道里面有没有毒。而且万一这池水不通护城河又怎么办?要我说,还是趁着这个空档,四处找找还有没有逃命机关。”
黄三却支持我的想法:“胡师傅,你看这四周都是青石墙壁,哪有什么机关暗道。即便找到了,万一那暗道离我们距离过远,我们又怎么越过行尸和狒狒跑过去。还是那句话,淹死总比被撕碎好,我也赞成从尸池走。”
胡春来愣了半晌,一拍腿说:“罢罢罢,老夫从来都是谋定而后动,今日陷此绝境,便跟你们鲁莽一回吧。”
我说:“我们三人都会水,待会下水之前深吸几口气,下水后可没气可吸了。我们还得抱成一团,连霍夫曼这半截尸体也带着,加重份量,争取一下沉到池底,找到水源入口。”
说完,我们深吸几口气,抱在一起相互点点头,数着一二三同时跳入池中。
第一次 冒险·迷失之城(4)
【七、三纲养尸局】
一跳入池里我就后悔了,原来这尸池极深,而且池中一片血红,能见度很底,周遭三尺开外便模糊一片,根本找不到哪里是水源方向。
肺里的空气慢慢吐光,我头疼得要裂开一样,心中不停地向漫天神佛祷告求援。突然我左手边紧了一紧,回首看去见黄三一脸喜色地不住拉我,心知他有了发现,亦是大喜,忙跟着他往左面游去。方游出两三米外,一股潜流便裹住我们三人,我们身不由已地被那股潜流吸得继续向前,进入一个地下暗道。
我们三人怕冲散了,紧紧抱在一起,打转着顺暗道而下。就在我快要憋不住的时候,突然眼前天光一亮,钻出水面大口呼吸着新鲜空气,一时间竟有恍如隔世的感觉。
我的猜测看来至少正确了一半,从四周景致来看,我们现在正是处在一个巨大的地下溶洞之中,虽然还未曾脱险,但一时倒也不怕有行尸追来。黄三仰天长笑三声,继而大哭三声,我奇道:“你笑什么?又哭什么?”
“我笑是因为我们死里逃生;我哭却是因为这次我们可蚀了大本,不但那九万美金未曾到手,而且还得自己出回去的路费,实在是亏得我心疼哪。”
我笑道:“这怕什么,王城我们虽然不能再进去,但城市废墟中盆盆罐罐也不少,我们回去拿几件出来不就把路费赚回来了。你要是胆子大些,就回到王城里面,后殿不是还有一面黄金墙么?我估摸着这面墙价值可不止九万美金哪。”
黄三对我的提议大是意动,不过他马上就想到王城里那些面目狰狞的行尸和壮硕凶猛的僵尸狒狒,不由打了个冷战,嚅嚅地说:“亏些钱总比丢了命好,亏死了我也不回去看那些行尸和狒狒打架。”
我们俩死里逃生之后兴奋得很,不住说笑打闹,唯有胡春来一声不吭地在那不知想些什么心思。黄三问:“胡师傅,你咋了?钱包丢在里面了?看你那样,似乎比我还难过心疼得多呢。”
胡春来勉强扯了扯嘴角,“休要把我看成你那样的吝啬鬼,我只是在想,那巫咸费尽心机想要镇住那些行尸,可却被我们全部放了出来。日后这些行尸若是跑出来为祸人间又该怎么办。”
我安慰说:“你就放心吧,这附近千里都是原始森林,我们这么聪明的人走得都艰难无比,那些智力低下的行尸就更不行了。就算他们能够闯出王城,十有八九也闯不出城外的迷踪阵,就算他们闯得出迷踪阵,他们也休想走出这千里丛林。”
胡春来苦笑着说:“你别忘了,为了方便大象行进,沿路我们可是用砍刀劈了一条大道出来,所谓迷踪阵早已被破掉了。”
“那你说怎么办?”
胡春来脸色变幻一阵,咬着牙说:“我想收了这些行尸。”
我与黄三同时唬了一大跳,黄三伸手摸摸胡春来的额头,疑惑地说:“没烧啊?难不成是刚才在地下河道撞坏脑子了?这可难办了。”
胡春来恼羞成怒道:“你才撞坏脑子呢。”
“没撞坏脑子你怎么会有这个想法冒出来?我的胡爷爷啊,你就算是我的亲爷爷,我也不会跟你去送死。那些行尸密密麻麻足有上万只,你让我们怎么收?”
见胡春来面色不豫,我假意安慰他说:“不如这样吧,你要是不放心,回头我出三千块现大洋,去江西龙虎山找个有道行的道士,请他来收了这些行尸这总行了吧?胡师傅,要论掘金盗墓我们是行家里手,可要降尸伏魔那就不专业了,这种事让专业人士来做岂不更好?”
胡春来摇头叹息说:“二位,说句难听的话,我们做掘金盗墓这个行当,那是极损阴德的一件行为。所谓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之类的称呼不过是往自己脸上贴金而已,实际上是怎么回事你们知道,我也知道。可谁让我们既没钱又没其他手艺呢?不倒斗掘墓发死人财,买田置产的钱从哪来?吃喝玩乐的钱从哪来?所以我从不做善事为自己积阴德,要知道平日里我连一毛钱也没给善堂捐过,因为我认为我无论怎么积德,死后都得下十八层地狱,我罪有应得!但今天我要是冷眼看着这么多我们放出来的行尸跑出森林祸害人,那我就连做人的人德都没有了,从今而后我再也睡不了一个安生觉、吃不下一顿囫囵饭,你们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沉默半晌,一拍大腿说:“姥姥的!你说的不错,这些行尸会被霍夫曼放出来,的确也有我们的责任在。你胡春来是条汉子,我张大勇也不是孬种。你说吧,该怎么干?大不了今日我一条命就丢在这里了,反正这辈子我什么福都享过,也不枉来这人世间走过一遭了。”
“干就干吧。”黄三叹息说,“也怨我交友不慎,一不小心结识了两位大侠,活该要舍身取义。反正就凭我一人也找不到出路,今日里就陪着你们疯一回吧。”
胡春来笑道:“也不用那么悲观,傻子才会和那些行尸硬碰硬呢,我刚刚琢磨出一点头绪,也不知对还是不对,你们且先听听我的想法。其实我看这王城原本是一等一的风水宝地。也许是后来巫咸为了养尸镇尸,所以以人力改变环境,逆转五常以镇尸,倒行三纲以养尸。”
我朦朦胧胧听出点道道,于是问:“你是想破了巫咸的三纲养尸局么?”
“正是如此,孺子可教也。”胡春来满意地点点头,又说,“我见那些行尸都是湿尸,若是普通尸体,被泡在水里那么久,早腐烂了。可见尸池内除了施以药物,巫咸肯定还在尸池下设局引阴气养尸。我们只要断了这阴气来源,加上缅甸天气又热,这些尸体不出三日就会腐烂干净。”
“尸池下……养尸局……”黄三在嘴里念叨几遍,猛然全身一震说,“难不成这个溶洞里……”
“正是如此。这个溶洞本是一处气脉,古人有云:土者,气之母,土肥则气壮,气壮则脉真,脉真则人旺。我猜这气脉一定被巫咸施了手脚,这三纲养尸局的关键点就在这溶洞之内。”
“那你还罗唆什么,还不快破局啊!”
听得不用与行尸正面冲突,黄三大是兴奋,一迭声催促胡春来快动手。
我们点了点身上的武器装备,发现大多数装备刚才都已遗失在河道里面,唯有我身上还挂着两颗甜瓜手雷,胡春来腰间缠着一枝绳镖,黄三干脆就是赤手空拳、一贫如洗。幸好胡春来还带着一支手电筒,不然的话我们连路都看不见了。
我问:“现在我们怎么办?”
胡春来看看周围的地形,果断地一挥手:“入山观水口,水为生旺死绝之纲,我们顺着源头走,巫咸要做什么手脚也必定是在水源处做。”
这地底溶洞大得很,顺着河水上溯没有多久,人工雕琢的痕迹也就愈来越明显,大型动物的骸骨也随处可见。这些骸骨明显是按着一定顺序摆放,由小到大摆放得极为整齐。
胡春来突然一摆手,“我们到了,你们往那看。”
我们顺他手指处看去,果然见到一只玉白色的棺材,镶嵌在洞壁半空。
黄三眼尖,看了一眼就大声嚷嚷起来:“咦?为什么那棺材盖是半开着的,难道已经有人捷足先登?”
我低声啐了一口:“这怎么可能。通往这里的唯一一条路便是中殿的尸池,那尸池原先被上万具尸体堵着,谁有那么大本事从那里下来。”
胡春来打量了一下四周形势,又掐着指头计算一番,肯定地说:“那棺材镇住的地方就是此地的气脉,我料那巫咸定是在自己临死时,以自身为镇,压住气脉。”
“那就是说,我们只要把棺材搬下来就可以了?”
“理论上是这样。不过……巫咸一代人杰,在这风水气脉上怎么会没有机关布置?只可惜我却怎么也看不出来。”
现在的情形极是诡异,明明从我们站立的地方到那副棺材的距离不过十余丈,而且中间一路平坦并无隔栏,但我们三个活蹦乱跳的大活人却似乎被一个死鬼给吓住了,结果谁也不敢动手。
黄三一声怒喝:“小巴腊子,左右不过是个死,老子和这死鬼拼了!”
说着黄三卷起袖管就要发蛮,迈开大步朝那棺材奔去。我没料到一向胆小怯懦的黄三突然会如此英勇,一把没拉住他。然后只见黄三三步并作两步地跑到洞壁下方,“噌噌噌”几下爬上棺材,才一探头,忽闻大叫一声“啊也”,一个倒栽葱扎了下来。
我大惊,还以为黄三被尸气一冲中了邪,连忙抢上几步扶起他,用乡下最古老的招魂法子,正反手“噼里啪啦”连续扇了他几个耳光。黄三被打蒙了,捂着脸问:“你为什么打我?”
“咦?你没有中邪吗?不然刚才怎么那么英勇。”
黄三一下跳了起来,“你他娘的才中了邪呢!我连早饭都没吃,现在肚子早饿塌底了,要再和你们磨蹭下去,我怕我饿死你们还没来得及动手?我思量着反正左右都是死,还不如搏一把呢。”
我被黄三的理论弄得哭笑不得,随即又想起一件事,忙问:“棺材里有什么?为什么你往棺材里一探头便跌了下来?”
黄三呆了一呆,挠挠头说:“里面好像只是一摊血水而已,其他什么都没有。反正我才一探头看去,便觉得脑子里一片眩晕,身不由己便跌下来了。”
我与胡春来面面相觑。要知黄三身手虽然不如我俩,但也是一个身强体健的大汉,要说他会因为早饭没吃的缘故一头从洞壁上栽下来,那是打死我俩也不相信的。既然地下没有布置机关,那么棺材里一定有什么古怪之处。
我一横心,说:“总不能在这干耗着。胡师傅,你在底下帮我看着点,我爬上去瞧瞧。”
我正待行动,黄三哇地一声大叫,吓得倒在地下。我回身一看,只见一个穿着素白色丧服的身影不知何时出现在我们身后,一闪即逝。被这一吓,我的冷汗也冒出来了。
我看看胡春来,胡春来咬咬牙说:“不用上去看了,你不是还有两颗甜瓜手雷么?绑在一块扔进棺材里,有什么机关邪术也给它一炸了之。”
我愣住了:“我没听错吧,胡师傅。你不老跟我说倒斗是技术活,不能蛮干吗?今天你怎么……”
胡春来一瞪眼:“不蛮干能行吗?要不你爬上去把棺材搬开。”
“得,我听你的还不成?”
说干就干,我扯下衣襟将两颗手雷绑在一块,扯开保险拉索一抖手,正好扔进棺材里面。只听得轰隆一声震天巨响,鲜血从我们的眼耳口鼻一起溢出来。
原来,我们正处在一个封闭的溶洞里面,手雷爆炸的声音本来就响,再加上溶洞里的回音效果,我们三人都被震得七荦八素的。
不过好在自伤三千,却也能杀敌八百。那白玉棺材虽然没能如同我想象的一样被炸得四分五裂,但棺材板上也隐隐出现了几道裂痕,眼见再加一把力就会彻底散架。
黄三惊魂稍定,赤白着脸说:“乖乖,好大的响动啊,下回可别再乱扔手雷了,差点没把我给震死。”
我刚想回嘴,突然整个地面强烈地震动起来,那白玉棺材里冒出股股黑烟,瞬时间弥漫了整个空间。棺材内突地弹出一根粗大的红色肉线,如脱了皮的巨蟒一般,蜿蜒着向我们游过来。
胡春来说道:“小心,这是浊血蟒蛊。好狠的巫咸,居然以身伺蟒,炼出这一条浊血蟒蛊来。怪不得棺盖不关,原来是为了方便这条蟒蛊进出。”
黄三说:“哼,别的不敢说,抓蛇我可是一把好手。不过是一条没皮没脸的蟒蛇罢了,交给我吧。”
胡春来怒道:“你当这一条浊血蟒蛊是普通虫蛇么?若是皮肤被它身上的吸盘沾上,一身精血都会被吸干。大家千万要小心。”
说着胡春来挥舞着绳镖边与蟒蛊缠斗,边转头对我们大喊说:“这条蟒蛊全靠棺材内巫咸的血肉支撑,以我的功力,大约能缠住它们一刻钟,你们去把玉棺翻倒,然后我们就可以……啊呀……”
话未说完,胡春来便苦着脸拎着半截绳子败退下来。
原来这蟒蛊身上那滑溜溜的体液腐蚀作用极强,胡春来一手绳镖功夫虽然出神入化,但奈何绳子本身抗腐蚀性却不强,不一刻功夫就被腐蚀得断成几截。胡春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不得不暂时退避三舍。
在此危急关头,也唯有我挺身而出了。我的金钟罩虽未练到第十三层的至高境界,不能做到刀枪不入水火不侵,但总也算是皮躁肉厚,我估摸着还能顶上一段时间。
于是我大喝一声,运足功夫一掌拍去,哪知那蟒蛊身上滑溜得很,我这凝聚了十成功力的一掌居然从它身上一滑而过。蟒蛊得理不饶人,身子一摆,啪地一下把我全身缠住。我只感觉身子一紧,从胸到脚被那蟒蛊结结实实地绕了五六七八道,当是时,我也只有咬紧牙关硬撑下去了。
说实话,那蟒蛊的绞杀功夫虽然高强,我也还不放在眼里。但苦的是蟒蛊身上的体液腐蚀性太强,我甚至都可以听到蟒蛊体液与我皮肤接触时那滋滋作响的声音。如果这样的情况还不算坏的话,那么更坏的是蟒蛊身上的吸盘紧紧地吸住我的身体,不停地从我身上吸食血液。如是三管齐下,没一会功夫,我便感觉腿脚酸麻胸口憋闷,呼吸越来越是困难。
黄三一边和胡春来搬动棺木,一边为我鼓气大喊说:“大勇,顶住,千万顶住!我们华夏子民是世界上最具有韧性的民族,你千万不可以给华夏子民丢脸啊。”
我气得破口大骂:“你小子有那份时间不如用点劲掀翻那破棺材,老子快撑不住了!”
胡春来和黄三同时开声吐气大喝一声,只听哗啦一下那口玉棺被他们掀翻地上,里面红色的血水流的干干净净。
随着血水的流出,那蟒蛊像是突然被抽光了力气,无力地跌落在地下,转眼变得干枯萎缩,瞬间风化为一堆尘埃。
我无力地跌坐地上,喘着气说:“我的妈妈呀,总算是一举成功,你们快扶我出去,各位要有心,再赶紧给我找个大夫,张某人我就感激不尽了。”
黄三抹着冷汗也说:“是极是极,这鬼地方我是一刻也不想再待下去了,我们赶紧走吧,我得赶快找点吃食垫巴垫巴肚子。”
胡春来的脸上忽然现出极怪异的神色来,人也变得有些扭扭捏捏。
我突然有很不好的预感,急忙问:“怎么,难道三纲养尸局还没有被破掉吗?”
“不不不,白玉棺一碎,三纲养尸局当然不复存在了。”
“那你又为何做出这种模样来呢?”
胡春来干笑几声,红着脸说:“我的意思是这样,俗话说贼不走空,我们总不能就这样两手空空的回去吧。我料得有三天时间,那些行尸就该腐烂干净了。所以嘛……呵呵,我觉得我们不如在这儿等上三天,然后再顺来时路由尸池返回王城……”
我急了,指着胡春来的鼻子大骂:“死老头,你没见我伤成什么样了吗?都这当口了你还只想着摸金。”
胡春来急急解释说:“大勇,你听我说啊。这地底溶洞四通八达,也不知到底通往哪里,我们这伙人又是老弱病残集于一体,所以我想来想去还是觉得从哪来往哪走是最好的选择……大勇……”
许是为了弥补心中亏欠,又许是单纯地想施以贿赂。胡春来冲我一挤眼,将一件物事塞进我掌中。我定睛一看,原来那物事竟是一枚圆形而中间有孔的玉器,形状与镯类似,外观似一条首尾相噬的大蛇。
胡春来陪笑道:“大勇你且瞅这雕功这般精细,当真说是鬼斧神功也不为过,老头子我见过的玉环也不知有几百几千枚,从没有一件玉环雕琢得这般精巧玲珑,乍一眼看去,真仿佛是一条吐信的毒蛇呢!”
我握着玲珑玉环不置可否,只觉触手润湿,隐有一股血腥之味冲鼻。再一细想,便已知道这枚玉环定是胡春来从巫咸的玉棺中顺手牵来之羊。胡春来搓着手讨好地道:“刚才诛杀蟒蛊,你出力最大,这枚玉环当然是归你所有。你瞧,老头子我做事多么地道,到手的玉环竟然不肯独吞,你要和我再去迷失之城,那……”
我冷笑地打断道:“好一枚玉枚,雕功固然神奇,但可惜却是黄玉所制……”胡春来脸孔又是一红,不敢再作声。我知道黄玉虽也沾了一个“玉”字,但不过属于中等档次的宝石。这种玉石在新疆、广东、云南等地皆有大量出产,着实也值不了几个钱。
一边黄三倒说了句公道话:“黄玉虽多,但也有上中下之分。其中上等的深黄色者最为珍贵,颜色越黄越好。其次是蓝色、绿色和红色者。瞧这块黄玉颜色跟煮熟了的鸡蛋黄似的,透着一股子活泼喜庆。加上它的雕功和历史,价值也应该不扉。”
论起辨识古董,我们三人之中倒以黄三功力最深,他的话,自然是权威之言。我赶紧将黄玉玲珑环紧紧抓在手中,纳入怀里。瞥一眼后悔不迭的胡春来,哈哈笑道:“既然如此,那我可就却之不恭啦。”也不知怎地,当我将那玉环放在怀中之时,心中贪念立时大炽,顺口就说道:“既入宝山,我们又怎么能空手而还。也罢,我们就在这里多等三天吧。”
胡春来拍手笑道:“好极好极……”
我虽然也附和同笑,但心里却生出一种极怪异的感觉。摸摸被我贴身藏于心口的黄玉玲珑环,一点飘飞思绪,又立时被我抛在脑后了……
第二次 冒险·通天之塔(1)
【序】
有那么一段时间,我开始学会了思考。当然,这并不是指我从前就完全不用脑子了,只是当我拥有了足以让我三辈子也花销不尽的金钱的时候,我就开始反思,反思金钱对于我来说究竟有多少意义。
我挖掘古墓,从里面取出古董,再交给黑市商人换成金条和现大洋。我的胆子很大,人也勤快,加上还拥有那么一丁点的运气,所以我的收入总是不错。曾经有不止一个人对我说,大勇啊,你钱也赚得够多了,洗手别再干这损阴德的事啦,改做正行吧。我总是回答他们说,不,我还没有赚够钱呢。
当时,我以为我爱的是钱,可是后来我才知道,我喜欢的是那种生死千钧系于一发的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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