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多精校小说尽在知轩藏书下载:https://zxcs.zip/ ========================================================== 那些回不去的初恋时光 作者:宋煜 等 内容简介:   每个人的最初,都会有一个樱花般的女子或风一般的男子,他们出现在我们的生命中又如花絮般随风而去——爱是极之奢侈的一件事,曾经我们讲激情任意挥霍,当尘埃落定的时候才发现最初的心动是多么的难得。   也许,初恋时我们不懂爱情,只是爱上了爱情,而后我们学会了爱上某个人,最后我们爱上了生活。可无论如何,初恋你会永远记得他,在年老时,眯着眼在阳光下想起他,感激他给予的美好记忆,美丽心情……   第一章 纪念我们的物是人非(1)   一   初恋是王小妮,认识她那年我十七岁。我在自己家不远的一个小城市晃荡,和以前的中学同学住在一起。那时候我还没谈过恋爱,很想恋爱一场,却找不着对象,因为那对我来说是个陌生的城市,谁也不认识。整天去溜冰场,歌舞厅,心里却在盘算着怎么勾搭上一个姑娘,就是勾搭上聊聊天也好啊,那时真是太寂寞了。   王小妮就是在一家酒吧认识的,那酒吧的名字我仍然记得,叫“太平洋酒吧”。那天我花了两百元,点了两瓶啤酒、几盘冷盘、还有水果瓜子等,另外还可以免费唱五首歌。在我唱完第二首歌的时候,好多人在鼓掌。   刚从台上下来,就见一个女孩坐在我原来座位的对面对我说,你会玩骰子吗?我说不会。她说,我教你吧。然后她开始教我玩。我们约定谁输了谁喝酒。我原来点的两瓶啤酒很快就被喝完了,于是她点了酒,她点的酒好贵,一瓶两三百。我想这次惨了,要大出血了,可我却不懂得如何拒绝,也不好意思拒绝,对方是女孩子。   大厅里音乐很吵,她和我说话贴得很近,睫毛时时都能碰到我的脸。她问我有没有女朋友?她漂亮吗?知道怎么泡妞吗?我老实地一一回答。我觉得自己脸有点热,不知道是喝酒的缘故,还是害羞。不过我还是挺喜欢她对我说的这些,只是心里却惦记着酒钱,我怕她再点一瓶,那我的钱就不够了。   她问我有没有吻过女生,我说没有。她飞快地吻了我一下说,你的初吻我要了。然后说,现在我教你怎么泡妞。可她教的并不是泡妞,而是怎么把女孩弄上床,或者她所理解的泡妞就是把女的弄上床的过程。   她说:“首先你认识一个女的,你们有了最初的好感,在一起散步的时候,你可以牵她的手。如果牵手她不拒绝,接着你可以把手放在她的肩膀上,那里离她胸比较近——你不要这样看着我,我不是让你去摸胸,我是说,你手放她那儿,她的心跳往往会加快,也更亲密了一步。在告别的时候,你可以问她,我可以抱你吗?只要你和她拥抱过一次后她不拒绝,以后你基本都可以抱她了。抱过后就更好办了,以后在只有你们两个人的地方,你可以吻她,从脸颊,额头到嘴唇。如果仍然没有得手,你可以找一个理由和她出去玩到很晚,借口太晚了,只能去住旅社,不要分开住,要住同一间房。女孩第一次一般会对你有戒备,你可以对她说,我用人格和你担保,绝对不会做你不愿意做的事。当同住一个房间就一切好办了吧。我还告诉你一个秘密,紫云宾馆的房间里有影碟机,里面还有激光片,下面不要我教你了吧?”   她把三级片叫做激光片,因为那个A城有不少“激光电影院”,放的都是三级片。   她在和我说的时候,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男孩与女孩先牵手、拥抱、接吻再开房间……我觉得那个女孩就是她。然后我又很认真地看了看她,问她是不是这样被人弄上床了。酒喝多了,我平时想到又不敢说的话,现在也敢说了。   “刚才我教你的是泡小女孩,现在我再教你怎么泡女人。”她看了看我接着说道,“道理差不多,你可以半夜请她吃夜宵,一定要喝酒,然后和她说些你觉得困惑与难过的事,再送她回家或去酒店。如果她家没人,让你上去坐坐,就表示基本愿意和你上床;如果没说,你就直接送她进房间。你该主动些,你要说喜欢她,如果她有轻微的反抗,你别停下来,这叫欲迎还拒;如果她强烈反抗,你要马上停下来,向她道歉。一是说自己喜欢她,二才是说自己喝了酒有点失控了,这样以后还可以做朋友。”   不知道哪又冒出了一个妖媚的女人笑着说,小妮,别教坏了孩子。我这才知道她叫小妮。   小妮问我,那个姐姐漂亮吗?我说看不清楚。她说,我帮你招呼她下来让你看看。   “梅佳姐,过来给小帅哥看看,他说对你有意思。他比我还坏,我哪里教得坏他。”小妮说。   那个叫梅佳的应该是老板娘,刚才一直在招呼客人。她来到我的面前我才看清楚了,原来之前我就见过。   那是在上个星期二的中午,阳光暴烈。我大概是烧烤吃多了,在过马路的时候突然流鼻血。身上没有纸巾,于是就用手抹,抹得满手满脸都是血。她刚好从我身边经过,停下来,从手提袋里拿出半包纸巾给我。我刚接过,还没来得及道谢,她却跟接触传染病一样弹跳着走开了,弄得我险些没接到纸巾。她的动作触怒了我,因为她准是把我当传染病了。那段时间我对她们这类穿着时髦、避开我们跟避瘟疫似的时尚女子没好感,她们遇到什么惊险的事情就知道拍着胸口说,要死了,要死了,典型的旧上海刻薄势利女子形象。   我还没来得及擦,回头正见她在不远处看着我,我固执地认为她那眼光包含着怜悯与无比自我的优越感,于是当着她的面把她给我的半包纸巾丢了,用衣服擦脸上的血。   梅佳说,是你啊,她一眼就认出了我。我说是啊。小妮说,哟,还老情人呢?梅佳姐,你太堕落了,这么小也不放过。梅佳说,哪里,之前我们也只是见过一面。然后她看了我一眼说,你蛮个性的嘛,那次我跑开伤你自尊了?梅佳真是个聪明的女人,一眼就看透了我。小妮不知道我们在说什么?问是怎么回事。于是梅佳和她说起那天中午的事。小妮听后夸张地对我说,你太有个性了,来,给姐姐亲一下,她又飞快地亲了我一下。   梅佳没坐多久,又忙着去招呼其它客人了。   小妮告诉我说,梅佳并不是怕我有传染病,而是她晕血。她十八岁那年亲眼见他的弟弟被车轮压死,鲜血喷了一地,以后一见到血就惊恐。她还让我别把她跟我说的这个跟梅佳说。   那天我回去前去买单,小妮对我摇了摇头说,不用,这次梅佳姐请我们。梅佳也看着我说,对啊,我请你们喝。我说,不用,我有钱。梅佳说,我请你们喝和你有钱没钱没关系。我也只好作罢。   小妮送我出酒吧说,我本来想骗你酒喝的,见你这么傻,都不好意思骗了。   我很傻吗?我不服气地说。   这酒吧有很多骗高档酒喝的坏女孩,你傻乎乎的,进去一次就叫你钱包空着出来。   可要是骗到身上没钱的怎么办?我说。   没钱的就算了,反正里面大多高档酒都是假酒,值不了几个钱,小妮实事求是地说。   最后小妮说,你要是没事,可以来找我玩,反正我有的是时间,也挺无聊的。   二   那一段时间,我常去找小妮,她总能给我讲许多我没听过的事。而梅佳对我也很好,常常我吃了东西也不收我的钱,而且我还带我朋友去玩。如果是我去买单她就不收钱,如果是我朋友去买单,她就打个七五折。朋友都很羡慕我交到这样的一个朋友,这让我很有面子。   太平洋酒吧里有许多包房,我也常常在里面开着空调睡觉,比起我原先住的地方舒服多了,原来那里一到夏天就特别闷热,蚊子又多。   我也常常帮酒吧做些事情,在酒吧里充当服务生的角色,或者夜里帮她们买夜宵,都不忙的时候就一起出去吃。   我叫梅佳一直就叫梅佳,后来小妮说我没大没小没礼貌,我也就改叫她梅佳姐了。叫小妮时,我在她名字后加了个“子”,受我的影响,很多人都开始叫她小妮子。   小妮子是梅佳的远房表妹,十七岁。她家是上海的,她爸爸和妈妈离婚了,她跟了妈妈。她爸开了一家公司,和另一个不是她妈妈的女人又生了一个孩子;而她妈的生活却过得很窘迫,但是她妈又不要她爸的钱。她妈妈还不让小妮子和她爸爸来往,不准她和她爸爸打电话,不厌其烦地跟小妮子说她爸爸的不是。   小妮子说,其实我一点都不恨我爸爸,我很喜欢和他待在一起。她说她爸爸有才华,会写好看的毛笔字,长得又帅。而她妈妈就是个可怜虫,就知道哭,越哭越老,鱼尾纹都哭出来了。她偷偷去见她爸爸,她妈妈用尺子狠狠抽她,抽得她满身血痕,又抱着她号啕大哭,每一次都这样。她对她妈妈充满恐惧,有一次她等她妈妈睡着后,她就小心翼翼地下了床,凌晨跑到一个电话亭里,拼命地哭,哭过后给她的表姐梅佳打电话。   “我那时在逃跑的时候,真怕她突然醒来把我给掐死了。”小妮子笑着说,“那时候表姐在一家酒店当服务员,我就去投靠她了。表姐的老家在农村,小时候,外婆还在的时候,我常常去她家,她给我扎辫子,带我去采山上的各种野果,对我很好。”   她表姐的男朋友是A城的,她们也就跟她表姐的男朋友来到A城。她说她表姐的男朋友是A城的小老大,很吃得开。后来因为在他住的地方找出毒品被判了十六年,但那毒品不是他带的,他是在为他的小弟们顶罪。我马上就有意见了,表示严重的怀疑,哪有老大为小弟顶罪的?出事后,老大都是百般欺骗小弟,给些虚假的美好承诺让小弟先把罪顶下来,然后他们就拍拍屁股,走人啦。这方面的事我听得多了。她见我的怀疑有些道理,就说她也是听表姐这样说的。不过,她表姐在这个小城里的确认识很多人,黑白两道。我上次和小妮子出去玩,被我以前撬他老虎机的小店老板抓住了,小妮子打了一个电话叫了当地有些小头面的人物,那老板一分钱也没拿到,这事就这么不了了之。   她说,我表姐夫是个很好的人,对我很好,对我表姐也很好。我表姐说很爱他,可我知道她也和别的男人上床。她的话令我想入非非,脑海里浮现三级片的某些镜头。   “你看我什么话都说得出吧,其实我心里很害羞。我要是表现得害羞,她们就会继续笑话我。她们问我是不是处女,我就说,我和潘金莲有一拼。”她什么话都跟我说,毫不掩饰。   我不知道那时,我们算不算恋爱,但是却常常在一起。我教她打台球、溜冰,一起坐栏杆上荡着脚。她虽然比我大一岁,可只要一离开她的地盘“太平洋酒吧”或梅佳不在场的情况下,她就像个孩子,遇事茫然无措。梅佳说小妮子其实就是一只狐假虎威的小狐狸。   只要梅佳不在,太平洋酒吧就是我和小妮子的小天地。小妮子说,来,过来,抱我一下。我就过去抱她一下。小妮子说,你接吻过吗?我说,没有呢。小妮子说,我也没,我们试试!她的舌头总有种淡淡的清凉薄荷味,因为她总喜欢嚼那个味的口香糖。   亲吻过后,小妮子问我,好玩吗?好玩,我说。小妮子又问,你喜欢我吗?我漂亮吗?我说,喜欢,漂亮,说着我又去吻她,乐此不疲。那段时间,我们对彼此的身体很好奇,以前中学时“老师只发书却没教的生理课”我们用彼此身体又重新温习了一遍。但我们最亲密的时候,也就是光着身子亲吻,抚摸。她并没有我想的那么开放,我用她之前教我的空头理论,哄了好久才把她的衣服哄光了,但是她却脸红得厉害,说不好意思。通常只是看一眼就把衣服穿上了。   那个夏天,我们一起看了香港回归的现场直播。见五星红旗与香港的紫荆花旗缓缓升起,英国的米字旗缓缓下降,我们都很激动。当看到香港最后一任港督的汽车最后在围着港督府绕了一圈黯然离去,小妮子突然很激动地说,林非,香港是我们的了。我说,是啊。她说,以后我们可以去香港玩了。主人翁的情感油然而生。   那个夏天一过,她就跟着她表姐去了香港对面的深圳。临走前她把手上她奶奶送给她的银手链解下送给我说:“你要记得我,记得你说的,你爱我。我们会回来看你的。”   梅佳见她这样,安慰她说,又不是以后不见了,开心点。我说,对啊,你可以CALL我。小妮子拥抱了我,在我的脸颊亲了一下,在我耳边说,我爱你,我见她长长的睫毛已经被泪水打湿。   见她们上了火车,我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觉得我的日子从此又要孤单了。   在小妮子去深圳的那段日子,她常常CALL我,似乎和我有说不完的话。后来她觉得我打长途很贵,就改和我写信,她把信寄到萧瑞那,再由萧瑞转给我。她的字并不算好看,但是比起我的字来就算好看了。她的字写得很认真,一笔一画的,每一次都写五六张纸。   她在信里给我说她在那边的生活。说深圳有许多好玩的地方,比如世界之窗、大梅沙、欢乐谷等,说等我来了,要和我一起去玩。她总问我什么时候去看她,有没有钱用。她会时常在她给我的信里夹个几百元钱,用挂号信寄。她说,我想你一定不够钱用,我不敢在信里夹多,怕弄丢了,你收到信和我打电话,我想听你的声音。然后留了号码。   她还给我寄她的照片,她坐在停在沙滩上的一个废船上,笑得无比灿烂。   我和她打电话,她问我,你想不想我。我说想。她说,你骗我,我听你的声音都听出来了,你不想。然后她又问我有没有喜欢别的女孩,是不是觉得她太老了。我说,我没喜欢别的女孩,你也不老。她才笑了说,刚才是和我开玩笑的,我怕我不在你身边,你就不想我了。   我们一直保持着通信,最后一次收到她的信,我给她打电话,她在电话那头哭着说,我要回上海了,我爸爸来接我的,我先挂了……我还会给你写信的。   可后来我一直没收到她的信,我给她深圳的地址写信没有人回;我打了一个她以前留给我深圳的电话,是梅佳接的。梅佳问我最近好吗?说小妮子已经回上海读书去了。客套问候后,她问我真的喜欢小妮子吗?怎么不读书?不读书以后怎么办?能养得起小妮子吗?她问了许多我以前从来没有考虑过的问题,我无言以对,挂了电话。两个月后,我又打了那个电话,已经不是梅佳接了。   再后来,萧瑞的老房子被拆了,地址也不见了。我甚至找到那个原来给我们这一带送信的邮递员,问他有没有我的信,他说没印象了。我说要是有我的信,别退回去。直到后来我再见到小妮子信的时候,那已经是许多年以后了。   小妮子怎么就这样突然消失了呢?是她出什么事了吗?还是她有新的男朋友了呢?那一段时间,我几乎每天都想到她。我始终没告诉她,其实我银行里有几万元,所以她总担心我没钱用,每次收到她的信总能发现她在信里夹的几百元。   三   再见到小妮子已经是五年后了。五年后萧瑞又要搬新家,我去帮他,搬一个旧书柜的时候,在楼梯上萧瑞脚一滑,那个旧书柜就滚下楼,书柜里的各种小东西掉了一地。我突然发现一张旧照片,那是小妮子。我去拿照片的时候,又看见照片旁边还有小妮子写给我的一堆信。我把信拣起来看,她在前面几封信里仍然说她的近况,同时也仍然在信封里夹几百元。后来因为见不到我回信,然后在信里问我怎么了?出了什么事了?再不回信她都要疯掉了,再不回信她就要来找我等等。我不知道她最后有没有来找我,但我明白,她那时候伤害一定不比我少。我们是彼此的初恋。看完她的信我流出了泪,很想大哭一场,不仅仅是因为小妮子。我又神经质地想,如果当时萧瑞不是贪那信封里的几百元,把信交给我,也许以后的故事就是另一个样子。我多么想简单过日子,简单地爱简单地生活啊,可生活却太不简单了。   我第二天就去了上海,找到了小妮子以前在信里所说的上海市闵行区七宝老街。小妮子的家在老街的南段,被一条河隔着,由一架小石桥相连。我站在小桥边,看着眼前的夕阳西下、小桥流水。那时是秋天,老街的枫叶已经红了,红得落寞,落寞且忧伤。   第二章 纪念我们的物是人非(2)   小妮子信里所说的那个地址,房子还在。我在附近旅馆住下来,几天内在附近转来转去,却始终没有勇气去敲她家的门,我怕她还住在那里,更怕她已经不住在那里。终于,在一个傍晚,我看到了她,虽然有十多米,我还是一眼认出了那是她,她比原来多了些女人味,却依然青春美丽。她趴在阳台上看落日云霞,大概看了有两分多钟,后面跟着出来个年轻的男人。他穿着睡衣,从后面缓缓抱着她,她回过头,似乎笑了一下,我不确定。我想她现在大概很幸福吧,我给自己戴上墨镜,转身走了……   走到车站,买了张明天下午回A城的车票。还有一天的时候我可以好好看看上海,去了她以前给我说过的霞飞路,也就是淮海中路,那里满街的法国梧桐,风一过就纷纷落叶,二三十年代的旧世贵族气依然尚存。街道两边的各种建筑,张扬而美丽,摆设繁华而精致,耳边时不时飘来几句嗲声嗲气的上海话。最后去看了石库门,只是在弄堂里没看到穿旗袍的上海女人……   离开上海的那一天下了一场雨,天气骤然变冷。一路上,听着火车轮压过铁轨的声音突然觉得好生落寞。初恋在那一天才算彻底结束了。   害怕爱了。   其实我早就听前辈说过,爱情是一场诡计多端的游戏。一旦全身心投入,就会遍体鳞伤。所以我经常提醒自己,绝对不要做傻事。   可是若连爱情也敷衍,这世上,我们还能对什么认真呢?   我的一个帅气的哥们问我能否介绍一个美女作家给他认识,他说美女作家不都很风骚么。我跟他说,写作的女人你碰了会六根清净再也不留恋凡尘只想出家当个和尚此生甘愿与女人绝缘的。   女人拿起了钢笔,就好比妓女拿起了武器。   你甭想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以及为什么要死。   在讲文学女青年的故事之前,我先扯扯我自己。我是个特普通的人。唯一可以调侃一下的是,我生下来的时候,头发浓密。由于是剖腹产,所以脑袋没被挤过。生下来的时候甚至都没哭。我的家人目睹此景,都很着急。医生也怀疑我是个哑巴。还是有个老医生有经验,照着我屁股就是一巴掌,我这才哇哇大哭起来,大家也都一颗心落地。所以说,每个人都是伴随着眼泪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只有我是伴随着巴掌。   这预示着什么?但是很可惜,我没有注意到。   文学女青年,这个后来对我的一生影响深远、意义重大的女人,却是在相亲时候认识的,想想就很不浪漫。其实我们俩在此之前有过几次擦肩而过。我们那时候都去过上海,参加一场名为“希望杯”青年作家储备计划的征文比赛。我们俩分在了一个考场,结果她坐第一排,一个半小时交卷走人;我两小时写完了,用了一个小时改错别字。我们俩谁也没有多环顾一下四周。然而我们都获了奖,这回该在颁奖台上见着了吧。结果这孩子临出门摔断了腿,被送进了医院。我们俩甚至是在同一天同一时间离开的上海,在同一个初检口排的队。在迷茫的长长的等待中,她拿着一本《第三性》,我拿着一本《摄影论》。我们俩还是没有关注到彼此。这只能说明,我们俩之间没磁场。老天本来打算把这个BOSS级别的人物放在以后出场,结果一不留神,一位姓畲的姐们就站了出来,跟我说,咱文学圈有个小美女,你不想认识认识?我心想,干吗不呢?   很久之后我才得知,姓畲的姐们是受文学女青年的指示这么干的,我就是这样羊入虎口的。   拜托于网络的普及,无论住在天涯海角,隔着一个屏幕,我们都可以天涯若比邻了。现在的孩子们还有视频这一靠谱的玩意,我们那时候纯粹靠YY,守着屏幕上的文字,对着对方进行无限的美好瞎想。那时候网恋真的是火得一塌糊涂,没事就能看到什么网友见面强奸杀人事件。   文学女青年初始给我留下的印象是聪明。我们俩那时候在网上逗闷子,就是因为她我才会使QQ的。那时候QQ设计很不完善,死机是家常便饭,所以经常需要聊一会,重启一遍机器。闭目养神一会儿,遣词造句一番。我喜欢跟人打嘴仗,一般没人斗得过我。文学女青年也很善于此道。我们俩就像是发情期的狮子,不撕咬一番,不弄得双方精疲力竭,就不允许对方踏入自己的地盘。   斗嘴的过程结束后,我俩进入斗智的状态。她总是冷不丁地问出点刁钻的问题,譬如十字军东征的来由。为了不丢面子,我买了一本厚厚的《欧洲史》,就放在桌面上。每次她问出任何刁钻的问题,我都立刻翻开书现查现卖。很明显,高考不会考这块内容,但越是人家不考的,越说明咱知识渊博。那时候我经常幻想文学女青年是个知识无比渊博的人。因为她问的问题都太生僻了,啥冷门就拣啥问。直到一年以后我们在一起了,我发现她手里还在捧着本《欧洲史》读,我特奇怪,你是重读呢还是第一次读?她说她高三才刚买了《欧洲史》,高三哪里有时间看啊?于是她每次上网前随便摊开一页,找俩问题就问。没想到我还都给应付过去了,于是觉得我深不可测,害怕再问下去就露馅了,所以就没有再问下去。   斗智也结束得很快,因为,我想,我俩都终于逮着一个可以和自己聊点见不得人的话题的对象了。   所谓见不得人的话题,无非是吸毒滥交一类的。咳咳,不是指我们,是指祖国的先人们。大部分人认为国人的毒品史是从鸦片开始的,这远远低估了我们的祖先们的创造力。正如春药是中国人民炼丹发明的,毒品这玩意儿中国人也是集大成者。早在晋朝时期,上流社会就开始大规模服用一种叫做“五石散”的玩意。这东西基本上就是些石钟乳、石硫黄的玩意,当初是张仲景发明的,给伤寒病人吃,吃了以后一发热,O(即完了,结束)了。但晋朝先烈们把配方改了改,改成了一种毒品。大冬天吃完以后,先是出汗,再是发冷。发冷的时候要是盖床棉被,就被捂死了。越是冷,越要吃冷食,穿薄衣。吃大发了,要下雪天脱光了,让人用雪擦身子。想想这情景,多彪悍,多禽兽。   话说俺被文学女青年暧昧地暗示了一把之后,俺这颗心就开始扑腾了。YY总要有个对象,于是我管文学女青年要张照片。   既然被叫做文学圈里的小美女,我还是对这个“美”字充满期待的。文学女青年常常自比李清照,“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我一直不明白黄花是个什么东西,头脑中常常闪现的是豆芽。一个大脑袋,加一个细长的小身子。   我管她要照片的时候,她回话,她不漂亮。这时候我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后来文学女青年就再也没有对我坦诚过,不过在这件事情上,人家还是诚实了一把。我却坚定地认为,她这么说是因为文人的谦虚,或者叫虚伪。中国文人那矫揉造作是有历史的。文人最常挂在嘴边的是,鄙人不才,望多指教。其实肚子里一肚子不服,觉得别人都只配挑大粪。   文学女青年的聪明之处在于,明明有了网络可以立即传张照片过来,结果她非用邮寄的方式,差不多让我等了半个月,才拿到照片。等待,可以作为女人的一种武器,尤其是欲望马上实现之前的等待,这的确是一种揪心的东西。不过这招的尴尬之处在于,等待得越久,期望值越高。期待得太高,自然会带来失望。但是平心而论,从邮来的照片看,文学女青年还是个蛮可爱的女孩子。   那时候我和所有十八岁的处男一样,血气方刚。那时候我觉得精力永远花不完,只要手臂不酸,就永远有下一次的战斗。就在这样的背景下,我被个小女孩挑逗了,说要在旅馆见面,她穿粉红色的小裤裤去。   我为了第一次能够整得浪漫点,在网上精心挑选了半天酒店,找了一家价格还可以接受的准四星级酒店,反复确认挑了间带浴缸的屋子,酒店门口还有条小河穿过。   我是浑身颤抖着下了飞机的。上海这城市对我而言,唯一的印象就是没有暖气,阴冷阴冷的,但我那时候浑身燥热。禁欲了三四天,还特意备了条宽松的裤子,今天就是小弟弟的舞台。我率先到了四星级酒店,洗了澡,换上新内裤,然后穿上衬衫,在酒店大堂摆了一个特深沉的pose。为了小知识分子的装X,我甚至拿了一本外文杂志。不久她来了,穿了身蓝色的淑女屋买的连衣裙,跟她邮给我的照片上她穿的衣服一样,她说怕我认不出她来。但其实那张照片里她的脸孔已经深深地印在了我脑海里。   她说,你看起来挺成熟的。   文学女青年的长项就是夸人总会夸在点子上。18岁的男孩最需要什么?装成熟。我心情一开心,也回应,你也挺漂亮的!   她也很高兴,她笑的时候确实显得挺可爱的,或者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吧。反正,我那时候眼睛里只有她一个人。   我和她就开了同一个房间。她带来了一个大个的LV的箱包。打开行李,她说她带来了家乡的水果。我一看,就是一个苹果,上边还有点虫眼。但是她说这是她从老家千里迢迢带来的,我自然二话没说放进嘴里连核都没吐就给啃了。她则坐在床头,安静地坐着,玩着手里的手绢,也不知道下一步打算干什么。这个情景印在我脑海里,因为那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寂静。   我没经验嘛,人家又说人家是处女。俩人都没经验,这的确很麻烦。我用眼角观察她,她个子真的很小,很瘦,跟个没发育成熟的孩子一样。皮肤倒是挺白净的。   她用那种南方的靡靡之音说,你盯着我干吗?   我别别扭扭说不出话来,于是只能把目光转向窗外。我忽然想起我还特意订了一间面朝小河的房间,刚才进来一直没开窗户看看小河。这时候我站起来,把厚厚的窗帘拉开,把玻璃推开……   我差点没被熏晕了。   旅馆紧挨着的那条河,河水污浊不堪,说不清楚是黄色还是绿色,河面上还漂浮着白色泡沫。船只在不停地来来往往,每次会船都互相鸣笛,声音凄厉,直入云霄。那船看起来也从未清洗过,脏,上边还堆积着垃圾。一看就是一家子人都生活在船上,有个抱着孩子的妇女正把尿盆往水里倒呢。   我立刻把窗户关上,说我被网上的旅馆介绍给骗了。她说她已经知道那条河的状况了,她坐出租车的时候沿着那条河边的路走的,差点没被熏晕了。她从老家带来了一瓶香水,如果屋子里有臭味,可以洒点香水。   看来她准备得还挺充分,莫非她也等着那一刻的到来?我开始心跳加速。她趴在了床上,似乎在看一本书。凑近一点,能够闻到她身上淡淡的香味。   她缓缓地冲我伸过手来。我懵了,这动作是什么意思?我抓住她的手,莫非是她想让我亲吻她的手?电影里外国男女总这么干。我把我的脸埋在她的手掌中间,正打算亲下去,她说,咱们房间的洗手液的味道还挺好闻的,是吧?   我汗了一下,把舌头缩回来。我闻了闻,似乎确实挺好闻的。那时候心里头那个心乱如麻啊。   她依旧在那漫不经心地说着,橘子味的。   然后我们两个人又陷入了沉默。   她趴在床上。我向她伸过一只手去,本来想摸胸口,但是那连衣裙一直连到脖子根,而且我也没胆子下得去手。摸脸吧,感觉跟扇人巴掌似的。手已经伸出去了,缩回来也不合适。最后我极不自然地把手掌贴到了她后背上。最后感觉,我就是来回在揉她的后背。文学女青年用很诧异的眼神打量着我,我也觉得我这动作活像是在给老奶奶捶背。   我郁闷啊。我说,我们网上说的算么?   她说,算啊。声音里有点颤抖。   可是我该怎么吻呢,我坐着,她趴着。我们不在一条水平在线。我要是够她的嘴,我也得趴着。但那床是单人床,她趴着就占去了整个一张床。我要再降低高度,我就得蹲着了。如果日后有一天我回忆我的初吻,是用着蹲茅坑的姿势吻的,这回忆得多么惨烈啊。   最终,我打算还是不吻了,还是讨论哲学吧。   我刚一张口探讨弗洛伊德,文学女青年突然想起来什么,从大行李包里掏出本书来给我看,《亚洲虐恋文化》,李银河写的。文学女青年说,她刚看完,觉得有些道理,于是给我带来了。我被指使着蹲到一边,自己研究SM去了。而她手头拿的是米勒的《北回归线》,我扫了一眼封皮,别的啥也没看到,就看到一行小红字——情色禁书。   这是一个多么安静的下午,两个文化人不远万里地相约来到了小河边的旅馆,在一个封闭的安静的空间里,各自捧着手头的禁书苦读。我想很多年后,那时候装X的闷骚的文学男女青年们,一定会视此情景为不可复制的经典场景加以传颂的。   过了一会儿,眼睛也有点疲劳了。我偷瞅了一下文学女青年,她似乎一下子就捕捉到了我的目光。或者说,她一直等待着我的目光。反正在那一刻,四目相对,火光哗啦乱溅。她用矜持来维持的那个碉堡,突然就崩塌了。她翻过了身来,面朝天花板,就像是在床上打滚撒娇,也像是条死鱼被摁在了菜板子上。我则配合着坐直了身子,上半身俯下。我的下巴和她的下巴正好是相反的方向。我盯着她的嘴唇,那是为了我而特意涂抹的红色的闪着晶晶亮的唇膏。她有着圆润的可爱的下巴,那个岁数的女人所特有的光滑的皮肤,牙很洁白。她曾经不止一次地提起过,她喜欢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不抽烟。牙白,嘴里没有口臭。接吻,最美好的对象,就是一个很注意口腔卫生的伴侣。就在脑子里胡乱充斥着一大堆不着调的东西的同时,我碰到了她的嘴唇。仿佛是地心引力吸引着我,吻了下去。这便是吻吗?感觉就像是吃一块蛋糕,蛋糕上黏稠的奶油抹在了嘴角。   慢慢地,水坝的闸门拉开了,洪水倾吞了一切。   十八岁的初吻,牙齿激烈地碰撞到了一起。那是一场缠绵而又野蛮的进攻。   缠了好几分钟之后,口干舌燥的俺终于松开,呼吸了一口气。文学女青年感叹了下,你丫装呢吧,这哪像是初吻,没见过初吻就接吻水平这么好的。   反正她也已经躺床上了,我也已经热血沸腾了,所以不管三七二十一,我开始脱衣服。我看她的脸,脸庞稍微有点绯红,映衬得她更加可爱,甚至是有一些性感。我越来越激动,手忙脚乱,这时候出现了问题。我恨死了带拉链的衣服,拉到一半就怎么也拉不下去了。我想干脆把外套连同毛衣一块从领子口拽出来,可是我的脑袋太大,毛衣的领子口卡在了我下巴上。这时我想起了得先摘眼镜,否则眼镜还不给挤坏了?可是眼镜已经从鼻梁上掉了下来,掉进毛衣里。我得一只手维持着拽毛衣的动作,另一只手找眼镜,可眼镜又怎么也找不着了。我欲哭无泪。我想让她帮帮忙,可是怎么张口呢?   我光着肚皮,脑袋被毛衣盖住,维持了这个姿势一会儿。她看我没什么变化,忽然她意识到她得有所行动,于是就伸小指头放到我腰上开始挠痒痒。   最后我终于把毛衣从脖领子处给揪下来了。眼镜也变形了,不过这时候用不用眼镜也无所谓,朦胧着双眼看她更漂亮。我脱完自己的,开始脱她的衣服,她似乎突然意识到了什么,双手紧攥住她的衣领。我以为她要矜持一把,原来是她嫌我太笨手笨脚,所以她要自己脱,以免我扯坏她的淑女装的连衣裙。   第三章 纪念我们的物是人非(3)   她脱得就剩下内衣了,粉红色胸罩让我来解。我心想最后一道防线马上就要攻破了,内心中充满了战斗胜利的喜悦感。后来发现解这最后一道扣还真是一门学问,光凭我那十根手指头,摸了半天也没把这道扣给解开。   她说还是她自己来吧。   她把手伸到后背一下就解开了。   她说,看来你没有撒谎。如果一下子就解开了,你肯定不是一个处男。   文学女青年经验就是丰富。   本来我以为我的处男生涯到此就要终结了,没想到文学女青年突然跑进了厕所。出来的时候她低沉着脸跟我说,她大姨妈来了。   我特奇怪你妈都不来干吗派一个远房亲戚来监督你。   文学女青年垂头丧气,感叹下次再也不找处男了。   因为这天灾人祸,我的处男生涯又得以延续了很久。   我们在上海,只有四天的假期,四天正好是一个女人的生理周期。所以这四天就在平淡无奇中度过了。每天我们就聊聊天,逛逛街,偶尔坐下来找个安静的地方接个吻。不过尽管实质上没什么改变,我却在精神上感到世界有了翻天覆地的改变。我的生命中多了一个女人!   走路的时候我让她走里边,我走外边;遇到一个小坑洼,我会挺身而出,把她抱起来,不让她沾湿皮鞋;吃饭的时候,我会先尝尝烫不烫。   她跟我说,你后背上都是青春痘。   我说,这说明我这基因好,青春痘不长脸上,都长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   她说,什么基因啊?分明是因为你只洗脸不擦背。别给我丢人了,洗手间水池旁边给我窝着去!   我问她,你是不是经常举哑铃啊?手臂这么有劲?   她说她跪在地上擦她们家地板擦习惯了。   尽管如此,我还是认为,这四天是我漫长的十八年来最幸福最快乐的四天。   这四天除了在一起腻腻歪歪,我们还是干了点正事的,就是参加那不靠谱的优秀作家储备计划。我记得那年题目是什么与太阳有关的东西。我脑子里只想着文学女青年,我觉得她比什么太阳都温暖,都能给我带来光明。这一趟上海之行没拿奖我也认了,能遇到我的太阳就是最大的幸福,除此以外还有什么值得在乎的?   但是还是得在乎一下,因为这关系到升学。   结果是我和她都没取得一等奖,也就是说我们都没有被保送进大学的资格。我也就算了,北京这么多大学,随便考一个希望还是蛮大的。可是她呢?我们俩已经约定以后一定要在一起上大学的,甚至连在一起过一辈子的打算都有了。如果她不借助保送,仅凭高考,万一她要是没考上北京的大学该怎么办呢?我们俩都很郁闷。   不过还好,我们俩上一届比赛都是一等奖,人家说上届的一等奖也能管点用。于是我们就怀揣上回一等奖的证明到处去碰运气。   她最想去的是清华北大,一进门,一女的跷着二郎腿,开口就是我们学校全国第一,你们这得二等奖的如果进我们学校,多给我们学校丢脸啊?文学女青年被彻底打击了,她说她看着负责招生的老师,对这大学的梦想也就破灭了。   一晚的忙碌折腾,最后我们俩都消停了,知道保送的事情没希望了。那晚是我们俩在一起的最后一晚,我一想到这是最后一晚,最后一次体温可以互相传递,我就难过。她倒入睡得很轻松,可是我却怎么也睡不着。我不忍心她离开我,更不忍心以后再也见不到她。我望天花板时间长了,发现天花板能够望穿,可以看到天上的星星。太阳藏了起来,月亮去找太阳了,所以天上只剩下孤单的星星。   比赛完全结束的第二天,我们就要各奔东西了。那天,我们整个上午都在旅馆的房间里度过,我看着她,觉得她好像变漂亮了;或者就是我本身改变了。她在我的脑子里装了一面镜子,使我一睁开眼,全世界的女人只有她一个模样。   吃过午饭,我们坐地铁,她送我去火车站。在地铁站分别的时候,她突然摘下她的手套。   她说她出生的那个城市,从来不会下雪,也从来都不会冷。所以这是她买的第一副手套,绿色是她的幸运色。既然手套带回老家去也没有用,那就当做给你的纪念品吧,如果大学秋天的时候我来北京,我去你那里取这副手套。   我只要了她的一只手套;我把我的黑色的手套也摘下来一只,递给她。我说,我也给你留一点纪念品吧,等你从南边回来的时候可以把它还给我;如果你不回来了,那我就在下一个冬天活该受冻吧。   我在地铁里,一只手戴着一只绿色的伸缩手套,另一只戴着黑色的手套。身边的人看我,我却看着车窗外那片黑乎乎的模糊的世界。   我用戴着她的手套的那只手摸摸我的脸。她的手套表面粗糙,摩擦着我的皮肤,手套上残存着一点香水的味道。   她看见我戴上了绿色的手套时说,你这么戴,别人会笑话你的。   我说,如果有人问起来为什么我这么戴,我就告诉他们,这只绿色的手套是我的宝贝,所以我只能用手抓着它;我担心一松手,我的宝贝就会被人偷去。   我们在车站分别的时候,我最后一遍吻了她的嘴唇,她的脸颊有点凉。   她那时哭了。   只有这一个理由。   当我在绿色的手套上边发现了一滴泪水的时候,我知道那不是我的,那还有可能是谁的呢?   北京的那个冬天,不算冷。我回来以后,只下了一次雪。绿色的手套很薄,戴跟没戴没多大区别。我用手抓住一把雪,很快,雪水就融化了。我看见了手套上闪亮的那些东西。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为考学的事情忙活。这时正巧有一个在艺术院校读书的朋友知道我写过书,他跟他老师推荐了一下,让我拿我写的东西给他的老师看,我就去了。我本身也喜欢影视,也很想上中戏。老师是个很严肃的人,不过看完我写的东西大加赞赏,告诉我来考他在的系吧,他就是系主任,问题不大。   我看到自己的升学靠谱了,很兴奋,于是赶紧向老师推荐文学女青年。那姑娘也写过书,文采很好,语言犀利。系主任也挺欣赏,拍着胸脯说你们俩来这里,希望都挺大。   就这样,突如其来地,我们未来可以在一起的几率被无限放大了。我似乎重新看到了希望。   情人节的时候,她管我要礼物。她说她跟她们班的女孩吹我来着,女孩们不服,非要看我长什么样子。于是我制作了一张巨大的海报,用快递发给了她。那时候没有快递,只有EMS。竟然寄张海报要花五六十块钱。不过那张海报也的确很大,如果一个人举着海报铺展开,完全盖住他是没什么问题的。那是我为新书拍的照片。反正我这人就是上像,拍出来肯定比我本人好看。打印的时候,工人都啧啧称赞了半天,以为我这整了哪个明星的海报呢,愣没看出来我就是照片上的人。我能想象,她慢慢推开海报,所有的女孩在旁吱哇乱叫的情景。如果能够给她带来小小的虚荣,那再好不过了。   她回电话说,爽死了,她们班的小女孩都羡慕死了。电话的结尾,她大声说,我爱你。   我们在电话里亲来亲去,腻味了半天,最终才挂了电话。   我那时候坚信,这三个字是真的,很简单的理由,会相信,相信它的力量,相信它会到永远。   我想,无论是谁,总会有那么一段时间,傻傻的,相信童话里的东西。   然后我接到了她的情人节礼物,一个鼠标垫。信封上写着:这样你可以每天都“压”在我身上。鼠标垫上印着一只绿色的开口笑的青蛙。   她确实很聪明,鼠标垫这玩意儿是俺每天都得用的东西,每天都能看到她。后来鼠标垫用啊用,彻底烂了我也没舍得扔,和我小时候玩过的玩具一起收在了一个箱子里。那是最美好的记忆的一部分。   有一段时间我们每天都会通电话。   她问我,半年的时间长吗?   我说,不长。因为有希望。   但实际上,半年又很长,因为有欲望。   并不纯粹指性欲,欲望还包括了能够每日看到你爱的人,经常能听见她的声音;或者是抚摸,身体的一点点接触,体温的传递;以及夜深了,寂寞的时候,渴望有人交流的愿望。   她问我,怕不怕她跟别人跑了?   我说,不怕。我总觉得,应该完全相信彼此。如果不相信的话,为什么还要在一起?   她鼻子哼哼了两下,然后转移了话题。   那些细节我已经开始淡忘。反正我记得有一天,她给我发来信,说有一个男人总是特照顾她,跟一个大哥哥似的,经常带她出去吃饭,出去玩。   我知道她在逗我,我倔强,说,太好了,有人可以照顾你,我就放心了!   她把电话挂了,忘了,或者是刻意,没有说再见。   之后她开始跟我打冷战。我给她买了一个小礼物想哄哄她;我给她留言,可是她就是不回。我问她,我们约定的时间你不在网上,你干什么去了?   她说,我跟大哥哥约会去了!   她第一次用约会这个词。   我说,喔,你约会的时候,正好我妹妹也来找我。本来我给你买了一个小礼物,想送给你,可是这几天都没联系上你,我妹妹看到礼物,一高兴就给要走了。   她问我,你有几个好妹妹?   我说,跟你哥哥的数量一样多。   她说,那可麻烦了。我从小到大身边朋友都是男生,哥哥多得数也数不清。   我说,彼此彼此。我用英文字母来表示我妹妹,现在发现二十六个不够用了,打算用梵文了。   她气我,我就气她。在斗智斗勇上我从来不会谦让一步。从那以后,我们在一起就总是斗嘴,总是互相争执,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架。她说她跟那个大他几岁的男人一块去吃饭了,吃得可香了。我不知道她说的是不是真的,至少我气她的理由都是假的。我去逛旧货市场,发现了一个特漂亮的笔筒,仿造的古董,花纹刻得很精致,于是我就花了几十块钱给买下来了。因为大家都是搞文学的嘛,尽管写字都用键盘了,但是对与笔有关的东西还是颇有好感的。我想这礼物她一定喜欢。而至于妹妹,我的确有那么几个认的妹妹,但基本上都是一年见一次的那种,只是联系的时候用这种称呼证明彼此的亲近,仅此而已。   我们每次上网或者打电话,吵架都会占据开始的那部分时间。吵完架以后,我们又像往常一样卿卿我我。报纸上说,小两口越吵架越幸福,所以我想斗斗嘴无关紧要。   我总感觉,她有一天会出现在我面前,还是气呼呼的。我突然把笔筒从怀里掏出来,笔筒里插着一根小白旗,证明我已经对你投降。我想她一定会噘起她的小嘴,哼哼一会儿,然后暗地里偷着笑,把礼物收下,放在贴身的小包里。   我设想过很多情景,关于她突然出现在我面前。也许在地铁站,在学校门口,在家门口,我幻想着她会出其不意地蹦到我面前,给我一个惊喜。她刚刚下飞机,来不及喝一口水,就打了一辆车径直来找我。她说,她想我想得发狂,所以逃学就来了。我会把她抱起来,像举一只小狗,把她高高举起,然后紧紧搂在怀里。   我总是做着类似的美梦。也许就是下一个拐角,下一次抬头,她已经站在了我面前,冲我微笑着,晃动她手里的雨伞。那个夏天,北京的雨水很充沛,太阳总是偷懒。   现在我可能再也不会去幻想这些东西了。现实的无数的经历告诉你,这世上没有什么惊喜;唯一能让人惊讶的,都是悲剧。   不安,其实是可以嗅到的。即便我再迟钝,当不安慢慢靠近,我还是能闻到它野兽的味道。只是我没想过,它为什么会出现在我的面前。我能够感觉到,文学女青年在慢慢地转变,虽然是潜移默化的,但我早就发现了。可是我又无能为力。   北方男人总是大大咧咧的,她说,这是她一开始喜欢我的原因;但后来,这变成了她的负担,她又开始批评我的迟钝。其实我只是除了装迟钝,其它的什么也做不了。她说女人需要人陪;好吧,可是我已经守在电话旁了,她却消失得无影无踪。我还能怎么做呢?那时候没有手机,除了相约在一起打个电话以外,另一个人在哪里,做什么,你完全一无所知。反正,她的电话是越来越少。我问她理由,她总是推说太忙了。毕竟是快到高考了,这个理由看起来还算充分。我又能怎么样驳斥呢?告诉她,给我打电话比高考重要?所以我只能装做迟钝。电话少了就少了吧,直到几天也没有任何联系。   其实谁都明白,再忙,人也不会忙到连接一个电话的时间都没有。   想到这些会让我不安。   于是只能不去想。   我也在一家重点高中读书,我的同学分数都很高,我属于班上拖后腿的;尤其是知道了自己肯定能考上大学以后,拖后腿的情况就更严重了。我每天在学校里晃来晃去,别人体验的黑色七月在我看来却是个明晃晃的七月,即便在阴雨天,我也能专注于地上的坑洼里雨水的反光。   空闲的时间多了,我就开始瞎琢磨。我问她,你学习成绩挺好的,考艺术院校没问题,还那么努力干什么?她说,她是学校的尖子生,要给学校拉分。她还说,她是为了我才来读艺术院校的;她其实凭考试分数都能去清华北大了,但是她最后选择了为爱情而牺牲。她觉得我比什么都重要,为此她跟她妈妈还吵起来了。   她说,以前有一个女作家,也是为了一个男人,放弃了自己原先的工作,陪着那个男人来到了一座陌生的城市,开始了居无定所的日子。但她来了这里,不久就被那个负心的男人抛弃了。以后我们上大学,在一家艺术院校,那里有那么多漂亮的女孩,不知道你会爱上谁?毕竟我这么平凡。   那时候我听着这些话,那叫一个感动啊。我想来想去,觉得她为我牺牲得太多了。从那以后,我开始回避和她吵架。回避一切可能会引起冲突的话题。我不想我们之间出现任何空隙。我不想她难过,不想她对她付出了那么多的那个男人失望。而她只是滔滔不绝地说着,又有哪个男人对她献了殷勤,那些男人就像是一件烫金的商标。我知道她喜欢那些金标的牌子,好吧,你喜欢,你就去炫耀吧,我就默默地听着。   她说,女孩都喜欢会哄女孩的男人,所以你一定要好好学习如何哄女孩,我说什么,你都要坚持说我说得对;就是不对,你也要照着不对的执行。这就是会哄女孩。   我回嘴说,这样不公平。   她说,成熟的男人都是这个样子的。   我说,成熟的男人才不会这么犯傻呢。   她说,我身边的成熟的男人都是这么做的。   我说,他哄着你玩呢。男人只有一种情况下会无原则地迁就女孩,那就是找了个小妹妹的时候。看她是个小孩,她说了错话,做了傻事,她无论做什么,她都气不着他,因为他懒得生气,觉得跟她一般见识是一种跌份、掉价……   她沉默了一会儿,说,你就不能让着我?   我说,可是我们两个为了能够长久地在一起,我们之间的关系需要平等。对的就是对的,错的就是错的。   她说,为什么那么较真呢?我们之间能有什么问题上升到错误和正确的地步呢?不过就是墙刷成什么颜色的,我们意见不一致。我们讨论半天有什么用呢?还不是最后得听从一个人的。你想刷成黄的,我想刷成紫的,我们综合一下意见,把黄色和紫色掺和到一块,那墙还能看吗?   我说,我们可以找一个第三种颜色,作为我们双方都能接受的颜色。   她说,如果你爱我,就要听我的。   我问她,你是愿意我把你当做一个女人呢,还是当一个小孩看待?   她说,我愿意当小孩。   我说,你还是一个文学女青年呢!一点追求都没有?   她说,我最烦别人把我当文学女青年!   第四章 纪念我们的物是人非(4)   我想回避我们之间的冲突,但是我琢磨来琢磨去,越想越气,凭什么我得哄着你?她刚一上网,我劈头盖脸好几千字的文章就砸过去了,然后等着她回复。   总结我的几千字的文章的要义就是:男人分两种,一种是婚前是个好男人,婚后就变成大爷的那种;一种是婚前就是个什么人,婚后还是个什么人的那种。你选哪种?会哄你的人不可能一辈子都哄着你,伺候久了早晚有一天会翻身做主人把你压在脚下让你伺候他的。我虽然不会哄你,但也不会有一天性格大变欺负你。   她回复,我宁可要婚前装孙子的那种。就算他婚前装孙子,至少我也体验过了一次当老子的感觉,总比一辈子当一个普通人要好。   我不甘心失败,我跟她继续理论。我跟她说,你要考虑到,男人也很脆弱,尤其是他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也许你的一个眼神稍显了冷漠,他就会伤心;也许是你的一声叹气,他就会揪心;也许,你只是把门不小心摔上了,但那却足够把他的心击碎了。所以你让男人永远是一座港湾,永远撑着双臂,遮挡风雨,这其实高估了男人的实力。男人也很敏感的。当然,如果我不爱你,你无论说什么,你也伤不了我,我也不会跟你生气。也许,我还会笑着哄你。但很抱歉,现在,我爱你,所以我做不到你说的那种,对你的一切行为都无动于衷,永远和蔼可亲地笑着哄你。   她没有立刻回话,过了段时间,她回话,我觉得我们不合适,也许我应该找一个我爱的,但却不爱我的人,这样的人才会哄我。我觉得我们两个做普通朋友更合适。   我问她,那我们分手?   她发了一个卡通标志过来,心碎成两半。   我说,你舍得吗?   她说,不舍得。   有一段时间,分手变成了一种游戏,“分手”仅仅是类似于“再见”的日常用语。可是我们实际上分不开。我觉得总有一根线,把我们联系在一起。我们是两个木偶,手和手连着,脚跟脚连着。争执虽然没有明确的结果,但我总是感觉到,她慢慢向着我理想中的那个女人靠近,她越来越通融。当然,也许这只是我的错觉,因为她的话越来越少。   离高考的日子也越来越近了。我们商量她什么时候来北京看我;我也开始攒钱,打算带着她在北京好好玩玩。   她跟我说,她们那里的模拟考试卷子与高考差距太远,让我发过去几张北京的卷子。于是,我就开始复印卷子。答案是老师上课口头述的,没有卷子可以复印,于是我就把所有答案抄到一张纸上,有厚厚的好几沓卷子,好多答案要抄。反正我的时间看起来很充裕,可以大把地来浪费。   有一天傍晚,下了一点小雨。教室就剩下最后几个人,我还在抄卷子。看着窗外的天空一点一点变暗,最后一个人也逃了。我却还留在座位上,继续抄答案。空气有点潮湿,有点冷。我唯一想的事情就是,她在那边一定在苦苦等待这些卷子。于是我就继续写啊写,一定要全部写完再回家。最后是锁门的老大爷把我轰跑了。他说他还没见过这么刻苦的孩子,高考肯定能考成功。   眼看离高考没有几天了,她没有再给我回信。我给她打过一次电话,是她妈妈接的,她跟我说,高考马上就要来临了,其它的事情以后再说吧。高考要专心。   我想也是,所以我就没有再跟她联系。   临到高考的前五天,我突然接到了她的一封信。我想应该是她鼓励我的吧。但是在拆开信的时候,我忽然心跳加速,开始感到一种不安。因为她写了很多,两页纸,密密麻麻的小字,她的来信一般都比我发给她的简短,所以她突然有一次写的字多了,我反而开始担忧。   我看了第一行:我们分手吧,我从来没爱过你,我想你也没有爱过我。我已经有了别的男人,就是那个我跟你提过的,大了我四岁的男人,我已经把自己交给他了……   她字写得挺工整的,没有错别字,一看就是打过草稿,重新写的。   我没有看完就把信折了起来,又放进信封里。第一个反应是,我是在做梦。   我有第六感。我在接到信的前一天刚梦见了她,她当着我的面跟另一个男人做爱,边做边看着我;而我就坐在一旁,很愤怒,但却无法冲过去,也无法回避她的视线。   那时候,她的笑容,让她看起来像一只狐狸。   我揣着信走着,不知不觉地加快脚步,直到渐渐跑了起来。   我想,这的确是一个梦,因为我无论怎么跑都感觉不到累,仿佛跑步只是双臂的摆动,与两只脚无关。我被武装上两只翅膀,随着气息的流动,在空气里穿梭。   什么把我拉回到现实之中呢?应该是呼吸吧。我觉得吸不进空气,也吐不出空气,呼吸越来越难受,仿佛有一块石头压在胸口。或者就是我的胸腔变小了,吸入的空气在里边觉得不自由,它们四处顶撞、嬉戏、打闹。我无论怎么张大嘴巴,就是无法控制呼吸。   我着急得想哭出来,尴尬地张着嘴巴,那明明看起来应该是笑的表情,却有谁能看得出来,我刚刚咽下了一口绝望,现在正在被它的苦涩吞噬。   我以为,泪水可以把所有的痛苦全盘端出,可以把我的伤口冲刷干净。但我第一次明白,人到达痛苦的极限,是哭不出来的。没有眼泪,身上全部的水分都伴随着张大的嘴,蒸发到空气里去了。   回到家以后,很意外,出奇地镇静。我玩了一会儿红警,看了看报纸,想想还是复习一下吧,于是看看书。晚上老妈给我打电话,她说你说话语气有点不正常,出什么事了?   我把文学女青年的信的内容大概说了一下。我妈说,这小姑娘太阴了,高考之前五天跟你分手,这不是摆明了要刺激你吗?肯定是想让你高考失败,好不跟她一块读大学去。她上大学不都是你帮忙的吗?现在过河拆桥了!这么阴险,还是早点分手为妙,趁她还没有更多地算计你……   我妈的话让我茅塞顿开,我一直也想不通她为什么高考前五天跟我提出分手,现在终于明白了。她想玩阴的,想报复我。认清楚她的本质面目之后,我安慰自己,这种女人太阴险了,多亏这么早就结束了,万一结婚了还指不定是否会被她分尸呢。   我发现失恋之后复习政治特别有效。以前一看政治书,总觉得这上边这个那个都是骗人的,看不下去,更甭提背了。自打失恋以后,大脑里一片空白,什么论辩的思维都瘫痪了,什么虚伪的恶心的假大空的台词都能塞进去。   那天决定早点睡觉。我一般只有大病才会早点睡觉。遭受这么大的打击,我就怜悯了一把自己,当了一回病号。   可是,我躺在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还有一个问题我没有琢磨明白,分手就分手吧,也许我们性格的确不合。可是我对你说啥也不赖啊,你为什么要整我呢?   首先是,你说我不爱你?我不爱你还缠着你非要给你打电话,我吃饱了撑着?然后是你说,你从来没有爱过我,那以前的说过的话都放风了?既然不爱了,好吧,不爱就不爱吧,那还不忘装做很关心的样子,吹嘘温暖一下之后要卷子。我刚整完卷子之后,高考之前发分手信?难道你真的想看我高考失利?高考一个人一生只有一次,你就不担心你毁了别人的一生?你为什么要这么残忍呢?你又是怎么能在这么久的时间之内伪装得这么好,直到最后才下手的?而且我怎么会这么笨呢?到这个节骨眼了才发现你的真面目。我这么笨还去学导演,以后还不在学校里被人欺负?   无数的问题在头脑里翻来覆去,凌晨一点我又起来,坐在计算机前打算给她写信。写了几百字,觉得好荒唐啊,人家都不想见到你了,还有可能读你的信吗?   高考的时候是在北京四中,我自己骑着自行车去的。那年的作文题目我已经忘了。可是写着写着,我突然想起来,上海那个房间。我跟自己说,我不认识那个女人。然而我却在白色的作文纸上看到了她的面容,她的脸被作文纸上的小格子分裂,释放出了无数个复制的她,她们顺着钢笔爬到我的手指头盖上,爬到我的领子上,然后从鼻孔里钻进去,于是我的鼻孔感到一阵酸楚。那些小恶魔们还蹬鼻子上脸,钻进了我的眼眶里,把我的眼泪抬到了泪腺边沿。它们威胁我,如果不听话,它们就把我的眼泪倒下去。   我骂了一句,我呸!   它们一定很生气,于是它们把我的眼泪从眼眶里倒了出来。哗啦啦,洒在我的卷子上,我的手背上,我的裤裆上。   卷子皱了。   我一想到现在的眼泪,是为了那个不值得的她而流,我就难受,因为我发现自己原来如此懦弱。   当我想到她的阴谋终于得逞了,我只感到悲伤。   我偷偷瞄了一眼窗外,窗外,阳光普照,很温暖。高考的时候不允许随便乱望的,所以我只是匆匆地一瞥,感觉绿花花的,我以为我看到了绿色的树。但当考试完了,我走过窗外的道路,却只看到了施工现场绿色的围栏。   考完试那天,我玩了整整一个下午的计算机游戏,直玩到两眼昏花。   我突然有种感觉,我不是那么爱她。她说得对,她没有爱过我,我也没有爱过她。   新闻里,某个人因为失恋而学习成绩下降,而被折磨得死去活来,但是我却没有这样。除了语文考试时,实在时间空余太多而思维走岔了那么一小会儿,其它的时候,政治考试发挥良好,英语考试甚至还超常发挥,考出了一个这辈子都没考过的最高分。我所有的冷静都反复证明,她对我无关紧要。   是的,我不爱她。   其实我也没有什么理由爱她。我并不了解她,也没有共同经历过风雨。我们不过就是在一起亲密了四天,仅仅是四天。我对她的所有想念,都来自于她许诺来北京之后和我那啥那啥,这都来自于一个处男的YY。经过一番思考,我觉得过去发生的那一切,都只是一次冲动,算不上一场爱情,只是我的自尊使我无法接受我被一个人甩了。而现在我想通了,我走出了那个圈套;回头再望过去,那些都算不了什么。我想我长大了,以后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了。我真想给她打个电话谢谢她,是她让我变得成熟了。可是给她打电话,她的电话没有开机。我忽然想,她是不是正和那个比她大四岁的男人在一起?他们在一起做些什么?想到那些,我就差拿头撞墙了。   晚上,我去了我爸妈住的大房子。我爸妈看我挺高兴的,问我怎么样了?文学女青年的事情已经没事了吧?   我笑着说,没事了,没事了。现在没人提,我根本想不起她。   那晚我一直笑着。看电视的时候,为了不那么可笑的台词也能笑得前仰后合;笑完了,就大量喝水。去厨房找饮水机的时候,不开灯,一个人在黑暗里,冷静下来,觉得脸烫烫的,好像刚哭完一样。   我觉得我的笑容已经被人带走了,剩下的只是一种似曾相识的表情。   我问自己,我真的舍得把她给忘了吗?   也许即便舍得,也并不一定能做到真的放弃。   我突然发现,我爸妈竟然用我给她买的笔筒插筷子。   世界上的确有很多荒唐的事情,譬如,分不清楚笑和哭泣的人,如我。   高三的暑假,有一个电视台的朋友邀请我去参加一个80后作家的研讨会。他们问我还可以邀请谁,我说,给你们介绍一个文学女青年吧。   晚上,文学女青年给我打来电话,说要谢谢我。我装做满不在乎的语气,我说,没什么。   她说,没生她的气吧,看到那封信了么?   我说,看了啊,没生气啊,我们不是预演过很多次分手了吗?   她笑嘻嘻的。   我说,我只是有一点不太明白。你怎么专挑我高考之前发分手信啊?晚几天就等不及了?   她说,反正你也不爱我,分不分手,也不会伤到你,我担心你考完试会飞来看我,所以提前说明,这样就省了你一笔飞机票钱了。   我说,如果我不爱你,我为什么还会飞去见你呢?   她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你还爱我呢?   我说,那你就不怕被那万分之一的爱情掐死?   她忽然换了个口气,说,实际上,是我不想见你的。我觉得挺对不起你,因为我爱上别的人了。就是我跟你说的,经常照顾我的那个大我四岁的哥哥。   我说,那你为什么不在你们当地找所大学读书呢?干吗要来人生地不熟的北京呢?   她说,我男朋友暑假过后正好调来北京工作,我为他来北京读书的。   我说,你戏演得真的蛮好的,我一直都以为你来北京是为了我呢。   她说,多谢夸奖。   放下电话,我又玩了一会儿红警,那游戏里让我感觉最刺激的,就是开坦克从步兵身体上轧过去的时候,发出的碾碎骨头的声音。   支撑我的回忆的最后一点谎言被揭穿了,原来从始至终我只是一个局外人。   其实最可怕的,不是你爱过,恨过;而是你自以为爱过,恨过,原来这游戏根本他妈的与你没啥关系。   我忽然想起来,文学女青年很久以前,甚至是我们刚刚见面的时候,她就把她的历史讲给我听了。她已经提醒过我她是个什么样子的人了。她说,在认识我之前,其实她有一个男朋友,不过后来分手了。分手的时候,那个男人在电话里哭,哭得死去活来的;她在电话的另一端,心里想着,这个男人好没出息,竟然为了爱情能这么窝囊。   她说这些的时候,如果我能意识到她是一个多么冷酷的人,也许以后就不会犯这些错误了。我想幸好,我没有在电话里哭,否则丢掉了尊严,却什么也换不回来。   这便是我的初恋。三分美丽,三分绝望,剩下的都是一种麻木。这是十年前的事情了,你以为你会永远记住那个女人吗?不,如果不是很多年前我把这些文字写下来,我现在已经把这些事情忘得干干净净了。人生就是如此。初恋的那个人只是一个过客,她只是领你进入人生的一个导师而已。   八月八月   一   我一直在想我和八月的开始,但怎么也想不起来我们的初遇,或者他就是在不知不觉中走进了我的生活。   八月总是穿一身土灰色衣服,一副木讷的样子。其实八月并不叫八月,只因为那天我看见他的时候,他正在读李白的“八月蝴蝶黄”的诗句,我就随口叫他八月,他也就默认了。然后我就八月八月的叫,仿佛那真是他的名字。   我从来不是那种安静的女生,尽管时常写一些温柔的字,但这并不能改变我的假小子性格。我在认识八月的那年冬天开始发表文字。我说过我不是个内向的女生,就拿着刚收到的样书,先是找班主任,接着再去找系教导主任,直到学校为我加了分,又在校园的正中竖起了一个大牌子。我清楚地记得上面这样写着:杨晓蓉同学利用课余时间积极进行文学创作,她的小说在某某刊物发表……   那天我很是得意,晚上去上自习的时候甚至还带上了糖果。我觉得若是八月知道我会写东西,肯定会对我刮目相看。可是我握着糖的手一直没有掏出来,我所期许的一直没有机会表白——那天晚上八月一直没有看我,我有些气,夺了他手里的书。我说,八月,你一个理科生经常搬着诗啊词啊的看来看去的你烦不烦。他从我怀里把书轻轻抽走,甚至都没有抬头看我,他说我也只是换换脑筋,你不能说我不务正业啊。   他和我说话总是心不在焉的样子,这真有些让人沮丧。那天晚上我一直没找他搭话,其实我多么想让他和我分享我的小快乐。因为那篇青涩的故事里,多多少少有着他的影子。   第五章 纪念我们的物是人非(5)   倒是临走的时候,他说,小羊(自从我叫他八月,他就一直这么叫我),是不是发表了文章特想找人炫耀一下。说实话,我讨厌极了他那一刻的表情,我说八月,你可别欺人太甚了。说完我就走了,我觉得自己委屈极了。   那天的天气很冷,外面滴水成冰,并且有湿重的雾气。我听见后面呼呼的风声,但是八月一直没有追上来,我抱抱自己的肩,再哈一哈手,心里空落落的。   二   其实我不应该生那么大的气,或者八月本是无心的。不过那天晚上我没有去那个自习室,而是鬼使神差地跑到了理科的自习室里。说起来奇怪,八月是个理科生,却经常坐在文科的自习室里,安之若素;而我在理科的自习室坐了短短片刻就觉得不舒服极了,尤其那些理科男生,一律的铁框塑料框眼镜,仿佛都是一个模子里走出来的。乱蓬蓬的头发永远埋在书本间,嘴巴嘟得老高,好像随时会吐出几个计算公式。   我受不了这种气氛,因此只上了半节课就灰溜溜地逃了出来。我心怀忐忑地走到文科的自习室,向我惯常的座位扫去,那里是空的;我再看看八月,他依然一身土灰,神色安然。   我踮着脚尖轻轻走过去,心扑扑地跳,仿佛是做了什么错事一般。   刚一坐稳,就听见八月说,怎么,小羊,理科自习室里感觉还好吧。   我简直要气昏过去,真想拿书狠狠砸在他头上。这个该死的八月,木讷的八月,他说什么话让人听起来都那么刺耳。   那天晚上可能是受了凉,我不断打嗝,强忍着,但还是忍不住,令我尴尬极了。   后来八月又突然转过来,一脸认真地看着我说:小羊,你说,我们恋爱好不好?   我被他的话一下子惊在那里,不知道如何是好。我看着他的样子,脸颊发热。我说,八月,你说……什么?   八月忽然哈哈笑起来,说,怎么样,好了吧,不再打嗝了吧,我姑妈的话总是很准。   三   八月其实是有女朋友的,他的女朋友在他的家乡。八月说他的家在浙江,起初他说他家乡名字的时候我笑得闭不上嘴,因为那是我表姐夫的弟弟的名字。而我表姐夫的弟弟有些智障,终年咧着嘴笑,流着鼻涕。   我起初知道八月有女朋友的时候心里很难过,我看到过他给她写信,我看着他在信的最顶端很用心地轻轻写下她的名,单单一个字,却足以碾碎我的心。   我说八月,要是有天我们不在一起了,你也会这样给我写信吗?   八月说,哈哈,你眼馋了吧。   其实我那时是经常收到信的,那些信都是杜耀辉写来的。杜耀辉写字的时候很用力,力透纸背的样子,把我的名字写得又大又难看。   他总在信里这样说,我还记得你的头发上生虱子的事,杨晓蓉,你的头老是和我抵在一起,害我也生了虱子。   他还说杨晓蓉,小时候我抢了你一块糖橡皮,你哭得天昏地暗的,哭得鼻涕泡泡都出来了,你是不是还记得?   我懒得回信,有谁会喜欢这样的男孩子啊,总是提及一些龌龊的事。   而八月同样是理科生,却是另一副模样。   有天,我没心没肺地和八月开玩笑,我说八月如果有天你和你女朋友分开,而我恰恰在那时又没有男朋友,你会不会要我?   八月说如果有如果,那应该是会的吧。   那天我和八月去老北京的铺子吃糖葫芦。我说那天我得了稿费,其实是我撒了谎。我和八月并排走在大街上,正吃着的时候,看见了杜耀辉。那个杜耀辉穿着黑色的毛衣,浅红的裤子,远远看起来,多么像是一个猎人。我忽然觉得有些尴尬,一个大大的冰糖葫芦含在嘴里不知道是该吐出来还是该咽下去,最后我支支吾吾地对走到我面前的杜耀辉说,你怎么来了?   杜耀辉拍拍我的头说,我来看看你啊。然后他看着八月,脸色有片刻的尴尬。我说这个是八月,是我最好的哥们。   杜耀辉就傻呵呵地笑,说,杨晓蓉,你还是老样子。   杜耀辉只待了一天就走了,回到南方去了,他的衣服太单薄,在站台上,在北方的风里不住地打着哆嗦。   四   杜耀辉走后紧接着我就收到了他的信,信折得厚厚的,让我想到他折信时笨手笨脚的样子,内容依然是云里雾里,没有什么主旨地乱说一通。我笑笑,随手把信折好,准备放到信封里,然后我看见在信的背面还写着一行小字,是杜耀辉的笔迹,字体小小的,好像写的时候很不自信的样子。杜耀辉说杨晓蓉,你是不是和那个“八月”恋爱了?   我忽然觉得该回一封信给杜耀辉,我拿出信纸给他写信,写信的时候我还注意到八月有没有在看着我。我看到八月正在看他的外科学,但我还是把信写得很婉约,末了,我说,杜耀辉,你一定要注意身体啊,天气很冷了。   我的脑海里一直闪现着杜耀辉瑟瑟发抖的样子,我觉得他像我一样,在这个冬天显得有些无助。   有时候我问自己我是不是真的喜欢上了八月,若是有天看他不见,心便缺了一角似的;而我每天都会跑到自习室去,像是急赶着一场约会。   甚至我每天都在细数着和八月在一起的日子,每溜走一天,我的心就变得莫名的惶恐。   可是,这到底算不算是爱呢?   八月经常往老家写信,写给那个令她念念不忘的女孩,说实话我很少见他收到回信,这又让我想起杜耀辉,他写了那么多的信给我,甚至我从来就没有认真读过。我知道他很用心,甚至为了给我写信竟然学会了措辞造句,可是我和他就是没有电石火花的感觉。   而我,则把我的感怀写到了我的文字里,文字一直是我最柔软的依靠。我想起一个文友Dior说的一句话,她说,苹果让我们相爱吧,就算短短半年,我也能写出一本书。   或者爱情真的能催人奋进,那年我上了很多的杂志,只要八月在我的身边我就能文思泉涌,我就能不断地编出故事。我面对他的时候心总是嘭嘭跳,可是谁能告诉我,这到底算不算爱呢。   五   后来我生病,一个人躺在病房里。墙壁白白的,我扬着脸想起杜耀辉来,那时候他总是在我生病的时候送百合给我。因为我说送病人百合她就会很快地好起来,其实是我喜欢百合这种花。   只是现在,杜耀辉是无论如何不会送百合给我的,他在南方读他的大学。我常常想起记忆里杜耀辉的样子,穿着卡其色高领毛衣,蓝色的牛仔裤,在操场跑来跑去,像只矫健的羚羊。我真的搞不明白,那时一帮狂蜂浪蝶般的女生,削尖了脑袋喜欢杜耀辉的时候,我却是对他不屑一顾,而且经常笑杜耀辉头脑简单四肢发达。   杜耀辉也不嗔怪,说只要给他时间,他就会变得冰雪聪明起来。   我在晚上的时候看到了八月,刚从杜耀辉的回忆里走出来,他就来了。拿着一束香水百合,花香馥郁,暖暖的,让人觉得很舒服。   我说八月你怎么知道我生病了,八月说你都三天没有去自习室上课了,身边的座位空着,很冷清。   我就笑起来,我说我总会很快好起来的。八月,我总会坐到你的身边去。   后来我真的很快就病愈了。第一天去上学的时候我收到了杜耀辉的电话,我说你怎么想起打电话给我了(他一直都是只写信给我的)。杜耀辉说给你写信总是心里空空的,我总怕你收不到我的信,杨晓蓉,这么些年了,你应该明白我的心。   忽然我就很感动,现在这样的男孩子会有几个?   我终于答应了做杜耀辉的女朋友,他又从南方跑来看我,这次穿得厚厚的,像只白色的鸟。他第一次牵我的手,手掌很温暖。有个人爱总是好的,我想,是谁说过的,恋爱是一回事,生活是另一回事。   我觉得,八月只应该存在于我的故事里吧。   我喜欢杜耀辉开心的样子,他笑起来眼睛都不知道跑哪里去了。杜耀辉说,杨晓蓉,你知道吗?我在南方每次看天气预报都会留意你的城市,每次这里下雨我的心里也会湿湿的。   我说,杜耀辉,你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婆婆妈妈。   杜耀辉还从他随身带的书包里拿出Cranberries和Courtney Love的打口CD,他举到我的面前,说我知道你喜欢这样的歌。   人总是会变的呵。这么多年了,我和杜耀辉都不再是年少时的模样。可是,我在想,我要的幸福真的来了么?   六   2008年的8月,八月不再往他的家乡写信,失落了很长一段日子。每天神色黯然地坐在那里,不言不语。   我看见他在纸上写,“八月蝴蝶黄,双飞西园草”。那么的哀伤。   我说,你总会找到更好的,八月,灰姑娘会穿了水晶鞋在十二点等你。   你不会懂的,八月苦笑一下。尔后八月又问,你是否还记得自己的话,小羊。   我的心突地一跳,什么话。   八月说,你说如果我和女朋友分手了会不会和你在一起。   我看着他,觉得有些恍惚。我说八月,你在说什么啊。我那只是开玩笑的,你知道的,我现在有男朋友了,他叫杜耀辉。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变得没心没肺,或者自始至终我就是这么一个人,我没心没肺地笑,天知道我的心里在想什么。   其实我真的不清楚我和杜耀辉之间算不算爱,可能只是因为日子蹉跎太久,逐渐形成了一种习惯,去依赖,但又懒得去考证那值得依赖的到底是不是爱。   我每天都会接到杜耀辉的电话,内容无非是些天南地北、童年现在的老生常谈的话题。如同是一份压抑了太久的情感突然找到了宣泄点,恨不得把所有的话说与他听。   我渐渐觉得日子的索然,有事没事的时候,都坐在文科的自习室里。八月依然在那里,他的情绪渐渐好转起来,我甚至有些为他难过,在心里憎恨那个不知好歹的女孩。   很快我们就毕业了。毕业后,我留在了杂志社上班,杜耀辉回到我们的城市,顺利进入了一家外企,而八月回到了他的家乡浙江。   我在杂志社接任一个叫“爱情漂流瓶”的原创栏目。以前觉得编辑这个职业多么神圣,后来才知道每天看稿子其实是件很令人烦的事。尤其太多面目雷同的情感故事,让人逐渐对爱情丧失信心。   直到我看到了一篇故事。写一个男孩子一次去理科自习室的时候,看到一个女孩子,那个女孩子多么吸引他啊。一头凌乱的头发,肆无忌惮地茂盛着,大大的书包斜挎在肩膀上,手里还拿着一本他喜欢的村上春树的《好风长吟》。他便尾随着她走到了文科自习室里。仿佛是形成了一种默契,他总能在文科的自习室里看到她。   他那时候常常给他的表妹写信,他的表妹得了红斑狼疮,脱掉了一头秀发。他希望她乐观地面对生活,但最终她还是被死神拉走了,21岁,多么青葱的年纪。   生命总是这么无常,他想抓住属于自己的一些东西,可是他知道那个女孩有了男朋友,与她青梅竹马。他见过他,憨厚老实,把她交付于他,他也就放心了。他希望他们会好;而他只有留下祝福,安静地离开。   但是他一直都记得她的话,如果有如果的事,他们会不会在一起。   男孩只是想告诉他,其实他一直都在等她。   ……   我的眼立刻湿了,我看了看文章的署名。   是八月。   而我也知道,后来我们懂了爱;后来,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盛开经年   一   我其实是个很宿命的人,相信爱由天意。   那天我和明杨在雨亭路取景,林小蔚突然走了进来。阳光透过轻薄的法国梧桐的叶子照过来,为林小蔚的脸染上了一层金色,她说我叫林小蔚,真是对不起。   她的回眸一笑,被定格在那一瞬间。一霎时,我相信这便是爱情来轻轻地敲我的门了。没关系,我冲她笑了笑。   照片洗出来,林小蔚的笑容是那么熟悉,好像已在我的梦境里盛开经年。   林小蔚在一家理发馆当服务员,一次下班后不“经意”看见了她,我走了进去,其实我的头发并不长。   林小蔚正在给客人洗头,我摘下帽子坐下来,翻看椅子上的一本旧杂志,一会儿我听见林小蔚的声音温柔响起,先生。   我抬起头看见她看我的眼睛猛然一亮,脸色着上一层绯红。   那天我们的话并不多,我只告诉她我喜欢摄影,在某杂志社兼职当美编,我住在柳街巷235号。   二   和林小蔚的第二次相见,我依然觉得是天意。   林小蔚来找我的时候,我依然没想起自己把那顶帽子落在理发馆了。   林小蔚拿着我的那顶帽子来敲我的门。她看到我挂的满屋的摄影作品,很是惊讶。   那天我说服林小蔚照了几张照片。起初面对镜头,林小蔚有些羞涩拘谨,很快她就成了快乐的小鸟,摆出种种好看的POSE。   自此我和林小蔚开始正式交往。我和同事明杨都喜欢飚车,现在飚车的时候就带上林小蔚,很多个黄昏,我的衣服被风吹得鼓起来,林小蔚环抱着我的腰,脸贴在我的脊背上,开心地说这样的速度感觉像在飞。   明杨不时地回过头来看我和林小蔚,他说快些啊,我都把你们落远了。   其实我知道明杨喜欢林小蔚,从第一次和林小蔚的相遇,就发现明杨看林小蔚的眼神里有别样的东西,并且他总是在我的面前林小蔚长林小蔚短地提到她。   飚车回来的时候,明杨让林小蔚坐到他的车上去,林小蔚很爽快就答应了,小鸟一样雀跃着跳上明杨的车后座。   林小蔚就像一只活泼的小鸟,在我和明杨的枝头,飞过来又飞过去。   三   面包样的生活,总是尽善尽美的。   林小蔚的照片登上了我们杂志的封面,并且她可以得到五百元的报酬。我打电话给林小蔚,她的笑声像蝴蝶的翅膀扑棱棱地飞上天。这有多好,林小蔚笑着说,既可以在杂志上亮相,又可以拿到一笔不小的报酬。   我说是啊,你打算怎么谢我呢?   林小蔚说,那我请你吃面包吧,我们这里有一个面包店,烤的面包又香又脆。   我说好啊,那么六点半,鲤湾路,面包店的门口,不见不散。我故意说得很大声。   我挂上电话,看见明杨正在一边吞咽自己的口水。   那家面包店有个温暖的名字,叫微微香。我骑车到那里的时候,林小蔚已经等在那里。看见我来了,她就像小鹿一样跳了进去。她趴在柜台上说,我要刚出炉的香芋面包。我们看见师傅把揉好的面团一刀刀切开,然后小心翼翼地放到模子里,推入烘箱。十几分钟后,再接出来便是胖胖的、香喷喷的面包。   我看着这些可爱的面包,忽然想到了生活。生活不是这样子的么?以前的生活干涩得像未成型的面粉,而加上爱情的膨化,就立刻变得这般尽善尽美。   四   明杨说他请林小蔚去看电影了。   周一,我刚到单位,明杨就兴冲冲附到我身边说,昨天他请林小蔚去看电影了。   我心里的醋意忽然排山倒海纷至沓来,怪不得昨天我打林小蔚的电话她一直没接,原来她正坐在电影院里浪漫呢。   不过我还是保持君子风范,装做若无其事的样子,是吗?什么电影啊?   明杨得意地说,看了一部很感人的片子。女主角喜欢牵牛花,她希望她生日那天一睁眼就可以看到盛放的牵牛花。然后等她生日那天,男主角就在楼下喊她的名字,她打开窗向下望去,看到的竟是牵牛花瞬间开放的奇迹。明杨显得更是得意,他说林小蔚说她也喜欢牵牛花。本来不该告诉你这些的,他说,为了证明我的魅力比你大,不妨把这些秘密告诉你,再说你这种榆木脑袋,估计你想一年,也不知道用什么办法可以让牵牛花瞬间开放吧。   然后明杨去忙他的事了,只剩我傻傻地愣在原地。什么方法可以让牵牛花瞬间开放呢?   五   那个秋天,林小蔚不小心把柜子顶上的一瓶依尔福定影剂碰翻了。   第六章 纪念我们的物是人非(6)   那瓶该死的依尔福液体,像倾盆大雨,浇到了林小蔚的眼睛上。面对突如其来的一幕,我立刻傻在那里,手足无措。正巧这时明杨来我这里拿杂志图片,看到眼前的一切,他慌忙地叫来了急救车。   在车上,林小蔚痛苦地捂着自己的眼睛,明杨一直愤怒地朝我吼叫,怎么会这样?怎么会是这样?而我也只有狠狠地抓自己的头发,脑子已乱成一团。送到医院,掏抢救费的时候,我忽然想起自己竟然忘记了带钱。这真是剪不断理还乱,我说你先帮忙照顾林小蔚,我回去拿钱。   明杨甚至顾不上跟我说话,他的眼自始至终没有离开林小蔚。   等我急匆匆赶回医院时,林小蔚已经基本稳定下来。我坐到明杨身边悄悄地问,医生怎么说?明杨的脸色很差,但还是回过头来安慰我说,你也不必太自责了,医生说,问题不大,住一段院就会好。   我站起身来靠近林小蔚,握住她的手。我的手仍颤抖不止。林小蔚还是说出了她的担心,枫哥,你说我不会真的成了瞎——子吧。   我安慰她说,没事的,医生说过一段时间就会好。   后来林小蔚睡着了,脸色恬静得像个婴儿。   我一颗行将窒息的心也终于深深地呼出了一口气。   六   我一把把林小蔚抱在了怀里,说这就叫心有灵犀,心却一阵揪扯的痛。   林小蔚出院后的第三天就是她的生日,我早早地在林小蔚的楼下摆了很多盆含苞待放的牵牛花,然后用一块大黑布把它们统统遮上。   太阳升起时,我在楼下大声地叫林小蔚的名字。她从上面探出头来,我一把扯掉黑布,所有含苞的牵牛花在碰到阳光后,都微微颤抖着,舒展开自己的容颜。林小蔚惊喜地从三楼跑下来,在我的脸上“啪”地亲了一下,说你怎么知道我喜欢牵牛花的。   我一把把林小蔚抱在了怀里,说这就叫心有灵犀,心却一阵揪扯的痛。   林小蔚说我出事的时候多亏了有明杨呢,怎么好些日子不曾见他了?   我更紧地抱住了林小蔚,说明杨的妈妈病了,他回湖南老家去了。她不再说话,也紧紧地抱住了我。   许久,林小蔚偎在我的怀里,喃喃地说,枫哥,你知道吗,我在心里发过誓,谁能在我生日那天让我看到牵牛花瞬时开放,他就是我这一辈子最值得依靠的人。枫哥,你说这是不是天意。   七   在林小蔚住院的时候,在我不明一切的时候,明杨已经和医院签了字。   治好林小蔚的眼睛,一定要换掉她损伤的右眼的眼角膜。而明杨,我最亲密的朋友,在没有告诉我的情况下签了字。   我看见明杨躺在另一个房间的病床上,他说你不要告诉小蔚这个秘密,答应我,你以后要照顾好小蔚,因为和她看电影的那个晚上,她告诉我她是喜欢你的。   看着明杨被层层蒙上的眼睛,我的泪已如奔涌的泉水。   明杨说再过些日子就是小蔚的生日了,你想到让牵牛花瞬间开放的方法了吗?明杨笑起来说,还是我来告诉你吧。   在林小蔚出院的那天,明杨坐上了南去的列车。而我遵守诺言,一直没有告诉小蔚这个秘密。   现在我的怀里紧紧抱着林小蔚,她幸福得像朵阳光下的牵牛花。而这朵花的盛开,似乎是天意,其实是人为的真爱,开在我心里的,却是微微的痛。   麦草   一   院子里的鸡蛋花正寂寞地开着,一朵朵落在我的头上,衣衫上,鞋子上。   我坐在院子里和我的玻璃猪说话,它们晶莹剔透,有着小巧的耳朵和圆圆的鼻子,它们一只红色一只蓝色。   红的说,杜小菲你不可以不开心,你要是不开心的话,我就会难过。   蓝的也跟着说,是啊,你不可以不开心的,你不开心我也会难过。   然后我看着它们,微笑。   直到上了小学,我和同桌阮薇薇成了最要好的朋友,尽管她住东街,我住西街,但我们还是形影相随。一起上学做功课,一起逛街压马路,一起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好得可以合穿一条裤子。   只不过阮薇薇美得像一朵蔷薇,而我相貌平平,像株遭人遗弃被人奚落的小草,无需风吹,便低到不见。   阮薇薇说,菲菲你要开心起来,你的成绩比谁都好,你应该骄傲才是。你应该试着微笑,你向这个世界微笑时,这个世界上的每一样东西都会回报你一个更美的微笑。   阮薇薇还说,幸福呢,其实就是挂在树上的果实,要不断努力,穷尽各种办法去摘才能得到。   阮薇薇的话,让我这株自卑的麦草,在风里渐渐抬起头来。   高二的时候,班里转来了一个男生,他由班主任领着,经过我和阮薇薇的窗前。阮薇薇碰了一下正在看书的我,说看哪,这个男生好帅。   然后阮薇薇闭上眼睛双手合十做祈祷状,嘴里碎碎念着。我知道她在祈祷什么,班里只有两个空位,一个在最后一排,另一个就在我们的前排。   这个新来的叫黄枷的男生,果然就坐到了我们的前排,阮薇薇的祈祷应验,自然乐开了花。   我发现阮薇薇看着黄枷时,眼睛会亮起来,她常常盯着黄枷毛茸茸的后脑勺出神。我就在旁边看阮薇薇的眼睛,她的眼睛隐在长长的睫毛后面,就像刚从水里捞出来的新鲜葡萄。然后我痴痴地笑,直到笑得爬到桌子上,直到吃一顿阮薇薇的爆栗子,直到前面的黄枷转过头来。   我多不想让黄枷看到我大笑的样子,因为阮薇薇说我大笑起来的口型比哭时还难看。   二   阮薇薇开始刻意打扮自己,每次换了新衣服都要让我给她做参谋。她喜欢穿蓬蓬的A字裙,总是穿着那样五颜六色的漂亮裙子,在我的面前转呀转,然后问我好不好看,我说好看她就乐开了花。其实,我知道她并不在意我的眼光,只有黄枷看阮薇薇的时候,阮薇薇的眼睛才会亮起来。   我忽然开始嫉妒阮薇薇,没缘由的,我觉得她什么都比我好。她可以高傲得像个太阳,吸引所有向日葵般的目光。   直到我也买了件连衣裙——我以前从来不敢穿裙子,我长得实在是普通极了,像只蹩脚的丑小鸭。那天我穿了新的裙子去上学,像阮薇薇的一样,蓬蓬的A字裙,我试着骄傲。我翩跹地向座位走去,吸引了无数的目光,甚至连黄枷也转过头来。   灰姑娘也变成白雪公主了!他的语气并没有鄙夷,但我还是白了他一眼。   随即我的心里开始翻江倒海,因为我看见黄枷的眼睛。黄枷,你的眼睛怎么那么亮呢?   黄枷总是有事没事转过头来,有时候是问问题——他说他的英语很差,有时候是闲聊。那时候电视上正在回放日剧《东京爱情故事》,阮薇薇等黄枷转过头去的时候悄声说,你觉得黄枷长得像不像……永尾完治?   可永尾完治最终还是辜负了赤名莉香……我看向阮薇薇,嘟囔着。   阮薇薇的眼睛立刻灰下来。   我拍拍阮薇薇的肩,学着她的口气说,不用担心,只要争取,全世界都会是你的。   阮薇薇转过头来看着我,然后轻轻笑起来,我也跟着笑起来。渐渐我们的笑声越来越大,无法自持。   黄枷忽然转过头来,他说杜小菲,没有男生会喜欢大笑的女孩的。   我赶紧闭嘴收声,我知道我大笑的样子很难看。我说过,我极不愿意让黄枷看到我任何的丑态。   我觉得当时的我和黄枷,像极了后来王家卫的电影《花样年华》里暗度陈仓的张曼玉和梁朝伟,而他们原本就不属于彼此。   黄枷是应该属于阮薇薇的,可是一想到黄枷,我的心里就有种凄凉的欢喜。   我暗暗问自己,我是不是喜欢上黄枷了?   后来阮薇薇病了,没有阮薇薇在身边,日子过得有些落寞。我每天放学都踏着自己寂寞的影子去东街,帮阮薇薇补习功课,然后一五一十地给她讲有关黄枷的所有细节。我知道她喜欢听一切关于黄枷的事情,听到我说起黄枷胜于给她讲上百道习题,听到我说起黄枷她微蹙的眉头就会舒展开来。   只是有件事我没有告诉阮薇薇。一天放学后,有人在背后拍了拍我的右肩,我回过头去的时候,黄枷却正站在我的左边笑。他说杜小菲,我告诉你一个秘密。   我看着他不说话,他的脸上盛满夕阳的暖色。   黄枷说,其实呢,我的英语一直很好!   没遇到黄枷之前,我正拿着我的玻璃猪,和它们说话。黄枷看到了我手里的玻璃猪,忽然抢走了我左手的那只,他说把这只小猪男给我吧。   我说,黄枷你个混蛋,你快还给我。   我是真的生了气,但黄枷说,你哭吧,你哭我就给你。   我努力让自己的脸皱起来,表情变得很难看,但我依旧哭不出来。   哈哈,哭不出来吧,那这个可就属于我了。黄枷一溜烟跑远,然后站在远远的地方,回过头来说,小猪男会想念小猪女的。   三   高二下学期期末考的时候,我依然稳坐第一名的位置。   令我和阮薇薇吃惊的是,第二名竟是黄枷。   阮薇薇说,也许你和黄枷才合适,你看你们的成绩都挨得那么近。我看着阮薇薇的眼睛渐渐褪去光泽,我说不会的,他更喜欢漂亮的女生呢。我找不到恰当的话来安慰阮薇薇,但我多么害怕她难过。   可另一方面,黄枷却像一粒种子在我的心里渐渐萌芽,我总是记得他跟我说他英语其实很好时的神情。他的脸色那么好看,而那刻我心声如海。   可是阮薇薇说,其实你也很漂亮啊。阮薇薇还说,你是不是也像我一样喜欢黄枷?   我掩饰着我的慌张,低下头轻轻摇着。我听见阮薇薇继续说着,你要是说谎,就会像皮诺曹一样,长一个长长的鼻子。   说完,阮薇薇安静地去看自己的书了,而我在想,我的鼻子会不会真的因此长长呢?   阮薇薇开始暗自用功,我知道她的目的不是做凌霄花,而是像株木棉一样和黄枷站在一起。   阮薇薇说,我不会把黄枷让给别人的,她看我一眼,说,任何人。阮薇薇说每个人的幸福都靠自己来争取。   阮薇薇这么说着,我忽然感到一种恍惚的幸福。我想,每个人的幸福都靠自己争取,为什么黄枷不可以是我的幸福?   高三的时候阮薇薇问黄枷要考哪所大学,黄枷转过头来,眼睛却瞥向我,我赶紧垂下眼去,却又无比清晰地听到黄枷说的话,F大。   那年的高考,我们三个竟然同时考到了F大。榜单前,阮薇薇看着我说,老天真是公平,让我最爱的两个人都没有和我擦肩而过。   可是我却没有走进F大的大门,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爸爸已为我办好了去纽约的签证。爸爸以为我会开心,因为从小我就有出国留学的愿望,而现在这个儿时的愿望达成,我却遗失了所有的快乐。   1999年,我到纽约苦学英语。在头两年里,我和阮微微常常通过电子邮件联系,我写很长很长的电子邮件给她,包括我吃了什么,穿什么样的衣服,看了哪些书。我不停地在键盘上敲啊敲,把字一点点地垒起来,遮住屏幕上寂寞一样的白色。   我想念阮薇薇,也想念黄枷,但我从来不在信里提到黄枷。我觉得自己像是灰姑娘,总是在午夜的钟声敲响的时候,遗失自己的幸福。   反而每次阮薇薇都会提到黄枷,仿佛不那么做会对我有所亏欠。阮薇薇说,他今天穿了件耀眼的白衬衫;他现在学习很刻苦;他问我要你的电子信箱要不要给他;他现在变得有些神情落寞……   只是后来邮件越来越少,直到再也没有音信。我想起阮微微的话,幸福都靠自己来争取,我想,或者黄枷不是我的幸福。   我不再给阮薇薇发电子邮件,我想,她可能已经和黄枷幸福地走到了一起,我不忍心打搅他们的幸福。   在纽约,我过着艰苦又落寞的日子,唯一让我感到温暖的是,我可以看到鸡蛋花。看到鸡蛋花我就想起黄枷,想起他那张漂亮的脸。我第一次看见黄枷的时候,校园里的鸡蛋花开得正盛,而临我的窗子正开着,他从窗前走过时,我闻到了淡淡的鸡蛋花香。   我来纽约前,阮微微一直抱着我哭,黄枷却送我一束鸡蛋花。黄枷附在我耳边小声说:知道吗?鸡蛋花像那只小猪男一样代表了想念呢。   我一个人的时候总是想起黄枷来,我拿出剩下的红色的玻璃猪,她不再剔透并且丢了只耳朵。我记得黄枷说那只蓝色的玻璃猪是小猪男,我对着剩下的一只说,没有什么是永远在一起的,可是小猪女,你觉得寂寞吗?   四   四年后我回国,因为提前修完了自己的课程,比预期的时间早了一年。我想我可以看到阮薇薇了,当然还有她身边的,黄枷。   家乡的鸡蛋花正开着,花香馥郁。我下了飞机才打通了阮薇薇的电话,然后静静地等着。我远远看见阮薇薇,她像一只白色的鸟向我扑来,而他身后站的,却不是黄枷。   是阮薇薇的男朋友。我们三个坐在名典喝咖啡,轻啜着,谁也不说话,这让我想起以往的一些情境。但时光荏苒,四年了,很多过往的细节都被时间过滤得不再那么清晰。后来我还是忍不住问了声,黄枷呢?   阮薇薇却与我异口同声地说了同样一句话。   我的脑子一下子理不出头绪来。   阮薇薇说黄枷平时很用功,虽然在一个学校,也不经常碰面,前段时间他却突然跑来告诉我说他考取了MBA,要去美国找你。阮薇薇说,事前我不告诉你,是想给你一个惊喜,他昨天刚走,我还以为……你们已经见到了。   我低下头轻搅着面前的咖啡,我想,黄枷你在哪里啊?我为什么总是把你弄丢呢?   一阵风吹来,一朵鸡蛋花飘落下来,颤巍巍地落在我面前的桌子上,我捡起来看,看见它蛋白的花瓣,蛋黄般的花心。只是,只是我发现鸡蛋花是没有花蕊的,我的心骤然又变得伤感空落起来。   花还会再开。   一   已是傍晚时分,风夹着雨丝朦胧,竟如此迷人。橙黄的街灯笼着一层雨帘,空气中弥漫着泥香,一切都显得那么清新自然。我一边感受着清风细雨,一边漫无目标地走着。   在一个转弯处我被一飞驰而来的自行车撞倒了,我满腔的怒火正想发作。   “你没事吧?”一个柔柔的声音说。我抬起头,心里不禁一阵狂跳。女孩极像我以前同学白凌,她那明亮的眸子正注视着我,我脚疼得厉害,我想说有,却摇了摇头。霎时,我才发现自己是个多么脆弱的男人,我为白凌紧绷的心弦,竟经不起任何人轻轻一拨。女孩静静地站在那,一脸无辜。   “你走吧,我没事。”我对她说道。她说了句对不起,骑着车子消失在冷清的街道里。失魂落魄中,我转到了一个酒吧的门口,音响缓缓地流泻出陈琳的“寂寞让我如此美丽”,气氛变得哀婉凄凉。我叫了扎啤酒,两杯下肚后头有点晕晕的。   第七章 纪念我们的物是人非(7)   二   紊乱的生活秩序,让我变得精神恍惚,总是在不该醒来的时候醒来。   已是凌晨三四点,午夜的风掠过窗外,轻拂着窗前的蔷薇,夜寂静得让人心慌。寂寞像无边的黑夜袭来,我打开窗,轻风拂面,有点冷。往窗外望去,雾很大,我不知道它是什么时候出现的,感觉很美,朦胧得让我什么也看不清。然后望向那隐约可见的橙黄色灯光,无法看见灯,只能看到那一片发着光的雾,再远方仍是浓雾弥漫。   下楼漫无目标地徘徊在街头,走着,走着,在远离市区的一个小休闲城里,我停下了脚步。上去看看,因为这没人认识我,只想一个人在音乐的氛围里坐坐。在这样的气氛里,我有一种唱歌的冲动,或许也只有借缓缓的旋律,才能发泄我那丝丝情感。   “有的时候觉得自己像一只小小鸟,我想飞却怎么也飞不高。当我飞上了枝头却成为猎人的目标,我飞上了青天却发现自己无依无靠。”   我唱得极投入,走下台的时候掌声响了起来,很多人都在看着我。我摸了摸眼角,发现有一种叫泪的东西。就在这时,我有意地看了看周围,发现陌生中有熟悉的面孔正望着我,我认出了那人,她像极了白凌。我打破了往日的冷漠向她走去,只为了夜深同来这里的一份默契。   “这么巧,你也在。”   “你是……哦,那天不好意思呀,撞了你。”   “没事,你像极了我以前的同学——这么晚了,你怎么也在?”   “我只想一个人静静,没想到遇见了你。”说完她喝酒,我也喝着。音乐寂寞地回荡在四周,温情脉脉而又无比忧伤。   “你的脚还痛吗?”   “现在不痛了,但是之前痛了一个星期。”   “你真笨,当时你很痛却说没事。”   “谁让你像我的同学呢?我们交个朋友吧,为了纪念我们两次的萍水相逢,我叫林非。”   “好,你就叫我乎乎吧。来,干杯。”拿起一瓶酒就往喉咙里灌下去。我这才发现她不像白凌,她多了些不羁与野性。我也毫无顾忌地想把自己灌醉。   三   醒来时,窗外是淅淅沥沥的小雨。这是个陌生的小屋,简陋而又古朴,只有一张床,一个书桌,还有个破旧的17寸的黑白电视机,引起我注意的是挂在墙上的那个木吉他。   由不得我多想,她已进来了,恍恍惚惚我想起了昨天晚上的一些事。   “我不喜欢睡你的床。”对着她我意气地叫道。   “为什么?”她不解。   “我和你不怎么熟,你就把我带到了你的床上,这床一定很多人睡过!”说出了这句话后,我也为自己的逻辑惊叹不已!   “你给我出去。”说着她把坐在床边的我推向了门外。   淋了淋雨,清醒了许多。我想我还没有初恋,怎么连初夜都不在了。   四   无所事事的日子,我又想起了乎乎,顺着记忆我来到了她的小屋前。路上想好见到她时要说的话,在她面前却显出了少有的吞吞吐吐、语无伦次,羞愧得我想转头就走。她听懂了我的意思,知道我来是为了上次的事情道歉的,便请我再次光顾她的小屋,我有点受宠若惊地进去了。   那儿简陋得连凳子都没有,她笑着说:“没凳子你坐床吧!”我坐在床上,对着墙上的木吉他说:“你会弹吉他吗?”   “我不会,我只会把它弄响,但我对它特喜欢,可惜没这天赋,只能把它挂在墙上。”说着自嘲地笑笑!   她笑得很自然。我看了看她,没化妆,洁白而清丽,这个不算十分漂亮却貌似清纯的女人,已在风尘中打滚多年,我有点不敢往下想。   一个下午都是我在轻抚着吉他,她在耐心地聆听。不一会儿夜已经开始黑,她留我吃饭,我说不了。在出门的时候,她在我后面叫道:“你来过这,就要记得这。”   “好的,好的。”我边走边应着,却不知道该走向何方。   五   一个人在河边待了很久,我想去乎乎那也许心情会好些。于是我穿过阴森、幽冷的小巷,又来到了乎乎的小屋前。   “乎乎,乎乎,快开门。”在黑暗中我使劲敲着门,里面没有人应。打了打火机看看,才发现门是紧锁着的,寒风无孔不入地侵袭全身。我抱紧了自己的肩膀,呆呆靠坐在小屋的门旁。也不知道坐了多久,大概又是后半夜了吧,我迷迷糊糊地被人推起,睁开眼一看,她回来了。   “你怎么了?”我认出了是乎乎,她一脸的关切。   我像个受了委屈的孩子,感动得快流泪。我说:“乎乎我要喝酒,我想把自己灌醉。”说着我就自顾自地钻到床铺底下拿酒。自从我光顾她小屋以来,她这就从来没缺过酒。我以前和她调侃时总说,酒是解愁的伙伴与寂寞的情人。她好像有同感似的,自己也常常不忘带酒回家。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已是傍晚了,一丝昏黄的斜阳,透过窗外的柳树折射在书桌上。望着依偎在肩头的乎乎仍睡得安详,风摇曳着柳枝,哗哗作响,像在唱歌。我起身把她给惊醒了,她披散着头发,对我会心地一笑,略带着羞涩。夕阳给窗外的景色投下了一片昏黄的面纱,吹着凉爽的风,一切事情好像都变得很遥远!   醒来没多久天就黑了,吃着她亲手做的饭,一种家的温馨在荡漾,一阵莫名的感动涌上心头……   “你以后不能再去那种地方上班了。”我吃了一半,若有醒悟地说。   “我也不想啊,可是我没钱啊。”说着露出了一脸的无奈相。   一时无语,我只好继续吃饭。   “明天老板的娱乐城就开张了,今天晚上有个聚会我得参加。”临走时,我仍然不忘叮嘱她,“真的,你不能再到那上班了。”   她莞尔一笑:“好了,好了,我不去就是了。记住,你要早点回家啊!”   “回家”,我把这当我们的家。我一个人住惯了,孤独惯了,家对我来说是奢侈的。家如沙漠甘泉般滋润了我那枯竭的心,忍不住驻足回首。   “我爱你吗?”我有点摸不着头脑。   “你爱我吗?应该问你自己啊!”说着她忍俊不禁地笑了起来,以为我又喝多了。   “我想我是爱你的,爱你很久了,只是未曾感觉,因为习惯已经代替了一切。”我若有所悟。   “你不是说我们在一起,只不过是个孤独的男人遇到寂寞的女人,就像干柴烈火吗?”她低垂着睫毛,掩饰不住委屈。   “和你在一起我很开心。”我淡淡地说,“‘爱’字太沉重,我不敢再信誓旦旦。”说完我就匆匆赶往娱乐城。   七   乎乎已经很听话地远离了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她呆在小屋子里,自娱自乐,养了很多花。她喜欢金菊,她说金菊有傲霜的本性,但是依然逃不过风雪,说这些时她脸上一片黯然。   时已是金秋,这房前屋后总是发出淡淡的花香,沁人心脾……   我有着一份不菲的收入,也承担着一定的风险。因为我照管的那家夜店,时不时有出位表演,我心有余悸地经营着这一切。   “你别在那上班了好吗?我害怕你会出事,我们去个没人认识我们的地方重新开始,就算再苦再累也能挨过去的。”她望着我,希望得到我的赞同。   “好的。”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我紧紧拥紧了她,第一次觉得这么踏实。   我们想到一个没人认识我们的地方,开始我们新的生活,于是踏上了南下的列车。新城市充满了竞争与压力,这的人与我们显得格格不入,他们匆匆忙忙的。我和乎乎如不明世事的孩子,茫然地望着眼前的一切,深感成事之艰、立事之难。   在朋友的怂恿下,我们开了一家时装店,投入了全部的资金。刚开始两个月还小赚一点,小日子总算过得平淡而满足。   这个新新城市变化无常,谁也无法预料。没过多久,就在我们店的对面,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成立了大型的服装城。在急切转让无门的情况下,只有挥泪大甩卖,总算挽回了一些微薄的生活费。   原来平淡的生活被打破了,我们找了很久的工作,由于高不成低不就,也没能找到合适的。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无奈只好做着繁重而又没有时间限制的流水线,棱角也在残酷的现实中给磨钝了,理想与憧憬也变成了遥不可及的梦想,只能做在黑暗中缓缓爬行的虫子。   乎乎的脾气开始越来越不好,她经常在我饭后抽烟的时间叫我去洗碗、拖地板。   八   在一个月光洇润的夜晚,乎乎说:“林非,我已经没有工作了。”   我说:“我还有工资,我们可以勉强撑下去。”   乎乎好像感动了,紧紧地抱紧我,不断地吻着我说:“林非,我想要一个孩子,一个属于我们的孩子,如果在外面支撑不住,我们可以回家的……”   我说:“我累了,夜已经很深了,明天还要上班呢?”说着不顾她的感受,一转身给了她一个冰凉的背。   她也赌气似的给了我一个脊背。   在我将进入梦乡的时候,乎乎把我摇醒了,哭丧着脸:“林非,你醒醒,你是不是嫌弃我了?”然后声音慢慢变成了哽咽,那一夜乎乎辗转难眠。   天一亮,乎乎已经走了,留下了一个纸条:“林非,我走了,前几天有个富商向我求婚,我已经答应了他,你保重。”   乎乎走了,爱已经没那么纯粹了,这城市被各种形形色色的欲望充斥着,色彩缤纷而又光怪陆离。坚守与放弃,鲜花与墓碑,这一切令人多么痛楚,眩晕?我一个穷光蛋守着贬值的温情,难道就可以留住爱情?   九   我的梦遗落在这个五彩斑斓的欲望城市,三个月后,我如逃命般地整理东西准备离开。不小心把窗口的金菊花给碰倒,花盆也从窗户上摔下来,花瓣凋落了一地,在寒风中瑟瑟地颤抖着……   “对不起,对不起……我打破了你的花。”我喃喃自语,手也被陶瓷碎片割破了,血掉落在花上、地上。这朵花是乎乎亲手种的,我搬了几次家一直没舍得丢,我仍然不忘给它除草浇灌。   我现在才明白,自己一直爱着乎乎,就像爱着这株金菊花。从来不需要想起,但永远也不会忘记,因为习惯已经成为自然。许多回忆许多生活片段也在这一刻渐渐清晰,有温馨的,有伤痛的,缠缠绕绕,剪不断理还乱……   我打了她以往的手机,没抱多大希望。“喂,你好!”是她,电话那头乎乎的声音飘了过来,一种难言的心绪涌上心头,欣喜而又焦虑。自认为她还爱着自己,因为她的手机号码还没改变,其实这又能代表什么呢?   我调整了下情绪说:“你知道我是谁吗?”   沉默,死灰似的沉默:“我知道。”   “我就快离开这个城市,想见见你可以吗”?我努力地让自己平静。   “好吧,我们还老地方见吗?”   “老地方见,明天上午九点。”我狠心地挂了电话,我怕掩饰不住自己的心情。   当我准时去赴约的时候,她已经等在那里了。坐在她的对面,静静地望着她,异样的感觉涌上心头。她看起来成熟多了,只是略显疲惫……   “你还好吗?”她像是礼貌似的问候。   “还可以,你呢?”   “我也还行。”   对望着,沉默,这就是我深爱着的她吗?是的,我爱着她,一如既往地爱着现在的她。我们之间隔着的不只是玻璃杯,时间已经拉远了我们的距离,短短的片刻即让我们如此尴尬。   “今天天气不错啊。”她试着改变这种尴尬。   “是啊,不错,下雨了。”我答道。   她像个说错话的孩子,低着头,玩弄着自己的手指。   “你珍重,我走了,我们是一起来这个城市的,我走的时候只是想再见你一面。”我下定了决心,莫名地,有一种流泪的冲动。   “你喝点东西再走吧,我们才刚见面。”她的眼里泛着泪光。   音乐煽情地扯着我的心。喝着酒,感觉着她熟悉的气息,模糊的记忆开始渐渐清晰。我想起了和她相遇时的莫名其妙,睡到她床上时的争吵;我看管娱乐城时,一起过提心吊胆的日子,还有那屋前房后她种的金菊花,现在应该发散着淡淡的花香了吧?   我给她一杯一杯地倒酒,这是我的一个阴谋,我想把她灌醉。我了解她,她只要一喝醉就说真心话,我现在是多么希望可以听到她的真心话。   她喝着喝着却流泪了,眼泪大滴大滴地落在酒杯上,带着泪仍不断地一杯一杯地把那苦涩的酒往喉咙里灌。我不再向她的酒杯倒酒,她就自己倒。我知道她的酒量,这是中度白酒,她没这么快醉。但是我还是抢下了她的酒杯,看她这样我会伤心。   “你真的还好吗?”我现在可以明显感觉到她过得不好。   “你恨我吗?我为了我梦寐的虚荣放弃了你,舍弃了我们的爱情。可是我想要的东西一夜之间全摆在我的面前,车子,房子,我却没有想象中那种意外的狂喜,只有前所未有的孤独。”   “那他对你好吗?”我又说,“乎乎,是我不好,我知道如果我对你好一点,你就不会走了……你有选择的权利……至少我们曾经年轻过追求过幸福过……乎乎……”我有点激动,我不明白自己在说什么。   乎乎说:“他娶我只不过是个摆设而已。在新婚那天,我等到凌晨3点他才回来,雪白的衬衫上满是女人的口红印。后来才发现,他娶我只不过是为了慰藉他那即将逝世的父亲,好在分财产时占绝对的优势,她需要一个不会大吵大闹的小女人来充当傀儡。我和他虽然表面上是结婚,其实只是摆摆酒席,并没有结婚证,如果哪一天我们离了,我一毛钱也得不到……”   我的心在滴血,极度愤怒,我心爱的女人在他那被搁置一边,被摧毁……   断断续续地说了许多,酒也醒了一半,她说她该回去了。一阵凉风,又勾起了一些回忆。曾在无数个夜里,我与她相依偎地穿过古街小巷,饿了就去面摊上吃碗刀削面。那时的日子虽然平凡,但闲适且满足,那时也是吹这样的风……   对着她的背影我叫道:“如果你愿意,我愿意……”   她好像听懂了,回过头凄然地掉下一滴眼泪:“谢谢!”   看着她凄凄的样子,熟悉的身影,伸出手发现已经够不着她了,彼此越离越远,心也越来越痛,我宁愿相信失去的不是真爱。   十   或许生命中有些东西是注定要失去的,想留也留不住。在我将要坐上回故乡的车的一刹那,我犹豫了,随后做出了一个决定,飞快地向乎乎曾提供给我的她的住址跑去。就在附近,我老远就看到了乎乎在广场上和一个男子在说话。我向乎乎跑去,还没跑到就看到乎乎给了那男的一记耳光,乎乎也跑了。她跳上了一辆“的士”,我没指望追上她了,才想起了她有手机。通了,乎乎呼呼地喘着气:“林非,我也离开了这个城市,就在今天。”   我说:“乎乎你想开了,准备和我一起走了?”乎乎抽泣着说:“不,我想一个人静静,我不知道自己要去何方。”   我说:“乎乎,我尊重你的选择……”   乎乎大放悲歌,关了手机……   回到了属于自己的小镇,还是忍不住去了我和乎乎曾经居住的那个小屋。门面的红漆已经脱落,杂草爬满了墙头,寂寥且荒芜;房前屋后的菊花,在经历了季节的转换中萎顿,凋落,化作污泥……   对面是一对70多岁的老人,在温煦阳光下老爷爷半闭着眼听着收音机,阿婆在一边织着毛衣。他们发现了我,我问爷爷:“爷爷,明年花还会开么?”   “会开的,它们的根耐寒,而且扎进泥土深处……”   第八章 茉莉花开(1)   一   第一次见到茉莉的时候,我十八岁,她只有八岁。茉莉是丽沁的妹妹,那天是我第一次送丽沁回家。   在丽沁家门口,我见到了这个漂亮而又淘气的小女孩,她正在给那一株比她还高的绿色植物浇水。碧绿的叶子和洁白的小花映衬着她红红的脸蛋,很惹人喜欢。   看到我们,她蹦蹦跳跳地过来,随之而来的还有一阵淡淡的清香。   她甜甜地叫我翔哥哥,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   我有点讶异,这个小女孩竟然知道我的名字!   看着我迷惑的样子,她过来让我弯下腰,贴着我耳朵说:姐姐床头那一大沓“情书”是你写的吧,我查过字典才知道你的名字是这么念的。   我一抬起头却看见,她正冲着丽沁眨眼睛:哦,姐姐有男朋友啦!   我的脸开始灼热起来,这个小鬼可不简单。   我承认我一直喜欢着丽沁,那每天一封的情书确实是我一手炮制的,但每一次丽沁不动声色地收下后,总是巧笑嫣然地说,要把心思放到学习上去,其它的事情等到高考过后再说。   我只好答应她,条件是让我每天送她回家。丽沁允许了,她的条件是我必须保持在班上前五名的学习成绩。   看着丽沁追着茉莉要打,两个人嘻嘻哈哈地满屋子乱跑,我的脸却红到了脖子根。   那次之后,茉莉便像个跟屁虫一样跟着我们,真是个不知好歹的小讨厌。   我和丽沁到图书馆去看书,茉莉就拿着一本画册不停地问我这呀那呀,惹来旁边很多人的抗议;我和丽沁到郊外去放风筝,茉莉就跟着我们跑,和我抢手中的风筝线,而风筝到了她的手中就呼啦啦地下坠;周末我和丽沁到街上去扫荡小吃街,茉莉就紧紧拉着我的手生怕我们甩了她,还吵吵嚷嚷个不停,一会要吃冰淇淋一会要吃羊肉串,累了还娇憨地要我背她,真是够折腾人的。   我喜欢捏着她的鼻子说:讨厌的茉莉,你就像个不知疲倦的闹钟。然后轻轻地拍一下她的小脑袋,机灵的她就会真的像只闹够了的闹钟一样,配合地闭上嘴巴。真奇怪,连她姐姐的话都不听的茉莉,只要我轻轻一拍她的脑袋就能安静下来。   这个时候的茉莉特别可爱,那双清澈的大眼睛扑闪扑闪的,像极了油画中可爱的小天使。   二   高考很快过去,我考上了公安大学,而丽沁则考上了师范大学。好在我们两所学校离得不远,而且都是在本市,所以还是能经常见面。   我常常去师范大学找丽沁,看着长发飘飘楚楚动人的丽沁在众多男生中闪闪烁烁,我的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情人节那个傍晚,我鼓起勇气,用做兼职挣来的钱买了一束玫瑰,来到她的宿舍楼。当我还在路上不断地背诵电影里那些经典场景的台词时,却发现迎面向我走来的那一对情侣中的女生,竟然是丽沁!   我藏在身后的玫瑰瞬间凋零,花瓣一片片落了一地。   丽沁走过来把我介绍给那个男生,我嘴角翘了一下,努力让自己保持镇定。可我实在听不清楚她在说什么,看着丽沁小鸟依人地挽着别人的手走出我的视线,只觉得脑袋里嗡嗡直响。   我不知道那个晚上我是怎么走回去的,只记得当我跌跌撞撞恍恍惚惚地经过丽沁家的时候,茉莉一下子跳到了我的面前。   茉莉把我拉到她那株茉莉花跟前,她说,翔哥哥,你看我的茉莉花怎么枯萎了。   我哪里还有心情理睬她,脑子里反反复复都是那两个挥之不去的身影。   可是茉莉不依不饶,一定要我帮她想想办法。我冲着她叫起来:我说茉莉,你怎么和你姐姐一样烦人!还烦躁地踢了一脚那株茉莉花。   没想到一向嘻嘻哈哈的茉莉竟然一下子哭了起来,弄得我不知所措。   她哭着说:翔哥哥,你知道吗,这株茉莉是爷爷在我出生的时候种下的,爷爷说我要和这株茉莉一起长大,可是现在茉莉就快要枯萎了。   我赶紧走过去拭去她眼角的泪:都是哥哥不好,来,哥哥和你一起想想办法。   我和茉莉为茉莉花重新松了土,又施了花肥浇了水。   我一抬头,看见茉莉指着我鼻子咯咯地笑,我看着茉莉弄得花猫一样的脸也不禁大笑起来。   然后我们坐在茉莉家的台阶前,头顶上月明星稀,依稀还有一阵清幽的茉莉花香沁入心髓,多么宁静的一个夜晚。   我心生疑惑:茉莉什么时候竟变得这么安静?   突然茉莉拉着我的手说:翔哥哥,我知道你为什么生气,我姐姐有了新男朋友,我见过他们在一起。但是翔哥哥你不要难过,姐姐不要你了我要你啊,等茉莉长大了茉莉就嫁给翔哥哥好吗?   我吃了一惊,这个小女孩哪里懂得这么多感情的事呢,我抚摩着茉莉的小辫子笑着说:傻丫头,等你长大,翔哥哥已经老了。   不,翔哥哥,你一定要等我长大好吗?茉莉认真地看着我说。   茉莉摇着我的手一定要我答应她,我只好笑着点了点头。   那一年我二十岁,茉莉十岁。   三   很快就是大学毕业,我进了刑警队,丽沁进了一家外企,茉莉已经上了初中。   我不知道为什么丽沁开始越来越疏远我,但是谁都知道我爱丽沁的心从来没有改变过。   看着她的男朋友换了一个又一个,看着她在灯红酒绿中飘来荡去,看着她在我面前或一言不发或一次又一次泪流满面,我决定要把丽沁娶回家。   在咖啡吧里,蓝山咖啡袅袅升起的热气,让眼前的丽沁看起来难以捉摸,虚无缥缈。   我轻轻地握住她的手,另一只手从衣兜里拿出一枚戒指套在她的手指上。   丽沁像是被火烫了一样缩回手,她说:翔,你误会了,我一直当你是最好的朋友。   我看不透她眼里的玄机:为什么一次机会都不给我呢?   丽沁离座而逃:我们是不可能的……你太优秀了,而我只喜欢坏男人。   这真是一个最滑稽最不成文的理由。   但是有什么办法呢?面对丽沁的冷漠,我只能用紧张而危险的工作来麻木自己。我参加了多次大型的刑侦任务,一次次与狡猾的罪犯周旋于生与死的边缘,我以为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稍稍减轻对丽沁的爱。   可是每当夜晚来临,无边无际的寂寞还是像潮水一样向我汹涌袭来。   终于拨通丽沁的电话,却听到她那边震耳欲聋的舞曲和嘈杂的叫喊声。我说:丽沁,你要好好照顾自己。电话那头丽沁却笑着说:好了好了,我又不是小孩,我会照顾好自己的。   然后她匆匆地挂了电话,重新投入她的纸醉金迷当中。   那次侦破一起走私案时,当我赶到那个酒吧,和同事一起冲进包间,向里面的几个人举起枪的时候,竟然发现丽沁在里面。   在刑侦队,我好言劝丽沁,可是桀骜的她就是一言不发。我知道她爱面子,所以也没有通知她父母,只是让茉莉来接她回去。   几年不见,茉莉长大长高了,当她亭亭玉立地出现在我面前,我竟差点认不出她来。   她像小时候一样喊我的名字。她说,翔哥哥,你一定要帮帮姐姐。   我当然会帮丽沁,我并没有因丽沁的放纵而减少对她的爱。相反,当我看到她一言不发,看到她泪流满面,更会有一种深深的疼痛,甚至对自己不能为深爱的人做些什么而内疚不已。   我说:茉莉,你就放心吧,我会好好爱你姐姐的。   茉莉笑了,像小时候那样露出两个浅浅的小酒窝。   茉莉还在絮絮叨叨地说着她姐姐平时的一些起居饮食的时候,我正好要回队里报告案情,于是走过来轻轻地拍拍茉莉的头。聪颖的茉莉像小时候一样停下了她的话,抬起头来只是看着我微笑,大大的眼睛清澈得如同一汪清泉。   我再一次向丽沁求婚。这一次我采用的是最传统的方式——在丽沁家里,当着丽沁的父母和茉莉的面,我向丽沁提出要娶她要照顾她一生一世。可是谁也没想到,丽沁竟然冷冷地从嘴里吐出一句话:对不起,我有未婚夫了。   一个星期后,我果然收到了丽沁的请柬。   我不知道丽沁是和我赌气还是为什么,不知道丽沁何以拿自己的婚姻大事当儿戏,不知道丽沁在一个星期之内去哪里找来一个新郎,我只知道我心里面的疼痛几乎要把我整个人击溃。   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用漫长的时间去等待一个并不爱自己的人。   我向上级申请,到一个远离这个城市的边陲小镇去工作。   在丽沁举行婚礼的那天,我登上了南下的火车,希望把那段迷惘的记忆永远留在这个城市。   当我从车窗里探出头的时候,我看见一身伴娘衣裙的茉莉匆匆赶来,她踮起脚像小时候那样贴在我耳边说:翔哥哥,记得等我长大!   我笑了,在火车的呼啸声中与茉莉挥手作别,同时作别的还有那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四   在那个以走私和贩毒著名的边陲小镇,我每天周旋于老奸巨猾的走私犯和凶残狠毒的毒贩子之间,出没于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和地形险峻的悬崖峭壁之间,一次次与死神擦肩而过,一次次将那些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这样的生活让我觉得充实,让我懂得一个人的生命中,除了感情之外还可以活得有价值。   这期间不断有好心的同事和领导给我介绍女朋友,可是我的心已经麻木。只有当寂寞的夜晚来临时,那深深的孤独又再一点一点地吞没着我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真的希望有个人在身边。   所以当小兰出现的时候我不再拒绝,我们迅速地举行了简单的婚礼。   我尽自己所能地对小兰好,虽然我知道自己根本就不爱她,我的心已经留在了远方那座城市里。   我每天早出晚归,一旦有任务下达,半夜都要去执行,有时候一去就是几天甚至几个星期。每一次回到家,看到小兰毫无怨言地做好饭菜等我回家,内心的愧疚就会层层涌起。   小兰的肚子很快就鼓了起来,这让我看到了几许未来的希望。我常常贴在小兰的肚皮上和孩子说话。我终于又感受到了家的温馨。   只是这样的梦太短暂了。   那天回到家,小兰已经收拾好一切准备离开我了。她哭着说,她骗了我,孩子不是我的。她和孩子的父亲偷偷相爱,但是这段爱不被对方家庭所接受,当男方重男轻女的家长得知她有身孕后,向她下了通牒:如果怀的是男孩就可以嫁过去,如果是女孩这辈子都别再妄想。今天去做了B超,验出是个男孩,所以她要走了。   第九章 茉莉花开(2)   我没有说任何一句挽留的话,是的,小兰有权向自己的幸福生活飞去。尽管她骗了我,但是我并不恨她,我真心希望她过得比我好,虽然我们从来没有爱过。   我和小兰很快办了离婚手续,我又回到了那段单身的日子,整天浑浑噩噩,甚至十天半月待在单位,那个原本简陋的家更不能称之为家了。   这样狼狈不堪的日子持续半年之后,接到父亲病重的消息,我正式向上级申请调回原籍。   五   当我再次踏上这个让我熟悉而又陌生的城市时,已经是五年后了。一生中有多少个五年呢,五年的时间足可以让一个城市彻底旧貌换新颜,五年的时间足可以让过往的一切物是人非了无痕迹。   可是五年的时间能让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灰飞烟灭吗?   去探望过父亲后,我第一个要见的人就是丽沁。   可是在丽沁家里我只见到了茉莉。   真是人生如梦。当年那个机灵淘气的小女孩,变成了眼前这个玲珑毕现的少女,当年的翩翩少年沦落为这样一个不修边幅的沧桑男人。就连当年我和茉莉亲手养大的茉莉花都已经由一株长成了一片,碧绿碧绿的颜色在阳光下摇摇曳曳。   茉莉款款向我走来,惊喜地叫我:翔哥哥!   太像了,真的太像了,我怀疑着自己的眼睛,差点把茉莉叫成了丽沁。   眼前的茉莉和当年的丽沁一样,十八岁,上了同一所大学,更重要的是——一样的朝气蓬勃美丽动人。   从茉莉的口中我了解到,丽沁的婚姻只维持了不到半年的时间,离婚后又像从前那样放纵自己,每日每夜醉生梦死,最后竟吸了毒有了很深的毒瘾,现在已经被强制戒毒。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是心里一阵阵的疼痛。丽沁啊,我以为没有你消息的这五年来,你会过得比我好,为什么你总是不知道爱惜自己呢?   我和茉莉一起到戒毒所去看丽沁。   消瘦的丽沁一言不发,目光中是无尽的冷漠,凌乱的头发垂在耳畔。风一吹过,那股很重的风尘味便迎面而来。   她恨恨地看着茉莉:谁让你带他来的?   姐姐,翔哥哥一直牵挂着你呢。   谁要他牵挂?   我终于忍不住了:丽沁,你看你把自己折磨成什么样子了,你还是那个我深爱着的丽沁吗?   我看到丽沁空茫的眼睛里有液体在闪动,可是她迅速地转过身,木讷地离开了会见室。   那些日子我几乎每天都是在照顾父亲和探望丽沁这两个地方来回奔波,还好一段时间过后,父亲的病情减轻了许多,而丽沁也快要离开戒毒所了。   那天我和茉莉去接丽沁,丽沁默默地走在我和茉莉的前面,无所谓喜悦和快乐。   戒毒所的工作人员告诉我,要想把丽沁的毒瘾彻底戒掉,最重要的是持之以恒,最好是有专人照看。于是我把丽沁接到家里来住,这样方便悉心照顾她。   可是每一次看到丽沁毒瘾发作又喊又叫痛苦万状,我就不知所措,丽沁甚至跪在我面前求我给她一点点毒品。每到这个时候我就会心如刀绞,有什么比看到自己最爱的人痛苦受罪而无能为力更让人心碎呢。   经过一段时间的控制和调理,丽沁的毒瘾慢慢被控制下来了,脸色开始红润,有了一丝不易察觉的笑容,开始不再躲避我了。   那几天正好有个案件需要到外地去取证,看到丽沁的病情稳定了下来,我便放心地把她交给茉莉照顾。   可是没想到就在我出差的那几天里,丽沁趁茉莉不备,偷偷地跑了出去,毒瘾发作又投靠以前诱惑她吸毒的毒贩子了,甚至发展到了静脉注射。   当我匆匆赶回来的时候,注射了过量毒品的丽沁已经奄奄一息了。   抚摩着丽沁手臂上密密麻麻的针眼和苍白的脸,我欲哭无泪。   半夜,丽沁虚弱地叫着我的名字。我把她抱在怀里,丽沁的脸上是从来没有过的平静,甚至有了一丝难得的笑容,她张了好多次嘴,终于最后说出了几个字:“在……你……怀里……我好……幸……福……”   在我怀里,丽沁微笑着垂下了手。   六   在整理丽沁的遗物时,我发现了她断断续续记的一本日记,这些有关我的片段,我是分了好几次才把它们看完的,因为深深的感动和巨大的震撼让我一次次悲从中来,泪如雨下。   ……我分明看见翔手里握着一束玫瑰口中喃喃自语向我走来,可是到了我面前,他却什么都不敢说了。我故意挽起别人的手,他也无动于衷……   ……我真的很后悔,如果我那天晚上主动去牵起翔的手,那么一切都不会发生了。他永远不会知道,那个情人节的夜晚就是噩梦开始的夜晚……   ……我一辈子都不能原谅那个魔鬼,就在那个夜晚的郊外,他强行夺去了我的第一次。仅仅是那么一次,我竟怀上了他的孩子,我该怎样面对翔呢……   ……就让翔忘记我吧,我已经是个不干净的女人了,而且拿掉孩子后医生告诉我,我将永远不能怀孕了……   ……今天翔向我求婚了,当戒指套在我的手指上时,我多想告诉他,那是我一生中最想要的啊,可我知道我不配戴那个戒指……   ……明天就要和一个自己根本不爱的男人走进结婚礼堂了,翔,你在哪里呢?你知道我爱的其实是你啊,可我只要你过得比我好,这样才不枉费我对自己的残忍……   ……告别了这段失败的婚姻,我又恢复自由了。翔,我好想飞到你身边啊,可是你还会要我吗……   ……我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这么贱,更恨那个诱惑我吸毒的人。这一次我是完完全全地失去了爱翔的资格……   ……今天翔来看我了,五年了,他瘦多了。当我知道他爱的人依然是我的时候,我的眼泪忍不住要流下来了,可是翔,我再也不能爱你了……   ……   我实在无法再看下去了,眼泪一滴滴地滴下来,然后再也控制不住而大声地哭起来。丽沁,我傻傻的丽沁,我最爱的丽沁,无论发生了什么你都是我最爱的那个人啊!   看着我整天沉浸在对丽沁的怀念中,茉莉过来劝我,她自责自己照看丽沁的不周。我不怪茉莉,随着丽沁的离去,这些都没有追究的必要了。   我恨透了那些毒贩子,我申请加入了反毒项目组,我要为丽沁报仇,把这些丧尽天良的毒贩子一个个绳之以法。   七   茉莉时常来看我,絮絮叨叨地要我好好照顾自己。听得不耐烦了我会像很多年前那样拍一下她的头,而茉莉就会适时地闭上她的嘴巴,像个停止了闹铃的闹钟。每每在这个时候,我们就会开心地一起笑起来。   可是笑过之后我会更加难过,因为那些快乐的往事只会让我更加怀念丽沁。   时间过得好快,一转眼茉莉就要大学毕业了。在毕业典礼上,我看到茉莉向我款款走来,在人声鼎沸中,她像从前那样贴在我的耳边悄悄说了一句话:翔哥哥,我长大了,你还记得当年我们的约定吗?   我一怔,依稀记得那个夜晚的月亮下,茉莉摇着我的手要我答应等她长大;依稀记得那趟火车的窗外,茉莉贴着我的耳朵说要我记住这个约定。可是茉莉,叫我怎样去接受你的爱呢?   茉莉好比一朵初绽放的花朵,而我——我的心早已经麻木了。何况我加入了反毒项目组的同时,也就增加了工作的危险性,丧心病狂的毒贩子已经把我和项目组的几个骨干同志,划进了他们着力报复的黑名单,不但我们自己时刻要提高警惕,就连家人都可能受到牵连。   我绝不能耽搁茉莉,茉莉是我和丽沁最疼爱的妹妹,我怎么能让她为我受苦呢?   所以我像从前那样轻轻地拍一下她的头,茉莉便会意地微笑不语。   毕业后茉莉成了一名中学教师,而我继续为项目组的工作全力以赴,我发誓不能让丽沁的血白流。   只是茉莉从来没有放弃过爱我的念头,她一有时间就来看我,悉心照顾我的起居饮食。一有机会就会提醒我:翔哥哥,你答应过我的话你忘了吗?我已经长大了啊。   而这个时候我却只能一再地拍她的头不让她说下去,可是心里面却是那么酸楚。我永远不会忘记许多年前我们一起许下的诺言,其实在这个世界上,除了丽沁,茉莉也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啊。   只是,我不能让茉莉再为我受半点苦,正如当初丽沁对自己的残忍一样。   我打听到学校里有一位同事正在追求茉莉,男孩子各方面条件都不错,于是我策划着将丽沁的那一套故技重演。   那个周末,当茉莉打开我的房门时,她看见了我和一位陌生的女子几近全裸地纠缠在一起。茉莉愣了有半分钟,然后摔门而去。   此后的每个周末,我的床上都变换着不同的女主角,而每一次我都故意让茉莉遇见。   茉莉终于接受了那个男孩。   茉莉终于开始着手她的婚礼了。   可是在茉莉结婚的那天,我却无法出席她的婚礼。据可靠消息,那个罪大恶极第一次诱惑丽沁吸毒最后一次替丽沁注射过量毒品的毒贩子,近日将潜回家中。上级下达了埋伏追捕任务,而我更是发誓要把他抓住替丽沁报仇。   在毒贩子家附近整整埋伏了三天两夜。第三天夜里,那个毒贩子终于从一个隐蔽的地方冒出来,准备翻墙进屋。我第一个冲过去,毒贩子眼看不妙,没命地逃窜,我紧追不舍。跑过几条街后,竟然把他赶到了茉莉家的门前。   我一抬头正好看见穿着婚纱的茉莉在楼上的窗前张望。茉莉也看见了我,兴奋地大声叫起来:翔哥哥!   毒贩子听到有人叫,以为前面有人追来,慌不择路地躲进那丛我和茉莉一手养大的茉莉花丛中。   我正要追过去,却听见大门吱呀一声开了,一身洁白婚纱美丽动人的茉莉跳出门来:翔哥哥,你终于来了……   老奸巨猾的毒贩子借着茉莉的掩护,起身要逃,可是我已经举着枪一个箭步要冲上前去擒拿他。与此同时,凶残毕露的毒贩子也举起了枪,并先我一步扣动了扳机。   眼尖的茉莉——用自己的身体帮我挡住了这一枪。   我扣动扳机,迸发出所有的仇恨,永远结束了毒贩子十恶不赦的一生。   茉莉!茉莉!   茉莉躺在那一丛茉莉花中,殷红的鲜血从她洁白的婚纱里渗出来,一直流到她身边的茉莉花丛里,在月光下如同一条蜿蜒的小溪。   我泪流满面,抱起这个动人的女孩,颤抖着把唇贴在她的额头。茉莉在我耳畔像小时候那样微笑着轻轻地说:翔哥哥……我终于可以……成为你的……新娘了……   在那一刻,我听到了花开的声音。   满眼的茉莉花一夜之间全部盛开了,洁白的颜色瞬间燃烧了整座城市,甚至——整片夜空。   第十章 不见,也不必再怀念   他突然拥抱了我一下,我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他迅速地坐回我对面的座位,点燃一支烟,回避我的眼神。我仍然一言不发地看他,他把脸埋藏在烟雾后面。沉默。他问我是不是一直都睡得很晚。我点头。一段时间以来,我都想去追随一个人的生活习惯,守着计算机到天明或者对着电视什么也不做到半夜。   “你的眼睛已经有了红红的血丝。”他的语气中有关怀的成分。   “哦。”很显然,我没什么兴趣和他交谈。   面前这个男人,曾经在古汉语的课堂上传纸条给我。他说我的眼睛黑亮得像天空里的星星。他也曾在下课回家的路上塞给我一封信,然后飞快地跑开。我仍然记得他在那封信上说到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的历史,再下来就说起他发现并那样爱慕着我……   那时候的我,是个很淡然的人,没有现在这样爱闹,很多时候表现得过于矜持。他们在背后说我是个骨子里很孤独与残酷的人。在家门口,我撕掉了那封信,丢弃在门口的下水道里。   现在想来,那封信定是他许多日子来不眠不休写出来的,还很自豪地用了发现新大陆这样的比喻。   第二天,我回了信给他。很简单地告诉他,我认为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并不是多么值得颂扬的事情。相反,我觉得他破坏了原有的生活,违背了规律。   我的血液里一定有残忍的成分。本来我完全可以不必回复的,而那时的我偏喜欢以那样冷酷而极端的方式来拒绝。   之后的三天,他消失了。我一点也没感觉失落。因为,我根本不打算拥有。   再见他的时候,他守在我上班乘车的车站。   清晨。我甚至没有看他。他固执地和我一起乘车,我下车他就返回。每天如此。而我从不曾和他说话,连看都不看他。没有感动,一点都没有。他偶尔会打电话给我,却在电话那头一直沉默。这让我觉得压抑。   他还会送东西给我,一些很琐碎的东西。一张碟、一个风铃、一只手表……居然都是我有时聊天和别人提到的。我统统原封不动还给他,连谢谢也不说。   我越来越压抑。他所做的一切,在我看来慢慢变成一种纠缠的负担。   我是个依赖直觉生存的女人。若爱,在看见的十秒内就爱了;若不爱,培养十年也没有用。   如果那个男人没有在认识我的瞬间,在直觉上以电光石火的速度击倒我,我便永远不会爱上他,哪怕他再优秀。   而他,一开始就落选了。虽然他的样子不错,但他不够征服我的直觉。所以,他注定只能失败。   终于,在一个夜晚,照例是古汉语的课结束后,他在回家的路上截住了我。   他和我面对面地站着,我几乎可以感觉到他的心跳。我和现在一样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他的手从口袋里拿出来,肩膀动了动,最终还是选择了攥紧拳头放回了口袋。他没有拥抱我的勇气,而我其实也决定要在那一瞬狠狠地推开他。   我倔强地看着他,目光里一定还有鄙夷的成分。   他很突然地失声痛哭起来,哭得像个委屈的孩子,哽咽着说不出话来。我从没见过一个男人在我面前这样痛哭过,我显得有些慌张。想递张纸巾给他,却又觉得伤他自尊。想说些什么,却又不知该如何安慰。   最终,我选择了不去安慰,把他一个人留在路边自己走回了家。   他一个人站在那里,样子非常孤单。我以为这一切就这样结束了,没想到多年后的今天,我居然又遇见了他。   他的变化不大,看起来更成熟了些。而我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画着黑黑的眼线,染着浅黄的头发,涂着艳俗的指甲,不再是他认识时那模样清纯的小女生。他还是一眼在人群中认出了我,叫我名字的时候,他兴奋得有些手足无措,我却怎么也想不起他的名字来。   我们坐在街边一个小小的酒吧里,他给了我一个迅速的拥抱。我有些不快,但没有发作。沉默。沉默。我又有想逃的欲望。他问我过去有没有过一丝感动。我诚实地摇了摇头。他没有询问我现在的生活;只是问我,他再追求,我还会不会爱上他。我依然很诚实地摇了摇头。   似乎那一刻他飞快地衰老下去。他不停地抽烟,眼睛回避我的目光。   对不起这三个字在我的嘴里转了一圈又被吞了回去。事实上,我并没有做错什么。从一开始我就态度坚决地拒绝,只是他不肯放弃。我只是个唯情重情一生追寻爱情的女人,我追求与渴望的是刹那即永恒的爱情。   就像我坚信一见钟情,可惜的是你不曾在那一刻俘虏我的心。所以,我这一生都不会再爱上你。也或许,忽略了你的感受,是我的错。   看他在烟雾后的样子,我不知道怎么安慰,只得再次选择不去安慰。   我告诉他,十年和十个小时,并没有任何区别;爱与不爱,与时间无关。   他无助地看我,而我的心始终不曾变得柔软。   如果你无法带我飞翔,就陪我一起沉沦,但你首先要有诱惑我的资本。王家卫在《2046》中说:其实爱情是有时间性的,认识得太早或者太晚都不行。如果换一个时间和空间,也许结局就不一样了。   错误的只是他爱上的是那样的我,骄傲而冷酷。可他又不具备瞬间征服我的潜质。于是,他注定这样难过,我不能将他解救。   我礼貌地向他道别,没有留下任何联络方式。   不见,也不必再怀念。   第十一章 蝴蝶   那个早晨,原本不太冷的南方却下起了鹅毛般的大雪,一时间,世界仿佛成为了雪白的圣洁的天堂。我推开窗户,却看到你的脸,探着头小声地说,下雪了,下雪了,眉目间洋溢着无法言喻的欣喜。我飞快穿好衣服,跟着你走出了邻居们的视线,一直往前走。偶尔有路过的人,他们都戴着帽子,把手插在口袋里,行色匆匆地赶路,仿佛谁也不愿意在寒冷的雪地多停留一会儿。不知什么时候,我们的手牵到了一起,两只冰冷的手也如此渴望着传递彼此的温暖。走在积雪的土地上,听雪花在我们脚下破裂的声响,还有自己心跳的声音。   山崖边的滴水变为细小的冰雕,远方山脉被大雪覆盖下翠翠点点的绿,一只在雪地上怎么飞也飞不起来的小鸟,还有冰雪在口里融化的味道,这一切都是如此的新鲜,令我如此眷恋。我没有相机,只好把一些美丽的画卷定格在了心里,珍藏在心底某个不曾遗忘的角落。在很多年以后,一样的南方,一样的那个小城里,已经不再轻易感动的我,不自觉地被一场不期而遇的大雪感动得一塌糊涂。我试着用双手捧起一堆干净的雪,用嘴唇感受它在口里融化的味道,脸颊滑过一丝温暖,是我在你离开很多年后为你流过的第一滴眼泪。记得你走后,在南方这个偏僻的小城里,我再也没见过它下雪,于是我固执地相信,你说的那场雪,只是老天为一个男孩送给女孩的一个礼物。   同样,你送给我的礼物,我都小心地藏在我外婆的老房子里的一个古旧的橱柜里,同时放入的还有记忆。在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我拼命背单词,读书学习,工作,让忙碌让时间冲淡所有的想念。如果不是夜半惊醒时雨打窗户,大型卡车碾过马路细碎的声音,遇到相似的场景、熟悉的背影,我想我怎么也不会泪流满面。如今一场不期而遇的大雪,让我迫不及待地跑到外婆的老房子里。外婆已经不在,笑容慈祥地挂在墙上,老房子的大门上多了一把生锈的锁。我又连奔带跑地到舅舅家拿到钥匙,折腾了十多分钟才把锁打开。打开尘封的壁橱,你送给我的礼物都蒙上了一层灰,一个有卡通漫画的茶杯,一串风铃,一个可爱的大笨熊,一张你的照片,青涩明媚的脸。我仔细端详你的照片,拿起又放下,仿佛不想记起又不愿遗忘,往事像旧电影一样在脑际此起彼伏时隐时现,放映着青春的繁华与苍凉。   遇见你的时候是在夏天,我16岁,喜欢幻想的年龄。看郁秀的《十六岁的花季》,听许巍的《时光》;在中午捧着纯真的爱情小说,靠在树下一边看一边投入故事里我喜欢的角色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中,跟着她的心动而心动心痛而心痛。偶尔合上书幻想着自己成为故事里漂亮的女主角,与我心目中的王子有一场童话般的邂逅,然后嘴角上扬不自觉地幸福地笑。看累了就看蝴蝶飞舞,看路过的行人,看阳光投过枝叶间隙洒在他们的脸上,我想阳光一定也洒在我脸上。   你看那女人笑得跟花痴似的。你和你朋友经过我身边,我耳边飘来了这样的一句话。我抬起头,才发现这句话是从你的口里发出的。你说我是女人还说我花痴,可事实证明你才是真正的花痴,老缠在我身边,说我长得很面熟,像是你的一位朋友。我白了你一眼说,这样被小男生用滥掉的话你也用,真俗。你又说,难怪看到你面熟,原来你像电视里的那个白雪,就是演《16岁花季》的那个白雪,我可喜欢她了。我说我懒得理你,你这花痴。在旁边路过同学的笑声中你红着脸跑开了,嘿,你竟然会脸红。   学校创办文学社,我是社长,正和几个同学打着横幅招收广大学员,你喜颠颠地跑来报名,交了报名费。我给你登记好,你喜滋滋地说,终于打入敌人内部了。旁边的同学听得莫名其妙,只有我知道你的用意。学校的关于亲情的征文比赛,看起来不怎么“文学”的你,竟然凭借《母亲的手》拿到了第一名,稳坐上了副社长的位置。我看了几次发现写得还真不错,款款深情,溶入人心,夸了你一句文采还真不错。你说我下次给你写情书哈。我内心一阵慌乱,说你可别给我写情书,你要是给我写情书我就把它交给老师。   因为我是社长你是副社长,大家在一起相处的机会也多了。也就在那一年,本地区遭受前所未有的水灾,附近的几个城市的大部分村庄汪洋一片,文学社响应学校的紧急关注与报导灾情的精神,带着照相机前往受灾第一线。沿路房屋倒塌道路冲毁,我们卷起裤管走在泥泞的小路上,沿路不断传来你仿佛是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的惊喜,因为灾难造成奇特而壮观的风景。真让人怀疑你这记者是幸灾乐祸来的。我见你在专注地拍照,就先走前面看看,突然在我身后不到半米的距离传来一声倒塌的声响,是上百吨的泥石流从陡峭的山上滑了下来,阻断了我们的路与视线。我在前面安全地段等了你一会儿,见你久久还不过来就绕一圈回到了你那。你埋头用手指在挖着泥土,十指有的已经划破正在流血。我内心一阵悲痛,泪水涌出了眼眶,我擦干眼泪,然后在后面叫你名字。你转过头,悲喜交加地说,你还活着啊,我还以为你被活埋了呢?我看你眼圈红红的还有泪痕,我说,刚才你哭了?你羞涩地笑着说,没有,是风沙弄的。我望t望四周,说风倒是挺大的哪有沙呢?你说快走吧,别调情了,这里危险。我踢了你一脚说谁跟你调情了,你不服气地说我弄脏了你的裤子,回去得给你洗衣服。你想得倒美,说着牵着你的手在水沟边给你洗手,包扎伤口。事后我问你你见到我埋在土里怎么不像电视里悲怆地叫我的名字,你说那一刻你脑袋一片灰暗,什么也没想,仿佛是受神的指使就不顾一切地冲上前去用手挖泥土,真傻!   采访回来后,我们的革命友谊关系加深了许多,你还把我骗上你的山地牌自行车。在一下坡,你突然把双手放了把手,引得我一路尖叫。我的命很值钱的,我可不想殉情。美得你摔了一跤。在闲暇的时候,我仍然喜欢看爱情小说,幻想,看行人,看蝴蝶。有一次我的目光在追随一只白色蝴蝶的舞姿,它有时候停留在花芯里,有时候停留在叶子上,如此自由如此惬意,一只粗鲁的大手伸向了它,那是你的手。你把它抓到我的面前,拿着它的翅膀说,送给你。我看着在你手心挣扎的蝴蝶,翅膀上的保护粉掉了你一手。我生气了,莫名地看了你一眼,然后摇了摇头说,爱它并不是把它自私地占有,更不应该束缚它的行动,应该给它自由,成全它的追逐,你根本就不懂爱情。你低下了头放开了它,然而它却折断了翅膀再也飞不起来,死了。你在大树下挖了一个洞埋了它,然后站起来说,我懂了。我问你懂什么了,你说你懂得爱情了。然而我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仿佛是我给我们的爱情提前下的一个谶语,有一天你会像我爱蝴蝶一样地爱我。   没有任何预兆,几天不见你来上学,然后听你的同学说你已经辍学。我没有心情上课,发了疯一样地找你。找到你家里,你家没有人;找到你的时候,你在河边和几个社会上的混混在打牌。我拉着你的手要你跟我回学校,你甩开我的手让我别管你的事,甩了几下没有甩掉。我死死地抓着,就如抓着我的爱情,我说那就当为了我们的爱情好吗?你突然冷冷地笑了说,连亲情都没有了,谈什么爱情。你说她不是你亲妈,你亲妈妈在生下你的那一刻因为流血过多已经死了,现在这个是因为贪你爸爸财产才嫁给你爸爸的,后来你爸爸破产,她却得到了一肚子的窝囊气;你爸爸去世不久,她就变卖了所有的财产跟不是你爸爸的男人远走高飞。你说你写《母亲的手》完全是虚构的,是你对母爱的所有幻想。我说不管怎么样你也不能不读书啊,有什么困难可以想办法。你又冷冷一笑地说,你说的是钱吧,我有钱,我爸爸留给我读书的钱,她是动不了的。我木木地看着你说不出话来,放开了你的手。你又拍着我的肩膀说,放弃吧,白凌,我不是你最终的归宿,爱我会让你变得不自由。你是个纯真的孩子,应该像自由飞翔的蝴蝶那样快乐。   没有几天你就离开了这座城市,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走得决绝彻底。只是你怎么也不知道这么多年来,有一只蝴蝶只愿意为你所停留,哪怕是飞蛾扑火。   第十二章 她来听我的演唱会   她想起书上的一句话:我们最大的敌人,不是第三者,而是岁月……   一   如果你在四年前的11月15日早晨的六点从F路十三号的那个唱片店前经过,你会看到一个看起来十分狼狈的女孩。因为她起得实在是早,5点半就从家里偷跑出来,脸没洗,头发也没梳,在头上蓬蓬勃勃的,像是一团海藻。她挎着一个大大的土黄色帆布背包,背包的带子把她的外罩勒出好几个大褶皱,她并没有注意到这些,因为她正等着买张学友演唱会的门票。其实她不怎么喜欢张学友的,她觉得张学友的声音太苍凉,不是她这般青葱的年纪应该喜欢的。你看到的这个女孩叫宋筱,她是为曹俊出来排队的,那个曹俊现在应该还待在病房里吧。   宋筱摸一摸冻得几乎失去知觉的脸,想起曹俊的笑来。曹俊的笑容多么好看,让她想起阳光下向日葵金灿灿的样子。想着想着,宋筱就开始笑起来,也就忘记了寒冷。   宋筱想她一定要买到张学友演唱会的门票,他太喜欢张学友了,为此他忍饥挨饿攒了很久的钱。更何况,曹俊要买两张票,他要和她一起看张学友的演唱会。   宋筱一直是站在最前面的,但是她从幻想中闪将出来的时候,她正在被人狠狠地往后挤。天呀,宋筱惊呼,那千军万马的人群,都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呀。   宋筱真的想象不到喜欢张学友的人竟会这样多。她拼命地往前挤,无奈身体瘦,个子又矮,势单力薄,她哪里是那帮疯狂fans的对手,并且她还在被不断地挤到后面去。宋筱急得就要哭了。   但是没人注意到她,她在涌动的人山人海里像株柔弱的水草,飘来荡去。忽然你发现这株水草不见了,她被人挤倒了。   她的眼泪开始啪嗒啪嗒地往下掉,她真的没力气挤到前面去了,她是买不成张学友演唱会的门票了。她就蹲在地上哭起来,她看到无数的腿从她身边挤过去,她的心在那一刻几近绝望。   后来有人拉起了这个沮丧的女孩,他的手大而有力,一下子就把她提了起来。宋筱的脸上还挂着泪珠,看着面前的人高峻挺拔的样子。他说,被摔疼了吧?接着他伸出手来,说,你好,我叫谢炀。   二   11月18日,某体育馆里人山人海,数以千计的荧光棒像是天上闪烁的星星。张学友在台上深情款款地唱,“她来听我的演唱会,在十七岁的初恋第一次约会,男孩为了她彻夜排队,半年的积蓄买了门票一对”……宋筱和曹俊静静地坐在台下,她听得出神,她没想到张学友的歌竟然会这么好听。   她的右手挽着曹俊的胳膊,因为病还没好,曹俊早早就穿上了羽绒服,并且脖子里还围着宋筱为他织的蹩脚的红围巾。他坐下来显得很臃肿,像是一个圣诞老人。宋筱忍不住偷笑,但又不忍打搅他,他听得多么认真。   他们坐在台下。台上光怪陆离,恍若隔世,那些让人怀念的老歌啊让时光就那么静静地倒退。宋筱想,时间若是停在这一刻,那该多好。   他们听完演唱会出来的时候,看见了谢炀。他上前打招呼,宋筱还紧紧挽着曹俊的胳膊,显出一副甜蜜满足的样子。   宋筱说,看见了吗,曹俊,我说的就是他,是他卖给我们的票,并且没有多收我们一分钱呢。曹俊向谢炀淡淡地笑了笑,就离开了。宋筱回过头看见谢炀还站在那里,脸上洒满阳光。看见宋筱回头看他,谢炀刚刚收拢的笑容又舒展开来。他轻轻地扬了扬手,算是说了再见。   宋筱一直不是那种爱好打扮的女生,即使不像前面所说的有赶时间的事,她也不会特别在意自己的外表。她经常清汤挂面地出去,头发蓬蓬的,耳朵里塞着耳机。她也喜欢听音乐,但她只听王菲和小红莓,她在曹俊生日的时候轻轻地唱给曹俊听。   I realize this is my perfect day,hope you never grow old……   但是曹俊看着她说,宋筱你不要这样孩子气好不好?   宋筱想起她和曹俊的初遇。是她刚上大一的时候,算算也有三个年头了,曹俊比她高一届,他是学校大地诗社的社长,宋筱能一字不落地背出他所有的诗。他的语言很美,把情窦初开的宋筱迷得晕头转向。   因此在大地诗社纳新的时候,宋筱第一个去报了名。她在面试的时候轻松地背出了曹俊写的一首诗,还提出了她自己的修改意见,结果她就顺利通过了。   那天宋筱端了饭盒和曹俊坐在一起吃饭,后来便天天坐到一起。   其实曹俊和宋筱的关系一直这样若即若离的,宋筱一直喜欢曹俊,但是他们之间总像是缺少一点什么东西维系,由不得他们接近,或者自始至终他们都不该走到一起。   三   曹俊终于在第二年的情人节背着她送人玫瑰,宋筱知道了也仅仅是一笑了之,仿佛与己无关。甚至宋筱想,曹俊一定是得了一种很严重很严重的病,不忍心告诉她,所以随便编了个搪塞她的借口。   然后把悲伤留给自己,一个人被病痛纠缠。   宋筱总是这般富有想象力,她甚至被自己所编造的情节所打动。她麻木地生活着,仿佛那真是值得她去相信的理由。   宋筱开始变得形单影只。周末的时候看不到曹俊就自己去了学校的礼堂,那里有一场演出。她坐在后面,演出还没有开始,舞台上垂着长长的布帘,只有背景音乐轻轻在响。后来幕布缓缓揭开,主持人报出谢炀的名字。紧接着灯光忽然间暗了下去,只有一团暖暖的橘红色映照在走出来的谢炀的脸上。   谢炀多么光芒四射。穿一条性感的皮裤,黑色的T恤,斜抱着一把吉他,他开始轻轻地唱:她来听我的演唱会,在二十五岁恋爱是风光明媚,男朋友背着她送人玫瑰,她不听电话夜夜听歌不睡……她听着听着眼角就湿起来,她想起那场张学友的演唱会,她为他去排队的时候,差一点和街上的大奔当众亲吻,他却面无表情地坐在她的身边没有半点感激之情。   谢炀谢场后舞台的灯亮起来,宋筱看见曹俊就坐在离她不远的地方,他脸朝身边的女孩,笑得多么温暖呵。可是他的面孔怎么变得那么模糊呢,她不敢去揉自己的眼睛,她怕会揉出泪来。   她缓缓地别过头去,脸颊被舞台上的灯光打湿。   后来有人拍了拍她的肩,她转过身,看见谢炀的脸。   我请你看王菲的演唱会啊。谢炀冲着她笑。   她不明白谢炀怎么会那么轻易地弄到那么多演唱会的门票,或者本来他就是一个票贩子。谢炀说你去不去呢?你不是说过自己喜欢王菲的么?   宋筱开始去想,她什么时候告诉过谢炀她喜欢王菲。想来想去也只有他们第一次相见的时候,她被人挤倒摔肿了膝盖,她被谢炀拉起来,她看着海报上张学友的笑容说,该死的张学友,我其实不爱听你的歌。   她和谢炀去看王菲的演唱会,王菲站在一个高高的台子上,头上插一根长长的彩翎,她在唱:有人在吗?有人来找。我说你好,你说打扰。   四   谢炀说,宋筱,你真的想不起来我的样子了么?他说我以前是叫谢杨,杨树的杨。宋筱还是摇了摇头。   谢炀说我那个时候个子很矮,坐在第一排的位置上。你的作文总是被老师当做范文来读,我特别喜欢你写的作文,而我的作文又是那么差。   宋筱认识曹俊以后就开始写东西。因为曹俊身体不好,宋筱怕累坏他,那段时间宋筱的文字上了全国的各大期刊,但是署名都是曹俊。曹俊感激她,说宋筱等我病好了,我请你去看张学友的演唱会。其实她多么想告诉他其实她更喜欢王菲,可是她只是笑了笑说好啊,我替你去排队。   宋筱常说不用在意这到底是谁写的,曹俊,我们的文字那么像,可能我们上辈子就原本是一个人,只因犯了错,被上帝惩罚,继而把我们的灵魂一分为二,放到相隔遥遥的两个城市里。所以我们一直在寻找我们的另一半,现在寻找到了,又何必在乎你我呢。   她发现曹俊看她的眼光充满感激,她就很欣慰。宋筱常想,能做一个爱的枪手,那又有什么不好的?   只是,只是现在一切都变了。   后来宋筱不再用曹俊这个笔名,她的名字开始频频见于各大杂志。曹俊开始来找她,说其实他心里一直都是有她的,不然也不会和她一起去看张学友的演唱会。曹俊说,宋筱,你再给我一次机会好不好?   宋筱望着他,发现他变得如此陌生。这怎么会是陪伴了她三年多的曹俊的脸?   最终她淡淡地说了句:曹俊,你别让我看不起你。   但是他转身以后,宋筱的眼又变得红起来。   宋筱正想这些的时候谢炀碰了碰她的胳膊,说,你倒是看哪,你总是在走神。   宋筱看见王菲已经走下了高台并且换了衣服还打上了黑色的眼影,她在缓缓地唱着:你眼睛红了,我的天灰了。   五   谢炀对宋筱真的很好。其实宋筱一直都在想,也许她要的,只是有个人能够陪着她一直走下去,过细水长流的日子,就已足够。   19岁到22岁,短短的岁月却让她明白了太多人生的道理。   谢炀说其实他并不是票贩子,他们的巧合是他一手设计的。他的钱都是他打零工挣下来的,他喜欢她那么多年,也只是希望她会好,而不是只去在意在她身边的是不是他自己。   能够给喜欢的人幸福,对自己来说也是件幸福的事吧!   后来宋筱考上了北京一所大学的研究生,而谢炀毕业后也跟随她去了北京,并顺利地进入一家前景看好的企业。   他的社交能力一向很好。他一直很上进很努力。   只是宋筱发现谢炀并不是她想象的样子,他变得八面玲珑,每天都在忙忙碌碌,让她捉摸不透。   她无奈地看着他们之间的间隙越来越大,却又无能为力。她想起书上的一句话:我们最大的敌人,不是第三者,而是岁月。   她想岁月可真是伤人的东西。   后来张学友在北京开演唱会,宋筱托朋友买了两张票,让谢炀陪着她去看。张学友还是老样子,宋筱看见他像是看见了自己一个老朋友。   他依然唱起了那首老歌:……岁月在听我们唱无怨无悔,在掌声里唱到自己流泪……身边的男人早已渐渐入睡……她回过头看见谢炀真的是睡着了,斜斜地歪在座位上,很疲惫的样子,她把自己的风衣披到他的身上。   后来宋筱结婚了,新郎当然是谢炀。   后来的后来,宋筱接到过曹俊的一个电话,响了很久,当她决定接时,电话已经挂断了。   再后来的一次大学的同学聚会上,同学告诉她曹俊已经走了,永远地走了。她的心一震,她想到她以前的那个假设,眼睛忽然变得红红的了。   第十三章 错过最后一列莉莉·玛莲号   她想林唱总会忘了她,就如同她也会慢慢把他忘记。忘记总比相爱更容易,她与他,解错了命运这道难题,也就失去了想要的答案……   一   许婉千里迢迢地去见林唱,其实是为了与他分手。   许婉随身携带的几年前还很时髦的MP3,早已经属于被淘汰的款式,屏幕也变得雾蒙蒙的了。那时候林唱总是与她抢着听,而现在只有Leonard Cohen的歌声依然如故,浓得化不开的温柔。   从许婉这个北方的小城出发,需要经过湖北、湖南、广西才能靠近林唱,她塞着耳机看着火车几乎穿越了大半个中国。她曾经发誓再也不会为了一个人去坐长途的火车,可是她食言了。就像她以前说过很多次和林唱分手,却又坐几千里的车去见他。   中途,火车上响起广播,问乘客里有无医务人员,速到13号车厢来,有乘客晕倒了。许婉看着人群涌过去,就在她这节车厢的尽头聚集起来,她听不太清嘈杂的议论声,很快火车临时在一个小站停靠,一个二十岁左右的男孩被乘务人员抬着走过去。许婉看见他的脸被头发遮住,苍白的。   这次她听清楚了人们的议论,关于男孩的突发性心脏病和生死未卜。   她的心里变得很空很空。   二   许婉在广州倒车到深圳,终于再次看见林唱。   分别了一个冬天,他显得很瘦很瘦。他们相逢在八卦街的某个商场门口,林唱用手轻轻掰过她的肩膀,看着她。但被她笑着挣脱。她转过身,说我来出差只是为了顺路看一看你。   她看见毛玻璃中的自己,瘦瘦小小、怪模怪样、匹诺曹一样的自己。   他们在自动售货机买了2瓶番石榴汁。她弯腰去取的时候,林唱低声说你还是没变,就是瘦了。她的手指抖了一下。她想起几个小时前那个被抬下去的男孩,想起她在那一刻想到的要跟林唱说的话。   她原本想说,生命多么脆弱,谁也不知道下一刻将会发生什么。如果爱,就好好爱吧。   可是她又不想再这么说了。白云苍白色,蓝天灰蓝色,是要下雨了吗?她想起多年前的某一天,她睡了整整一下午,醒来就是这样的天气,然后整个雨季开始了。   她想起那天的林唱被雨水打湿,他站在她的窗外看见她醒来,转身跑掉。   那一定不是现在的林唱。现在的他头发短短,眼睛深深的,他没有她想象中那么好看了。   三   炎热的南方城市里,许婉穿着林唱宽大的T恤,住进一家汽车旅馆。   她喝完她的那瓶番石榴汁,又喝掉了买给林唱的那一瓶。她摇晃着空瓶子,回想着番石榴汁的味道,带着青春的怅然和生涩。   林唱陪他的女朋友去了。他悄悄按掉好几次那个女孩的来电,等再一次打来的时候,是她让他接听的,女孩病了,要他过去。   他真的是个很会照顾人的男孩,许婉再次想起过去的那些时光。她的初潮到来之前她疼得腰都弯了,然后感觉有东西缓缓流出来,稀释掉疼痛。她穿着白色贴身的裤子坐在学校的花圃边上,不敢挪动,然后她看见一个白衬衣的男孩站到她面前,脱下衬衣递给她。他穿着V领的T恤,看着她。   她接过来,绑在腰上,天是阴的,要下雨了。她跑着穿过开得浓烈的玉簪丛,回去大哭了一场,就睡着了。醒了看见窗外的他转身跑开,觉得很温暖。   他的白衬衣一直没有还他,因为再也洗不干净。   他是她的最初。   后来他们开始约会。看电影,而后穿过长长的弄堂去吃一碗红豆冰,或者去滑草场和他并列坐到一起呼着喊着滑下去。   再或者什么也不做,一起走过千米长街。   可现在他们谁也不属于谁了。林唱有了女友,而她只拥有回忆。   四   回忆里林唱的爸爸生意亏损,欠下上百万的债,深夜里举家逃往南方。他偷偷告诉许婉,问她能不能和他一起走。   那时候许婉和林唱的大学才读了一半,这是绝对不可能的。她咬着嘴唇忍住眼泪,说我会去找你的。   她去看过他很多次,瞒着妈妈,坐过上百个小时的长途火车。每次都哭得歇斯底里,因为每次短暂的聚首后就是长长的别离。   终于,她说,我们分手吧。   而她的话让彼此抱得更紧,仿佛要嵌进身体里,因为那样的结局想一想就会痛不欲生。   回到北方的许婉说,不如这样,我们来演场戏好吧。你试着找个女友,我试着找个男友,最好假戏真唱,忘了彼此。因为,林唱,我太想你,而我是只飞不远的候鸟。   她先做表率,开始试着和刚刚遇见的葛家辉交往。她第一次看见葛家辉的时候,担任市医院疼痛科主任的他正在耐心询问病人是疼还是痛,他说疼是生理的,而痛是心理上的,这完全不同。他认真的表情让许婉的心很安静。   他有做不完的手术,与他交往的那个苍白的冬天,许婉很多闲暇时间都是在等待中度过的。   她读艾略特的《四月》,读菲茨杰拉德的《夜色温柔》,读着人生的凛冽。读不下去的时候,她给林唱发信息。她说我终于找到合适的人选了,林唱,你进行得怎么样了?   她还说每个人都不会一生只爱一个人的,就像灰姑娘不会只有一双合脚的水晶鞋。   发完她关掉手机,她的心里那么难过,她觉得自己一下子无比苍老。她等来葛家辉的时候,他抱她,吻她;她挣脱他的笼罩,从他肩膀上的窗口看见灰色的天,正如她倾斜的心境。   她忽然再也看不清爱情的模样。   她像一个空心的稻草人,思念一只在她身上只作短暂停留、永远也不会回来的飞鸟。   五   其实葛家辉没什么不好,他可以完全满足许婉的物质需要,很慷慨地为她买昂贵的包包和化妆品,他从不在乎物质。   只是许婉需要灰姑娘一样地等。   许婉从来不知道葛家辉的年龄和故事,她也没问,她觉得他一定很大了。他用的打火机上刻着“1978”,他眼角有鱼尾纹,但有时候又觉得他有些书生气。他们原本萍水相逢。她的母亲被查出骨癌,疼得无法忍受了就会和许婉去找他,他就拿激素来缓解。   她看着他麻利地给妈妈注射止疼的针剂,骗着妈妈说,只是小病,伯母不要太担心,她看着妈妈痛苦的表情渐渐平静下来。但她知道她们的疼痛,他没有一个能医好。   母亲走后,许婉更寡言。   后来,许婉发现葛家辉的头发是假发,她看着手忙脚乱没来得及戴上发套的葛家辉一下子老了好几岁。   葛家辉介绍自己。32岁,离异,有个3岁的女儿。   葛家辉说对不起,不该瞒你这一切,我知道自己配不上你。葛家辉试探着说,我要调到北京去了,我给你一段时间来考虑我们的关系,我等你。   没缘由地,许婉想起看过的一部电影,一个女孩的布娃娃被人用绳子狠狠勒住了脖子,她哭着拿给一个男孩看,男孩把绳子解下来说这样就没事了;女孩还是哭,说其实她失恋了,男孩说对不起;她说其实她从来没有喜欢过他,男孩说那为什么又要和他在一起,女孩回答,因为寂寞。   其实她想告诉男孩的是,她喜欢的人是男孩,而她却不敢说。   葛家辉说,我们都是缺少爱的人,同病相怜。他说他不再相信爱情,可是他一直在寻找着爱情,很多企图接近他的人在乎的都是他的钱,只有许婉不同。   而许婉决定与他分开一段时间因为她始终无法忘了林唱,她收到林唱的信息,知道有个女孩开始追求他,她的心里还是很疼很疼。林唱总是和疼痛联系在一起的,她决定来看他,只一眼,就放开他。   六   许婉关掉手机,一个人走在华强北商业区的街道上。假如没有林唱,她也许一辈子都不会来到这里。曾经她觉得这个城市很美很熟悉,可是母亲病后,她再也不曾来过,现在的她觉得这个城有着颓废的繁华。她看见一辆米黄色的吉普车敞开的后车厢里放满了玫瑰花、姜花、百合和勿忘我,一阵风过去,整条街都是香味。许婉想起勿忘我的英文名,对着自己说,forget me,林唱,forget me not。   许婉想,只要他开心了,就比什么都好吧。   就如同当初她总是害怕失去他,她怕太浓烈的感情会让自己很吃力,会把自己耗尽。她说不如分手吧,她以为分手能解决所有的苦痛、所有的痛苦、黑暗里的失眠;她以为缓慢的生长终能愈合此处的断裂;她以为,她说分手,他就会抱紧她。   而现在分手的话已无需再说,这个城市里她亦无人可等。她站在一个盛大的不属于自己的世界里,卑微如尘埃。   她是偷偷跑回来的,旅馆留给林唱去退。她坐3折的机票飞回来,她打开MP3,最后听一次Leonard Cohen。   You’d been to the station,to meet every train;But you came home alone,without Lilli Marlene……   莉莉·玛莲在等谁?谁又在等她?   她希望飞机失事,但却安全着陆。她在北京降落。   她换了手机号码,去找葛家辉。   其实她一直没有说,长着头发的葛家辉和林唱有一点点相像,她请求葛家辉不要在她跟前把假发摘掉。   葛家辉总是尽量抽出时间来陪她,他不像以前那么忙了,但待遇却比以前好。   9月,他们结伴回了趟山东,恰好赶上一场中秋晚会。曾经被爱情逼疯的许美静复出了,她重新唱起一首老歌。她胖了样子变了,但声音还是她的,冷静,有一点点的苍凉和沙哑。   匆匆的人群里她看见一个人很像林唱,但揉了揉眼睛又确定那不是。   她想时间会医好一切的吧。   很长时间以后,许婉在她好久未曾打开的博客上看到了林唱的留言。   小婉,你在哪里?我发现我还是很爱很爱你,所以那晚我彻底拒绝了她,我没有和她在一起,我还是一个人……   爸爸被抓了,我回了趟老家,但是满世界都找不到你,我已经一无所有了,你在哪儿……   许婉一直留着林唱的衣服,一件有血污的白衬衣还有一件宽大的T恤,她发现自始至终她都是亏欠着林唱的。   葛家辉从来不问起她的从前,她也不再提。   她想林唱总会忘了她,就如同她也会慢慢把他忘记。忘记总比相爱更容易,她与他,解错了命运这道难题,也就失去了想要的答案。   到最后,哪里还有什么最后。   第十四章 请不要爱那个黄T恤少年   我终于明白,爱不是只要付出就能得到响应的……   一   我曾经是个爱穿黄T恤的少年。   起初于阳喜欢我是缘于她喜欢王菲。她说那天她耳朵里塞着APPLE耳机看见我的时候,一切都是天意。王菲在唱:需要阳光的宝贝,我的向日葵。她跑到我面前,天真地看着我说:你远远看着多么像朵阳宝啊。我吃惊地睁大眼睛,问她在说什么。她摘下一只APPLE,说你多像一个大向日葵呀。   后来于阳就搬把凳子坐到我身边来。她说向日葵你怎么那么不讨人喜欢呢?连个同桌都没有;她说向日葵你的黄T恤脏了;她说向日葵你在出汗;她还夸张地捏起鼻子说向日葵你的脚真臭啊。   我脚踩着足球不理她,接着抄令我烦躁的化学题,她边说边在吃着一块草莓蛋挞。她染着紫嘴唇,吃蛋挞时紫嘴唇向上翻起来,真难看呀。   其实那时候我并不是多么喜欢于阳。   二   其实我穿黄T恤,完全是因为梁柯。   那天下大雨的图书馆前面,聚集了很多的人。我看见梁柯怀里抱著书猫着腰,钻到一个人的伞下。众目睽睽之下,越过漫漫积水。   他们连鞋子湿了都不顾,一直看到我眼睛发胀心口发堵。杜耀辉,我想找你单挑。   我真的公开向杜耀辉宣战,可是他那么不屑一顾。他站在我面前,把我后面的长头发往前一拉,轻蔑地说:哪个漂亮女生喜欢痞子一样的男生呢?   接着他的鼻子挨了一拳。他捂着鼻子向我叫嚣:你以为四肢发达就什么都能得逞?休想。   我写过的情书,都像投进了一潭死水。梁柯越是若无其事面带笑容,我越是心里不平怒火中烧。凭什么呀,她样样都好,却不爱我。   为什么,我穿着她喜欢的比杜耀辉黄得更灿烂的T恤,她还是不肯看我一眼?   三   于阳总是纠缠我。我越是烦,她越是在我面前麻雀一样嘁嘁喳喳。那天她居然把手随意又刻意地搭到我大腿上。   我差点跳起来。我说拿开你的黑猪蹄儿,不然我讲个黄色笑话吓跑你。   她的手还是没拿开,翻着让我不舒服的紫嘴唇说:你讲啊,阿拉从来不怕听黄笑话。   我差点被气昏过去。这哪里是什么女生啊,不用再化妆提把扫帚就是神勇无敌小巫婆了。   对于这样的彪悍女生,我只好敬而远之,而她在一旁眼镜蛇一样“呲呲”地笑。   到这里我才想起我忘了告诉你,我还没有跟你交代清楚其实于阳是杜耀辉的表妹。我没有彻底跟她闹翻是因为一点小小的报复心吧。   体育系怎么了?四肢发达又怎么了?杜耀辉,连你的表妹都在亲手撕毁你的狗屁真理。   可我还是不放弃梁柯。此时的梁柯用学校颁给她的一等励志奖学金,在学校门口盘了个卖饰品的小铺,她利用课余时间去经营然后把得到的钱捐给希望工程。得到这个消息我就第一个去光顾了。麻雀心脏似的小门面里除了一个不顺眼的摆设杜耀辉,其它的布置真温馨啊,有壮族风情的小挂毯,云南的纯手工小包……   我站在店中央环视一圈也不知道我有什么需要,就随口捏造了一个,我说,嘿,我要条黄围巾。   呀,她说没有现成的这个款式,你要等一等,我得抽时间来织。   她说等一等。呵呵,等一等就是说还有机会的吧。   四   我开始每天去纠缠梁柯。等她上完了白天所有的课程,而我也恰好踢完一场酣畅淋漓的球,那个时候黄昏黄得刚刚好,我抱球倚在她门口问她黄围巾织好了没有。   可她像《皇帝的新装》里的骗子,总是两手空空地告诉我,正在织着,你再等等啊。若不是我实在喜欢她,若不是她的表情无论什么时候无论说什么话都显得那么可爱,我早翻脸了。而且我还会狠狠甩下一句:我又不是不给钱。   我不会这样。哈,这个假设是不成立的。   等等就等等,我不信你梁柯哪天够胆让我戴着一圈空气从这里走出去。我愤愤地想,我可不是傻子。   还好,这些天疯妮子于阳变得很安静了。她会知道我心里的烦恼么?上课的时候她叼着铅笔发呆,自习的时候跑到最后一排弓着腰低着头安静得像一只彩色的绵羊,真不知道她的哪根神经又出了问题。   那时候已经是秋天了,场景是向晚的一条铺满凤凰树叶子的小路。我被一帮家伙截住了,原因是白天我在操场踢球犯规还打人。   我不怕他们,我把夹在左胳膊下的足球狠狠往地上一摔,来啊,一块上啊。   但我低估了他们,最终我因寡不敌众被无数只手死死地按到地上,接着这些爪子变成了无数只拳头。   正当我快要承受不住时,一个黑影拨开层层人群一下子扑到我身上。   不用说你就知道是谁了,还会有谁呢,我在黑暗里看到那两片更显得黑幽幽的厚嘴唇。   神啊,让我被众人K死吧,为什么要让我得救!   我肿着脸抱着球走得飞快,恨不得把这个跟屁虫一样的女生落个十万八千里,让她永远也跟不上来。   五   话说回来,我想每个人都不会讨厌到一无是处。后来的日子里于阳真的变得很安静了。窗外已有一丝秋天的凉意,懒洋洋的太阳透过轻薄的凤凰树叶子,在桌子上洒下斑斑驳驳的光影。在这个宁静的秋天里,于阳没有了以前的张扬和跋扈。其实她不像以前那么嚣张后,倒是个有些可爱的女生。有时我不小心碰到她的胳膊,她会识趣地挪开。   她也不再蓬松着棉花糖一样的头发,嘴唇也变回了淡淡的自然色。   她确实变了个人。   我依然每天傍晚去梁柯的小铺问我的黄围巾织好了没有,她还是那么敷衍了事。有天我决定她再想打发我走的时候,我就挑明:我喜欢你。是啊,梁柯,我喜欢你这么多年你不知道吗?从初二开始一直到现在的大二。杜耀辉不就是能在破校刊上发表几首破诗吗,你就那么认定他。虽然我不会写诗不懂海子,但我还是很温柔的嘛。还有,本来我和杜耀辉是关系很好的哥们,现在却变得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我恨不得一口把他吞下去。这一切都是因为你呀。   我窝着一肚子想法来到她的小铺前,还没等我开口,她头也不抬地说你的黄围巾织好了。   我的气愤一下子跑到了九霄云外。   我帮你装起来。她拿了一个真维斯的袋子把围巾放进去,递给我。   我去掏钱,她说不用。   我顿时心花怒放,激动地好想在她脸上亲上一口。   可是回去后,我就有些失望了。那个围巾的针脚那么粗,接口也有好几处,也没被剪刀剪下,粗粗的线头露在外面。还有几处斑斑点点的红痕。   我彻底要崩溃了,梁柯啊梁柯,你就算不喜欢我,也不至于拿个张飞织的围巾来糊弄我啊。   我把它又狠狠塞回去。我在心里耻笑着,就算是于阳也织不出这么粗糙的玩意儿吧。   六   令我感到奇怪的是,于阳消失了。我接到黄围巾的第二天,就发现她的桌子空了。   我环视一周,也没看到她在哪个角落里藏着。我的心里一下子变得很失落,尽管我不怎么喜欢她,可是,可是为什么她消失前也不告诉我一声。   我像个空心的稻草人坐在教室里上完一堂课,然后怀着空落落的心情在校园里遇见了梁柯。   于阳呢?她问。   我不知道。我很难描述那一刻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情。   她的信你没看吗?梁柯又问。   我讶然地看着她。   “你没有看真维斯袋里于阳给你的信?”梁柯叹息着转过身去,“那么,或许她真的已经离开了吧。”   七   向日葵:   或许是真的该离开的时候了。我真的不是梁柯那样温柔优雅成熟懂事的女生,我也不知道怎样去爱一个人。我多想象个孩子一样单纯地去喜欢一个人,而在你心里我却像个蹩脚的小丑对不对?   向日葵,这个黄围巾是我给你的第一个可能也是最后一个礼物。我这样笨手笨脚的女孩,怎么能织出梁柯店里那么细针细线的围巾呢?但我好想为你做一件事,哪怕是小小的一件事,能让你明白我的心。我边织边哭,觉得自己好不争气,还总是被毛衣针扎破了手指。   我现在变得安静了许多,我知道你不喜欢我的黄头发我的紫嘴唇,也不喜欢我疯疯癫癫没心没肺得像个假小子,但我现在已经是素面朝天了,还是没能吸引你一丝的目光。   我终于明白,爱不是只要付出,就能得到响应的。   那么再见了。11月20日9:10分我坐火车到北京,去和我的妈妈在一起。我会在遥远的北方为你祝福。   最下面是王菲的歌词:   需要阳光的宝贝,我的向日葵……   没有日期和署名,只是纸的末端有濡湿的痕迹。   我匆忙地看了下表,现在时刻8:32分。   我的心怦怦跳得厉害,还来得及吗?   八   11月20日的南宁火车站候车室,我匆匆查阅列车时刻表,并最终买了张9:10发车至北京的T6次特快车票。   并不冷的绿城,我不再是那个黄T恤少年,我戴着于阳织的蹩脚的黄围巾,一脸仓皇,像个一年没回过家的农民工。我一节车厢一节车厢地挨个去找,我想这次我绝不能再错过她。   火车载着我轰隆隆向着北方驶去。   而当时的我不会知道,于阳在上车的那一刻突然间改变了主意,她退掉了T6次车票,彼时的她正坐在从火车站开往学校的大巴上喃喃自语着:我为什么要走呢?妈妈已经组成了新的家庭,而我已长大;我说过我要坚强,我不再是牵着妈妈衣角的小女孩了。还有啊,向日葵,我喜欢你为什么非要离开你呢?我喜欢你和你喜不喜欢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第十五章 春天是从深冬开始的   人生总有这样的时刻,偶遇一个人,从此生活的轨迹一路阳光……   一   他并不喜欢花花草草。   但那天却抱了一盆秋海棠坐上了2路公交车。花盆是常见的那种白色塑料盆,没有任何的图案修饰;秋海棠更是常见,厚厚的叶子并不是水灵硬挺的,相反,却有些发黄打蔫。   但那是一株开黄花的秋海棠。不过现在并不是开花的季节。小玑曾经给他描述过它开花的样子,像是一株开在深冬的油菜花。可惜没有等到花期的来临,一场疾患带走了小玑。   他抱着那株秋海棠像是抱着一团思念,郁郁而离群索居。   直到有天他看到书上这样的一句话:死亡是一场旅行,只不过旅行家不再回来了而已。   他忽然间就开朗起来了。阴霾掠过,明净的十二月的北方天空,空旷而辽远。   他抱着那盆秋海棠看着窗外,忽然公交车停了下来,到了一个站点。他被这突然的停顿惊了一下,突然看见一个女生上了车。黄色的帆布书包是首先映入他眼帘的,那个斜纹的粗帆布书包斜挎在她的背后,像一个大大的橙子。女生扎一根漂亮的发带,脸上带着笑,眼睛四处搜寻着座位,随后在他身边坐下来。   她不时看他一眼,像是有话要讲。但当他迎着她的目光而去,她却又娇羞地躲开。   最终她还是说话了,你手里的秋海棠……送给我好不好?   她继续说着,今天是她的生日了,但现在很少有人记起她的生日。她说人越是长大就越是孤独起来了,她说这株秋海棠你能不能……送我当做是生日礼物?   他犹豫了片刻,便把花盆塞给她。她就细眉细眼地笑起来。   二   他是去火车站的。女孩在中途下车,下车前她给了他她的手机号码。她说若是你想你的这株秋海棠了可以发短信给我。随即又转过身来说,男生应该不喜欢这些花花草草的吧。   是的,他并不喜欢花花草草。   这盆秋海棠是他问小玑要来的,小玑从小学一年级便是他的同班了,后来上到初中,他们又做了三年的同桌,高中也是同班。他经常像小玑的跟屁虫,她去超市的时候他便帮她拿东西。   有时小玑有些烦他,说你不要总是跟着个女生好不好?   他便笑,心里都是细密的幸福。   但是小玑忽然离开了,人生总是充满无常的变量,以往形影不离的日子仿佛是他的一场幻觉。他的记忆不再牢靠,他觉得他是活在了梦里,现实梦境互相交织着,分不真切。   唯一让他觉得可靠的东西是那盆秋海棠。他以他的生日来威胁小玑,说今天是我的生日了,我们玩个游戏好不好?如果我赢了,你送我这株秋海棠;如果我输了,买卡百利的打口带给你。   小玑那时正在浇那株秋海棠。不知道那天哪来的兴致,很轻松地答应了他的要求。他从阳台上下去,她也从阳台上下去。是的,他们的家只一条狭窄的巷子相隔。   他们在巷子里玩那个简易的游戏,猜硬币的正反面。当然了,他捣了鬼,所以轻易地赢得了那盆秋海棠。   其实他并不是为了要那盆秋海棠啊,只是他平日里实在是想不出借口可以问她要点什么,来藉以打发自己对她供过于求的过剩情感。   她跑上阳台搬来了那盆秋海棠,告诉他,是株开黄花的秋海棠哦,很少见的。   她说你一定好好照顾他,死了我可不饶你!他严肃地说了声,遵命。   她就看着他细眉细眼地笑。   傍晚的时候,他还是拿了卡百利的打口带给她,其实是早就买好了的。   三   他独自去北方上了大学,小玑从他的生活里彻底抽离出去。唯一留下的纪念便是不太牢靠的记忆和那株秋海棠。   他带着那株秋海棠去学校,放在他的阳台上,很多时候他都对着那株秋海棠发呆。   他一直没有看到那株秋海棠开花的样子。   或许是小玑编来骗他的,它根本不会开花,或者开了也不是她所说的金灿灿的样子。   而现在马上就是寒假。如果把它留在学校,没人浇水,再加上学校即将停止供暖,这株秋海棠必死无疑。   所以他决定把这株秋海棠带回南方去,到开学的时候再搬回来。但是假期的火车完全是人山人海,他怕带是带回去了,也被挤成了花泥。   现在倒是找到了一个好的归宿,那个细眉细眼笑着的女生给他好感,让他信任。   你可以发短信给我哦,如果你想念这株秋海棠了。   他想着她的这句话,在离开北方的第七天,他发了条信息给她。   还活着的吧?他问。   很快信息就来了。没那么容易死的吧!   他呵呵笑起来,说我说那株秋海棠呢!   她便又很快会回来:中间的叶子长大了许多呢!   他们像是两个认识许久的朋友那样,随意地对着话,没有半点的虚伪和雕饰。人生总有这样的时刻,偶遇一个人,从此生活的轨迹一路阳光。就像失去了小玑的他,谁能说现在所偶遇的她,不是上帝派来的一个天使呢?   他再次发给他信息,是在他离开北方的第二十三天。   在忙什么呢?他从自己的计算机课程中抬起头来,手指啪啪地按着手机键。   没忙什么。学photoshop呢!   真巧啊,我也在看计算机书。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呢?   你叫我小棠好了!   更是令他惊诧,他笑一笑说,那株秋海棠还好吗?   长了许多呢,长花骨朵了哦,好像要开花了吧。   他头脑里立刻显现出它开花的样子,金灿灿,向日葵一般喜气洋洋。   开学了如果还开着能不能让我去看看?他问。   当然可以了。   四   度过了一个多月的寒假。他再次返回北方的时候,北方依然是他离去时的样子,一派萧索景象。他坐上公交车去学校的路上,忽然想,他能不能遇见她呢,那个细眉细眼笑着的女生,背着一个大帆布斜纹的黄色背包。扎着好看的发带,这次应该还抱着一盆开得金灿灿的秋海棠。   但他没有遇见她。   他待在学校里,恢复了以前的木讷。他过着教室宿舍两点一线的生活,偶尔打打篮球,和同学去网吧玩一会儿CS,但日子还是过得索然无味。   直到有一天,他在对面女生楼的阳台上发现了一盆黄色的秋海棠,他的心里忽然一阵敞亮,好像是黑暗了太久的心室忽然打开了一扇天窗,俏皮的阳光便迫不及待地钻了进来。   是料峭的二月天气,但那株秋海棠却开得喜气洋洋。   是梦境还是现实呢?   他忽然想起她来,莫非,他们俩原本是一个学校的,就只隔着一个小小的草坪,两两相望着?   他赶忙发信息给她,但是等了很久却没有回复。他终于耐不住性子打过去,里面好听而机械的女声说,您拨打的电话已停机。   他无计可施,只好呆呆地望着对面的阳台。   直到一个女生出现了,却不是那个细眉细眼的女生。她眼睛大而明亮,穿着一件橘黄色的高领毛衣,梳着俏皮的马尾,正拿了喷壶给那株秋海棠洒水。   喂,他在这边喊了一声。   她遂抬起头来,冲着他微笑。   小棠呢?他问,他不知道对方能否听明白他的问话;他不知道那个一个多月前在公交车上偶遇的小棠,会不会是她的舍友。当然了,这一切假设的前提是这株秋海棠是他送的那株。   她去美国留学了,就把这株海棠转交给了我。她冲他说着。他们的距离并不远,并且是课外活动的时间,大多数的学生都待在操场或图书馆里,宿舍楼沐浴在太阳的余晖里,安静而美好。   那你叫什么名字呢?他忽然问了这么一句。   你也叫我小棠好了。   说完他们笑起来。   那株秋海棠在对面的阳台待了半年的时间,忽然失踪了,他的心一阵失落。后来他在其它的窗口发现了它,无论主人怎么更迭,它一直生长得茁壮而浓绿。   后来校园里开始流传着这样一个传说,说是黄色的秋海棠代表了幸运,如果有人肯送你一株黄色的秋海棠,也便是送了一生的祝福给你。   他便释然了,他想起“送人玫瑰,手留余香”的话来。不禁笑起来,觉得自己还有什么不开心的呢。   第十六章 开向春天的百合花   一   我最喜欢百合,那盆百合是两年前于纯和我去花鸟市场买来的。那天他骑单车载着我,我怀抱着百合,从鲤湾路一直向南,经过一个大大的斜坡,单车在斜坡上疾驰,我便一下子靠在了于纯的背上。于纯的衬衣被风鼓得很高,我闻到了风里百合花苞的香气和于纯身上淡淡的肥皂香。   于纯是我的哥哥,这是妈妈说的。   但我小时候从来没有开口叫过他。   二   妈妈说于纯很可怜,他来我们家的时候才九岁。那天妈妈买菜回来,带回了一个浑身泥泞的小男孩,那个男孩就是于纯。妈妈说于纯站在蒙蒙的雨里,提着自己的鞋子。他脸上的雨水和泪水交织着,冲着我的妈妈喊妈妈。   妈妈是心肠很软的人,就去拉他的手。   于纯说他的爸爸死了,他的妈妈跟人跑了。   为了于纯,妈妈和爸爸吵了很多次架。没有儿子也不能要个野孩子,爸爸咆哮着。   就要,妈妈说,我可怜他。   于纯的话很少,从我记事起,我都没记得他跟我说过几次话;我跟他说话,他也像听不到一样默不作声。我七岁那年,十岁的于纯和我同时上了小学一年级。   于纯的学习很好,常常得到老师的表扬。他经常侧着头,微笑着听课。   我喜欢和于纯在一起,因为于纯常常在课间带我去椿树上找椿象——那种穿着一身粉红花点长裙的美丽的小虫子。   三   后来我才知道了于纯喜欢侧着头听课的原因。   那时我们已经升入四年级了,班里有个癞痢头的男生叫方德,坐在我们的后面。一天课间,他忽然捋了一下我的辫子,说,于杨,你来做我的“小偏房”吧。我觉得自己受了莫大的委屈,就趴到桌子上哭了起来。我听到于纯和他的对话。   他应该是让方德向自己的妹妹道歉的。   但方德却说,你是哪里冒出来的小杂种啊,敢找你一品老爷的茬(他平时称自己是一品老爷,他头上遮癞痢的帽子被称做官帽);后来癞痢头方德又转过头,对班里所有的人宣布了于纯的另一个秘密。   方德大声地说着:于纯是个聋子,他的左耳朵完全听不见的,我试过很多次了。   我听到了班里所有人的嘘声。   我看见于纯像头饕餮的小兽冲了上去,方德的癞痢头一下子暴露在了大家的面前,这又引起很多人的嘘声。但方德也顾不上去遮掩了,两个人打成一团。   我抹了下自己的眼泪,去抓方德的衣服。   不准你欺负我哥,我不准你欺负我哥。   我第一次叫于纯哥哥,他终于住手了。方德从地上爬起来,灰头土脸地拍了拍身上的衣服,说了句,放学了再找你算账。   最后一节是数学课,还没放学我就替于纯收拾好了书包,铃声一响,我就拉着他冲了出去。   我不怕他的,在路上于纯说。   我说我知道,我冲着他笑。我说我怕你再和他打架,你也会变成癞痢头。   于纯拍了拍我的头,说傻丫头。   四   以后的几年里,于纯还和别人打过架。他不能容忍别人说他其实是个孤儿,他更不能容忍别人欺负我。   随着年岁的增长,他打起架来,有种以前所没有的令人咋舌的狂烈和凶狠,班里的好几个和他交过手的人都曾大着头回去。但他的成绩还是很好,老师还是会轻易地原谅他,因为他每次打架都是事出有因,而且他从来不先动手。   我开始担心他,每次都提心吊胆。我坐在学校门口,看着他抹着嘴上的血来拿自己的书包,他说,杨杨,回去你可别告诉咱妈。   那年我的爸爸在一次出外途中出了车祸,变成了终身残废。   我知道他打架时的想法,他不想任何人拆穿他儿时被抛弃的身份,他也不想任何人诋毁他现在的家。   后来妈妈找他谈了话,他向来是最听妈妈话的,我知道后哭得很凶。我冲进妈妈的房间,我说妈妈我也不上学了,哥哥的听力不好,你让我和哥哥一起去打工吧。   于纯拍了拍我的头,傻丫头,我们都指望你为我们争口气呢。   那年我十八岁,正上高三。   我把于纯送到了十几里地外的一个矿山里,于纯在路上跟我说,杨杨你别担心,我的听力很好,幸好当时我爸爸没有把我的右耳朵打聋。看着清晨的阳光洒在他稚气未脱的脸上,我还是忍不住流下泪来。   五   后来我考上了外省的一所大学,当然上学的大部分费用都是于纯在矿山里卖命得来的钱。我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刻,热泪盈眶。我第一个赶到工地去告诉我的哥哥于纯,我看到曾打架不要命的哥哥,背着满满一筐的矿石卖力地往前走着。我跑到他的身边帮他卸下来,说哥哥你看看你看看我考上大学了。我看见于纯满意的笑容,他说我就知道我们家杨杨是好样的。   而我在想,如果我们都能上学的话,说不准哥哥手里拿着的,是更鲜红的大学录取通知书,而不是眼下这坎坷沉重的命运。   于纯说杨杨应该高兴才对,你怎么哭了?今天下午我请假回家,和爸爸妈妈为你好好庆祝庆祝。   那天于纯的心情很好。冲了澡,换了身干净的衣服,他在干这些的时候都快乐地哼着小曲。   那天我让于纯为我买了棵百合。我听说等百合含苞时,对着它说出自己的愿望,它开了这个愿望就会实现。   我坐在单车后座上,对着正含苞的百合小声地说了句话,然后我又附到于纯的左耳朵那里悄悄地告诉了他。   他是听不到的,他说杨杨你别老动,我们会摔跤的。   那天晚上,我们吃了最丰盛的一顿晚餐,吃完饭百合花就开了。在它开的那一刻,我叫来于纯,我说哥哥你看我们的百合开了。   于纯笑了。   但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听到了百合的花语。   六   我走的时候于纯去送我,我临上车,突然跑上去,在他的脸上啄了一下。那一刻,我的脸颊滚烫,我看见于纯的脸也骤然着上了一层绯红。   我坐到座位上,看见于纯还愣愣地站在那里。   再见了哥哥,我含着泪向他挥别。   没想到你们兄妹的感情还真好,旁边的方德看着我说。   那当然了,我抹了一下眼里的泪。   方德这些年一直陪在我的身边,小学初中高中甚至现在考上大学,我们也是同一个学校同一个系的。   你说这是不是缘分?方德拿着手里和我一模一样的通知书看着我,我们这叫不打不相识。   我转过头,看着方德,他的癞痢头早就被一头浓密的黑发代替。我看着他,想起儿时我们的战争,想着时光过得真的很快。   方德一直很照顾我,仿佛在弥补小时候对我的欺辱。在这所异地的大学,我写信给于纯,我说癞痢头现在变得很会照顾人,再也不欺负我了;我说我们的百合花有没有再开出新的花朵来。   于纯回信说,我早就看出方德那小子对你有意思,不过我觉得他人还不错。   我回信说哥你胡说什么啊,那个癞痢头就算不是癞痢了,怎么能抵得上哥哥的十万分之一好。   后来于纯一直没回信。有一天宿舍的姐妹忽然喊杨杨你的电话,我喜滋滋地跑过去接,却是妈妈打过来的,而我多想听到的会是于纯的声音。   你哥哥要订婚了。   什么?哥哥跟谁订婚?我握着听筒一下子懵在了那里。   别人介绍的,虽然人家不会开口说话,但长得很漂亮。你哥哥很满意,说长得有点像你。你哥哥说他们以后打算开一家花圃,说种花卖花是不用说多少话的。   于纯订婚的时候我没有回去,我一直在闷头学习。   方德一直守在我的身边,极力地讨我欢心,无论我走到哪里,他如影随形。但我的心已被另一个人满满占据着,而现在我丢失了他,内心也就有了一个缺口,任何人无法把它填满,包括方德。   我逃避方德,逃避任何人,变得很自闭。   春季的时候我回家一趟,哥哥的花圃已经开张了。我看到了那个和我很像的未来的嫂子子音,于纯看起来很快乐,磨刀霍霍,忙着为我接风洗尘。   后来我让于纯带我去看他的花圃。   我看到了满园盛开的百合,包括哥哥为我买的那棵已经长得好高,奋力地伸展着白色的花瓣。   那晚我躲在自己的房间里默默掉泪,妈妈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说你应该高兴才对。   我一直记得在站台上和于纯的告别,我像上一次那样在他的脸上啄了一下。我说哥哥我一定会好好学习,我一定过得好好的。   我看着于纯和子音的笑,单纯而温暖。他们向我挥手道别。   那天火车上的闭路电视里反复放着刘若英的一首老歌:   很爱很爱你,所以愿意,舍得让你,向更多幸福的地方飞去……   心中突然对于纯生出一种感恩。   后来我回了学校,我为自己制订了一系列的计划,英语四级,计算机三级,我还打算报考本专业的研究生。   只是有时候我依旧会想,如果当时我是对着他的右耳朵大声地喊上一句:于纯,我喜欢你。那么结局又会是怎样呢?   第十七章 爱我,记得在原地等我   1.失恋的时候去猜火车   A失恋的时候会在深夜坐在三楼的阳台上看星星,一直看,看到累了,回到屋子里倒头就睡。   B失恋的时候会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停走动,来回拖地板,清洗并不算脏的衣服和床单,然后不断找东西吃。她说亲爱的,我停不下来啊,我安静下来就会难过。   而现在我失恋了。我不会去阳台上看星星,也不会把自己关在房子里谁也不见,我会在凌晨的时候打通夏树的电话。无须解释,半小时之内,夏树就会出现在我的门口。   去哪里?   我看见夏树惺忪的眼睛,他带着一副仍在梦里的表情来见我。他问我,去哪里?   我碰上房门,拉起他的手,走,陪我去猜火车吧。   我们走在空旷的幸福大街上,时间太早,清洁工人还没有出现。我把硬币塞进自动售货机,取出两瓶番石榴汁,一袋萨其马。我又重复一句,走吧,夏树,我们去猜火车。   我们在车站售票处买了两张站台票,然后进去随便找一个站口。那里有冰冷的铁路,穿堂而过的风。我感觉到冷,夏树说,需不需要我温暖的怀抱?他微笑着敞开怀,把我和番石榴汁萨其马统统裹进去。   他总是这么包容我。   我们蹲在白线以外等待火车的到来,在广播员还没报出火车到站时刻前,猜测火车到站的时刻和目的地。   我回过头说这个游戏多么有趣。   夏树说你这样永远也等不到他。   2.回忆的森林越走越漫长   现在我终于明白娃娃的伤感。她在唱“回忆的森林越走越漫长,没有终点的流浪”;这个娃娃脸的女人还曾唱过,漂洋过海来看你。   她总是一脸忧伤,唱着伤感的歌。她总是在唱漂洋过海来看你时泪洒舞台,最终她还是没有得到她想要的爱情。她嫁了一个牧师,从此不再出现,她的忧伤无声泯灭。   我在四年前爱上胡枷,夏树在四年前爱上我。   我站在操场的边上看胡枷踢足球。胡枷踢球的姿势很漂亮,接传球、过人、破门一气呵成。我看着胡枷,我为他尖叫着欢呼着。我说夏树你怎么不去踢足球呢,或者打篮球也行,你为什么不去呢?   或许那样我会爱你些,但这句话我没有这么跟夏树说。我知道也许他对运动和流汗是不屑的,他喜欢写文章,他喜欢村上春树夏目漱石胜过小贝姚明。   这都是无法更改的,正像夏树爱我,我却爱胡枷一样。   夏树一直守在我的身旁,而胡枷却始终和我隔着几光年的距离。   夏树说,最令他难过的是,我在难过的时候首先想到的人是他,而我却不爱他。   我说,最令我难过的,是胡枷知道我爱他,他爱的却不是我。   我们各自说着各自的话,哀伤着各自的哀伤。   3.你等到你的美人鱼了吗?   你知道怎样才能看到美人鱼吗?夏树曾这么问我,当时我正在喝着一瓶番石榴汁,黄绿色的液体,微酸的味道。我说为什么番石榴那么难吃,而它的汁却这么好喝呢?   夏树没有再问他的美人鱼问题。   直到有一天我问胡枷,你知道怎么才能等到美人鱼吗?   胡枷拿漂亮的大眼睛看我,怎么才能等到呢?   我只有跑去问夏树,夏树说怎么忽然想到问起这个呢?我说你快说啊,快说啊,好夏树。我摇着他的胳膊,我看着他的侧面,我发现夏树的眼睫毛那么的长,像把扇子。   他并不看我,顾自说着,要潜入海底,那里的海水不再是蓝色,天空在那里只成为回忆。你就躺在寂静里,待在那里,决心为她们而死。只有这样她们才会出现,她们来问候你,考验你的爱。如果你的爱够真诚,她们就会和你在一起……   说完,夏树看着我,问,怎么还不去告诉他呢?   我忽然有些难过,夏树多么明白我的心思。   那天晚上我淋了一夜的雨。第二天我一个人躺在宿舍,拨通胡枷的电话,我的声音哑哑的。我说我发烧了,胡枷。   胡枷说他今天的课很重要,而现在他正在实验室里。来看我的还是夏树,他抱起我去学校的医务室,守在我的身边。他说,我的傻姑娘,这只是个故事,你这样是等不到美人鱼的。   我抬头看着夏树,瘦瘦的夏树,心疼我的夏树,我不爱的夏树。   夏树说,你知道吗?进你们的“熊猫馆”比等到美人鱼还难。   4.7月13日,我的红豆树   转眼胡枷走了,我们毕业了,他回到他的南国去。海的女儿的王子离开她的海面了。   我发电子邮件给胡枷,我说胡枷你送我几颗红豆好不好。后来我的确是收到了胡枷寄来的红豆,他把二十一颗红莹莹的豆子放在一个精致的木盒子里,打包裹寄来。   我看着那些心形的豆子,胡枷啊胡枷,你能送女孩子红豆,为什么不能爱她呢?   我选出两颗最饱满周正的种在花盆里,我知道它萌芽的可能微乎其微,但我还是记得定时为它翻土、浇水。我说南方的树也可以生在北方的。我那么执拗地认为,这里有温暖的三季,冬天我会把它放到空调的旁边,它们不会感到不适应。   后来红豆真的发芽,四粒肥胖的子叶。我半夜叫来夏树,我说夏树,你看红豆发芽了。   夏树夏树,红豆发芽,这又代表了什么呢?   我第一次发现夏树那么瘦,他的衣服在阳台上的夜风里显得空荡荡,他的眼神蓝盈盈。代表了什么呢?夏树重复了一下,不自在地笑起来。   我抱了抱夏树,我说好孩子,总会有人来爱你,灰姑娘会穿了水晶鞋来找你。   夏树只是笑,点燃一根烟。我们都坐着不说话,想自己的心事。   有时候我们可以这么坐一夜。   5.出境入境   我曾跟自己打赌,如果红豆发芽,我就去找胡枷。   最终上天给了我一次机会。   我请了一个月的病假。我去胡枷的南方看胡枷,需要坐三十三个小时的火车,我不停看表,不停在心里催促火车快开。我看着火车轰隆轰隆地向南方驶去,我看着夏树在窗外向我挥手。再见了夏树,火车每开一秒,我就跟我的胡枷接近一秒。   我看着夏树逐渐远去,渐渐变成一个模糊的影子。   旅程很长,但我一直没睡。我看着窗外,直到火车驶进胡枷的城市。我伸伸腰,大口吸几口清新的空气,我说,胡枷,我来看你了,我花了半年的积蓄来看你了。   我站在南方的车站给胡枷发短信,我在站口那里等待他。   这时我收到夏树的短信,灰姑娘的美梦实现了吗?   夏树,白马王子驾了马车要带灰姑娘回去了。   他穿一件蓝衬衫来看我,他的脸变得有些瘦,他把我安排在四星级的旅馆。我的胡枷,他有新的女朋友了。他一直离我那么远。   晚上胡枷只在这里停留了很短的时间,我们几乎没有什么话可谈。   空空的旅馆。我接了杯水,打开电视,里面是欧阳菲菲的一首老歌。   因为爱到了结束的时候,最好回到原地的寂寞。旅程也有结束的时候,谁会在下一个起点等我?   我抱起枕头想哭,但我忍住了。我想起夏树的话,不要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哭,因为我没有办法帮你擦眼泪。   6.我们结束在一瓶古龙香水   我一直想知道,我最喜欢的味道在我喜欢的人身上是什么样子。这大概是唯一的方法,我希望你会因为这个味道而记得我。   这是电影里的情节,小哲拿着一瓶古龙香水送给月纹,他说我希望你会因为这个味道而记得我。   我在南方停留了短短三天。从南方回来的时候,我偷偷在胡枷身上洒了一点古龙水。是的,我要离开他了,永远和他隔着南方北方的距离了。但我希望他可以因了这个味道而记得我。   胡枷说是你身上的味道?我说是。说着我拿着香水瓶子在我的手臂上也洒上了一些。   我觉得以后胡枷就是一种气味了,古龙香水的气味,我可以在这个气味里寻找胡枷的影子。   但出乎我的意料,这瓶古龙香水让我和胡枷彻底结束了。   胡枷发邮件来,现在好了,他说。你那该死的香水味让我失去我的爱情了,胡枷说,别再联系我了,我们谁也不欠谁的了。   后来胡枷不再给我发邮件。   后来的后来,胡枷换了手机号码。   7.你会不会在原地等我   我找不到夏树了。他一直像是我的影子,他从不曾让我等待这么长的时间。我说这次我等到了他一定不会原谅他,但这次我找不到我的夏树了。   我站在车站的时候等不到他;我去他的住所,房门紧锁;我问遍认识的朋友,只有一个知道夏树的消息。他离开了,但去向不明。   8月15日,我的红豆树死掉了。第一棵是前一段日子死掉的,最后一棵在8月15日这天也落尽叶子。看来北方真的不适合红豆生长啊。   8月19日这天,我起得很早。我忽然想起夏树陪我猜火车的日子,我忽然想去火车站了,我在自动售货机那里买了一瓶番石榴汁和一袋萨其马。   我走在空旷的幸福大街上,时间太早,清洁工人还没有出现。早晨的风很凉,但我的身边没有了夏树。   五年前的今天,是我第一次看见夏树。我站在学校诗社的旁边看诗报上面的诗,夏树跑过来告诉我说,那些署名夏树的诗都是他写的。   我在车站买了张站台票走进去,8号的进站口。   我拿着那张站台票,心里变得很失落。但我抬起头来的时候,却看见不远处一个熟悉的身影。   我看见了我的夏树,他坐在海蓝的晨色里,瘦瘦的,燃着一根烟,看着车来的方向。我的眼泪都要来了,我的夏树。   我走过去,悄悄蒙上他的眼。夏树忽然挣扎了一下,我附到他的耳边说傻孩子,这么等,是等不来她的。   第十八章 浪漫樱花轻似梦   那一年,青涩的樱花开遍了整个城市。   那是高三的最后一个学期。每天晚上十点五十分,我都会准时从学校出来,一边背单词一边漠然地在站牌下等十一点钟的520路末班车。   我是一个公认的好学生,门门功课都拿第一,次次评优都在榜首。只是没有人知道,一路从耀眼的光环中走来,其实我一点都不快乐。波澜不惊的日子里一切索然无味,樱花再美也不能左右我的视线。   终于,那个夜里,有一朵樱花轻轻地滑落在我眼前。   我抬头,看见她樱花般动人的笑容,轻轻荡漾在随风飘拂的几缕长发里,手里拿着一枝洁白的樱花,在我摊开的英语课本上轻轻摇摆:不觉得闷吗?   我一直喜欢坐在公交车的最后一排。虽说末班车乘车的人已经非常稀少,但我还是喜欢坐在那个角落里,默然而又漠然地背我的单词。整个世界被薄薄的车窗隔在外面,又被空空的前排座椅隔在前面,我只安心于我空落落的世界,无所谓悲喜。   我惊诧地抬头,邂逅了她清泉般的笑窝。风扬起她的长发,带着一股清芬阵阵地袭击我,我不由地吸了吸鼻子,却发现她星子一般的眼眸里满是笑意。   我窘迫地笑,天知道我的笑是不是有如手中的书页一样苍白。   她坐在我的前排,一只手扶着座椅靠背,一只手拿着洁白的樱花,轻轻地摇轻轻地笑。风从前进中的车窗灌进来,扬起她长长的黑发,随着馥郁的樱花一起飘到我面前。   车里,除了司机,只有我和她。   注意你好久了,每个晚上都在这里悄悄用功。她嫣然一笑,指指右边靠车门的座位:我一直坐在那个位置,几乎每次回头都可以看到你。   我讶然,每天晚上乘坐同一辆车,我竟然没有发现车里还有个美丽如许的女孩。   她直直地看着我,我羞涩地低下了头,心却跳得厉害。   半路,她叫停了车,不容分说地拉起我的手下了车。   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没有半点抗拒,随着她来到人行道旁的樱花树下。   她巧笑嫣然:你真的不觉得闷吗,怎么像个书呆子一样?   我无奈地笑笑:有什么办法,我有什么办法。   当然有办法。她站在我面前,狡猾地笑:如果你追上我,我就告诉你解决的办法。   她开始跑,我却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我对这样的游戏没有半点兴趣,拿着她刚才送我的樱花,坐在路旁人家门前的台阶上。   她在我身边坐下,风吹起她的裙裾,如同在我身边霍然盛开了一朵洁白的樱花。   她的目光痴痴地望着开满樱花的天空,夜空中漂浮着不多几颗闪亮的星星:知道吗,星星就是黑夜里的天使呢。   长这么大,我还是第一次这么认真地看星星,这才发现原来头顶上的天空竟然是这么美。   她随手捡起一只被人扔在路旁的易拉罐,跳起来,她的白球鞋重重地压下去,易拉罐扁了,在路灯下微微战粟。   它就是所有的不快乐,她微微一笑说:Let’s go!   我们开始在大街上疯狂地踢易拉罐。我踢,我踢,我踢踢踢,把所有的不快乐都消灭掉……她快乐地叫喊着,我也开始跟着她,大声地笑起来,大声地叫起来。   那些声控的路灯,被我们踢亮了一盏又一盏。   快乐就这样无休止地在我年轻的生命里开始蔓延起来。   之后的每天夜里她都会在末班车上等我,然后到了半路牵着我的手一起下车,接着一屁股坐在人家门前的台阶上,从她的包里拿出两瓶可乐。在满天的星光下,两个易拉罐豪气地碰了又碰,或者她会淘气地不停地摇手中的可乐,趁我不备对着我拉开拉环,可乐便喷了我满脸满身,我在后面追她在前面跑,我们的笑声震落了满树的樱花。   我们牵着手,一边走一边踢那两只喝光的易拉罐。“不快乐”的可乐罐,记载着我们所有快乐的记忆。   她在另一所中学里上高三,她的梦想是考上艺术学院,可以一直跳舞跳到老。我笑她,老了还会有人看吗?她浅浅地笑,舞蹈着的灵魂都是美丽的。   我的家比她的家先到,每次她都坚持不让我送她,她说她的家就在下一站,慢慢走回去就好,我只好依了她。我转身关门的时候,总会发现她浅浅地笑,我的嘴角也会不由地翘上去。   我知道我的青春从此以后就有了生动的理由。   七月,我们微笑着走进了各自的考场。   高考过后,因为不用再去学校,自然也就没有理由大老远地特意从家里半夜跑出去乘坐520路末班车,而且高考过后我家就从城东搬到了城西,我们失去了联系。   我终于耐不住,好几个白天,都一直往原来我家的下一站方向找下去,可是她到底住在哪里呢?从此以后再也没有见过她。   九月初,我要到北京上大学了,再一次来到520路站牌下,但是最后的末班车里空空如也,我带着空落落的心情踏上了北上的火车。   我经常梦见她,梦见她在樱花树下轻轻地旋转轻轻地飞舞,微风拂过,洁白的樱花纷纷落在她扬起的裙裾上。她就像天使一样笑着舞着,一直舞到我从梦中醒来。   我伸出手来,可抓住的只是惆怅的空气。   这样浑浑噩噩过了两年,每次假期回家,我都会在站牌下等深夜最后一趟520末班车。我循着520的站牌一站又一站地找下去,但是始终没有她的任何消息。有时候我甚至怀疑,她只是一颗偶尔滑过我年轻生命的流星,又或者是一年只开一次的樱花,花期一过,便了无痕迹。   我抬起头,满街的樱花树在寥落的天空里,只剩下了仅有的几片叶子。一些怀念,一种惆怅,随着风慢慢地消散开去。   大三的那年,我们学校的校庆,我握着女友的手坐在大礼堂观看校庆晚会。晚会的节目很精彩,邀请了很多兄弟大学文艺团体前来演出。   女友很像她,这是我在众多追求我的女孩中选择她的唯一理由,当然她不会知道这些。她说冷,我只有伸出一只手握着她的一只手,她靠在我肩膀上嘴里肆意地嗑着瓜子,甜蜜而轻狂地笑。   我把她从肩膀上轻轻移开,百无聊赖地看着舞台上换来换去的节目。   突然有一个舞蹈吸引了我的目光,一个美丽的女孩穿着洁白的长裙翩然起舞,和她配舞的是一个白衣黑裤的英俊男孩。女孩轻轻地旋转轻轻地飘动,美丽得如同一朵瞬间盛开的洁白樱花。   我被一种神奇的力量牵引着,真的是她啊!   我的心开始狂跳,无论多少年过去,她的美丽我依然历历在目,她是一朵烙在我心上的樱花刺青,永远保留着鲜活的颜色。   我把女友打发掉,独自一人到舞台化妆间去找她,心跳得厉害。等了这么久不知道她变了没有,但这一次我绝不会放手。   我像是突然被雷电击中,于电闪雷鸣中失去了知觉。在化妆间,我远远地看见那个英俊男孩正把一件外套关切地披在她身上,她扑到他的肩上,两个人很久很久都没有分开。   我的世界瞬间开始崩塌。是啊,我算什么呢,我连她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我算什么呢。我仓皇地遁逃,遁逃出那个许多年来纠缠的梦。美丽的幻影,瞬间破灭。   大四很快过去,我带着美丽而骄纵的女友回家。父母对她宠爱有加,我不置可否,对女友,我已没有了最初的激情。   父母让我带着女友回去看望还住在老家的伯父。整整四年了,我第一次回到原来的家,老房子墙上的爬山虎依然郁郁葱葱,只是一切已经物是人非了。   陪伯父伯母吃过晚饭,在那张老茶几下面,我突然看到一大沓信。年迈的伯父说:这些信不知道是写给谁的,信封上只有地址没有收信人的名字,几乎每个星期一封,从来没有间断过。   我颤抖着拆开信,是她!真的是她写给我的信!   从上艺术学院开始,她就坚持每个星期给我写一封信。在第一封信里,她说她悄悄地抄下了我家的门牌号码,虽然不知道我的名字,但是她相信我一定能收到这些信。她还告诉我其实她并不住在我家的下一站,我回了家后,她还要在下一站转另一路末班车回家。接着的信里她向我说着她在大学里的欢乐和忧愁,她说有男生追他了,她说她的舞蹈获奖了,她说她的脚在练舞的时候不小心扭伤了,她说她开始怀念那段樱花下的日子了……   然后慢慢读到她说她开始想我了,她说她编排的舞蹈《樱花树下》得了奖,还作为文艺交流在北京一所大学的校庆里演出,她说在演出中她的脑子里满是我的影子,演出结束,她傻傻地扑在搭档的肩上哭了……   我的大脑里一片空白,原来她和我一样,一直在怀念着对方。只不过像几米的漫画一样,一个习惯向左走,一个习惯向右走。我习惯循着520站牌的路线一家家地找她,却不知道她的家并不在那一条线路上;而她习惯一封封地给不知道名字的我写信,却不知道我已经搬了家而且从来不曾回去看过一次。   在最后的一封信里,她说我们都马上要毕业了,她会在放假后的第一个星期天晚上,在520路末班车上等我……   我转身问女友:今天星期几?正在向伯母展示她那条宝石项链的女友抬起头疑惑地看着我:星期天啊。   现在几点?   十点半啊。   我抱起信转身就跑。   十点五十分,我终于气喘吁吁地跑到了学校外面的那个站牌下面。左等右等,十一点,520路末班车终于准时开来。   我的心狂跳得厉害,等了四年,美丽的故事终于有了完美的结局。就像几米的漫画那样,习惯向左走的她和习惯向右走的他,终于在圆形的水池前相遇了。   我上了车,然而车厢里除了司机一个乘客都没有,我的心开始下沉,开始下沉,一直沉入无尽的海底。原来所有美丽的结局只不过是我一个人的想象而已,我终究错过了我一生中最初和最真的爱。   我闭上眼睛,一滴泪轻轻地滑落。   忽然,我听到车后有个熟悉的声音依稀在叫喊。我蓦然回首,透过车窗,我看到她提着长长的裙裾,正气喘吁吁地跟在末班车的后面跑过来!   透过微笑的泪眼,我看见——她经过的地方,美丽的樱花次第盛放。   第十九章 一朵云一朵云地去找你   一   她和他的相识并非偶然,而是很小的时候便在一起了。他们的家都在一条狭长的胡同里。她家的门是深绿色的,向西开;他家的门是暗红色的,向东开,就隔着几间房子的距离,两两相望着。他们经常玩在一起,过家家,建沙雕,有时也会谈一些大人们的话题。   一天她这么问他,你说,人都是会死的是吗?   他头也不抬,当然。   她的眼神并没有被恐惧慑住,甚至是带些期待地说,那我死了就变成一朵云。   他紧跟着说,那我也变成一朵云,我跑到天上去找你。   她不无担心地说,那如果是我死的早呢,天上的云那么多,你怎么去找?   他望着她,那我会一朵云一朵云地去找,我会敲它们的门,你是小珂吗?你是小珂吗?你听到了不忍心不答应我的。   我会一朵云一朵云地去找你。多年之后,她呢喃着这句话,多么富有诗意的句子啊!可是人越是长大就越显得贫瘠不堪,变得现实而了无生趣。是的,在之后这十年的光阴里,她再也没有听到过这么生动美好的对白。   二   他不再是那个充满奇思妙想的男孩。他长大了,变得木讷而好学。尽管他们还是在一个学校,但她觉得他们的距离已经被一种无形的东西扯远。   他经常待在教室里啃着书本,不爱热闹,不喜欢去礼堂看演出,也不喜欢去操场上踢足球。他就那么坐着,她怀疑他的屁股都已经生根,与那个木质的凳子连在了一起。   她倒是一个爱热闹的女生,因为才刚刚是高二,学业还不算紧张,闲暇的时候她经常去市图书馆翻一些闲书。亦舒、张小娴她都爱看,看着看着就抹眼泪的事也时常发生。但书毕竟是书,现实又毕竟是现实。   她一点点地被寂寞撕咬,直到她喜欢上一个人。   她曾在操场上见过他,个子高高的,腿长且直,动作矫健。在操场上,张着手臂,像八面威风的鹰。这样的男生自然是万人迷的。   她在图书馆里遇到他,坐在她的对面,公牛队的T恤,露着结实粗壮的胳膊。   她对他已经很熟悉了,她不知道他是否注意过她观察他的目光。她的心被一种念想细密牵扯。   终于有一天,她推给他一张纸条。其实纸条上只有她的名字:梁珂,却是费了很大的力气。推过去的时候,整颗心几乎停止跳动。   她没有看他,而是低下头,眼睛几乎埋在黑麻麻的字里,而当她再抬起头来时,发现他的座位已经空了。   她的脑子里忽然闪过陈染的一句话:拒绝是一种力量。   她觉得自己已经被这股力量摧毁,像是冬天里忽然淋了一场透心凉的雨。   三   她还是喜欢他,上课时在纸上偷偷画他。他着一身西红柿红的T恤,白色涤纶的短裤,毛寸的头发一根根竖着。   她画完就夹在她的日记本里。她厚厚的日记本用了许多年,最前面的页码里出现最多的是王晖。她不无怅惘地想,那个说过一朵云一朵云去找她的男孩,不知何时已从她的字里行间悄悄隐退。   而现在他就坐在她们教室前面的那幢理科楼里,还是那么静默地看著书吧,她想,像是扎了根一样。   他们只是在周末的时候一起回家,坐12路公交车。路上他的话也不多,无非是问她这周做了些什么,看过哪类有意义的书,这次的考试能否评优之类。   多么无趣的话题,难道十七岁的生命,必须被一些枯燥的题目所充斥?   她便不再睬他,眼睛看向手里的书。   面包与水,还有玫瑰。一个爱情的测试题里,她轻易地选择了玫瑰。   她再次在图书馆里遇到他,那个热爱体育的男生。他带着她所熟悉的味道,坐在她对面那个惯常的座位上。   她有如坐针毡的感觉,是她半途抬眼时望见他的。如果知道他坐在对面,她定是不坐在这个座位上的。   被拒绝的滋味是很不好受的。   她不再抬眼望他,让这份感情慢慢地自生自灭吧。   等她离开的时候,他的座位已经空了。她空落落地走出去,看见他正坐在图书馆门口的台阶上,仿佛等了很久的样子。   她正要走过去,听见他的声音在身后坚定地响起:梁珂。   四   陈波,这是他图书证上的名字。然后她把塑料的图书证轻轻剥开,说这张一寸的照片可否送我?   当然。他看向她的眼神那么温暖。   她觉得那一刻头顶的天都变得湛蓝如洗。   只是在后来的日子里,她一直觉得她与他存在着一段距离。他从不曾牵她的手,周末放电影的时候她在人群里也找不到他。   他们算什么呢?只是在图书馆里遇见,而后一切的一切,还是只存在于图书馆里吧?   女生的宿舍楼前有一棵高大的皂荚树,细碎的叶子到了春天就茂盛起来了。忘了是在哪里见到过的情节,她对着那棵皂荚树上的一个树洞,说出了一个心中的秘密,然后用地上的泥巴把它封起来。她希望这棵苍翠的皂荚树可以听到她的秘密,让它变成现实。   她还会在操场上时常看见他,但是他离她远远的。锋利的轮廓,眼神桀骜而冷漠。她的目光一直追了过去,他的背影,每一次举手投足,都扎进她十七岁最深刻的记忆里。   但是那棵皂荚树并没有帮她完成她的愿望,在她生日的时候,她并没有在图书馆里等到他。她坚决地想,如果是等到了,她一定要语气笃定地告诉他:我,梁珂,我是多么喜欢你。   但她没有等到他,回教室的时候却看见了王晖正站在她教室的门口。他戴着厚重的眼镜,表情永远那么傻里傻气。   你来干什么?她甚至都不想抬头看他一眼。   生日快乐。王晖递来一本张小娴的《面包树出走了》,笑盈盈地望着她。   是不是神会错了她的意?她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委屈,眼窝里的泪旋着,忍也忍不住。   她转身跑回教室,趴在了桌子上,让眼泪肆无忌惮地狂流不止。   她深刻地体会到所谓暗恋一个人的感觉。就是一种期待、紧张、甜蜜、失落等所有的感觉糅合在一起,五味杂陈,自己把自己完全地压垮。   五   她终于还是站在了他的面前。在他们打完很长时间的一场球之后,众人皆散,只剩下他去操场边上的篮球架上拿上衣。她站在操场的另一个边上,晃着一瓶娃哈哈纯净水,等着他朝这边走过来。她截住他,陈波,我有话跟你讲。   恩?他冷峻地看她。   其实,我喜欢你。她终于说出来,脸滚烫得如同炭火。   我也有话告诉你。陈波脸上的冷峻并没有消逝,其实,我在图书馆里是在等另一个女生。   她竟然平静下来了。她看着他,把T恤从头上套下去,头也不回地走了。   她看着脚底下她的影子,被夕阳拉得长长的,她踩着它一步一步地往回走,心里居然没有悲伤了。   她开始好好学习了,不再出入热闹的场所,屁股也像王晖一样深深地扎下了根。她的进步有目共睹。她自小聪慧,一个学期的勤学苦练,轻松地进了前十名。   只是她的心里是有个缺口的。那个缺口无人知晓,更无人可以把它填满。   高考的时候,她的分数很高,很轻易地从一堆黑鸦鸦的数字里突显出来;而王晖的成绩也不出意料地在理科的榜单里名列前茅。   只是她寻不到他的名字。她一行行地看下去,还是寻不到他的名字。莫非他们终归是两条并行线,永远没有交接的机会?   而她转身离开的时候遇见了他,金色的夕阳铺到他白衬衣的肩上。   他叫住她,说,梁珂……其实我也那么深地喜欢过你。但是一次在看过你们班的成绩单后,我决定放弃,学习差的男生是不能和比自己强太多的女生恋爱的。   她忽然被一种东西击中,傻傻地站着,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他说,我能拥抱你一下吗?   她被他慢慢地拉到怀里,她想起一个德国的女作家说过的一句形容两个不能在一起的人的话:慢慢地抱紧无法歌唱。   然后他把她慢慢推远,说,祝贺你,考了那么高的分。   六   她和王晖上了同一所大学,王晖还是那么照顾她。她觉得这个男孩就如同他的亲人,从不曾从她的身边离开。   有时候呢,生活就是这样,可以缺少了玫瑰,却不能缺少面包和水。   开学的那天,他们两个人的行李都是他拎。他们坐上开往北方的火车,火车上正播着一首老歌:   还记得年少时的梦吗?就像一朵永不凋零的花……   她忽然想起很久很久以前他们的对话。她说你还记得一朵云一朵云地去找我的假设吗?如果有来世,我化成了一朵云,你会一朵云一朵云地去找我吗?   就让我变成天空吧。王晖说,那样,你就会住进我心里。   她的眼睛忽然就湿了。是的,有些东西本来就是属于她的,佛从不曾会错意。满心相信,必能成全。   她望着他,轻轻地笑起来。   第二十章 很爱很爱你   一直一直想写你,却又一直无从下笔,与其说你的样子在岁月中被蛛网慢慢尘封,倒不如说是因为没有把你写下来的那份勇气。而今天,当我又听到了这首歌——刘若英的《很爱很爱你》,我终于想把你完整地写下来,不管是否会让自己泪满襟袖。   我承认当时我只是个不够优雅不够成熟不够懂事的女孩,嚣张地顶着一头染得枯黄的短发,坐在和你遥遥相望的最后一排。那是个用一间废车库改装而成的教室,最后一排恰好挨着门。我和我的同桌杨颖常常躲在角落里,一天到晚没心没肺地大喊大叫,无法无天。虽然总是有同学转过身来朝我们皱眉头,但那的的确确是我们的乐土。   记得一次上英语课,我听着听着就被周公叫去开会了。后来我被同学们的哄笑声吵醒,睁开眼睛,同学们的目光齐刷刷地聚集在我的头顶上。睡眼惺忪的我用手一摸,原来我的头发不知被谁扎起了一根朝天辫。我想一定是杨颖搞的鬼,因为她正缩在那里窃笑,我狠狠地给她吃了一拳,一向温柔贤淑的英语老师终于忍无可忍,大声斥责我,恨恨地发话让我站着听课。我雄赳赳地站起来,还不忘冲着老师傻呵呵地笑。英语老师气得脸都青了,转过头去板书时竟然一连写断了好几根粉笔。   我就是这样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生,不知道修饰自己,不知道什么叫淑女,只知道在下课时看着从身边经过的男生,和杨颖大声探讨哪一个今天看起来比较帅。   我也不知道我怎么会喜欢上刘函这种极其安静内向的男孩。他坐在第一排,是那种上课时视线随着老师移动,即使后面惊天动地也不会回头看一眼的好学生。起初注意他缘于杨颖的一句戏言。杨颖说,文文,你看刘函帅不?敢不敢追他?为了表现我的英勇气概,我拍拍胸脯学着电影里周星星的口气说,小case。   可是那个刘函竟然不买我的账,任我的眼球随着他从教室的最后一排一直走到第一排,从来不正眼瞅我一眼。从那个时候我就立下毒誓,就不信你个刘函不会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哼哼。   我开始让自己变得淑女起来,开始“对镜贴花黄”。蛾眉轻扫,长裙飘飘,颔首碎步,莺声燕语,袅袅婷婷。几天下来,杨颖不得不惊叹我的成功转型:文文,你变得好有女人味!当然,我说,这只是我爱情出击的第一步,下一步才是实际行动。   我翻出自己一片空白的练习题,专门挑那些难度大的去请教刘函。我说哥们儿,讲讲这道题。刘函从题海里抬起头来,像看怪物一样看着我,后来看我态度还算诚恳才肯给我讲解。我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的脸,杨颖说得没错,刘函的眼睛大大的,鼻梁高高的,嘴唇也长得很性感,真是帅得让人怦然心动。刘函说,就是这样做,安文,你听明白没?我说明白明白,但谁知道他刚才到底都讲了些什么。   后来静下来的时候,望着刘函的背影,我突然想我也不能老骗人家呀,那样多不好呀,毕竟我接近他也不完全是为了骗他的呀,我也想让自己的成绩往上爬呀,那样和刘函在一起才不至于太不般配。于是我开始认真做那些试题,遇到确实不会的,我才去问刘函。但我不会的题实在太多了,我只好开始认真听课。   夏天说来就来了,那样的天气容易口干舌燥,我每天都会从家里拿来一大瓶苹果汁,然后到学校和杨颖分着喝。但有了刘函,我就舍不得分给杨颖了。杨颖骂我是个重色轻友的家伙,管她呢,只要刘函开心就好!我去问刘函题时,手里总拿着一瓶苹果汁,离开时故意把它留给刘函。   “征服他先要从征服他的胃开始”,想到这里我不禁为自己的聪明才智在心里阴险地嘿嘿笑了两声。但刘函一直都没有喝,叫住我。我恶狠狠地告诉他:哥们儿,这是我看在你帮我解题的分儿上犒劳你的,你可别有什么别的歪想法,别以为我是对你有意思,本姑娘还没沦落到那个地步。然后刘函红着脸不再说什么,算是接受了我的苹果汁。然后我就和杨颖坐在最后一排,看着刘函什么时候会喝。我想喝吧,喝吧,喝了我的苹果汁就是我的人了。但却一直等不到刘函喝我的苹果汁,杨颖在一旁打趣:早知道这样还不如让我喝了呢,好过浪费。我咬牙切齿地对着刘函的背影挥舞着拳头:死刘函!臭刘函!   终究还是和刘函混熟了,才发现刘函其实是个挺健谈的人。比如说到地理,说到历史,夸夸而谈,滔滔不绝。我想我是从那时开始真正想要改邪归正立地成佛的,我想刘函怎么可能喜欢我这样不懂天文不晓地理的浅薄女生呢。   课间的时候,杨颖在帮我用小剪刀剪掉开叉的发梢时,我趴在二楼的栏杆上,看着校园里熙熙攘攘的人流说,我要彻底做个好女孩了。杨颖说,文文,我支持你。   后来我把自己的头发染回了原来的黑色,开始认真听课,认真做好每堂课的笔记,并且坚持穿飘飘的白裙。我发现其实我也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么笨,那么不可救药,因为在我的努力下,成绩开始节节攀升,当然这一切刘函功不可没。   日子开始变得充实有趣,我每天早早地扯着杨颖去教室,然后在大家都离开后,我才会抱着装满试题的大书包最后一个离开。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我到教室之后习惯地先跑到刘函的位置,帮他把课桌擦得干干净净,然后再坐回到自己的座位上认真学习。刘函经过我的身边时会和我打招呼,我也会冲他甜甜地笑。刘函说,安文,你越来越像个好学生了。我说,你什么意思啊?我本来就是个好学生,你再说别怪我跳起来抓你的脸。刘函赶紧做了个逃跑的姿势,然后笑着说,你看,又原形毕露了不是?   我不知道刘函是否知道,有个女生每天在他来之前已悄悄把他的课桌擦拭干净。我不求什么,只是愿意为他做一点事,哪怕一点点,哪怕他永远也不会知道。   我想我是真的喜欢上刘函了。   流年似水,很快就到了高中毕业的分离时刻,每个人都变得行色匆匆,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的明天会在哪里,一脸的仓皇。升学的压力无处不在,像一股暗流在空气里弥散,袭击着我们疲惫而紧张的心。   而我、杨颖和刘函也要各自回家做高考前最后的准备了。杨颖抱着我流泪,文文,没有了你还有什么快乐?我说,傻瓜,说不准我们会考上同一所大学,我们还会在一起的,对不对?我拧一下她的鼻子,帮她擦掉眼泪。看着她破涕为笑,心里却酸酸的。   那天黄昏,刘函喝了酒,跌跌撞撞地来到教室,他问我,文文,你什么时候回去?我说,明天早晨,他说明天下午吧,我还有好多话跟你说呢!我说但是明天下午就没车了啊,你还想来个猪八戒背媳妇背我回去啊?那我就背你回去!刘函带着醉意说。   我想如果清醒,刘函大概不会说出这样的话吧。   我笑了,但眼里明明有泪。你想报考哪所学校,我问刘函。H大,刘函说。于是我在心里告诉自己,我也要报考H大!   后来我还是没能和刘函一样,考到H大的同一个班,在其它大学和H大的大专班之间,我选择了后者。我在本科班和专科班的名单上同时看到了我们的名字,竟然激动得淌下了眼泪。刘函住在东校区,而我在西校区,中间隔着一道长街,我想我和刘函总算没有擦肩而过。   刘函知道我考进了这所大学的大专班,在入学的第一个周末就拿了水果来看我,我请他在到食堂吃饭,还特意为他要了一杯苹果汁。刘函边喝苹果汁边说,文文,你越来越漂亮了。我浅浅地笑,想开口说什么,但张了张口,又什么也没说。没有人知道昨天的苹果汁到了今天是否还美味如初。   元旦的时候,学校要在东校区举办迎新生联欢会,令我兴奋的是,我在节目单里看到了刘函的名字,写在一个现代舞的后面。我心想这小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时尚入流了。正好那天没什么事,吃完饭我就过去了。在我企图穿越那条长街的时候,忽然落起了雨,而我没拿伞,我想反正离东校区不算远,就提着裙子一路跑了过去。   到东校区时,我已被淋了个透湿,我挤进临时的演出场地——学生餐厅时,里面已经灯火辉煌,正好上演刘函领舞的那个现代舞蹈。音乐很火爆,刘函跳得很卖力,阳刚而动感。我从来没想到一向沉稳的刘函也能变得这么时尚活泼。我像一只刚出水的鸭子一样,探长脖子往里张望,拼命地向刘函挥手,希望他能看见我,希望他知道为了看他的演出我是冒着雨赶来的。但我却看见舞蹈结束的时候,刘函径直向一个女孩子走去,那个扎着马尾辫的女孩迎上去用纸巾帮他擦汗,两个人有说有笑地离开了人群。   我感觉到那夜的灯光如此的耀眼,而我的心中正有东西在悄悄破碎,然后溃不成军,眼泪伴着发梢上淌下的雨水一滴一滴往下掉,分不清哪一滴来自天气的无情,哪一滴来自我的内心。   我不想去争什么,那么一个精致的女孩子,站在她的身边我只能自惭形秽,像个蹩脚的丑小鸭。我开始在心里祈祷他们可以永远在一起,祈祷他们幸福快乐。虽然我做不成刘函的女朋友,但我仍感激以前他陪我走过的那段青涩时光。   后来刘函带着那个女孩来看我。他介绍说,这是我女朋友思旋,这是我高中时的妹妹安文。思旋说,刘函常说起你这个妹妹,说你长得漂亮,又可爱。然后我们友好地笑。   白杨树落叶子了,金黄金黄的,幕天席地,窗外已是落寞的秋。   第二十一章 回不去的疼痛时光(1)   一   现在我基本又回到了半年前的生活状态,一个人待在一间偌大的屋子里,很自由,很享受。上午十点的时候接到谢炀的电话,一开口觉得嗓子很干涩,多久没有说话了啊。他说你在家啊,我马上过去找你。   十点二十一分的时候,谢炀按响我的门铃,我从沙发上弹起来,趿拉着鞋子去开门。我从猫眼里看到谢炀有些变形的脸正在往猫眼里照,我拉开门,踢给他一双拖鞋。谢炀把大大的书包往沙发上一扔,就坐下来盯着我看。我胡乱摸了摸头发,我说谢炀,你看我现在的样子,像不像一个病人?   我多么像是一个病人,蜷缩在一个大大的空荡荡的房间里,害怕看见阳光。我写很多的字,但喝很少的水,我的脸缺氧发干,并且开始蜕皮,让我看起来足有三十多岁;我听太多的摇滚乐,L7,HOLE,我爱极了暴躁的声音,我觉得我总有一天会因此变成聋子。我说谢炀,你说我是不是病了?   说的时候我恍恍惚惚的,我看见谢炀逐渐地靠近我,他的脸逐渐变得模糊,他的鼻子变得好长,长得抵到我的脸。   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待在人民医院的病房里。我看着谢炀歪在一旁睡着了,神色安详得像个天使,我的左手背上贴着胶布,正有冰冷的液体一滴滴输入我的体内。我看着谢炀,静静地看着他,他的眼睫毛好长,像两把扇子。我正看着,他忽然间就醒来了。   还好没事了,他说,声音有些发哑。   他现在俨然是个大人了。我想时间过得真是快,谢炀真的像是一个大人了。他穿银灰色的西服,脸有棱有角,再也不是我记忆里的谢炀。   我们从人民医院出来后,谢炀买了瓶水给我,我提在手里,明晃晃的,像是拿着一瓶碎银子。我们坐在街上的长凳上看来来往往的人,我说谢炀,我多久没有出来走走了;我说谢炀,有种虫子叫怕光虫,它是半透明的,经常躲在阴暗的角落里,害怕阳光,它在阳光下几秒钟就会死去。这种虫子在北方很常见,其实我不知道它的名字,是我随意给它起的。我说我的心都快要发霉了,我就是这种虫子。我还说,谢炀,你有没有在听我的话。   我总是念念叨叨,像是老了一样。谢炀说,洛洛,你不要这样。   然后我说,好了,你走吧,我自己回去。   我真的有些害怕阳光了。我看着谢炀回转身,看着他的背影,阳光有些刺眼,他的灰色的背影渐行渐远,我的心里变得空空荡荡。   我多长时间没有注意到他的背影了,我曾经那么熟悉这个背影,但是这个背影却变得越来越陌生起来。   二   现在是冬天,外面的白杨树已经落尽了叶子。我害怕这种树,每到冬天都会落得光秃秃的,只剩下一些突兀的狰狞的眼。   我甚至开始怀念起南方来了。我在南方待了那么久,南方绿树如盖,我想我已经爱上了那个城市。但我必须回来,仿佛一场宿命。   我在想我当初是不是真的应该离开呢?我那么决绝,不留一点余地,甚至想象着我一个人托着行李偷偷地跑到北方去,让叶欢再也找不到,我总是这样残酷的。可事实上叶欢到车站来送我,他帮我背着沉重的行李,我早早坐到了车上。下午两点十分的车,我一点三十五分就坐了上去,等着车子快开。我太想离开了,一旦动了离念,便片刻也不想再停留。   火车咔嚓了几下,慢慢地开了起来。从车站开出市区,再开到郊区,越开越远。   我想我要不要再看看叶欢的脸呢,我毕竟那么深地喜欢过他。可是等我抬起头来望向窗外的时候,再也看不见叶欢的脸了,再也看不见了。   火车越开越快。   我承认自己不是一个好的叙述者,我总是想起这里忘了那里,让整件事情显得混乱不堪,可是我又特别想把这些事说一说,我的倾诉欲很强。   我先说一说我和叶欢的事,我那时候真的很傻啊,每天浑浑噩噩过日子,但是心里却渴望着天荒地老。叶欢那时候是我们学校的大众偶像,天知道有多少女生喜欢他!我第一次看见他,是在学校的操场上,他穿着一件松垮的T恤,紧身的牛仔裤。过人,破门,矫健得像只羚羊。他时不时撩起T恤擦汗,露出古铜色的结实平滑的小腹。   他还很会唱歌,拿着话筒,完全一副大牌明星的架势。那么多的女生都迷恋他,在他唱歌的时候没完没了地往舞台上扔玫瑰,可是高傲的叶欢连看都不看一眼。他多么高傲啊,像个王子。   我真的想不到高傲的王子会来找我。那天我刚洗了头,头发还湿湿地打着卷,我往教室走的时候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回转身就看到了站在那里的叶欢。他安静下来的时候那么迷人,仿佛披着一层光辉,一脸冷峻地站在那里,让我有种身处梦境的错觉。   叶欢说一起去吃个饭吧。他的语速缓而不急,有力又笃定,我却像忽然被高压的电流击中。我摇了摇头,后来赶紧又点了点。我心里矛盾极了。我说过的,我那时候真的有些傻。   我跟在叶欢的后面,甚至忘记了如何走路,走得趔趔趄趄的。狭小的胸口似乎装不下怦怦跳个不停的那颗心。   但是叶欢很快找到了一个桌子坐下来,在那个宽敞明亮的“欢颜”咖啡馆,然后他把手指向坐在那里的一个男孩。他说是他想认识你的,我的铁哥们,谢炀。   三   我自然是不愿和那个所谓的叶欢的铁哥们交往的,他看起来更像是乳臭未干的初中生。他的头发紧紧贴在前额上,表情极不自然。   我坐在那里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谢炀也一样,吞吞吐吐的。   但我还是庆幸自己有了接触叶欢的机会。后来的日子我和谢炀在一起的时候,叶欢一定会在身边,或者说每一次与谢炀的相见,无非是想见到叶欢的借口。   不过说实在的,我很怀念我们最开始相处的那段岁月。我常常是拿谢炀当自己忠实听众的,并且也仅仅是个听众而已,他无权发表自己的看法。   我说昨天叶欢穿了件天蓝的阿迪达斯的T恤;我说今天叶欢连进了几个漂亮球……说的时候兴高采烈手舞足蹈,而且我说的每句话都与叶欢有关,并不在乎他现在已经有了女友。   是的,叶欢的女友是英语系的系花,我与她站在一起,便成了营养不良的豆芽菜。   我与叶欢在一起的时候也是那么侃侃而谈。但不同的是,我从不会在他面前提起谢炀。我所谈的全是生活里我感兴趣的话题,比如说,最近看的王文华的《蛋白质女孩》是多么无厘头,再比如说惠特妮·休斯顿要来北京开演唱会……   我知道自己是个不受欢迎的第三者,卡在叶欢和他的女友之间,让他的处境很尴尬。叶欢刻意地与我保持距离,我在向他说起这些我感兴趣的话题时,他总是把目光瞥向一边。   可我就是控制不住自己。他的每一句话,甚至说的每一个字,都如同投向我湖心的一块石子,叮咚有声,继而溅起层层涟漪。   我知道我在等待,等待着叶欢终有天会爱上我,会驾了马车来找我。但我也知道,这就如同那场荒诞的《等待戈多》,有因无果。   而我等待的结果是叶欢在高三结束的时候考到了北方去。他是追随着他的女友的,那个美丽而骄奢的女生。   我并没有实现我的愿望,那个我为之努力了千百次的X大并没有向我敞开它的怀抱,我只考上了我们本市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专科学校。   谢炀说,洛洛你不要难过,你的身边至少还有我。   而谢炀读的是我们学院的本科,我们的教室离得很近。可是这有什么用呢,没有了叶欢,我还能和谢炀有什么共同话题呢,我和他唯一共同的话题便是以往我们三个在一起的日子。而现在独独留一个他在这里,让人触景伤情。   我不想再见到谢炀。我躲开他,像是躲避一场心伤。   可是他却是如影随形的。我坐在图书馆的时候,他就会坐到我的身边来;我的手里捧一本席慕容的《七里香》,他拿起三毛的《撒哈拉沙漠》。   我放下书出来,他便也丢下书紧随身后。   我转过身说,谢炀,你烦不烦啊。   我看着谢炀的娃娃脸上,那莫名其妙出现的沮丧,真是让我哭笑不得啊。   四   我开始写信给叶欢了,写从书里摘抄来的句子。我是想着给他一些暗示的,却又不敢,我写得虚幻而闪躲,而叶欢总是离我几光年的距离。   当然了我写信的时候,谢炀也在写。我趴在图书馆桌子的一头,谢炀趴在桌子的另一头,偶尔抬起头来相对一笑。然后信写好了,再一块寄出去。   我们总能同时收到叶欢的来信。   第二十二章 回不去的疼痛时光(2)   叶欢给我的信总是短短数言。无非就是要我好好学习争取拿奖学金,小心身体不要生病诸如此类的老生常谈的话题。我总是抢了他给谢炀的信,他给谢炀的信总是洋洋洒洒,云里雾里。他总是在信末告诫谢炀一定要争取主动,不要丧失了如此好的机会,所谓近水楼台什么的。每每看到他说这些,我就很伤心。   叶欢他怎么就不明白我的心呢?   但我还是没有间断地给叶欢写信,他却并非每一封都回。那时候我基本把等待他的信当成了我生活的唯一内容。   我望穿秋水地等待着叶欢的信,生活没有丝毫亮色。   我们的学校其实离得不远,二百里的路程。我终于决定乘坐公共汽车去看叶欢,我喜欢坐车,无论什么样乱七八糟的车,我都爱坐。或者是喜欢那种颠沛流离的感觉,我这个人自小就心理灰暗。   我没有告诉谢炀,我坐那样的车去看叶欢。车里很拥挤,每个座位上都搭着一块带有小广告的白布,但被乘客摸得很脏,车里的所有东西看起来都很脏,因此我只有缩在一个小小角落里,想一想事情。   我在想,见了叶欢我该说些什么;我也在想,我见了叶欢的女朋友该说些什么。我提前没有跟他打招呼,不知道他见了我会是什么反应。我走下车,那时已是夏天,天气闷热,行道树都是死气沉沉,我的裙子一路上被折腾得皱巴巴的。我就这么去见他,灰头土脸的。   叶欢那天逃课了,我就在他们的教室门口等他,我发现他们班的学生每出来一个都会往我的脸上扫视一下,接着离开。没有人问一问我,从什么地方来的,来这里是要找谁。总之,我一直在他们的教室门口站着,像个小丑,我觉得自己当时一定很狼狈。   叶欢来的时候,我看见他正拉着一个陌生女孩的手,看到我的时候他下意识地撒了一下,随即又牵了起来。我觉得那一刻挺滑稽,那个女孩子的表情也很滑稽。   我记得叶欢说过,像他这样一棵过于伟岸的树,偶尔招一些狂蜂浪蝶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我倒也坦然,或者我早就想到了这些。   五   但那个女孩很快离开了叶欢,这多么像是一场困兽之争。因为在她上厕所的时候,我追过去告诉她,我才是叶欢的女朋友;我说如果你不信你可以去问他,我常常写信给他,还坐了二百里的公共汽车来看他。我一口气说完这些,没有任何停顿,我喘着气看她的反应,她居然信以为真。   她不听叶欢解释就转身跑去了。叶欢要去追,我拉住他的衣裳。   我说叶欢,你为什么就不能爱我一次呢?   我不知道是不是叶欢在报复我,那个夜晚我感到出奇的寒冷和疼痛。炎炎的夏天,我却在黑暗里缩成一团。   叶欢俯下身来亲了一下我的额头,而这个我曾经幻想过无数次的吻,让我狠狠地打了一个寒战。   我会对你好的。   我看见他眼神飘忽,穿越我,穿越墙壁和黑暗,茫茫地飘向远方。   我傻傻地看着他的脸,想着,这并不是我要的结果。   后来叶欢出去买晚餐,我打开关了几天的手机时收到了谢炀的短信,竟然滴滴地响了十几次。   你去哪里了?你去哪里了??你去哪里了???   我的眼泪居然忍也忍不住,我忽然想念起谢炀来了。他给我的总是如同一碗热汤的关怀,我从不曾在他的身边感到孤立无援,身陷绝境。   叶欢那几天对我也真的很不错,完全是对待女朋友那么体贴。他离我那么近,不再是高高在上的王子。我甚至可以看到他没有刮胡子不修边幅的邋遢样子。我忽然觉得走近了,其实我们很陌生。   他的样子总是和记忆里的谢炀的样子重迭起来,然后视线开始变得模糊不清。   我变得如此多愁善感。   叶欢牵着我的手去校外吃早餐,我面无表情地被他牵着。忽然我看见了谢炀,他从一堆陌生的人群中出现,那么突兀地出现。我下意识地抽出自己的手,眼睛变得又酸又涨。   谢炀几个箭步冲上来,冲着叶欢的脸就是一拳。   行啊你,叶欢,你他妈还是人吗?谢炀忽然变成一头生猛的野兽。   叶欢摸着自己流血的鼻子,说,我他妈没那么高尚,你问问她,是她主动要跟我的。   谢炀拉起我的手就走。我就像是一个丢了灵魂的牵线木偶,被谢炀牵着去了车站。   叶欢没有追上来。那里坐车很方便,我们很快就坐上了回去的公交车。   在车上,我靠在谢炀的肩膀上睡着了,我困极了。我梦见自己被一头面目狰狞的怪兽追赶着,无路可逃,然后打个哆嗦就醒来了,我发现谢炀在低头看我。   他说,别怕,有我在。   六   我一直不知道谢炀是不是清楚我和叶欢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他也不曾问,还是像以往似的,对我无微不至。   我深深地记得,我曾明确地告诉他,我喜欢的是叶欢而不是他。   谢炀就给我讲了一个笨学生从最后一排挪到最前面一排的励志故事,而后他说,爱情也一样。他说,除了叶欢,你最喜欢的人就是我了,那我就是第二名。你能保证有一天我不会成为第一名?   当时我呆头呆脑地听着他的话,想着我心目中的叶欢。   然后我总能随便找个话题岔开,然后谢炀就不再继续说下去。   我在心里偷偷笑他。   而现在我渐渐失去了方向,像一个飞向高空的风筝,身子下面的线忽然断掉,彻底失去了方向感和依托,变得无路可走。   我还是无法喜欢谢炀,他太熟悉了,熟悉得像是我的亲人,但我就是无法喜欢他。   我在想我还要不要再联系叶欢呢?我的心里很矛盾。是我自己要那么做的,毫无保留地给他一切,难道是我自己反悔了?   我想起记忆里叶欢滴血的样子,忽然觉得这一切的一切,错的是我。   我又开始给叶欢写信了,还是以前的信纸,还是以前的那支英雄笔。我还是很认真地写,像从前一样,写一些生活里的琐事。我说有姑娘开始喜欢谢炀了,我说其实谢炀很会照顾人,他的确值得好姑娘来爱。我说谢炀每周都会坐公交车去看望他的女朋友,他女朋友也时常过来看他。因为他们两个以前并不认识,是在选修美术的时候认识的,我说谢炀选修美术课是因为我当时选修了美术。然后我写着写着,眼泪滴了满纸,然后撕掉,提起笔,重新开始写。   很快我就收到了叶欢的信。信变得比以前长了许多,说了很多关心我的话。说天气凉了,要多加衣裳;说禽流感肆虐,不要再买鸡蛋……然后在信的最下面说,洛洛,对不起。   他还说会为我负责。   我的心感到隐隐的疼痛。   毕业后我随叶欢去了南方,我轻易原谅了他;或者说,他并没有错,却在要我原谅。   谢炀则留在北方。   我在一家杂志社做编辑,叶欢在一家私人企业。   生活开始波澜不惊,我甚至忘记了什么是幸福。这么多年了,我终于明白恋爱是一回事,生活又是另一回事。   终于有天我在家里等到一个陌生的女子,她问我,你是谁?   我迷惑地看着她。她说,这里是不是叶欢的家?我是叶欢的女朋友,你是谁?我想起两年前的那个午后,我一口气说给一个女孩子的话。   而现在,一切重来。   我说,好,你等一下。   我关上门开始收拾我的东西,麻木地把箱子打开,将毛巾洗面奶简单的衣服统统放进去,然后把门拉开,头也不回地离开。   我坐在火车上接到叶欢的电话,我挂掉;然后又响,我再次挂掉。紧接着我收到他的短信:   你去哪里了?事实不是那样子的,你听我解释。   事实是什么样子的呢?我想起上次我和叶欢赌气后的离开,他无奈地看着我离开,那一刻,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生下来就注定与他纠缠一生。   我关掉手机把头转向窗外。我说过的我喜欢坐车,无论什么样的车。我喜欢在路上的感觉,一直在路上。我渴望着列车在这一刻跑成永恒。   我总是在路上失神,像外面开的懒洋洋的向日葵。我幻想着这一个安静美好的时刻可以从此永恒,永恒。   七   我躺在床上,恍恍惚惚地看见,从我生活中消失了很久的爸爸和妈妈都冲我走来,微笑地看着我。他们说,洛洛,不要再这样下去,你要快乐起来。没有人可以救你,能拯救你的只有你自己。   然后他们笑着转身,离开。   日子重新恢复了平静。这个平静的冬日时光,谢炀坐在我的对面,依然是那个叫“欢颜”的咖啡馆。   我还是放心不下你,谢炀说,洛洛,我可以放弃我现在的女朋友,我一点都不爱她。他说,洛洛,我们在一起好不好?   咖啡馆里放着的永远是温柔的音乐,Suzanne Vega。   My name is Luka,living in the second floor……   孤芳自赏的声音,带着一点点的疏离。   我忽然开始喜欢这样干净平和的声音了。   谢炀看着我的眼睛,轻声而又笃定地说,让我来做你生活的动力好不好?   我微笑着不置可否,谢炀也开始微笑起来。   然后我的目光,穿越他,穿越窗外人群,落在远处。我看见叶欢竟然出现在了这个他离开了很久的城市。   他拖着一个大大的箱子,他的目光漫无目的地搜寻着,像一个迷了路的孩子。   第二十三章 离你,只一个转身的距离(1)   1.或许这一切的一切,就是初恋的滋味   胡菜一直都记得,第一次注意到夏树是开学两周以后的事。胡菜所在的高中需要住宿,而一直以来都是走读的胡菜对住宿生活还有些不适应。那种群体生活的嘈杂气味,那种喧闹的气氛,那种被烘托得愈演愈烈的寂寞,常常让胡菜在漆黑的夜里哭红眼睛。不过没几天,胡菜就从这种低落的灰色情绪里走了出来。或者,女孩子就是这样,善变得像是六月的天气。   心情一好转,便处处是风景。胡菜觉得自己像是脱胎换骨成了另外一个人。夏树那天正在诗报栏前往里放新油印出来的诗报,阳光很好,透过轻薄的泡桐叶子洒在夏树的身上,胡菜就一直站在他身后看。夏树后退的时候踩了胡菜一脚,只不过轻轻地踩在胡菜的脚尖上,就赶紧转身说抱歉。胡菜看见夏树,不好意思地笑笑,同样十六七岁的年纪,露出整齐的牙齿来,一副明媚模样。   后来知道他叫夏树,九六级十二班的学生。她还知道他不仅仅会写诗,诗报上的插画也是他配上去的。一直以来胡菜就喜欢这样的男孩子,安安静静,干净清爽,懂得读书写文,知道谁是村上谁是夏目漱石。   胡菜的班和夏树的紧挨着,她每次下课都要出去,仿佛是怀揣着某种期待,特意从夏树的班门口经过。她总会有意无意地往里面瞥上一眼,那个她期待的男孩,若是看到了,心里紧张得像是揣上了九只兔子;若是看不到,心里便像是被人丢进了一粒石子,那种空寂的感觉泛滥开来,一圈又一圈,噎得人喘不过气来。   夏树开始走到胡菜的梦里来,在那样的青葱年纪里,带着她熟悉的笑容,看着她。他们一起看烟花,霎时,烟花腾空而起,而后又渐渐隐灭在黑暗里。胡菜忽然感到了一种隐隐的绝望,正在细细密密地牵扯着她的心。她睁开眼睛,看见的只是倾斜的月光。   2.很爱很爱一个人,连望他一眼,都会心痛   一直以来胡菜就喜欢读书,喜欢三毛,喜欢张爱玲,也喜欢席慕容暖暖的诗句。她总是伤春悲秋,因此第一次看见夏树,胡菜的心就像被抻拽了一下。或许这就是佛在前世成就的那份因缘——胡菜觉得他的笑容已经在她的梦里盛开经年,因此现实中的再次相遇,像是对胡菜的一种温柔伤害。   后来在报栏前面见到夏树。夏树问,你喜欢读诗?   她的心扑扑直跳,嗯。她的声音很轻。   读谁的呢?夏树又问。但她却没再吱声,她甚至都不敢看他了。   胡菜记得,三年来,她并没有和夏树有过多的接触,但她心里对夏树的那份感情却一直没有变淡。   胡菜也觉得奇怪,善变的她对夏树的感情为什么能够一直那么坚韧?   毕业的时候,19岁。她考上了北京的一所学校,而他考到了广东去。   她看见他拖着重重的行李往学校外面走,她跑过去,站到他的前面。她觉得自己有很多的话跟他谈,但看到他又忽然不知该说些什么。她看着他,良久,她咧开嘴笑起来说,夏树再见。夏树也微笑着和她说再见,他的脸上没有一丝的离愁别绪,却是一副踌躇满志的模样。   他看不见她的伤感,她十九岁的忧伤深深埋在心底,不为人所知。她一直站在他的身后看着他,她甚至想,若是变作他的行李就好了,若是他可以把她也带走就好了。   胡菜在北京读她的大学。交学费的时候,她看见一个人转过头来,冲着后面的女孩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她觉得那个笑容似曾相识。她知道自己又想到夏树了。她在书上看来一句话:很爱很爱一个人,连望他一眼,都会心痛。胡菜想,这句话说得多好,哪怕望到的不过是他的背影。   只是她也清楚她是看不到夏树的,他和她远隔千里。没有夏树,世界都是黑白色。   她千方百计地打听夏树的电话,最终从一个同学那里知道了。她第一次为他买了张IP卡,她知道IP卡还省钱些。   但是校园里的那些IC电话不能用IP卡,她得跑到学校里的小店铺里去打。那里每天都有成群的学生在排队。胡菜焦急地等待着,她太想立刻听到夏树的声音。但真的轮到她,刚才想好的台词便像是雨后的蚯蚓,在胡菜的脑海里纷纷出现,随即又乱作一团。她拿起听筒,不知道如何开口,她听到那个熟悉的声音。他说,喂,你好,你要找谁?   她的声音甚至变得有些哽咽。她说,是我。   是你啊,那个爱读诗的女生。她听见夏树的话带着欣喜,她的心都要跳出来。他还记得我,他居然还记得我啊,胡菜几乎要哭出来。   3.明知道这是一场下不完的雨,你来了也没有用   她开始给夏树写信了,在信中只写美好和愉快的事物,关于草的香味,舒畅的春风,月光,电影,喜欢的歌,感动的书之类,无关感情。她把信放到好看的宣纸信封里,那是她找了很多的邮局找到的。她在每个信封上都会手绘一些简单的图,有时候是朵百合,有时是一束鸢尾。   夏树也给她回信,薄薄的几张纸能让胡菜反复看好久。他的语气平淡,但她反复揣度里面的意思,生怕会错过某个温暖细节。   冬天,北京开始下雪。踩在雪上,发出咯吱声,像是胡菜心底里的寂寞声音。但因了夏树的信,这个冬天变得不再寒冷。有很多的男生开始写信给胡菜,也有邀请她出去吃饭看电影的。其实在很早以前就有人对胡菜表达爱慕了,但都被她一一拒绝。   她只喜欢夏树,是的,从她的十七岁开始,一直到现在的二十岁。   她忽然决定要去看他了,从北京到广东的S城,三十三个小时的特快。大凡女孩的初恋都是这样的吧,为了那个第一次心仪的男孩,即便跋山涉水飞跃重洋也在所不惜。她第一次坐那么长时间的火车,趴在拥挤的车厢里的行李桌上给夏树写信。她说,我就要看到你了,夏树。从北方到南方,不远千里地来看你了。   她想起《半生缘》里给世钧写信的曼桢来,但她不会像曼桢那样吝于表白,以至于错过半生缘分,空留怅恨。她写完后,放到宣纸信封里,决定在见到夏树后亲手交给他。   其实夏树过年的时候就会回到北方来,但胡菜太想念他了。她就是这么任性,想念一个人,就想立刻去见到他。   她在车站,拖着自己的行李给夏树打电话。夏树来了,她再次看见他的样子,半年多的时间,夏树变得黑黑的,也高了。   他说,你怎么会来?   她觉得很疲惫。坐在夏树的单车上,看着南国高大的棕榈树,葱茏得像是梦境一般。   他们经过电影院的时候,电影院的门口贴着大大的海报。胡菜说,要不看场电影吧。   夏树很委婉地拒绝了她,他说今天晚上还有其它的事。   胡菜也没有嗔怪,能看见他就是好的,何况他没有忘记自己。胡菜甚至觉得,坐在他的单车后架上已是很幸福的事了。   她轻轻靠在夏树的背上。   夏树说,你可不要睡着哦,会摔跤的。   南方的天气说变就变,开始下起雨来,但只是雨点,不是很急,夏树加快了蹬车速度。坐在夏树的车子后架上,胡菜忽然想起一首歌来。   忘记是谁唱的了。歌词是这样的:   这是一场下不完的雨,你来了也没有用,你来了也没有用……   4.杯子上的玫瑰花朵已凉,她依然等不到他   一到学校,夏树就让他的舍友来招待胡菜,他说社团里有活动,离不开他。胡菜的心里堵得慌,却又不能表现出来。她不远万里地来看他,他却不肯抽出一点时间来陪她,还好他的舍友对胡菜很热情。校园里的灯光亮起来的时候,夏树还没有回来,他的舍友提出要请胡菜去吃饭,可以坐在那里等夏树。那时外面的雨已经停了,露出红色晚霞。   胡菜很爽快就答应了。他们坐在夏绿蒂,她说想给夏树打个电话,他的舍友就拿出手机来给夏树打。   她看着他拨出一串长长的、她觉得陌生的号码,原来夏树已经有了手机。   夏树说有时间的话他一定赶过来。夏树的舍友为她要了杯茉莉奶茶,他们就坐着等。   我叫苏阳,他主动找话题。   她一直看着门口,盼望着他会出现。她的手握着杯子,可是杯子上的玫瑰花都渐渐凉了,她依然等不到他。   后来苏阳为她要了三鲜面,牛肉汤,胡菜却吃得毫无味道。   夏树一直没有来。后来苏阳要请胡菜看电影,但胡菜拒绝了。苏阳说电影很好看,是梁咏琪演的《心动》,胡菜心里想她当然知道是《心动》。   他们坐6路公交车回去。刚进学校就遇到了夏树,他正在和一个女生有说有笑。看见胡菜,他赶紧招呼,他让胡菜今晚到那个女生的寝室去睡,他还说今天学校的礼堂要演一出话剧,一定要去看,因为剧本是他写的。   胡菜对这部话剧还是有所期待的,她希望能看到她熟悉的情节。   但是整部剧和她一丁点关系都没有,是说一个大一的男生喜欢上他的师姐。很俗套的情节,却引来了台下女生们的尖叫,夏树在舞台上,一副光芒四射的样子,甚至不时会有人往台上扔一朵玫瑰花。   胡菜就坐在第一排的位置,离夏树那么近。她看见夏树飘忽的眼神一直没有落到她身上,那一刻,她又觉得他离她其实是那么远。   5.她忘记是在哪个瞬间,不经意地踩了苏阳的脚   胡菜回北京的时候,夏树和苏阳都来送他,她冲着他们微笑。他看见苏阳用力地向她摆手,而夏树站在他的身后被他遮住了。   火车越开越远,但是胡菜一直没有看到夏树的脸。   她摸到那封写给夏树的信,她看到信封已经变皱了,像此刻自己的心。   胡菜回到北方后依然还给夏树写信,还是那种宣纸的信封。胡菜写好了,很用心地装进去,还会在信封上手绘一些简单的图案。只是,胡菜觉得那个城市现在这样遥远,那段岁月比那个城市更加遥远,那个人呢,如在云端。他的脸庞躲在了一层雾后面,越去越远。   夏树的回信越来越少,甚至一两个月不会来一封。她给夏树写信,她说收发室的门坎都快被她踏平了,但还是收不到他的信。   很快她就收到了回信,拆开却是苏阳的。   他跟她说,他以前读高中的时候,和她是一个学校的。他说他知道她喜欢看三毛的书;他说当时她个子很矮,坐在第一排的位置;他还说,她中午打饭的时候喜欢打红烧茄子……   后来她经常收到苏阳的信,但她从来没有给他回过。她想她喜欢了夏树那么多年,但为什么他总是离她那么遥远。   她想起以前的她,每天能在校园里看见他,便觉得是件幸福的事;她想起第一次给他打电话,她等了半个多小时的时间,他却心不在焉地敷衍了几句;她想起为了他头发上的洗发水香味,她跑遍了所有的超市才找到了那种叫伊卡璐的牌子,自此这种味道在她小小的寝室里遍地开花;她想起她每次跑那么远为他买宣纸的信封,还很用心地绘上一些花朵的图案,每次都不尽相同……   可是他却一直都不曾在乎过。   她喜欢了他那么多年,从17岁一直到23岁。她一直觉得只要她一直坚持,他总会离她越来越近,而现在她觉得他像是水上的浮萍,她的手指轻轻一碰,他却悄悄飘远了。   毕业后胡菜留在了北京工作。她第一天去公司上班竟然看到了苏阳,他的办公桌就在她的对面,他正在冲着她微笑,她觉得很亲切。   苏阳说起胡菜以前的往事,很多连胡菜自己都记不起来了,比如胡菜一次看诗报的时候,不小心踩到了一个人的脚,她看着他,却没说对不起。   胡菜问,你怎么知道得这样多?   苏阳说,因为我喜欢了你那么多年。   三十颗月亮宝石。   石枫和于大宝是我高三时最好的哥们儿。   石枫有着1米82的个子、健硕的体形加上俊朗的笑容,人称“小胡兵”,是引得女生尖叫阵阵回头频频的第一号“校草”,有传闻说隔壁女校的狂蜂浪蝶曾经倾巢而来只为一睹他的风采。我庆幸自己不仅和他同校同班,而且还是他的前桌。我常常握紧拳头在心里面嘿嘿地笑:你们知道什么叫近水楼台先得月吗?   于大宝是石枫的同桌,一副老实憨厚愚顽不化的样子,简直就是一块除了考古学家没人会喜欢的“活化石”。按说石枫这样一枝独秀的红花根本用不着绿叶来配,可于大宝就心甘情愿做这样的一片破树叶。这两个人整天形影不离,好得简直可以穿同一条裤子。   看着他们形成的鲜明对比,我常常忍不住想笑。他们两个一高一矮,一瘦一胖,一个衣着光鲜一个衣衫不整,一个天性乐观一个沉默寡言,一个英俊潇洒一个外形粗陋。还有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对比就是:一个各门功课成绩名列前茅,一个成绩则奇差无比红灯高挂。但很不幸的是顺序调了过来,前者是于大宝,后者是石枫。   我发现自己已身不由己地陷进对石枫的迷恋当中了。“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我决定打入“敌人”内部,赢取全线胜利。   石枫上课从来就没有好好听过课,不是在金庸和古龙的刀光剑影中沉醉,就是到梦乡去和周公对弈。我便自告奋勇顶替于大宝,肩负起为石枫站岗放哨的光荣职责,如果有老师过来就会轻轻敲一下他的桌面提醒他。比起因为上课认真做笔记而时有疏忽的于大宝,我尽责多了,为了让石枫可以安枕无忧地继续他的大侠梦以及和周公的游戏,我不允许自己出现万分之一的差错。   石枫是个运动天才,尤其是篮球。他那潇洒的上篮动作,吸引了无数女生的眼球,每到石枫上场,球场旁总是围了一圈又一圈高喊他名字的fans,我就是其中喊得最大声的那个。由于石枫和于大宝是影子关系,所以在球场上自然也少不了于大宝的身影,据说让于大宝上场是石枫上场的唯一条件。只不过于大宝的球打得臭极了,几乎每一次都是在他手中失球,还好这边石枫得球频频喝彩连连,最后也还是能扳回败局的。   等石枫打完了球,我便跑过去细心地擦去他额头上的汗珠,并适时地为他递上一瓶冰镇矿泉水。看他微笑着仰头喝下,我心里面真的是甜蜜无限。该死的于大宝这时候却偏偏打断了我这片刻的温馨,只见他端了一杯开水过来对我说,小月,你也喊得口干舌燥了,喝点水润一下喉吧。我皱着眉头喝了一口,然后去为石枫收拾换下来的球衣球鞋,紧紧地攥在手里,生怕别的女生出其不意抢了过去。   第二天我把洗熨妥帖还喷上香水的球衣球鞋交还给石枫,他总是笑着对我说,小月,你真是个“贤妻良母”。每每这个时候,我就会迷失在他那种动人的神情当中。于大宝这家伙却讨厌地在我眼前拼命挥手,喂喂,这是几个手指?   当我回过神来的时候,石枫手中的《天龙八部》已经从阿朱看到了阿紫。   我为石枫四处搜刮我所能找到的武侠小说,为他洗他床下堆了几个星期的臭袜子,为他买他最喜欢嚼的绿箭口香糖,为他写班主任罚他写的检讨……   终于,我成功打入了敌人内部!石枫开始把我当成和于大宝一样无话不说的哥们儿了。我们三个一起去教室,一起去食堂,一起打篮球,一起压马路……   石枫甚至把每个星期收到不下几十封的情书交由我处理。于大宝建议交给老师,让那些女生把心思放到学习上;我说这样不妥,会伤害别人的自尊心,交由我来保管好了。   第二十四章 离你,只一个转身的距离(2)   其实我有我的计划。我每个星期都会炮制出一封融汇百家精华的情书,逼着石枫从江湖恩怨中抽身出来细看,并向他夸张这封情书绝对的真情实感,这样的女孩最值得珍惜云云。看着他莫名其妙的样子,我只好搬来于大宝,大宝,你说是不是,那天我们见过那个女孩的,哇,那真是惊若天人啊,对吧?   于大宝看我恶狠狠地瞪着他,不敢说不是。   愚人节那天傍晚,我张罗着要石枫去约会那个神秘的女孩,其实是想借着这个机会向他表白一切。眼看我们相处的日子只剩下短短的三个月时间了,无论如何我要告诉他我一直喜欢着他。   我精心打扮了一番,还平生第一次穿上裙子,袅袅婷婷地在学校后面的树林等石枫。   石枫来了,手里拿着那本一下午还没有看完的《多情剑客无情剑》,后面跟着于大宝。   我简直要气昏过去,远远地喊道:于大宝,你给我站住!   石枫看看前面的我又看看后面的于大宝,莫名其妙地走了过来。   我心如鹿撞面色潮红,我说,石枫,那个神秘的女孩其实是我,我喜欢你!   小月,你没事吧?这怎么可能呢?哦……我想起来了,今天是“愚人节”!原来你们两个联合起来要捉弄我啊,我才不上当呢,害我小说还有一章没看完,我得赶快回去看完还人家。   石枫转身要走,我再也忍不住了,哇一声哭了起来:石枫,我是真的喜欢你啊,要不是愚人节我怎么敢告诉你呢……   于大宝走上来,把愣在那里的石枫拉到一边,两个人嘀嘀咕咕了好一会儿,然后石枫面有难色地向我走过来。   他说,小月,别哭了,其实我……我也挺喜欢你的……   真的?我抬起蒙的泪眼。   你可以喜欢我,但是我有个条件,你必须在最后三个月里努力复习考上大学。   我这才想起,因为痴迷石枫,我的学习成绩每况愈下,已经从班上前十名掉到了后十名。   我答应你,但是你要答应一直对我好。我破涕为笑。   石枫微笑着点了点头。   这时候我看到远处的于大宝向我们做了个胜利的手势,我和石枫也伸出手给了他一个“V”字手势。   石枫每天还是看他的小说打他的篮球,丝毫不把高考放在心上。据说他做军官的父亲早已为他设计好未来,等他一毕业就安排他参军,然后再考军校,怪不得他这么潇洒。我则开始拼命地复习,我答应过石枫我要考上大学的。在学习成绩一流的于大宝辅导下,我的成绩也开始慢慢回升了。   距离高考越来越近,我们的复习时间也越来越紧,但是每天晚上下了晚自习,我们三个还是一起到操场的草地去散心。   我总是依偎着石枫,仰望天上的月亮,看那宝石一样动人的光辉,在我们三个人的身上披了一层薄薄的纱巾。我说,你们看月亮像不像一块大大的宝石?   于大宝说这个比喻很恰当,石枫说那太渺茫太不现实了。   我说不管,石枫你以后一定要送我很多很多月亮一样的宝石,从初一到三十每天都要像月亮一样有着不同的形状。   我一转头,发现石枫竟然在十五的月色下又沉浸在《神雕侠侣》的侠骨柔情当中了。   好不好嘛,我摇着他。   好好好,他胡乱地回答着。   只要你好好复习,他一定会送你三十颗月亮宝石的。于大宝笑着说。   真的吗,如果你送了我三十颗月亮宝石,我就嫁给你!我摇着石枫。   好好好,石枫头也不抬地说。   黑色的七月终于过去,我却最终因两分之差与大学失之交臂。于大宝考上了一所重点大学,但是因为家庭的变故、昂贵的学费和还在上中学的弟妹,他放弃了,他和石枫一起去参了军。   那天我去送他们,看见英姿飒爽的石枫和焕然一新的于大宝,我的眼泪一下子流了下来。于大宝说,小月你要好好复习,明年一定能考上大学的。石枫看着我说,小月,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我拉着石枫的手,枫,你要记得给我写信。   当然,还要给你寄月亮宝石。于大宝插嘴说。   然后我开始了昏天暗地的高考补习。   终于有一天,鸿雁飞降。看到信封上潦草的字迹我就知道那是我期盼了好久的石枫的信。可是看完了信我只感到天旋地转,因为在信中石枫说他爱上了他们连队里的一个女兵,他们偷偷相爱了,希望我忘记他努力复习考上大学……   我不吃不喝,哭干了所有的泪水。   但是一个月后我再次收到了石枫的信。   他在信中说上次是言不由衷的,其实是他不想因为自己耽搁了我,他觉得我们之间的差距好大,他怕我考上大学之后会离开他,才这样说的。经过一个月的思考,他发现自己已经不能失去我,为此他不再看小说,他不能落在我后面,他正努力复习准备考军校。他说,小月,你看到我的字写得比以前漂亮,你就知道我在努力了。   是啊,信笺上的字比他以前写得要漂亮多了,要在一个月内有这样大的进步,那要付出多么大的努力啊,所以我轻易地原谅了他。   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信里面有一颗月牙一样的宝石。石枫说,小月,你看到这颗初一夜晚的月亮宝石了吗,那是我用我们连队附近的一种矿石为你磨的,希望它能为你带来好运,小月你要努力复习,争取考上中国最好的大学哦。   泪流满面的我,紧紧地把那颗月亮宝石贴在胸前,仔细地欣赏轻轻地摩挲。我眼前弯弯的月牙儿泛着亮亮的光泽,里面还有很好看的纹路,漂亮极了。那是一种很坚硬的矿石,要磨成这样一颗月亮宝石,需要多长的时间和多少的精力啊。   我仿佛看见石枫向我微笑着,挥着那磨起水泡的手,我在心里面说:枫,我答应你,我一定要为你考上全中国最好的大学。   我没日没夜地看书复习做习题,沉浸在为了一段感情而前进的快乐和充实当中,只有夜晚来临的时候,我才偶尔抬起头,看看曾经见证过我和石枫诺言的月亮。我抚摸着那一颗月亮宝石,就好像感觉到石枫给予的无限力量和勇气一样,这个时候微笑就会轻轻地漾上我的脸颊,无限动人。   石枫的信几乎一个星期一封从来没有间断过。他变得越来越成熟了,在信中不断地鼓励我为我喊着加油,他说,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一颗一颗带着石枫体温的月亮宝石被我拥在怀里,从初一的月缺到十五的月圆,然后又从十五的月圆到月缺……   当我收到石枫的第二十九颗月亮宝石的时候,我信心百倍地走进了考场。   几个星期后,我如愿以偿地收到了北京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可是石枫的最后一颗月亮宝石一直没有出现。   石枫,你知道吗,我终于考上了全中国最好的大学,可是你在哪里呢?我抚摸着手中的二十九颗月亮宝石,想起石枫给予我的鼓励和勇气,想起石枫在信中说的每一句话。我仰望月亮,石枫,你知道吗,你让我懂得了许多许多。   可是我还是没有得到石枫的半点消息。这样忐忑不安心神不定地过完了暑假,没想到在临去北京上大学之前我竟意外地见到了石枫。   只是石枫的身边还有一个小鸟依人的女孩。原来石枫和他心爱的女孩同时考上了军校,是回来准备东西去军校的。   我无言以对,经历了这么多事情,我已经学会了坚强,忍住了就要夺眶而出的眼泪。我说,谢谢你,石枫,谢谢你善意的谎言和那二十九颗给予我勇气的月亮宝石。   什么谎言,什么宝石?石枫有点吃惊。   我也愣在那里。   哦,对了,大宝有最后一封信要交给你。石枫从包里拿出了一封信,这家伙一定是喜欢你又不敢告诉你。   我似乎明白了什么,他为什么不自己寄给我?   你不知道吗,两个月前在一次集训时,他因为一次意外永远离开了我们。   大宝!   我颤抖着打开信,一颗弯弯的月亮宝石滑进我的手心,像极了大宝傻傻的笑。   眼泪终于悄然滑落。   大宝,求你回来爱我吧!   北方,南方   我在南方,小雨住在北方。   大概有三年没有见过小雨了吧。在我的记忆里,小雨就是那个咧着嘴笑的时候,眼睛不知道躲到哪儿去的男生,而我时常也跟着他笑得东歪西倒。   人家说,小眼睛的男生最可爱了。   可惜我周围几乎都是长着大大的眼睛的男生,那样的眼睛深邃而迷人,笑的时候甚至还会说话。我常常逃避这样的眼睛,怕一不小心又掉进那片漩涡里。   恒是我第一个喜欢的男生,他就是用他大大的眼睛,扼杀了我对幸福的所有期许。   我记得那时候我还一直坚持着给小雨写信的,突然有一天我的眼泪就滴得满纸都是。我问小雨,为什么恒不喜欢我?   在小雨全家搬到北方的第389天之后,我收到了小雨寄来的第57封信。小雨不再嘻嘻哈哈,他画了一把伞,伞下面有一句话:丫头,来北方吧,这里的天空不下雨。   我于是很感动,抱着小雨的信哭得天昏地暗。   我把恒送的东西一股脑扔进纸箱,然后抱着大大的纸箱去还给恒。恒从口袋里伸出手去接的时候,我发现他手上戴的竟然是我同桌打的手套。   我发了疯一样扑过去:我的手套呢,我的手套呢?   恒开始满世界地找,书包、课桌、口袋都翻了个底儿朝上,就是没有。   我冷冷地看着他做这一切,小声地说:我们结束吧。   恒站在那里看了我好久,他的眼神突然变得很受伤,他过来抱紧我:丫头,我不是故意的,你知道我喜欢的只有你。   有什么东西滴在我的头发上,然后一直滑到我的额头。   我原谅了他,因为他是第一个为我落下眼泪的男孩。   后来有一天,我在教室的角落里找到了一只被踩得脏兮兮的手套,那正是我送给恒的其中的一只。记得为了编织手套,我和同桌还花了好多自习课的时间。同桌说这么好看的手套一定要送给自己喜欢的人,我撇撇嘴,笑她春心萌动。   其实手套我是为小雨打的,小雨说他最想要一双手工编织的手套作为生日礼物,北方太冷,常常把他的手冷得起了冻疮。   可是恒说他太喜欢那双手套了,天天来向我磨,用深不可测的眼神看我,把我卷进那个深深的漩涡,然后我轻易地就应允了他。好在小雨并不知道。我把攒下来的零花钱寄给小雨,我说小雨,你自己买一双吧,像我这样笨的女孩怎么会做这么细致的手工活呢?   那段时间里,我牵着恒戴着手套的手,跟着他快乐地四处乱窜,常常怀疑这就是我想要的幸福了。   直到有一天,我在街角发现他在和另外一个女孩拥抱;直到有一天,我在学校食堂发现他在喂另外一个女孩吃饭;直到有一天,我亲眼看见他的手上戴着另外一个女孩送的手套。   我哭了好久好久,从晚自习开始一直哭到晚自习结束。我抹干眼泪开始收拾书包的时候,恒正趴在课桌的另一头为我整理笔记。他送我到家门口的时候,突然抱着我说:丫头,我答应你,不再和她们来往了。   我还是轻易地原谅了他。   可是我不再快乐,我又开始给小雨写信了。   我说:小雨,我想飞到北方,如果那里真的不下雨。   那是小雨去了北方第754天的时候,我给小雨写了第21封信。隔了整整一年,当我再次提起笔的时候,竟然心如止水了。   小雨一直没有停止过给我写信。他说,如果你真的喜欢一个人的话,你会愿意为他付出一切;只要你喜欢他,你会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   第一次发现这个曾经与我是邻居的男孩,竟然变得如此深沉。   我和恒还是在一起,我还会时常对着他笑,但那已经不再代表我内心的快乐了;我偶尔也会难过,但我已经不再在乎他和哪个女生约会了。恒说过他是一棵过于伟岸的树,偶尔招些蜜蜂蝴蝶总是难免。我看着他笑,很妩媚地笑,不再和他做无谓的争论。   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恒是如此优秀,许多女生想他都想得发疯了呢。   那样的日子波澜不惊,云里雾里,最大的亮色也不过是可以收到小雨的来信。   我常常穿过落了一地樱花的校道,去收发室拿信。偶尔有樱花飘到我的肩头,偶尔没有。就好像小雨的信,偶尔会飘到我的手心,偶尔没有。   我在信中告诉小雨,收发室的门坎都快被我踏平了。然后小雨傻呵呵地说收到,然后小雨就开始以最快的速度给我写信,然后校园两旁满树满树的樱花都开了,飘到我的肩头,像极了小雨咧着嘴笑的样子。   小雨喜欢抄许多许多笑话给我,还喜欢为我画许多许多漫画,他说他记得我笑得最可爱了。这个傻瓜,到现在还不知道我笑只是因为他笑的样子实在太可笑了。   有时候我会想:那个笑眯眯的男生,是否笑容依然?   而有时候,当我午夜趴在被窝里给小雨写信的时候,突然就很想知道小雨是不是也这样趴在被窝里给我写信,那种情形就好像是情人间彼此的思念。我被自己这样的想法吓了一跳。   高考前夕,我终于决定和恒分手了,恒看着我,眼睛里是深不见底的哀愁。   填报志愿的时候,我的脑海里一直晃动着小雨画的那一把雨伞,我还记得小雨说过北方的天空是不下雨的。于是挥笔填报了北方的大学。   在我怀揣录取通知书就要北上的时候,我收到了小雨的信,他说,丫头,我考上了南方的大学,我要去看你了。   就这样,当我乘坐火车北上的时候,小雨正在南下。   在火车上,我伤感地想,我和小雨就好像是两辆擦肩而过的火车,从北方到南方,从南方到北方,换了个方向,却依然相隔千里。   到了北方才知道,原来北方的天空也是会下雨的,深秋的雨落在掌心,冰冷彻骨。有时我也会撑一把伞,和小雨画中那把一模一样的伞,一个人行走在小雨曾经行走过的街道上,呼吸着小雨曾经呼吸过的空气,莫名的伤感。   小雨像做错了事一样向我道歉,他说没想到我会考到北方,我也笑笑说我也没想到你会考回南方啊。   第二十五章 离你,只一个转身的距离(3)   那是我三年之后第一次听到小雨的声音,他大概是去了我家,见了我的父母要了我的电话。我当时正从图书馆回来,外面下着雨,把我长长的裙子都打湿了。我放下雨伞就去接电话,当时似乎我还愣了一下,这个陌生的男生到底是谁。   过了一个星期,小雨的信如期而至,与此同时,我收到了恒的来信。   小雨说还是南方好啊,北方太冷要注意身体。   恒说他正在上补习班,明年一定考到我身边。   小雨的信里夹着一张照片,三年了,我再一次见到他的样子。小雨长得好高,阳光照在他的身上,镀了一层金黄金黄的颜色。没错,他还是那个咧着嘴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缝的男生,只不过他长大了,多了几分俊朗和洒脱。   而恒,我想我不应该浇灭他心中的斗志,虽然我已不再爱他,但我觉得我们仍是朋友,我要安慰他,让他安下心来复习备考。   所以我穿过长长的校道去寄信的时候,常常都会寄两封,一封给小雨,一封给恒。   我记得那是一个下着雨的傍晚,小雨在信中问我:丫头,我们可以在一起吗?   这么多年了,对小雨,我一直都不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只知道他就像哥哥一样,在我最难过的时候会安慰我鼓励我;只知道在我最不开心的时候,他会笑着哄我逗我;只知道我漂洋过海去见他的时候,他也千里迢迢地来寻找我。可是,这到底算不算爱呢?   寒假到来的时候,小雨在信中说希望我留在北方等着他回来,可是我执拗地回了南方。   我在家里的抽屉里翻出了小雨所有的信,甚至还在抽屉的最下面翻出了那只被恒遗忘的手套,那曾经是小雨最想要的,而我竟然送给了别人。我想起了小雨给我的每一次幸福的感觉,突然觉得坚硬的心开始变得那么柔软,突然发现幸福竟然在距离自己十万八千里的远方。   我翻了翻日历,发现开学的前几天就是小雨的生日,我翻出几年前打手套剩下的毛线,按着手中那只旧手套的样子为小雨编织另外一只手套。   我要赶在小雨生日到来之前赶到北方,我要把这双一新一旧的手套戴在小雨手上,告诉他许多年前我就已经开始为他编织手套了。   当我赶到北方时,却发现小雨已身在南方,小雨只是希望提前赶到南方,和我一起度过19岁的生日。   北方南方,南方北方,我们是不是注定要擦肩而过?   我流着泪回信给小雨。我说,小雨,南方和北方,注定是两两相望的。   然后我不再给小雨或恒写信了,我们都太累了,太需要一段时间来梳理一番狼狈不堪的心情了。对于小雨来说,我希望他能找到一个比我好上百倍千倍的南方女孩;对于恒来说,我希望他忘记所有的困扰,投入到高考前的复习中去。   而我,我变成了爱情的绝缘体。   又是一年暑假,我没有回家,而是去了更远的地方参加一个社会实践。开学回来的时候,听室友说假期曾经有一个男生天天来找我,还留下了一大堆信。   在我把小雨的信一一摊开来读的时候,室友告诉我外面又有另外一个帅哥找我。   我趿拉着拖鞋出去,是小雨吗,小雨不是已经开学去南方了吗?   可是我看到的却是恒,恒微笑着,丫头,我来了!   他伸出手,我看到他很滑稽地戴着一只手套,那正是我多年前送他的手套。其中一只被我拣了回来,和新编织的另一只配成了一双,没想到另一只竟然又被他找了回来。   我笑着,很开心地笑。   在一个明媚的午后,初冬的阳光暖暖地照在我们身上,我和恒并排躺在操场的草地上。我告诉了恒有关小雨的每一个情节,还拿出那双一新一旧的手套给他看。   恒听着听着,流下了眼泪。   然后恒说:丫头,我来做你的哥哥吧。   我和恒经常在校道上散步,说中学里的人和事,说到开心处,恒就像个孩子一样笑起来。我突然发现,恒笑起来真的很迷人,就连眼睛似乎都在笑。我把这些新发现告诉恒,恒追过来说,丫头,竟敢笑话哥哥。   那个萧瑟的冬季,开始有了一些明亮的颜色。   可是我还是忘不了小雨,小雨像植根在我心里的一棵树,无论我走到哪里,无论北方还是南方,永远都在我心里枝繁叶茂。   小雨的信一直没有间断过,我却一直没有给他回过一封,但我知道从看完手中的这封信到收到下一封信之间,有一种思念潮水般蔓延开来,然后渐渐地淹没了我。   圣诞很快就要来了,小雨打电话给我,问我想要什么圣诞礼物。我淡淡地说,我想要的圣诞老人又不会知道。小雨笑着说,如果你祈祷,说不定圣诞老人就能感应得到呢。   我只想见一见小雨,这样的愿望算不算太奢侈呢?   圣诞的那个夜里,很多女生来约恒,恒都一一拒绝了。他拉着我的手,要我和他一起去参加学校礼堂里举行的圣诞晚会。我说,我不想去,恒说,那哥哥就在教室里陪着你吧。   我们在教室里唱歌,声嘶力竭地又喊又叫,那些过往的细碎片段突然在头脑里重新上演。我又想起了小雨,想起了那个笑起来看不见眼睛的男生。   就在那个时候突然有人敲门。恒说丫头,说不定是圣诞老人背着圣诞礼物来了呢。   他跑过去开门,然后突然大声地叫起来,真的是圣诞老人来了呢!   我跑出去,天啊,竟然是小雨!他放下行囊,站在那里看着我笑,仍旧是那个笑起来连眼睛都找不到的模样。   那是我有生以来最快乐的圣诞节。我左手牵着小雨,右手牵着恒去看烟火,我们的手中都滑稽地戴着一只手套,在夜空中挥舞着,如同挥舞着许许多多美丽的梦想。   北方,南方,在我们辗转的青春里,连成了一片。   大风吹,冰激凌流泪。   认识小奇是我上高二那年,我是个安安静静的女孩子,喜欢坐在自己的小小角落里,在张爱玲繁华而伤感的调子里伤春悲秋。我不爱说话,上课的时候很少听课,大多时候是安静地看自己的书。这一切并不是因为我不爱学习,而是因为我的听力,是的,我的听力在日渐衰竭,即使是名扬四海的医生也毫无办法。   我在这个渐渐失却声音的世界里一个人生活,直到小奇出现。小奇出现的那天我也就有了个同桌,他把自己的书搬到自己的课桌上,然后冲我爽朗地一笑,他说嘿。我也朝他挤出一个笑容,然后又去看自己的书了。   小奇是转到我们这里的借读生,他上课认真听讲,认真做笔记,他一定对我不好好听课充满了疑惑。在下课的时候,他主动和我讲话,只可惜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我没能听清,他只好重复了一次:你不喜欢听语文课吗?我说喜欢,然后冲他挤出一个艰涩的笑容,然后我看见小奇的脸上写满惊讶。   后来小奇便不再问,而是下课后把他的笔记本悄悄地推到我的面前。那是一个精致的硬皮本,上面有着娟秀的山水画和席慕容暖暖的句子。   我是一个头脑很灵的女孩子,平时也能够跟得上课程进度,自从有了小奇的笔记本,我学起来省力了许多。在期末考试时,小奇名列全班第一,我是全班第六。我对这样的一个结果不产生丝毫怀疑,从看见小奇笔记本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这是个有条不紊的好学生。   发回卷子的那一天,我们冲着对方微笑。那天天气晴好,阳光从窗帘的罅隙里钻进来,在桌子上洒下榕树斑斑驳驳的影子。我说,放学后我请你吃麦当劳啊,小奇对着我的耳朵说好。   我们拿着麦当劳的香芋甜筒走在大街上,夕阳拖长了我们的影子,我们并肩走着,仿佛认识已久。小奇大声地对我说,以后放学了我可不可以送你回家,你听力不好,一个人在路上走不安全。我摇摇头说不用了。   我早已习惯了在无声的世界里生存。但第二天放学,我收拾好书包就看见了等在门口的小奇,他跨在单车上,阳光洒了一身。我走近他,他说嘿,我送你回家。   我说我住在新竹路,小奇说正好,他姨妈家在金洲路,我们正好顺路。而我回到家时,从窗帘的缝隙里偷偷往外望,我看见小奇调转了车头,其实他的姨妈家并不在金洲路。   小奇是个有着一颗纤细的心的男孩子,也喜欢读张爱玲的书,喜欢看几米的漫画。他说曼桢为什么一直不说自己爱着世钧呢,错过了整整半生的缘分。我说也许这就是人生吧,很多事情不是你我所能掌握,当你还来不及说什么的时候,一切却已改变。我们像两个哲人一样,在纸上写着自以为正确的话,然后互相看着微笑。   和小奇在一起的日子充满了阳光,我不再时时感到烦闷,也不再揪着自己的头发反反复复地问,为什么我的听力会越来越差,到底谁能解救我。我现在很快乐,也许小奇就是我生命中的守护天使。   我怀念那些坐着小奇的单车上学放学的日子,我心安理得地接受着小奇善意的欺骗,任小奇在这段路上来来回回,每天的路上洒满了我们的笑声和最最纯粹的阳光。   我想这也许就是我想要的幸福了吧。   后来我的表哥来学校看我,此时我正在和小奇商量一道数学题。我忽然脑子开窍想到了题的解法,然后看见小奇还在紧锁眉头冥思苦想,我用笔敲敲他的头,拿着自己的答案给他看,这些在外人看起来有些暧昧的动作完完全全被窗外的表哥看在了眼里。是小奇先转过头看到的,然后再将目光转向我,我看见表哥正往教室里张望,脸被窗玻璃挤成了丑丑的平面。自从我的表哥考上了北方的一所名牌大学,我已很久没有见到过他了,我丢下小奇,兴奋地跑了出去。   表哥还是老样子,看见我的时候抓抓我的头发,然后请我去百草堂喝我最爱的玉米糖水,我坐在表哥的对面不停地问,大学是不是很好玩,北方的冬天是不是每年都下雪,下雪了你会不会堆雪人打雪仗,表哥你有没有在北方找个漂亮的妹妹……   表哥疑惑不解地看着我,说妹妹你变了好多哦。   送走表哥,我走到教室里看见小奇还坐在那里解那道题,我坐下来想要不要给小奇一个解释,然后我拿起笔在纸上写上刚才来的那个人是我表哥,又把这张纸推给小奇。忽然又觉不妥,表哥一词在以往的文学作品里一直是个很暧昧的称呼,遂又拿回来在里面添了一个字,变成了刚才来的那个人是我亲表哥。但做完那些我反倒觉得有了种弄巧成拙越抹越黑的感觉。   小奇没说什么,但回去的路上,他的话少了许多,我只看到我的连衣裙在风里寂寞地飘呀飘。   有一天小奇忽然问我,小敏,将来的将来你会和一个什么样的男孩子一起生活?我故意装做认真思考的样子,然后用笔在纸上画了一个丑丑的娃娃头,有两缕头发滑稽地挂在额头上。然后我告诉他就是这个样子。小奇说你看我够不够格?然后我笑笑说,你还没他优秀。我知道这是违心的话,小奇在我的心目中永远是优秀的,甚至完美无瑕,但是我的嘴却轻易地背叛了我的心。我知道我是个正在逐渐丧失听力的女孩,也许在不久后的某一天,我将会完完全全地丧失听觉,到那时我想我只能给他带来更多的麻烦,而我只希望小奇过得比我快乐。然后我问小奇将来的将来你会找一个什么样的女朋友,小奇看着我的眼睛说,我希望我能和小敏永远在一起。   我忽然就趴在桌子上哭了,哭得小奇不知所措。然后我觉得有个纸条悄悄地塞在了我的胳膊下。哭够了,拿出来看,上面写着:小敏,我说错话了,对不起。   后来我们之间的话便少了许多,我不再看小奇的笔记本了,也不再让他送我上学,但我学习比以前更加勤奋了。你可曾想过,一个渐渐失去听觉的女孩,一个人待在那个无声的世界里会有多空虚多可怕,我只能用不断的学习来麻醉自己。   后来班里调座位,我和小奇分开了,班里很多女生削尖了脑袋想和小奇坐在一起。我远远地看着小奇的背影,想着我们也许再也不会在一起了,也许只能成为那种见面点头微笑的朋友。   后来我收到了表哥的来信,信还是一如既往的枯燥无味,无非是些什么天冷了记得多穿衣,你的身体不好不要学习太累等等,这个呆呆的表哥!我把这封信重新折好要放回信封时,发现信的背面还挤着一行小字:你是不是爱上了你的那个帅同桌?   爱?看得让人有些心酸。我望了一眼坐在前排的小奇,他的背影在我的眼睛里渐渐变得模糊不清。   高考很快就来了,我、小奇以及成千上万的学生挤进了那个没有硝烟的战场。我握笔答题,一切顺利,窗外是明媚的阳光,世界是一如既往的美好。   我由衷地希望小奇可以考上他梦寐以求的大学。   度过了漫长的等待,当我站在分数榜下时,看见了小奇也站在那里。我们都望着榜单,有些尴尬,不言不语。我和小奇的成绩,仅仅相差一分,我以一分之差排在了小奇的后面。小奇说,小敏你想报哪所学校?他不知道我的母亲已经为我联系了一所专收聋哑人的特殊院校,虽然分数上我们相差甚微,但我们还是注定要擦肩而过。   我说,我要离开这个城市了,小奇。   小奇没说话。经过冰激凌店的时候,小奇说小敏你等一下。他买了两只哈根达斯出来,递给我一只。那天的阳光太强烈了,我们两个一直闷着头走路,谁也不先吃一口,我们拖着自己闷闷的影子行走,冰激凌在悄悄流泪。大街上的音像店里正放着王菲的一首歌,歌词很有意思:大风吹,大风吹,冰激凌流泪……   很久很久以后,在我就要把小奇忘记的时候,我才知道哈根达斯有个广告语是,爱她就给她买哈根达斯。我感谢我现在才知道这些,我想如果当时我明白小奇为我买一只哈根达斯的寓意,我还会不会找到一个离开小奇的坚强的理由。   我们现在住在两个相隔遥遥的城市里。还好,自始至终我们什么都没有说,那么就让岁月来将这段感情慢慢尘封吧。   第二十六章 是谁砍倒了爱情的樱桃树(1)   你的嘴唇太好看。   罗拉第二次看见李耀迁的时候,学校里的樱桃树已经开满了花。浅粉色,一瓣瓣像着上了色的雪片。   罗拉看见了李耀迁,但李耀迁没有看见她。罗拉透过开满花的枝丫看着李耀迁,他正带着耳机,沉默着走路。   是微机课,音乐系三四班的部分学生共享一个微机室。罗拉还是坐到上次坐的那个位置。她看见李耀迁向她旁边的座位走来,她的心扑扑直跳。   她在制作flash动画:种子发芽。她画不好种子,并且种子也不在舞台的同一个位置。播放的时候所有图片跳来跳去,跳得罗拉心烦意乱。   她把鼠标摔得啪啪响。李耀迁的手伸过来,帮罗拉修改。猝不及防地,他的手放到了罗拉的手上。她拉开手不是,不拉开又太尴尬,那一刻罗拉想哭。   李耀迁并没有看罗拉的窘迫,而是在为她修改她的flash,他甚至不说话,只是草草修改了就点击播放。   果真,种子发芽图片不再跳来跳去,而是在同一个位置上生根,发芽,抽枝,枝繁叶茂。   在罗拉的眼里,这粒种子慢慢长成一株樱桃树。   李耀迁上微机课的时候也带着耳机,他不和罗拉说话。罗拉用余光看李耀迁,他的嘴唇在轻声跟唱着什么,他的嘴唇真好看。   总是在最后一班公交车发现你。   怎么才能接近李耀迁?罗拉费尽脑汁。   如果拿了flash动画里的疑惑去问,有些太牵强。这明明是借口,音乐系的学生有几个耐心上计算机课的?可是如果等待下一周的微机课,时间又隔得太久。还有,如果苦等一周,而李耀迁没有来上,或者坐在离她很远的一个位置,那该多么让人难过。   有些事情无能为力,也只好作罢。而一种想见不能见的冲动,让思念渐渐变浓。   罗拉总是趴在窗口,窗外风景却敌不过内心寂寞,樱花开了落,落了再开,堆在地上像层浅雪。   罗拉是走读生,但那个晚上她看《小王子》太入神,以至于要离开的时候,阶梯教室已经空空如也。她赶紧走出去,有夜风,她站在夜街中心等待着6路车。   她觉得自己站在茫茫的路上,如同那只等爱的狐狸,等着被人驯化。   等她挤上了那班末班公交车时,竟然看见了李耀迁。她的心被突然抻拽了一下。   仿佛形成一种默契,罗拉总能在最后一班公交车发现李耀迁,或许这就叫缘分。   李耀迁依然带着耳机,酷酷的样子。她多么想去问问他在听的是什么,或许那也是她喜欢的歌。   但她只是默默地看他,没有上去打招呼,甚至她不知道李耀迁有没有看到她。在他面前,她太自卑,像一株麦草,在樱花盛开的季节里,抬不起头来。   她总是隔着几光年的距离看他,在晚上十点钟的末班公交车上,远远观望。倘若一直这样,罗拉想,这未尝不是一种幸福。   昨天的忧愁,今天的风,路上的道听途说。   李耀迁的身边似乎从来没有女生陪伴。要么他没有女友,要么他的女友在外地,再要么,就是他刚刚失恋。无论哪一种情况,罗拉认为都存在着李耀迁爱上她的可能。   这么想罗拉心里便有种凄凉的欢喜。   李耀迁是很多女生的暗恋对象,因此有关他的八卦消息很多。而那些寂寞的爱情空窗期的女生们,都把目光纷纷落在李耀迁的身上。   他昨天穿了什么样的衬衣,他今天换上了什么牌子的球鞋。   杜菲说他一定是受了什么伤害,不然不该总是一个人,从铺满樱花的甬道的一端走到另一端,那么形只影单。   被女友抛弃?罗拉想着这种可能。等她再关注李耀迁时,眼神便无端地裹进了些心疼。   有一天,杜菲忽然跟罗拉说:你说,李耀迁会不会爱上我?   罗拉知道杜菲喜欢李耀迁。她微笑,没有什么事是不可能的吧。心里却生生地疼。   后来的日子,罗拉爱上陈珊妮的歌。   陈珊妮在唱,星期六有个朋友,送给我三个瓶子,反复思索要怎么用。装一点昨天的忧愁,今天的风,路上的道听途说……别人的生活。   她也像李耀迁一样终日塞上了耳机。她觉得自己的心已经在这场无望的暗恋里慢慢被抽空成一个容器,装着昨天今天的一些微乎其微的可能。   而昨天的忧愁,今天的一切心情,都是和李耀迁有关的,可是他怎么能够知道?   那样的一场突如其来的拥抱。   那次校庆放烟火,都在期待着那条百米的瀑布烟花。等烟花璀璨绽放,大家都大声欢呼着,兴奋的罗拉将身边的一个人死命抱住。   原以为是同宿舍的杜菲,定眼看时却是李耀迁。   罗拉的心跳得飞快,以电石火光的速度离开李耀迁。他们两个都面露尴尬,但没有人注意到他们,大家都在欢呼着,甚至还有更多的人抱在一起。就像1945年纽约时代广场上海军士兵和护士的当街拥吻。   罗拉想,若不是那场烟火,他们哪来的那场拥抱。   那天他们一起吃了顿晚餐。当然罗拉的身边还有刚洗完头、打扮妥当的杜菲,是杜菲提出一起吃饭的。他端了饭盒给她们两个,看着她们吃。   你为什么不吃?杜菲问李耀迁。   李耀迁微笑着说,他已经吃过了。   杜菲大口吃着有点辣椒油的米粉,让杜菲的嘴唇润滑得一如樱桃。而罗拉低着头有一下没一下地吃着,她的心思不在米粉上,她还在想着刚才那场突如其来的拥抱,甚至不敢抬头看李耀迁。   这样的场面真有些叫人尴尬。   李耀迁目送着她们走上楼梯,杜菲不时回过头去向李耀迁摆手,而罗拉总觉得后面有一双眼睛看着自己,以至于脚步走得很凌乱。杜菲回寝室后在从窗帘里探出头去和李耀迁说再见,而罗拉却躲在杜菲的后面,怯怯观望。   既然爱,就该勇敢,而罗拉欠缺的或许就是这些。   还是错过了一季樱桃。   学校的一次文艺演出,罗拉的节目是独唱陈珊妮的歌。   一直以来,罗拉就是学校里的文艺骨干,她的保留曲目是莫文蔚的《盛夏的果实》:也许放弃才能靠近你,不再见你你才会把我记起……她唱得实在是好,让人难辨真假。   而这次罗拉唱的却是陈珊妮的歌,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歌手的一首名不见经传的老歌:《最后一班公交车》。她反反复复地唱着:   总在最后一班公交车发现我……   她唱的时候向台下极力搜索李耀迁的影子,可是她看不见他,下面黑鸦鸦一片,她只看到坐在舞台前面的一排叫好的男生。可是没有李耀迁,他们的面孔对她来说都没有分别。   这首歌她是专门唱给李耀迁的。她想若是他可以冲上台来,送她一束樱花,或者无论是束什么花,她都可能会留下不走。但是没有,她唱到含了泪,也没有等来李耀迁。   这场隐约的爱情终会不了了之,她还是要离开。   终究没有说再见,终究隔了天南海北的距离。回首以前的日子,像是过眼烟云。   杜菲在给罗拉的信里经常提起李耀迁,说他们若即若离的关系。   杜菲说,我总觉得我们之间有一个人,横亘在那里,由不得我们接近,而那个人到底是谁呢?   半年后,杜菲说他们分手了,甚至他们从不曾爱过。杜菲说有时候一个眼神的递与接就是爱情了,而她天天缠着李耀迁,但她知道那并不是爱情。   短短半年时间,樱桃还没有变红。   命运就如同这个夏天多变的天气,一场大雨随时就可以灌溉身后这棵倒霉的樱桃树。   杜菲说,因为修水池,校园里樱桃树的果子还没长熟就被砍伐,失去生命力的樱桃树完全失去了丰姿和光泽,倒在那里,像具冰冷尸体。   而罗拉心里的那株樱桃树也渐渐死掉。   罗拉在爸爸花钱为她联系的一所著名音乐学校里学习声乐。站在万众瞩目的镁光台上,唱着自己喜欢的歌,这一直是罗拉的梦想,可走近了才发现现实和自己想象的相差甚远。还是日复一日的理论课程,弹琴练声,让罗拉觉出日子的枯燥无味。   她还是会想起李耀迁,隔着长长的岁月想起他。想起他,就像一直拥有一段一起走过的日子。   罗拉也让自己去忘记李耀迁,但发现要去忘记一个人太过艰难。她每日穿梭在学校的街道上,看不见樱桃树,也不再期待不期而遇。她努力让自己适应这种平淡生活,直到毕业,直到做上了白领,再到嫁一个疼爱她的老公。一切都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就像停不下来的日子。   只是有些事情罗拉再也没有机会知道了,比如她最后一次演出,李耀迁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输液,而他拔掉针头,赶过来的时候已经曲终人散,错过了反复练习过的表白机会;比如李耀迁也是在那晚偶遇后,每日刻意搭乘最后一班6路公交车,只为看见她,但他们又都羞于表达;再比如罗拉永远也不会知道,李耀迁听的,反反复复,都是他录下来的罗拉唱的《盛夏的果实》。   但他们明白,爱真的需要勇气。最开始错过了,以后就会马不停蹄地错过。   我的真爱不小资。   第二十七章 是谁砍倒了爱情的樱桃树(2)   我常常对着那个巴掌大的镜子中的自己咬牙切齿地大叫:宋雨纯,你这个疯子,为什么就这么心甘情愿地为一个没出息的男人耗尽青春?为什么就这样无怨无悔地为一棵歪脖子树放弃了整片森林?   我的歪脖子树冯一峰,要是放在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应该也算是人中极品,老实厚道善良淳朴,可是到了“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的二十一世纪,竟成了傻男人的代名词,独独我瞎了眼一叶障目,被他一天一首的情诗所俘虏,头脑发热地随他走东闯西,最后落脚在这个南方的城市,每天为生计苦苦奔波。   想当初我也是心比天高不可一世,才貌双全风华绝代,人称中文系第一才女,曾引多少才俊竞折腰,多少人中之龙甘拜石榴裙下。没想到啊没想到,姐妹们一见面总是奚落我,白雪公主也会有看走眼的时候。   姐妹们衣着一个比一个光鲜,妆容一个比一个妩媚,更让我气愤的是,当年和我并列中文系四大才女的三位姐妹现在一个比一个吃香,一个在新华社做了首席记者,一个成了网站签约作家,就连最丑的王二香也被标榜为新生代美女作家;而我呢,跟着冯一峰这个砍千刀的,放弃了北京一家杂志社的优厚条件毅然和他南下。想当初三个姐妹送我的时候我还一副风萧萧兮易水寒大义凛然把爱情进行到底的模样让她们放心,怎料到今天沦落到这步田地?   看着人家一个比一个小资,又看着他们一个个比着谁更小资,我对小资简直恨得牙痒痒的。   电话响了,是王二香打来的。连她都劝我说,你天天就靠写些校园文学能挣多少稿费啊,你不如写些小资作品,一篇可以挣好几百呢。可我怎么写小资呢,就凭我和冯一峰天天省吃俭用柴米油盐风雨飘摇的生活连温饱都是问题,又怎么去小资呢?   冯一峰你这个混蛋,我要写小资,你必须给我创造小资环境。挂了电话我对着他大吼起来。   怎么样才算小资呢,他拿着锅铲的手停在半空中看着我说。   起码一个星期听一次音乐会喝两次咖啡看三次电影逛四次街买五件衣服请六次客天天麦当劳……   你没事吧,来帮我把这些西红柿给切了,我答应你等我们以后有了钱就天天小资好不好。   你去死吧,我跟着你吃了多少苦你知道吗?情人节你连买玫瑰的钱都省下来买菜,我的生日你就打电话去电台给我点了首歌了事,你知道吗,我的文采全部被这些琐碎而穷苦的生活活生生地扼杀了!哼,小资,一百年之后吧,如果我说我连麦当劳都没去过,她们不笑掉大牙才怪……   我说着说着竟哭了起来,他想伸出油腻腻的手去为我擦眼泪又觉不妥,就这样像僵尸一样伸着两手让我不顾一切地扑过来敲打起来。他低低地说对不起,对不起宝贝。   然后他去端上来了他做的饭菜,有西红柿炒蛋,有牛肉烧青椒,还有排骨熬莲藕汤,每一道都是我最喜欢吃的。看着我一边吃一边数落着他,他的脸上竟然浮现的是那么满足的表情,我不由气从心生:冯一峰,你这个没出息的家伙,难道你就满足于一辈子这样贫困潦倒的生活吗?   这样挺好的啊,他笑眯眯的样子一点都不生气,至少我们可以相濡以沫啊。   去死吧相濡以沫,总有一天我会离开你的,我受够了这样的日子,你再去找一个傻瓜来和你相濡以沫吧。   亲爱的,别生气了,今天晚上豁出去了,我们就小资一次吧。   真的?我看着他有点不相信。   你先闭上眼睛,我有一份礼物要送给你。   当我睁开双眼,惊喜地发现我的脖子上面多了一串石头记的紫水晶。那是我一直想要的,虽然不值多少钱,可是他一直不肯为我买,说我的项链已经够多了,说一块破石头都可以买好几天的蔬菜了……我没有耐心听他说完,在柜台小姐惊诧的目光中拂袖而去……   穿上你那件浅紫色的连衣裙吧,一定很配一定很好看的,他的眼中闪耀着光芒。你还记得吗,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就是穿着那件漂亮的衣裙,在一群女孩当中摇曳多姿风情万种让我惊为天人,我的心就在那一刻被你所打动了。   少贫嘴,说,为什么无缘无故送我礼物?我嗔怪着。   你忘了吗,三年前的今天我们相遇了,于是一段美丽的爱情故事就此拉开了帷幕……今天是我们相爱三周年纪念日啊,他无限留恋地说,当年的你,衣裙翩跹巧笑倩兮,只轻轻地一回眸便牵动了我的整颗心,让我甘愿像飞蛾扑火一般地爱上了你。   于是你就开始厚颜无耻地每天写一首情诗给我?   错了,其实我每天都为你不停地写诗,只是最后才会挑选最满意的一首抄写工整放在你的抽屉里。   可是你现在再也没有为我写过了啊。   有啊,只是你没有留意罢了。   可是我现在想要了。我变得刁蛮任性。   我去给你拿吧。他微笑着,让我突然间觉得他的笑竟是如此好看。   我接过他拿过来的一沓厚厚的便条,一张一张地看。   “亲爱的,我上班了,厨房里早餐已经做好了,你睡到九点我会打电话回来叫醒你,别睡过头了,不然早餐就凉了……”   “宝贝,你躺在床上不要动,我一下班就赶回来。昨天买的感冒药好像没什么作用,但你还是要记得吃药,下班回来我给你做你爱吃的猪肺汤……”   “亲爱的,你一个人在家写东西如果太闷了就看看电视吧,听说电影频道今天中午有你最喜欢看的周星驰和巩俐主演的《唐伯虎点秋香》……”   “宝贝,今天晚上公司有事我不回来吃饭了,你先吃点饼干吧,我回来的时候会帮你把晚餐带回来,我尽量早一点回来……”   ……   我笑他的傻,这也算诗吗?   那我以后还像以前那样为你写诗好吗?   好啊,可是我一天要两首。   好好,你说多少就是多少。   这就是你豁出去的“小资”?我疑惑地看着他。   当然不是,你不是没去过麦当劳吗,为了让你写出小资的作品我们今晚一定要去扫荡麦当劳。   真的?我亲了他一口,然后飞快地从我们的简易衣柜里找出那套已经有点褪色的浅紫色衣裙换上,配上他送的紫水晶,在灯光下就像一个公主一样旋转起来。亲爱的,你真的太美了,他由衷地说。   好久没有和他一起牵着手漫步在幽静的街道上了。他上班下班做饭洗衣看书读报,我写作读书画画看电视听音乐,我心安理得地接受着他的呵护,又不厌其烦地埋怨他的平庸。我忽然想起了三年前我们刚刚认识的那段时光,用他的话来说那时候的我美丽得如同天使,我们漫步在大学的校道上,他为我念他写的诗的时候我总是微笑地听着,幸福得竟真的就像天使一样飞了起来,可是为什么现在拥有了他的爱我却感觉不到这份美丽了呢?   这样想着,突然感觉他松开了我的手。原来前面有一对衣着褴褛的母女在乞讨,很多人都避之不及,我也不屑一顾,这样的骗局我见得多了,拉着他的手要走。可是他却松开了我的手径直向他们走去,抚摸着小女孩脏兮兮的头发问她几岁了。小女孩抬起头惊恐地看着他温和的眼睛小声地说七岁了。应该上小学了吧,他问。是应该上小学了,可是我们家太穷了,她父亲去年过世了,我又下岗了,还得了一种怪病,想去给人家打工都没有人要。说着那女人撸起了袖子,天啊,那手臂上有着一大块一大块的疤痕,有几块疤痕还在留着脓,让人不忍目睹。人家都以为我们是骗子,孩子都饿坏了,都怪我没用……女人说着说着潸然泪下。   叔叔阿姨我给你们唱首歌吧,小女孩怯怯地说。好啊,他微笑着说。   小女孩用她稚嫩的声音唱了一首《同一首歌》,那是一种纯净得如同天籁的声音。冯一峰鼓起了掌,我也不由自主地鼓起了掌,然后他拿出了钱包把里面的钱都拿了出来,想了一下又放回了两块钱,自我解嘲地说还是留两块钱乘公交车回家吧。然后他把手中的两百多块钱都给了那个女人,让女人给孩子买点吃的,剩下的买套鞋具给人家擦皮鞋谋生。在母女俩的千恩万谢中我看着他向我伸出了手。   我把手给他。他牵着我的手说,你给她指引一条谋生的路比一次又一次地施舍她好一万倍,人都是有尊严的,不到走投无路谁会甘愿乞讨呢?   我看着他认真地说,亲爱的,我支持你的做法,你让我感觉到心里暖暖的。只是……我指着前面的麦当劳酸酸地说,只是我们的麦当劳大餐看来要泡汤了。   噢,对不起,亲爱的,真的对不起。他像一个做错了事的孩子一样看着我,突然想起了什么,竟又像孩子一样笑起来,亲爱的,你等我一下。   然后他向麦当劳跑去,几分钟之后他神秘地向我走来,像变戏法一样地把背后的冰淇淋甜筒举到我面前,原来这是他用剩下的两块钱给我买的。   那我们只好走路回去了,我嗔怪道,我的脚都快要断了。   夫人的脚要紧,没有公交车有我呢。他说着弯下腰去。   我靠在他宽阔的背上,听着他大声地说快吃快吃奶油都掉到我身上了。   我无语。   其实他不知道,我已是泪雨滂沱了。   第二十八章 爱情的滋味   Chapter 1   在分开的第1001天,我决定为你写点什么,胡枷。在这失去你的1001天里,我像个失语的木偶,每天重复着机械的动作,日复一日。   我还记得那次你来看我,从你的老家江西宜春出发。十几个小时后我就能在北方的街上看见你。你穿着平底的白色旅游鞋,可我仍是矮你一头。我抬头看你,觉得你又长高了,你在我眼里越变越好。其实那时我们毕业分开只不过短短三个月。   三个月的时间足以胜过任何减肥产品,相思使得人消瘦。一个班变作两座城,这是我们都无法接受的啊。   那天我们在商场买巧克力。各式各样的巧克力被一个穿圣诞衣戴圣诞帽的人攥在大大的手里向我们推销。你拿了几颗,我赶紧掏钱,你一把推开我的手,你对着圣诞老人说,我不用她的钱。然后我听见圣诞老人也在笑。   那天出来的时候我崴了脚,一高一低地走在你身边,但我还是很快乐。初冬的太阳,像融化在心里的巧克力一般暖融融的。你忽然变戏法似的拿出个翡翠的佛给我,你说我不在你身边的时候,让它来陪你。我笑着说这么贵重的礼物我怎么能要,然后你把它又放回裤兜,我把嘴嘟得老高。我说为什么你不会再给一次。   你笑着拿出来帮我戴上,骂我是小虚伪。   我们那次在一起的时间满打满算只有四十二个小时零七分。我们不好欺骗家里太久,我谎说参加女友婚礼,你谎说去找城外同学。   我流着泪问你,时间为什么不能在此时此刻为我们静止下来?   Chapter 2   你从来都不哭。大学时你一个人帮家里去河南南阳进货,下车不小心被别人的旅行箱砸破了手腕,但你还可以一只手臂举起上百斤的货物。   你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但在你那次回去后,写给我的伊妹儿里,说你哭了,在火车上的卫生间里,一个人泣不成声。   你说我可以过得很好,我有好工作,我有好容貌,我将来还会有更好的男人来爱。我也是边看边哭,我的泪窝变得那么浅。   而后我决意忘记你。其实我们相爱的时间并不长,胡枷。是什么时候呢?你请我吃饭请我看电影要我看你写的歪诗,我说你太黑又太瘦鼻梁不够挺拔样子不够帅,我无法接纳你。   好像也是不长时间以前的事吧,忘记你大概不会太难吧。   直到我遇到他,程筱。他安静坦然,是我所任教学校的音乐老师。我喜欢看他去上音乐课时的样子。趾高气扬地从冬天校园的阳光里走过,身后是一帮抬着风琴的孩子。   直到,我从他的练琴室经过,他说小夏,你来听我弹首曲子。   是刻意地为了忘记你,我才毫不犹豫地走进去吧。   Chapter 3   我真的决意忘记你了,胡枷。那段时间我很早就关机,很晚才开机。   我兴冲冲地去学校上课,我对镜贴花黄,独自巧梳妆。我借机去问程筱课本里的英语歌该怎么唱,我要在课上教会班里的那些小孩子。他看着我教科书上的谱子,边弹边唱地教我。而后我还很白痴地问他钢琴是怎么发出声音来的。他打开钢琴的木盖子,我便看见里面无数的小锤子在琴键按下去的时候,轻轻砸到细细的弦上去,叮叮咚咚。   我入神的时候,他忽然笑着握住了我的手。   照此下去,我想这几乎快要真的成为爱情了,直到有天程筱找了张《泰坦尼克号》的影碟来让我一起看。我们第一次坐到同一个长凳上,而我越看越伤感。   这个电影很早以前你就陪我看过,胡枷。2002年10月26日,黑暗的学校放映室里。我暗暗流泪,你轻轻擦干我的脸。你说一切都会好的,但当时我们都清楚了我们故事的结尾。   如果我们不是杰克和鲁思,我们必然是天各一方,我的胡枷,你会回到你的南方去;而如果是他们,定会是粉身碎骨,这多可怕。   我忽然流着泪跑出去,把愕然留给程筱。   黄耀明的声音妖娆地在唱:   你以为我能够想爱就爱,除非我学会了想忘就忘。   我怎么能够想忘就忘?   Chapter 4   于是决定去找你,而彼时你已跟随父母去了更遥远的深圳。我那么奋不顾身,即便真的成为杰克或鲁思。我偷偷拿了妈妈的几百块钱就毅然出发了。   那时的广州盛开着硕大的木棉花。有的市民把它们扎成束,晾晒在树干上。我靠在一株粗壮的木棉树上给你打电话,接通后是个陌生男子,说是你的同事,你委托了他告诉我你在东莞,他说我可以在广州先逛一逛,到四点再倒车去见你。广州的街道是倾斜的,猜不出东西南北四个方向,我站在南方的街道上头晕目眩。临近中午的时候我一个人坐在简易的快餐店里吃米粉,吃着吃着外面就下起雨来了;吃着吃着,我的泪流了满脸。因为你的同事多了句嘴,说他找他女朋友去了,你是谁?   我藉由滴答着雨水的鸡蛋花望见另一个三月。那个三月,学校的音箱里流淌着多萝丝的歌声,胡枷,我一回头便看得到你。多温馨。   五点多的时候你到车站接我,一见我就把我抱起来举老高。但我一直哭丧着脸。你说怎么了,我亲爱的小虚伪。   然后我还是哭丧着脸。   那天我都不让你碰一碰我,你睡着的时候我从侧面静静看你。你的眼睫毛那么长,像两把小扇子。   我坐起来翻你的兜,里面没有买给我的巧克力,只有一张东莞的超市购物清单。   仙女小西红柿珍珠米双汇还有麻婆辣酱。   Chapter 5   我离开是第二天,早上我们吃了顿无滋无味的盖浇饭。我觉得我们真的要结束了,爱情已被岁月蚕食干净,剩下的是面前如同嚼蜡的大米饭。胡枷,即便相隔千山万水也无法阻隔我飞奔向你。而那一张小小的纸片,你掩藏起来的小小的一点背叛,足以让你我隔开几光年的距离,足可以让我心如刀割,你眼睁睁看着我受伤流血,你如此决绝。   我多想自己一个人悄悄离去,对你的恨不留一点余地,而事实上是你去送我。你帮我买了卧铺票,还塞给我几百块钱,上车前你还紧紧抱了抱我。但这不再能够让我感到温暖。胡枷,感情走了,心中便只剩离念。你送我上车,而后我望向窗外,看见你离去的背影,头也不曾回。   我在车上睡了很久,醒来便是北方景象。   我接受了程筱。其实他真的不错,家境殷实,又多才多艺,还会烧得一手好菜。当一个人把心里掏空,会更容易把另外的一个人放进来吧。   婚期是在六月,和你最末的一次分别后的85天。我把照片传到自己的博客,是为了炫耀,还是为了整装待发重新开始我也说不清。   后来我便收到你的信。你说我妈曾在你离开后电话联系过你,说我正和德阳初中校长的公子在一起,放弃我便是给了我幸福。然后你衷心地祝福我。   再后来听说你那时并没有女友,并在那几天你丢了工作,所有一切都是你一个人自编自演的,只希望我能过上我父母要给我的生活。   看完你的信,却没有了眼泪。身边的男人早已安然入睡。   只是偶尔还是会想起你,胡枷,只有和你在一起时我才体会到爱情的滋味。虽然那时昧着良心说你太黑又太瘦鼻梁不够挺拔样子也不够帅。   但生活不是只要有爱就足够了,不是吗?   第二十九章 他在春的那一边,你的秋天刚落叶   一   杜玺尘第一次见到顾小白,是在她新开的那家时装店。麻雀心脏似的小门面,但装潢得很雅致。它离杜玺尘的学校很近,夕阳泛着柔和的光的时候,他刚刚在胖仔米线店吃完一碗米线。汤有些辣,所以你看到这时候的杜玺尘额头上还挂着一层细密的汗。他不想这么早去学校,所以就在街上溜达,而后走进了顾小白的店。   那时候杜玺尘刚刚和郝然分手不久。他想起分手的时候她的下巴哭得一皱一皱的,他早习惯了她的这一惯用伎俩。他替她裹了裹围巾,摸了摸她乱蓬蓬的头发,郝然忽然就哭出了声,但他还是毅然决然地走出了她的生活。   他看中了一件Dior Homme的上衣,他深爱的藏青色。他想起郝然和他一起买衣服的时候,他原本是看中了一件Jack&Jones,但郝然非要选件Dior的给他。她在他面前对比着那两件衣服,细声细气地说,Jack&Jones和Dior可不是一个档次的喔,于是他选择了Dior。这么想着以后,他放弃了刚刚看中的Dior,选了件乳黄色的Jack&Jones,他决定改变自己,包括以前的一些习惯。   他拿着那件Jack&Jones站在顾小白面前的时候,这个扎两个蓬松小辫的女孩依然深陷在她膝盖上的一本小说里。   他只得“笃、笃”敲了敲收银台,她抬头扫了一眼,258块。   便宜点啦?他问。   去掉那8块钱的零头好了。说完她的头又埋进书里。   杜玺尘琢磨着她的话忽然笑了,顾小白顿了顿也抬起头跟着笑起来了。   二   那天杜玺尘坚持200元,但顾小白不依不饶,说已经是最低的价格了,最终收了杜玺尘230块。但是那件冒仿的Jack&Jones只穿了五天就开了线,杜玺尘举起右胳膊时,就会露出一张丑陋的大嘴。他拿着它去找顾小白,路上他忽然想起郝然来,如果和她在一起,这样的亏是一定吃不了的,她每一个针脚都会细细查过,最后还要砍价砍到商家苦苦求饶。   顾小白的小店关着门,他又气又恨。往回走的时候看见郝然,她边走边教训着一只茸茸的狗娃娃,表情很悲怆。他想躲开,她却看见他,表情立刻繁花似锦,她伸手扯过那件衣裳,看了看说我给你缝一缝吧,保证看不出痕迹来。杜玺尘把衣服拉回来说,郝然,不要这样。但他说了就后悔起来,张小娴在一篇文章里说,当一个女人欲哭无泪的时候,最怕男人在她面前说,不要这样。一句话就让她眼泪决堤。他怕真的会出现这种反面效应,没有去看郝然的脸就逃之夭夭了。   晚上的时候,杜玺尘坐在大礼堂里看迎新晚会。大幕徐徐拉开的时候,他惊呆了,主持人居然是顾小白,舞台上的顾小白身材颀长端庄光芒四射,她的普通话那么好听。   节目有些索然无味,但每次顾小白出场,他就忽然来了兴致。彼时的他完全忘记了顾小白卖给他的那件躺在宿舍床上张着大嘴的破Jack&Jones。   节目结束的时候,他到后台找到顾小白,问有没有一起喝杯咖啡的时间。   顾小白说,呀,这几天为了背台词,我的小店好几天没开门了呢,我得赶紧去。顾小白说,拜拜拜拜。   礼堂出来,他发现他丢了只手套,郝然织给他的。他逆着人流返回去找,但他的座位空空的。   那个秋末冬初的夜里,走读生杜玺尘一只手戴着手套,一只手插在裤袋里,橘黄的路灯下骑着自行车穿过大半个市区,看起来怪异极了,像一个丢失了左手的人。   三   几米说,可以忘记的都不再重要。可是很多事情杜玺尘是忘不掉的。   他和郝然从小就在一起,仿佛一个人的左右手,他们太熟悉了。他们在彼此的眼里一点点长高,拥有着太多彼此的过往时光。   他记得郝然高中时候借了他10元钱,并写下欠条,上面写着:   2003年9月16日,郝然向杜玺尘借款10元,月底还。如果到期不还,长大后嫁给杜玺尘。   后来她不再提借钱的事,却像个跟屁虫似的,时时跟在杜玺尘后面,还经常买这买那的送给他。她太爱这些孩子伎俩了,永远也长不大。   好了,接着说顾小白。杜玺尘知道了她是他们学校半工半读的研究生,课余时间盘了家小店面,爱读书,在很多杂志上发表文章;而她的那个笔名,杜玺尘早就知晓的。   是的。是她身上的知性深深吸引了杜玺尘。   他拿着那件Jack&Jones去找顾小白。他想如果顾小白说可以退的话,他就充大方说不用退我再添点钱换那件藏青的Dior;她要是不肯换的话,那就说缝一缝也是没关系的,她那么贤淑一定缝得不露痕迹吧。然后他还要问顾小白,晚上有没有时间,学校礼堂要放新上映的《画皮》了,她要是说好吧,衣服的事挺不好意思的这次我来请你看吧,再好不过了;她要是说我还要守在店里什么的,他就等着她把衣服缝好,总之能有一点说话的机会就是好的。   顾小白说,你先放这里吧。我看能不能换一件给你,现在没有这个款式的了。顾小白说,啊,同学,我下周要结婚了,有一些别的同学要来,你有时间也来参加哦。顾小白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出来的那一刻,杜玺尘的肠子一下就绿了。当时顾小白的店里正放着一首歌:   他在春天那一边,你的秋天刚落叶,刚落叶……   四   杜玺尘一个人坐在礼堂里,把另外的一张电影票放在靠近他的位置上。他知道她不会来。他的心里乱极了,他刚刚才喜欢上的人居然要结婚了,还有比这个更令人沮丧的吗?那个空空的座位,那张小小的电影票,仿佛都在凭吊他还没开始就已结束的新恋情。   《画皮》并不恐怖,很唯美。   周迅给了蜥蜴精一个耳光,用沙哑的声音咆哮着,谁让你出来的?   蜥蜴精对周迅说,没有我,谁给你心吃呢?   周迅恶狠狠地说,你这个只知道吃苍蝇的恶心的东西,你知道什么是爱吗?   有个人在后面的座位上轻轻啜泣着,他瞬间想起郝然来。只有她看这样的商业片也能够哭得出来吧。郝然曾对他说,杜玺尘,我们就是一个人的左右手,生下来就在一起。一起长大,一起努力,一只受伤了另一只会疼惜地揉一揉。她第一年高考失利,他暗自高兴,终于摆脱了她这个小尾巴;但他表面还是耐心劝她,鼓起精神,明年再来。不曾想第二年她就考到了他的学校来,就这样又在一起了,她比他低一个年级。   他回过头去,看见后面的座位是空着的,没有人在哭。   电影散场,他在院子里遇到拿着一件衣服的顾小白。她说同学我找了你好久。她神情匆忙,把衣服塞给他,便头也不回地跑远了。   回到宿舍,杜玺尘把缝好的衣服挂到衣架上的时候,看见30元人民币像三枚深秋的落叶,打着旋跌落到他面前。   顾小白的小店再也没见营业。有人说她的未婚夫忽然生了重病转去了北京一家医院,还有人说顾小白读书的钱一直都是男方家里给出的,顾小白是个孤儿,男方家收养并将她养大。   从此杜玺尘再也没有见过顾小白。   五   在一堆红苹果面前,我们总是习惯避开最靠近的那一个,然后把手伸向远离自己的另一个。或许这就是惯性选择,没有人说得清楚是对还是错。   一年后的郝然不再是动不动就哭鼻子的女生,她像顾小白一样成了新一届迎新晚会的主持人。在一个节目前的解说词里,郝然说到,有时候我们愈是想把我们最喜欢的东西牢牢抓住,可它却愈象流沙般从你的手指间拼命逃走。你以为那就是爱了,其实不是,于对方或许成了伤害。那么,就试着往回退一步,把他当做青春里最美的纪念……接着舞台上有人唱起蔡健雅的那首老歌:   ……   如果从此不见面,   让你凭记忆想念,   本来这段爱情可以记得很完美。   他的样子已改变,   有新伴侣的气味。   那一瞬间你终于发现,   那曾深爱过的人,   早在告别的那天,   已消失在这个世界……   杜玺尘没有再去喜欢哪个女生,他每日黄昏的时候去操场踢一场球,然后到图书馆看会儿书。可杜玺尘总莫名地觉得身后有双眼睛死死地盯着他,而他一回头却什么也看不见。   终于有天他猛然回头,看见了郝然,与他隔开二十米的距离,站在路的另一端,她的左手上赫然戴着他曾遗失的那只手套。   他向她慢慢走过去,甬路两旁枫树薄脆的叶子簌簌往下掉,可他不知道自己要经过多少场落叶,才能走到她的身边去。   第三十章 心中开出一朵爱情花需要几个步骤   一   胡涂涂刚决定谈一场恋爱,却遭遇了史上最恶毒的劈腿事件。她那个花心花到骨头里的男友,把腿劈到了她的隔壁班。所以他们两个在她面前勾肩搭背出现的时候,她连撒泼的地儿都没有。人证物证都在,多作努力也是困兽之争,倒被人看了笑话。胡涂涂就是这样,那一刻她的心都绿了脸也不会绿,她装作没事人似的把目光瞥向一边,在心里愤愤地说:谷俊二,算你狠。   谷俊二身边那朵花也真算得上一朵花,脸蛋、身材都很正点。还有那个遭天谴的谷俊二,居然还把口哨声送到胡涂涂耳中,让她不禁想起半个世纪以前那部叫《青春之歌》的革命小说,里面的余永泽也是这么来对付林道静的。离开你怎么了?一转身就来个更好的。   其实胡涂涂和谷俊二还完全没有到男女朋友这一步,牵手亲吻没有,即便花前月下的次数,也只需一只手就可数完。   初恋时的女孩子谁不爱抖抖包袱啊,不到最后一刻,绝不让你知道她也爱你,即便在心里爱得翻江倒海死去活来。可胡涂涂没想轮到她抖的时候,却把谷俊二这只肥鸭子给抖飞了。   二   不知道是不是所有学校都是英语系女生多,体育系女生少,反正胡涂涂的学校是这样。眼看着班里的花们一朵朵都被体育系的摘走了,她还是孤家寡人,直到谷俊二出现。这个体育系男生站在她面前,背着手,歪歪的帽子吃掉了眉毛,只剩下两只夺人魂魄的眼。   谷俊二说,我的玫瑰送不出去,你……能帮帮我?他变戏法似的从背后拿出朵玫瑰来。胡涂涂想你是打算做奥斯卡最佳男主角吗?你是想得到小金人吗?这么矫情的台词居然说得脸不红心不跳的。   胡涂涂接过他的玫瑰,却把它别到了教室的门把手上,说这样就能送出去了呀,然后笑了笑说同学再见。   胡涂涂是要去洗头。洗头对女生是件多么重要的事呀,宁可饭不吃不能不洗头,但大学里的热水确实比食堂的饭更难打。胡涂涂弹跳着走远,心里想着那个歪戴着帽子的男生和他的玫瑰花,他会等在那里吗?他会看着是哪个花痴女生把玫瑰拿走吗?   胡涂涂倒真有点后悔了,那个男生确实很帅,即便不是珍宝级别,也得提着灯笼才能找得到。   三   那个情人节过得实在郁闷,胡涂涂洗头是为了陪着刚刚失恋的舍友王二香去看电影。她买了花生瓜子爆米花萨其马安慰她,可是情人节刚刚过,王二香和她那个长相对不起观众的男友就和好了,扔下胡涂涂卿卿我我去了,胡涂涂心里那个恨啊。你王二香用着我的时候恨不得把一万升眼泪哭到我身上淹死我,可你爽起来的时候却把我忘了十万八千里。   胡涂涂是绝不会做重色轻友的事的,但她觉得这次顾此失彼的代价真的太大了。   可喜可贺的是,谷俊二并没有因为胡涂涂拒绝了他的玫瑰花就放弃了追她的打算,他变得更殷勤了。她刚一出学校门,就看见他斜跨在红色的脚踏车上,美女,去哪里捎你一程哇;她刚进餐厅,就看到他热烘烘地挤到她身边,筷子轻敲着饭盆,同学好巧哦;周末,他拿着两张电影票,偏偏要说,老大爷多给了一张,能不能赏个脸一起去看啊……   胡涂涂虽然表面上冷冷的,但也曾想过试着接受他。他真的不错,哪个女生面对这样的男生会不动心呢?但一到他身边就顿时面孔冷掉。可能是看着学校里一个个相继出现的大劈腿,冷了胡涂涂的心。   做我女朋友好吗?谷俊二不止一次问胡涂涂。她的心动了动,但还是没答应。   其实非要答应吗?默许,默许懂不懂?   四   可是可是,就在胡涂涂把谷俊二当做她即将展开的恋爱的男主角的不二人选的时候,你看到了最开头的那一幕。   反正我也没答应过他,那这就不算是劈腿喽?女人都懂得这么自我安慰,可是安慰来安慰去,结果往往是自己痛不欲生。可怜她胡涂涂还没有享受爱情的过程,就先品尝了失恋的滋味。   呜呼哀哉。   胡涂涂的时间一下多了起来。她是享受学校保送的准研究生,什么事都没有,闲得被拎起来能叮当响,就剩终身大事了。十万火急啊,大学毕业前她一定要谈一场象样的恋爱。   胡涂涂的校园网开了个聊天室,说是为了让学生们做学业研讨,其实不过是为孤男寡女牵线搭桥。   时间多起来的胡涂涂不再去想谷俊二,她躲在宿舍里闯进了聊天室,并取名莉莉周。正在这时,有人敲门。胡涂涂拉开门,却见那个嗲人情敌穿着诱人的裙子站在她面前,小熊维尼的口杯伸到她下巴底下:同学借口水喝。她当然没接,接了不是败得更惨吗?她冷冷盯着她,没水。同学你看我这身CHANEL的裙子好不好看?说着情敌在她面前转起圈来……她趁自己还没发怒的时候把她生生推了出去。   坐在计算机前发了会呆,很快就有男生和她搭讪。   玉树临风:好啊。   莉莉周:好你个大头,本姑娘现在想吃人。   玉树临风:熟人?   莉莉周:生的。   玉树临风扔过来一个鬼脸就黑下去了。胡涂涂在心里骂他没骨气。   后来又有个和她聊的,叫花前阅潘安。   怎么总是遇到这等酸人。此时的胡涂涂刚洗了头发,湿着盘起来,脸上还贴着两片小黄瓜。   花前阅潘安:除了黄瓜,牛奶也对皮肤很好哦。   胡涂涂叫起来,她才刚刚拿起一瓶牛奶,仿佛被人洞穿了一切。她忽然对他感兴趣起来。   莉莉周:给本姑娘看看你照片。   紧接着,胡涂涂看到对方甩过来一个圆滚滚的家伙。   怎么样啊?同学,做我女朋友好吗?对方问。   胡涂涂的心当即死掉,骂了句我不喜欢没腰的。随后关掉了聊天室。   她想起谷俊二,他多好呀。胳膊是胳膊腿是腿的,轻盈又矫健,在单杠和双杠上自在地飞。   五   可是,可是那个家伙不属于自己了,想有什么用呢。   后来胡涂涂在餐厅遇到谷俊二,他居然冷清清一个人,她端着盆过去。   好巧哦。谷俊二看到她,笑得有些不自然。   那个小狐狸呢?胡涂涂压着一肚子气。   去做头发去了。   你为什么不跟着去?你不是挺喜欢和她勾肩搭背的吗?   别这样啊,同学。   胡涂涂端着盆离开,她脚步踉跄着快要哭出来了。   晚上的时候,她又在聊天室遇到花前阅潘安。   花前阅潘安:同学,今天你气色不好啊。   胡涂涂摸摸脸,觉得自己确实有些沮丧。   莉莉周:喜欢一个人怎么办?   花前阅潘安:那就喜欢呀。   莉莉周:可是他爱上了别人。   花前阅潘安:去抢啊。   莉莉周:可我自卑,抢不过人家。   花前阅潘安:我告诉你一个办法。   ……   胡涂涂第二天早早就起床了,她在操场正跑了3圈又倒跑了3圈,跑得身上热起来。死就死吧。阳光温柔抚摸一切的清晨,她用剩下的一点惯性跑到了谷俊二教室门口。   他果真在。   谷俊二。她喊了一声。   他灰溜溜地走过来,怎么了,要我灵魂出窍吗,那么大声。他要她压低声音。   可她不听,她就要这么大声,谷俊二你本来喜欢我的你怎么能说劈腿就劈腿让我一点准备都没有你忘了你送我玫瑰花请我吃提拉米苏蛋糕你骑着红色脚踏车载着我你说我体重刚刚好你就喜欢这样的女生不胖也不瘦有那么一点点肉……   说完胡涂涂的脸成了紫茄子,她一口气说太多快缺氧了。谷俊二张大嘴巴看着她。   死就死吧。胡涂涂在心里重复了一次,让那个情敌听到看到也好,看她还喜不喜欢这个朝秦暮楚的劈腿王。   六   哎呀。很多故事都是笑着开始哭着结束的。   不过这个故事不是这样的。因为玉树临风是谷俊二,花前阅潘安也是谷俊二,那个被胡涂涂称作是小狐狸的美女呢,是谷俊二的道具,是他铁哥们的女朋友。只不过他那个铁哥们有事回老家了,他就借来用一用。   可是为什么,他能洞穿胡涂涂的一切呢?那是因为她的摄像头泄了密。罪过啊罪过,刚刚发明的那个邪恶的强制视频软件,让谷俊二做成了这个得意小把戏。抱得美人归,说起来还是倒追的。   谷俊二说,以后不用摄像头的时候一定记得把它拔下来哦,我可不想让哪个色狼男生看见你在宿舍穿着半透明的hellokitty睡衣跳绳做操的样子。   胡涂涂撒娇地捶着他的肩膀,你好坏。   谷俊二,我要和你做男女朋友该做的事。胡涂涂说,我不能再失去你,说着她向他英俊的脸亲了过去。   胡涂涂放弃了对爱的冷冰冰,她被点燃了,陷在爱情里的人都该尽情享受它的温度,一味拒绝它的才是傻瓜呢。胡涂涂觉得自己疯了,她真的疯了,她的心里正开出一朵小花来。   第三十一章 纳豆男生可不可以爱   一   桃小乐悔恨死了,她为什么要接聂朗的钱呢?   痛痛快快分手不就够了吗,还拿什么青春损失费,而且三万买了她三年。她是劣质的商品吗?她原本打算立地撕毁再扔他脸上,但那一瞬间她又改变主意。好吧,我要把它统统花光,然后重新开始,我还是我。   转身离开的桃小乐安慰自己,哪个女生不摔几个跟头让自己变皮实,能在轰轰烈烈的爱情战场上战到最后,彩旗飘飘呢?   这个时候,桃小乐看到一棵鲜嫩的绿色植物长在幸福小区的一个小屋门口。桃小乐说好吧,把这个想象成聂朗,我现在要把他从我心底铲除。桃小乐一把把绿色植物拔下来丢到地上,拍拍手,有什么了不起的呀,把你从心里拿开就这么简单。   有些小得意的桃小乐忽然听到一声厉喝,随后她看见一个老太太拿着扫帚追了过来。臭妮子,你为什么要拔我的花?   桃小乐飞也似的跑,跑得都快断气了,然后她在很远的地方停下来,猫着腰大口呼着气,她觉得自己一点也不悲伤了。   二   桃小乐坐车去了A城。三万呢,也不是一下子能花完的。   在火车站接她的是顾小城。一年未见,他又变胖了。小个子的男生胖起来,会给人圆圆的错觉。   显然顾小城有些受宠若惊。他觉得是他大学期间几年的情书终于收到喜人效果了吧,其实他不清楚,桃小乐是来排遣失恋的苦闷。谁说桃小乐不难过呢?三年青春岁月换来轻薄的一张款单,谁会受得了?   她在火车上的卫生间里哭啊哭的,哭得没心没肺七窍生烟,哭得都有乘客在砸门了。   顾小城问,我们去做什么呢?桃小乐说,你的地盘你做主。然后他们结伴去电玩城。桃小乐买了五百块钱的游戏币,顾小城端了那几斤不锈钢的玩意儿也不说话,默默跟在她身后。好疯狂的游戏啊,好愉快的挥霍啊,她像是踏上了动画片里的无忧岛。那一刻桃小乐觉得自己真得快忘记他了,那个在她心上插刀子的男人,那个见异思迁的花心大萝卜。   玩那个皮球砸怪物游戏的时候,桃小乐把胳膊都抡酸了,桃小乐觉得就跟抡他的嘴巴子似的,真解恨。   玩够了以后他们还看了场电影,刚刚上映的《地狱伯爵Ⅱ》,买了情侣票,可桃小乐和顾小城并肩坐着坐着她就睡着了。她梦见她是和聂朗在看电影,但是她在光影绰绰的放映厅惊觉到他偷偷牵着坐在他另一边的女生的手……后来桃小乐被电影里面轰隆隆的音乐声吵醒,她发现身上披着顾小城的衣服。她惺忪的眼睛看见电影里的公主对一个绿松石脑袋的鱼精说,来,把你的手给我,然后她就知道鱼精在想什么。这叫做心灵感应。   桃小乐说,顾小城,来,把你的手给我。   三   三十多平的小房间装饰得很温馨。萱草图案的床垫很柔软,桃小乐把自己摔到顾小城的床上去。她说,来,抱住我,顾小城抱住她;抱紧些,顾小城就把桃小乐抱得紧紧的。桃小乐说,吻我吧,顾小城却把嘴唇贴到桃小乐的眉心。   你爱我吗?桃小乐问。   顾小城不说话,顾小城笑一笑。   很爱很爱吗?桃小乐又问。   顾小城又笑了笑,他的笑那么温暖踏实。   后来她又迷迷糊糊睡着了,几夜的失眠让桃小乐仿佛得了嗜睡症似的。她梦见她是一场游戏的彩头,聂朗赢得了那场游戏,赢得了她,而现在众人离开,游戏结束,他也渐渐失去兴致;接着他傍上个富家女,像毕业时丢掉旧书包一样丢掉她。   醒来后,顾小城已经做好了饭。她爱的猪肺汤,玉米豆角炖排骨。他真的很不错,围着围裙,专业厨师的样子。来吃饭了,他喊桃小乐。但是坐下来准备大快朵颐的桃小乐,发现饭菜实在难以下咽,她皱着眉头,抬头看顾小城。她忽然发觉他不再是记忆里瘦瘦小小、偷偷往她书包里塞情书的顾小城了。他像极了台湾娱乐节目里的纳豆,那个个子矮矮圆头圆脑、动作笨拙、小肚腩、唱歌跑调跑到南天门的纳豆。   他们一起出去吃德克士,得了一个精美钥匙扣,桃小乐太喜欢那个钥匙扣了,于是又要了二份套餐,得了三个美丽的钥匙扣。所以那天晚上顾小城吃了二份半鸡排,二份鸡翅,无数根薯条,喝掉二大杯柠檬果汁。他拍着圆滚滚的肚子打着饱嗝说,小乐,现在开心些了吗?   她觉得他像个逗她开心的小丑,用力表演,但桃小乐丝毫不开心。   夜里他们买彩票,即开型的。刮了一桌子但是没有中哪怕是小小的五块钱。卖彩票的阿姨笑得花枝乱颤的,鼓励他们接着买,总会拿到好彩头。顾小城说,其实在你拿起那张彩票的时候,尽管还没刮开密码涂层就已经有了结果,选择是很重要的。比如爱情,选错了,结局便不可更改。   四   又是A城的火车站,桃小乐要离开了。她觉得自己不该如此放浪形骸。她也不该不爱纳豆而拿他来排遣苦闷。   候车室里有两个学生模样的人在拥吻,桃小乐说,你看那个男生帅不帅。顾小城瞄一眼,说,他在小姑娘的眼里肯定是最帅的。后来是男孩要走,他走过长长的进站的甬路。桃小乐说,你说他会不会回头呢?顾小城说一定会。   然后他果真回头了,这太像言情小说里的细节了。   23点的时候,轮到桃小乐离开。她要进站的时候回了下头,但她看不到顾小城,她的眼睛忽然酸酸的了,心中有说不清的滋味。   其实顾小城真的不错。如果把聂朗比喻成胡萝卜的话,那么顾小城就是一只桃子。没有那么多的花花肠子,表里如一,只有一颗心。可是她如果不喜欢他,为什么回过头看不见他会感到深深的失落呢?   后来在网上遇到顾小城。桃小乐说,为什么那天我回头看不见你?   顾小城说,我不愿意看那样的离别场景,因为看见你回头我怕我会难过,怕我冲上去不让你走。   桃小乐的心里猛地一紧。   后来聂朗又联系桃小乐。桃小乐本来把他的号码丢进了黑名单,让他永远也打不进来,可后来想了想,又把他的号码拉出来再删除掉,他便成陌生人了。这次接听的时候,她险些没有听出他的声音来。   我们来做次交易好不好。聂朗说,我可以给你很多钱,但我需要你的爱。   桃小乐去见了他,他拉起她的手,他的手温热有力。他说,我可以给你很多很多钱,但是求你别离开我,我还是爱着你的,我最爱的人依然是你。可是,你也知道,这完全是家里人的意思。   熟悉的面孔,熟悉的温度,熟悉的缠绵,但为什么现在觉得不再熟悉了呢?   直到后来,桃小乐知道聂朗还有很多个她,他需要很多很多的爱,她才决定离开。她想起她多次拒绝纳豆一样的顾小城,可他一直执着不悔锲而不舍。虽然很久没有联系,但依然可以感觉到他的真诚,她忽然觉得自己需要那么一个人,像一株温暖植物,种到心里,慢慢成长,永不离开。   五   她请长假,但领导不准,她说,那你干脆把我开除好了。她转身的时候领导骂了声不可理喻。   原本她可以生活得很好。她是小城里的白领,失去聂朗也可以过得不错,何况她并不缺少追求者。可是她忽然想去找顾小城,那么那么想,即便隔山隔水,她还是那么渴念他给她的真实的拥抱。   她依然坐火车去找他,除了聂朗给的钱,还带着她自己的一些小积蓄。   她想着三年前的顾小城,想着时光不断地按下快门,很多东西悄悄改变,而他依然在等她。这多么好。   可是顾小城已经不属于她了。他拿着上次桃小乐在他桌子上看到的一张照片来见她,他说,这不是我妹妹而是我女朋友,他微笑着,忧伤泛出来,闪着蓝色的光泽。他说,我和她订婚了,小乐。我不该骗你,我还是爱你的,但我们无法在一起了。   顾小城还说,其实我知道你失恋了,你理想的目标也不会是我这样平凡的男生,或许你需要的只是一点时间而不是一个肩膀。小乐,你是一个聪明的女孩,一切都会好起来,你一定会有属于你的幸福的。   她觉得自己真的喜欢上纳豆一样的顾小城了。他那么好,现在这么好的男生越来越少了。那个阳光安好的下午,她一个人在A城逛了逛,她觉得自己真的不应该再这样下去。那些出现在她生命里的男孩子,她都没有抓到手。因为她要爱,也要尊严,顾小城也一样。她不是真的爱着他。   桃小乐想着顾小城的话,一个人跑到麦当劳里要了很多很多吃的,她大口大口吃着,西红柿酱吃了一脸,她也顾不上,她饿极了。   她吃得很饱很饱,吃得眼泪都流下来了。   第三十二章 电杆先生出走了   一   我该怎么跟面前的林朵说清我的苦闷呢?上岛咖啡馆里播放着新版的《思念是一种病》,张震岳叽里呱啦地说,蔡健雅慢悠悠地和,搞得我心烦意乱。我边搅拌着咖啡边向林朵哭诉,我容易吗我?我待的电视台那能叫电视台吗?顶多是个山寨电视台,除了本市的小新闻,其余都是山寨的爱情剧和抹脸瘦腰补肾壮阳的山寨广告。再加上单位人手少,所以我得身兼数职:播音、主持、节目剪辑。偶尔还跑外采访,我采访一个小人物人家都爱理不理的。我的辛苦谁知道?可我唯一的一次疏忽,忘记了插播广告,就被领导狠批,说我还想不想干了,这个月奖金扣了。其实我是在为黎小军织一双手套,我用的是好毛好线的三利牌,想着我们的将来,我哼着歌织着织着就忘了。我容易吗?   死党林朵看着我,不说话。仿佛这家咖啡馆32号桌位的发言权只属于我一个人。我继续诉苦,我说,林朵,你说我多难过,奖金扣了也就算了,毕竟是自己错了,可手套的右手还没打完,黎小军就提出和我分手了。说到这里,眼泪纵横的我“嗤”了一声黎小军,居然“嗤”出了一个鼻涕泡,我没笑,林朵也就没笑。我揩掉鼻涕泡,说,他有什么资格跟我说分手,要踢也是我踢他,呆头呆脑跟个电杆似的。我还说,林朵啊,更可笑的是,黎小军分手的理由是他得了绝症。他的脸比我都红润,骗鬼呢?说完我咬着嘴唇不再吭声,我把眼光瞥向窗外的时候,滚烫的眼泪又小溪似的往外涌了。   低头沉默了三分钟,我忽然发觉咖啡馆里播着的依然是那首唱思念的歌。我忽然咆哮起来,没别的歌了吗?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地放这个破歌。   服务生手里的托盘差点被震落,所有人的眼睛望向我。   妈的,我算是糗大了。   二   说起我和黎小军的相识,其实没什么浪漫可言。他和我们租在同一栋楼。那时我们刚刚毕业,我和林朵想在这个城市先试一试,不行再结伴回家。凭着“地主”留下的那点余粮,我们暂且衣食无忧。我和林朵踏破铁鞋地去应聘,但要么是待遇实在太低,要么就是和自己的专业毫不搭界,好不容易找到个可心点的,但与他人毫无二致的简历和自我陈述还是让自己败下阵来,最终都是惹一鼻子灰怏怏而归。往回走的路上,我曾经想到过一个比较贴切的比喻,当今社会遍地的大学生,就好比冬天电线杆上一排排的麻雀,瞅见地上有点营养的食儿准得打起来。可怜啊可怜,读完大学才发觉,独木桥走到头,正好是河中央,能不能过,全凭自己本事。   黎小军住204,我们住206。有天晚上我们做饭的时候,蛋刚放进油里煤气没了,林朵拎起来摇了摇小火苗还是奄奄一息,我就端着锅敲开了经常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黎小军的门。为什么我不去敲205的门,因为那里住着一个电影《我们俩》里金雅琴一样的老太太,而黎小军起码是面目和善的,并且独身。炒完香椿鸡蛋,我端着锅就走,走到门口被后面的声音叫住。嘿,那个憨憨的声音说,我是03届的,我叫黎小军,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我的脸红了红,没有回头,说了句,04中文,杨小雪。   后面的声音说,噢,谢谢啊。   三   黎小军为我设计了简历,当然又是我主动敲的他的门,黎小军对简历删繁就简彰显个性,而后又建议我上网查了查应聘该注意的问题,结果我真的比林朵幸运,被这家山寨电视台录用了。但幸运的我第一天上班就被台长摸了下屁股,我吓得眼泪都下来了。台长说好了好了,开个玩笑都不行了,你真不像当代的大学生。见我不说话,他慢悠悠地喷出一口烟,你还活在60年的红色时期是不是?满脑子都是奋斗革命对不对?真不开窍!我忍住泪咬着嘴唇。   后来等待我的就是一人身兼数职。   敲开黎小军大门的第三十九天,我就搬进了黎小军的宿舍。我说林朵呀,你放心,我一定给你物色个比黎小军出色一百倍的男人。其实我心里明白,女人都爱把自己抢到手的东西说得一文不值,只不过是怕被别人抢去而已。   林朵还是废寝忘食地找工作,并且不久后混进了一家报社。而我的生活总是有无数的抱怨,单位里的暖气不热啦,待遇像旧社会的老妈子啦,衣服又过时啦,黎小军的脏制服把我手洗坏啦,美白霜让我的脸起小痘痘啦。起初黎小军都是耐心地听我唠叨,可后来就有些不耐烦,无声地走到阳台上去抽烟。如果这时我见到一只小强恰好在地上漫不经心地走过,我会魂飞魄散地把黎小军从阳台揪回来,不吃饭不睡觉也要搬箱倒柜把它找出来歼灭。   黎小军无声地做着一切,在我眼里,他开始像眼下这琐碎的日子般闷蛋。   他在电信公司上班,穿蓝色制服,为这家修电话,为那家拉宽带,早出晚归,没时没晌。他经常爬上爬下和那些没生命的东西打交道,他本人也快变成没脑子的架线杆子了。跟他在一起别指望有浪漫的惊喜,情人节和普通日子一样过。我从不奢望他的帆布工具包里能变出一朵玫瑰来,可怜的我,中文系高才生的我,根本不知道石楠、姜花、橙花们现实里的样子。我只看得见面目可憎的领导、枯燥的工作、柴米油盐的琐碎和呆呆的黎小军。   但我从来没和黎小军争吵起来过,因为声音都是我自己的,一个巴掌拍不响。他拿着锅铲,系着围裙说,你到底想要个什么样的恋人呢?   我说好吧,我就跟你说说吧。起码每周一次麦当劳,每两周去电影院看一场电影,租的房子再宽敞些,衣服样式再多些,最不济你也得有辆绿色的小奔送我上下班,我说你不知道单位的人看我的那种眼神。   黎小军的手上粘满了淀粉,他用手背贴了下我的额头:你,没有发烧吧?   我还能说什么呢?   四   黎小军得了“绝症”以后,就搬走了,那个地方我也不想再待。好像他的脸依然飘在这个窄小的空间里,低头不见抬头见。我说,林朵,我再搬回来和你拼一起吧。我知道自己曾经重色轻友,但我现在落难了,你不会见死不救吧。   林朵老外似的耸了耸肩膀,亲爱的,我恋爱了,不太方便和你合租了。不过你可以随时叫我。   好吧。既然你们都这么对我,也别怪我无情了。我把黎小军的东西卖了卖,把房退掉,然后在单位附近找了个宽敞点的。   我努力工作,不卑不亢。但不属于我分内的事,我再也不接。台长说你不听话不怕我辞掉你,我说OK,首先我又没做错什么,再说了我又不是没有地方接。我双目平举,不怒不恼,振振有辞,毫不含糊。   我真的想好了,辞掉我,我就去找别的工作,我一无所有了,还有什么好怕的。   台长忽然含起笑,小杨啊,玩笑玩笑,你工作做得很出色,好好干吧。   是的,我从不参与台长又勾搭上了谁这些八卦消息,也不再像以前那么热衷于抱怨,我竟蓦地发现生活里值得抱怨的事越来越少了。我勤勤恳恳,一步一个脚印,觉得生活出乎意料地回报了我很多。   可是有天我忽然从梦中惊醒,我在被子里摸到了一只小强。我披头散发,哭得稀里哗啦,一个人醒来的夜里,每个人都会很脆弱。我打黎小军的手机,他关机了,其实这个习惯曾经是我命令他养成的,夜里不能受到任何其它诱惑。   我打林朵的,很快就通了。   她打车过来,带着夜的冷气,她用手指拢起我的头发。不坚强就不要逞能嘛!   嗤!第二天我再次鲜活起来,用冰把肿眼袋敷下去,斗志昂扬地去上班。其实我的生活没什么不好的,平时我还抽出时间来码几个字,挣几个小零碎,在这个寂寞的小城市里,我已经有一点点小存款了。我想这时候天上再掉下个靖哥哥,我的小幸福也就齐全了。   靖哥哥?Shit!我怎么又想起了电杆男黎小军。   不知道他过得还好吗?   我开始到处找他,可是再也找不到他,我已经将近一年没有他任何消息了。我想,如果一个人对你避之不见,即便地理位置很近,你也永远不可能找到他。黎小军的电话还是关机的提示声。我想,如果他真的得了绝症,我真是罪孽深重啊,他待我那么好,我却弃他不顾。   五   可正当我为自己的行为忏悔的时候,我终于知道黎小军出墙去了哪里。   林朵!我攥紧拳,我要杀了你。   我请你去上岛喝咖啡,把心肝话跟你说尽,你居然这么脸不红心不跳地抢了我的男朋友,还看我洋相?我从大巴的车窗看见他们两个狼狈为奸的样子,我的愤怒一下子就被点燃了。被那团愤怒的火焰烧了一整天,晚上我就打车直捣他们的老巢,捉奸要捉双,但是林朵的房间居然找不到一双男人的拖鞋。   他呢?我恶狠狠地问。   林朵一头雾水地问,谁啊?   还装!   你是说……黎小军?林朵还是那么平静,分手了还管他做什么?你又不喜欢他。   我不要的,你也不能要!   你也太霸道了吧。怪不得人家无法容忍你。和你在一起久了,真会得绝症。   我知道我以前有些霸道,但那也不是分手的理由啊。喂,跟你说话呢,你在跟谁打电话?   黎小军啊。还能有谁,你不是想他了吗?   我才不想他。我火气一下子消了但还在嘴硬,我的口气变得软软的了,他死哪里去了啊,一直联系不上。   他呀,快成小老板了。以前做电信积攒了一些人脉,现在改行做汽车销售做得有声有色的,几年后成了中国的乔吉拉德也说不定。其实他今天和我商量拉我过去帮忙,我还没有答应呢。我在报社干得好好的,并且小雪姑娘不要的,我也不要,哎,谁让我对死党永远那么忠……算了,打不通,人家忙着呢!   快告诉我他号码……   上岛咖啡馆的二楼,我的心里咚咚跳个不停,等待我崭新的爱人。蓝色制服的电杆先生不见了,我看见黎小军西装革履地站在我面前,手里是一束玫瑰和一束姜花,里面还夹着一朵我最爱的郁金香。看到我,黎小军的脸突然僵了一下,憨憨地笑了。   我把他怀里的花一把夺过来,揶揄他你不是得“绝症”了吗?怎么还有兴致去买花。   他搔了搔头发,我本来和林朵商量好,躲一段时间治好你的娇气病,但离开你我真的得了绝症。还记得你最爱的齐秦的那首歌吗?《思念是一种病》。我真的得了,现在由你来为我医好吧。   我忽然叫起来,哇塞,这是世界上最酸的话了吧!   黎小军说,你不是要我变浪漫吗?看我现在及格了吗?说着他站起来向我鞠了一躬,杨小雪小姐,今天可否赏脸坐着我借来的奥拓到爱琴海海边去兜兜风?   我笑得血都快喷出来了。   我拨弄着小勺,看着好久不见的黎小军,心里甜甜的。他与我深情对视了五秒,忽然想起了什么,对了,我的东西都还在吧?   卖了。   箱子最底下的那件旧西服呢?   扔了。   My god!黎小军忽然叫起来,差点再次震落服务生手里的托盘。他抓起我的手就往外冲,分贝很高地说,快去找回来啊,里面有张两万块的存折,是我大学期间勤工俭学攒下,留着结婚买家具用的!   除了耳边风声,我还听见身后有另外的声音在喊,截住那两个喝霸王咖啡的!   第三十三章 你好,那么先生   一   章小菡第三次问徐菁棉西瓜真的能减肥吗这个白痴问题的时候,徐菁棉简直是从椅子上跳起来的。是啊是啊,你不相信干吗还一次次地问我,烦不烦人啊。   说完,她继续坐下来,探着脖子眼睛盯着计算机屏幕,不知在搞什么名堂。   章小菡走过槐花扑满的甬路,去学校南门买西瓜。其实章小菡也不算胖,但是宿舍在爱情路上春风得意马蹄疾的老三喊了一句,女人啊,要做就做白骨精。结果是一呼百应,春天一到露胳膊的露胳膊,露小腿的露小腿,就是章小菡露哪哪是肉。并且宿舍的那群白骨精在大二这年齐刷刷地都有了男友,落单的只有她章小菡。   她能不急吗?   你好,卖西瓜的。章小菡捏着一张十元的票子,看着眼前一个学生样的男生说,我要一个又沙又甜皮薄多汁的西瓜。   好嘞。他答应的就像古时候小饭馆里的店小二一样顺溜。他放下手里的武侠小说,姑娘啊,我的西瓜,保证是又沙又甜皮薄多汁,不沙不甜不要钱,而且吃了我的西瓜还能减肥哦。   章小菡一听减肥立刻心花怒放起来,她把票子递到男生面前,我要一个我要一个。   男生看着那一垛西瓜,拣了个肥瘦适当的抱在手里,那么就宰这个吧。章小菡注意到他用了一个“宰”字,真是可爱极了,结果男生的一刀下去,章小菡尖叫起来,根本不沙嘛!   那么我们再换这个,他又挥起了刀。章小菡喊,西瓜籽还是白的呀。   她说完觉得有些为难这个男生了,于是闭嘴收声。这次换成男生在说,这个太老,水分不够大。   那么,我们宰这个黑美人吧。男生挥起刀,下去,果然颜色沙度都刚刚好。   章小菡抱着这个黑美人往回走,开心极了,可是忽然她想起刚才那个男生说,吃了我的瓜还能减肥哦。难道他也觉得自己肥吗?   这么一想,章小菡像泄气的皮球,立刻又沮丧起来了。   二   一个西瓜当然没有收到什么明显的减肥效果。而且,章小菡再去那个瓜摊的时候,没有了那个帅帅的年轻人,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老太太。她根本不承诺西瓜又沙又甜包退包换,摇着蒲扇完全一副你爱买不买的样子。可章小菡还是在她那里买了一个小小的黑美人。她不愿意换其它的摊位,完全是因为那个看武侠小说的男生,他的头发里有三个旋,章小菡的头发里也有三个旋。妈妈说过头上有三个旋的人,都是聪明又诚恳的。   不诚恳者不结交也。她章小菡还没谈过恋爱,可不能一上战场就折兵。   章小菡第六次去买西瓜的时候又看见了那个帅气的男生,他穿着很普通的凡客诚品的湖蓝色T恤,也显得那么帅气。   她的心都快要跳出来了。她指着男生跟前的一个黑美人瓜结巴着说,你……你好……黑美人。   男生茫然地从小说中抬起头来,啊?   你好,卖西瓜的,给我那只黑美人瓜。   男生说,那么我说,同学,你会挑瓜了哇。   她觉得她的脸很丢人地红了,因为滚烫滚烫的。嗯。她嗯了一声,转身就走。   男生说,那么,同学……她的心忽然一惊,像风筝断了线,不知道惊到了哪里去。   男生有些尴尬地看着她,她忽然回过神来,她忘了给钱。   章小菡的脸变得更红了。她魂不守舍的样子真是糗大了。   男生结巴地说,不用给钱了啊。章小菡把钱硬塞到他手里。那么,欢迎你下次还来啊。   但章小菡决定,再也不来买西瓜了。   三   章小菡把自己买西瓜的经历给宿舍的闺蜜们学了学,立刻引来嘲笑声无数。这哪里是什么闺蜜,闺砒还差不多。   章小菡决定不去买西瓜了,但是她忘不了那个卖西瓜的男生。糟糕,她想的都是他的样子,甚至她去上课的路上也在想着他。洋槐花落到头发里,她也浑然不觉,顶着碎碎的小白花去上课。她真的像得了恋爱妄想症了,觉得她生活在一群恋爱了的嘁嘁喳喳的小鸟中间,寂寞得不象话。她甚至哼起很久以前顺子的一首歌:   走在大街上,我想的都是你,他们说我爱上的也许是空气……   不行,她决定忘了他。不可能的,不可能的,她章小菡怎么也是个知性的二十岁大学生,怎么能喜欢上一个卖西瓜的?他可能连中专都没读过呢。   为了分散注意力,她决定投入到闺蜜的阵营里。她终于知道徐菁棉她们几个晚上在忙活什么,除了正常的约会,原来是迷上了腾讯空间里的开心农场。她们每时每刻都在关注谁家的菜熟了,甚至为此调好闹钟,闹钟一响,她们几个就条件反射似的跳起来,伸出魔爪,先下手为强。宿舍里的闹钟此起彼伏,恰似鸟鸣,热闹非凡。章小菡也种了一块地,撒上些萝卜籽,可是一熟就被偷去了。她气的肠子都青了,简直比真偷了她家的菜还愤慨。   渐渐地她也学得像那些白骨精一样,定好闹钟,闹钟一响,她就伸出手候在那里了,眼看着好友的菜熟透,她激动得都要尿出来。   后来她还胡加海加了众多校友。这样每时每刻都有熟透的菜在等着她,她寝食难安,但兴奋极了。   一个叫韩浩磊的校友,种了一地的西瓜和火龙果,章小菡一早就在那候着了。可是在成熟的那一刻,章小菡却什么也没捞着。   一气之下忘了自己的土豆已到了成熟期,去收获时已所剩无几。“菜贼”里面居然有这个叫韩浩磊的男生。   她在他空间留言:同学,你怎么偷我的土豆啊?我可没偷过你的啊。   对方回复:那么,你下次记得早下手为强哦。   好吧,下次你可要留几个火龙果给我。   那么,你只好晚上不睡了,我家第二季的火龙果凌晨三点十八分熟透。   这个人老是那么那么的,让她不由得想到了一个人。   那么,你是不是卖过西瓜,章小菡问道。   确实是练过两回摊,那么你是怎么知道的?   章小菡浑身的细胞都调动起来,好像喝了一瓶激爽饮料。   她兴奋地对这屏幕说,那么,他不是一个卖西瓜的小贩了。   四   那个叫韩浩磊的男生当然不是个卖西瓜的,他是学校文学社的社长。他那仅有的两次替男生宿管楼的大妈练摊,都被章小菡遇上了。   第一次没赚反赔,他“宰”的那些不合要求的瓜,都被自己包圆了,结果吃了不熟的瓜闹了几天的肚子。   当然这是后话。章小菡不可能知道。   而现在章小菡和韩浩磊约会了。   她一直没偷成他的任何瓜果菜蔬,因为总有一些讨厌的女人们比她下手更快。她想了想,菜抢不到可以,但是人,不能让她们抢了。   章小菡和韩浩磊坐在学校外面的一家米粉店,两个人显得兴奋异常,好像早已认识十万八千年。章小菡色咪咪地说,你总是偷我的,而我总是偷不到你的,你请我吃饭吧。   好啊。那么,你想吃点什么。   章小菡忽然觉得,发现一个人的口头禅是件令人沮丧的事。她和韩浩磊开始交往后,总是听到无数的那么。韩浩磊总是说,那么这样吧,那么那样吧。   有时候和韩浩磊说话的时候,章小菡都在查他话里的那么,半个多小时的聊天,她惊奇地发现,韩浩磊说了58个那么。   但是韩浩磊的“那么”那么甜,像爱情的蜜糖,甜到章小菡的心里去。   可是忽然有一天,章小菡看见韩浩磊站在她的面前,表情严肃地看着她说:我是东北人,家里就我一个男丁,大学毕业了,我要回去。那么,章小菡,我们分手吧。   章小菡流着泪从床上坐起来,还好这只是一场梦,她看见那些白骨精还在盯着那些菜园子,没有人注意到她。可是她真的很担心,她会失去“那么”先生。   五   章小菡的担心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在结识的第六十九天,他们两个坐在餐厅吃饭的时候,韩浩磊忽然抬起头来对章小菡说,你能不能和我回东北呢?   章小菡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提问,忽然心被提了上去。   她的脑子飞快地旋转着,我妈妈就我一个女儿,我姑姑就我这么一个侄女,我舅舅就我这么一个外甥女,还有我可怜的弟弟,就我这么一个大他两岁的姐姐,我怎么能走呢?   韩浩磊看章小菡不说话,他开始结结巴巴地说了,既然你不能和我回东北,那么……   你不要说了,章小菡最怕听见那句梦里的暗示。   她夺门而出,脚步踉跄。   回去以后,魂不守舍的章小菡发现宿舍里韩浩磊送她的金鱼又死了一只,肚皮白白地翻了上去。兰寿,蓝魔鬼,蝴蝶鱼,狮子头,她统统养过,但只几天就暴毙。   她想这是不是就像她和韩浩磊的爱情,越美丽的东西越不可碰。   是不是第一次恋爱的人都要被爱情一棒打死,而后成妖成魔,百毒不侵。   她关掉手机,不去菜园,躲避着韩浩磊。她只是怕悲伤的结局来得太快。   只不过短短一段时间,她就明显瘦下来了,可怜的小菡为了她第一次的恋爱瘦成了白骨精的模样,可是她一点也不为此感到庆幸,感到愉快,反而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   宿舍还有人煽风点火,一个人说韩浩磊总被一个体育系的迅猛龙纠缠,一个说看见韩浩磊和英语三班的校花坐在德克士的二楼餐馆。   而更多的声音则是,你到底喜不喜欢他,错过这个村可就没有这个店了啊。   第二天,章小菡攒足勇气忽然作了一个决定,她跑到韩浩磊的美术系,站在他的门口,把手卷在嘴前大喊他的名字:韩——浩——磊——   她看见韩浩磊像一只牵线木偶一样向她走来,他卷卷的头发,圆圆的可爱的鼻头,让她愉快得要掉下泪来。是的,她决定了,别说和他去东北,就是去西藏,上天池,她也愿意。   韩浩磊站在她面前,章小菡说,我想好了。   什么?韩浩磊诧异地说,你搞什么啊,电话一直关机,菜园变成了百草园。   章小菡说,我想好了,我可以和你去东北。   韩浩磊说,啊?那么,小菡,我刚刚跟家里人说通,我打算留在武汉的。你看,那么,那么,这……   章小菡看着他一口气说出好几个那么,忽然笑得泪都流出来了。   等章小菡知道,卖西瓜搞农场这些,都是韩浩磊为了追求她,和她宿舍的姐妹联合起来搞的小把戏时,已是很久很久以后了,那时韩浩磊早就和章小菡生米煮成了熟饭。当然了,章小菡不介意中了圈套,她只记得她找回韩浩磊的当晚,她像一个得到小金人的女主角,被众星捧月,被爱情加冕。   第三十四章 作废   一   夏晴发现自己瘦下来的同时,还发现了其它异常反应,比如心慌气短,比如暴饮暴食。薯片虾条榴莲酥草莓派,室友的自己的,仿佛胃里有个小手,在不断索要着,要得让人发狂。她不得不去了离学校不远的一个三甲医院。   听完夏晴的陈述,那个穿白大褂的医生说,你闭上眼睛,然后把手平伸向前。夏晴感觉到伸出去的手不自觉地开始颤抖。医生说,好,你睁开吧。   夏晴有一霎时恍惚的错觉。像电影里的俗滥情节,男主角说,你闭上眼睛,几秒钟后女主角把眼睛睁开,眼前立刻会神奇地出现一个她意想不到的礼物。   可是夏晴睁开眼,一张化验单递到了她的面前。去化验吧,怀疑是甲亢。   夏晴慢吞吞地往外走,化验室的医生拿一根细细的针在她的胳膊上扎了一下,有一缕血缓缓流入一个塑料袋里去。   夏晴拿棉签按着胳膊走过诊室的时候,看见白大褂正在给别的患者望闻问切。她无声地经过,却看见医生探长了脖子朝她喊了句,明天把结果拿给我看看。   夏晴觉得他还很年轻,性格也平易近人,就冲他笑了笑。   二   夏晴确实得了甲亢,这是一种消耗病,暴饮暴食,仍瘦成皮包骨。医生只给她开了很少的药,一次一片,一日三次,并嘱咐她不要吃海鲜等含碘量高的食物。   不太忙的时候,夏晴坐下来和白大褂的医生聊天。他是临近城市一所医校品学兼优的学生,在这里实习,主任医生请了假,就放心地把诊室交给他。   诊室种了很多的植物,都是草本的。几次的来回中,夏晴问医生要了很多的花草回去,有玻璃海棠、玉树、凤仙。夏晴把凤仙花捻碎涂到指甲上,指甲顷刻变成淡淡的粉红色。她把手伸出去,看了看,说,谢谢你。   夏晴觉得那个小小的诊室像是她的避风港,让她忘却失恋的刻骨失落,给她安全和依顿。有病人的时候,夏晴就在门口的塑料排凳上等一等,像是等一次约会。没有骤然的心动,只是淡淡的朴素的情怀。   就如同诊室里来苏尔和肥皂混合的若隐若现的味道。   时间久了,夏晴发现和白大褂的陆安有着太多的共同语言,他们从苏童说到余华,从安部公房说到米兰·昆德拉,甚至从哪个胡同的煎饼果子更好吃,再到哪个店里的冰糖葫芦花样更多。   就像电影《日出之前》里偶遇的Julie Delpy和Ethan Hawke,生活里面最普通最细小的情节也可以被信手拈来化作滔滔不绝的话题。   三   几个月后,夏晴的病状渐渐恢复。   有一天她在陆安面前坐下的时候,陆安说你把眼睛闭上。夏晴乖乖地把眼睛闭上,把手平伸出去,她听见陆安好听的声音在说,把手心朝上,她听话地把手翻转过来。   夏晴睁开眼惊喜地发现,陆安置于她掌心的是两张明晚的电影票,《冰河世纪Ⅱ》。   她欣喜异常,这将是他们的之间的第一次约会吗?这是他对自己爱情的邀约吗?   陆安告诉她,电影八点一刻开演,他六点半下班,正好明天还可以抽出一点时间来一起吃个饭,夏晴把头点得仿佛小鸡啄米。真的,她不知道如何掩饰内心的慌乱,只有不停地点头再点头。   第二天下午的下课铃一响,她就去宿舍了,把脸用洗面奶慢慢地洗慢慢地揉,然后再换上一件嫩黄的连衣裙。她发现身心逐渐痊愈的她,甚至显得容光焕发了。   可是她经过操场的时候遇到了叶朗。他穿着红色的公牛T恤,远远看去像一只夺目的西红柿。他冲她吹口哨,继而抱着篮球向她这边跑过来。美女,今天晚上是《冰河世纪Ⅱ》的首映,可否赏脸一起去看啊,我们这个城市只演一场哦。   她自然知道只演一场,她的兜里还装着那两张连座的电影票。   对不起,我还有事。但是叶朗不听她的话,像老鹰抓小鸡游戏里的老鹰,伸长翅膀挡住她的去路。   我告诉你个秘密哦。夏晴不知道他要搞什么把戏。他忽然凑到她耳朵边说:夏晴,我喜欢你。   她不喜欢他。他像一只不安分的羚羊,在操场上奔腾跳跃,就像她以前的那个他,总有一天会跳出她的领域。   亦舒说,女生第二次挑恋爱对象,要么就和第一任一模一样,要么就完全不同。   她选择了第二种。   她闷着头往前走,他在后面喊,我喜欢你你就会喜欢我的,不信你试试。一副自以为是狂妄自大的样子。   四   两分钟后,夏晴被一只横空飞来的足球打中,她轻飘飘地瘫倒在地上。   肇事者和叶朗都急匆匆地跑了过来。肇事的男生遭到叶朗劈头盖脸的一顿痛骂,他边骂边去扶夏晴,但她不要他扶,她崴了脚,疼得脚踝仿佛要炸开。她挣扎着站起来,却被他抱起向医务室跑去。   她的脚并无大碍,却错过了和陆安的那场电影。   她看着手里的两张电影票,像一段还没开始就已然作废的爱情。   甚至她都没问他要手机号码,她该怎样和他解释。   叶朗却讨好地下载了高清的视频给她看,说效果一样的。她涂抹了红花油,在宿舍的计算机上看着剑齿虎长毛象犬齿松鼠屎壳螂纷纷登场亮相,极尽搞笑之能事,但她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她后来去了他的诊室,看见陆安正在给病人看病。她在那里站了好久,也没有等到他热情的对待。她说,我……刚一开口他便打断她的话,说我都知道了。   又有病人插进来,他说,夏晴,你等一下。   她一等竟然等来了叶朗。叶朗说,夏晴,学校的大礼堂有场话剧很精彩,马上要开演了,你说和我一起看的,你忘了吗?她还没辩驳,就被他扯出去。   而陆安早就被一群求诊的病人淹没了吧。   到校门口,她才挣脱开叶朗钳子般的手,她大声说,我不喜欢你,现在不喜欢永远都不喜欢,你死心吧!   五   叶朗当然没有死心,他如鬼魅般跟在她最容易出现的任何场所里。所有的殷勤与巴结在别人眼里都似原始粗犷的表白与示爱,仿佛在向全校昭示,夏晴就是叶朗的女朋友。   她真是毫无办法。   而另一方面陆安的不冷不热也让她不解,男人怎么可以那么小心眼呢?不就是放了一次他的鸽子,至于小气成这样吗?   他依然好脾气地询问病人的病情,甚至问夏晴的身体怎么样,药还有没有在吃,目光里有她捉摸不透的复杂情绪。可是,她觉得他们之间被什么硬生生地隔开了。   夏晴觉得,如果有什么事,连个解释的机会都不给,那么以后即使能够在一起,生活也会多坎坷。她在第一次恋爱的时候就知道了,琐碎的生活就好似阳光,可以把感情的脆弱和不堪照得千疮百孔。   于是慢慢地,对叶朗的抗拒也就成了差强人意的接受。   陆安送的花都还在,郁郁葱葱的,仿佛一切都不曾改。有一株栀子,按照陆安说的,插在水里待生根后再移植出来就能成活,但是现在叶片几乎落尽,也不见有生根迹象,于是她对它弃之不顾。后来她丢掉它的时候,才发现它的底部已生出了些许毛毛根。   她的内心深处疼了一下。   六   直到毕业,夏晴还是和叶朗待在一起,叶朗的自大开始显露在生活的各个方面,很多时候夏晴都忍了下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脾气,于是任由他吆东喝西,不去理会。   陆安留给她的那些花,依然郁郁葱葱,一季开了一季落。但是她再也遇不到他,任何一家医院一个诊所。她遇见小学同学,遇见聚会时偶然相识的朋友,甚至遇见她和陆安说过的卖煎饼果子和冰糖葫芦的大叔大婶,独独遇不见他。那家三甲医院,陆安待过的诊室里,早已换成了一个面容和蔼的中年男人。   有一次叶朗喝醉了,他跟夏晴讲,你是不是一直念念不忘那个穿白大褂的?那个傻瓜真的喜欢你,如果不是我的圈套,或许现在我还追不到你。   原来是叶朗装作脑袋疼,等陆安给他开了些止疼药,他却又揭发他医术不精,说你连有病没病都看不出来,有什么资格当医生。   他要挟他,说他和夏晴早就在一起了,如果再不离他的女朋友远点,他就通知他的学校说他医术不精招摇撞骗,让他毕业证都拿不到。   后来夏晴又是一个人了。一个人的日子,寂寞又有些空虚,她看了Julie Delpy和Ethan Hawke时隔九年演的那部《日落之前》,略显沧桑的两个人还是喋喋不休无话不谈,但最终还是没能走到一起。她还戴着眼镜看了刚刚上映的3D电影《冰河世纪Ⅲ》,两个松鼠抱着松籽跳起了华尔兹,但是她却看出了眼泪。   夏晴觉得她的生活在作废,感情在作废,理想在作废,时光在作废。所有的一切统统在作废。而她错过的,不是因为爱得不够,就是因为爱得不够负责,所以自始至终总是换来作废的结局。   第三十五章 爱让我们一起成长(1)   一   你可以想象一个女孩满脸怨恨废寝忘食地在宿舍练习飞镖投掷的情景,目标是贴在312宿舍门背面的一个大头贴。这个女孩是我,大头贴是许少白的。我把许少白恨透了,于是把他贴在门上当靶子,恨不得镖镖击中要害,让他一命呜呼。   薛颖说,我的小祖宗,你把我的心投得一紧一紧的,我离他远点还不行吗?   其实我和许少白相识的时间并不长,那是一个大雾天,我从外面跑回来,脸上兴奋得七荤八素。薛颖见怪不怪地问,瞧你那花痴样,又踩到了什么狗屎运,说吧,是高数得了60分还是达芙妮的鞋子三折起价。   都不是都不是,我喘着粗气说,外面的雾真大,我低着头慢慢走,结果撞到一个人怀里。   谁啊,刘德华?   哪啊,比他帅多了。   还有这等衰人?他叫什么啊。   我苦想片刻,好像有同学叫他小白哦。   我攥紧拳头,作发誓状,我说我们要人肉搜索出这个男生的一切,姓名、班系、年龄甚至恋爱史。   薛颖无奈地耸耸肩膀,好吧,为了以后我耳根清净不再听你絮叨,我来帮你。   几天后,薛颖拿来了许少白详细的个人数据和宿舍号码。许少白,22岁,汉语言文学专业,但不学无术;爱好话剧,和几个狐朋狗友搞了一个乐队,美其名曰:破裤子,但没唱过几首成调的歌;谈过两个女朋友,一个被他甩一个甩了他,目前处于感情空窗期;宿舍的电话号码是:36882659。   我的心脏快要跳出来,天上的星星眨呀眨的时候,我颤抖着手指拨通了许少白宿舍的电话。接听音响起的时候,我的心被提得那么高,千钧一发的感觉。一声,二声,三声,响到第十声,有个睡梦中的声音忽然传过来,谁啊?吓得我一把摔下电话。   吓死我了。我叫道,像是另一个世界传来的声音啊。宿舍的姐们笑得前仰后合。   二   许少白的电话是薛颖打通的。她拿起话筒还臭了我一句,瞧你那点出息。   她的手指啪啪啪地按通了许少白宿舍的电话,这次很快接通了。薛颖支吾着说了句,小勺在吗,我找小勺。那边不知道说了句什么。薛颖说,你就是小勺啊。   我快要笑喷了,提示她拣重要的说,比如许少白的私人电话是什么。但很快薛颖就挂断了电话。我问她打探到了没有,薛颖说你再打骚扰电话他就报警。   后来我很快约到了许少白。如何做到这点的,无须赘述,是我的努力还有薛颖的慷慨协助。于是我们三个人围坐到学校的餐厅里。   他们的话很少,而我的话很多,从幸福街卖豆浆的老大妈到哪家的臭豆腐更香,从商业片里的穿帮镜头到刘德华三十多年来的几个绯闻女友。   我讲得唾沫横飞,他们听得云里雾里。   而后,我听见许少白小声对薛颖说,上次你说的《米格尔大街》我找到了,什么时候我拿给你。   我的脸顷刻变成失水的菜叶,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三   我做到了四天不和薛颖说话,这是史无前例的。抢死党的男朋友和欺负朋友之妻一样,是很缺德的事。因此我得来无数声道歉,而且那几天的饭卡一直都是刷薛颖的。   薛颖说,我告诉你,其实我认识许少白,我和他是小时候的邻居,我喜欢叫他小勺,他妈妈和我妈妈在一个纺织厂上班,他总是找借口跟我玩。薛颖说,今后如果我再和许少白“暗度陈仓”,你就剁掉我一根手指头吧。   薛颖还告诉我,许少白喜欢的是穿棉布裙子的温柔女生。后来许少白成了我一个人的杯中羹,那天我梳了羊角辫穿着粉色的棉布裙夹了本《且听风吟》去和许少白约会,许少白表情痴呆地看着我,说我很适合演他DV剧里的一个角色。我的心乐开了花。   许少白又问,薛颖呢?我本来想让她做我的女主角。我差一点背过气去,我说许少白你不能这么欺负一个女生的。许少白说,你说说看,我欺负谁了?我百口难辩,只得跑掉。   我想大概男生都不喜欢太主动的女生吧,我哭了三天三夜。我跟薛颖说我和他的关系,掰了。   薛颖说别啊,我和他真的没什么,或许他不好意思向你表白呢,所以尽是拿我当挡箭牌,我还是会帮你的。   我剜了她一眼,算了吧。你不过是想坐上我的顺风船,更方便地来接近许少白吧。   姐们不是白当的,你放心。薛颖拍着我的肩膀,我一定帮你搞定那小子。   可我还是很难受。夜里和薛颖去喝酒,喝到小酒馆打烊。我和薛颖走在午夜的大街上,摇摇晃晃,散发着红酒的气息。   21岁,我们像两瓶散发着香气的张裕酒,等待着被所爱的人开启。   最终我做了许少白校园DV的女主角,但在剧情里要和另一个男生接吻。我在剧组大撒泼,我说我不是来拍三级片的,许少白,我恨死你。   许少白跑过来看着我,说这是你要求的呵。   我不是想做你的什么DV女主角,也不想和那些无关紧要的男生接吻,我只是喜欢你,喜欢一个人有错吗?我哭得很凛冽,吓坏了许少白。他说,我知道我知道,可是,可是我喜欢的是薛颖啊。   四   于是你看到开头那一幕。   情人节那天,薛颖神秘兮兮地拿了簇玫瑰花和一盒子拼图给我,说是许少白给我的,说他不好意思给你,只好托我了。我感动得热泪盈眶,感激许少白终于良心发现。薛颖帮我把花插到花瓶里,我一块块认真地拼着许少白给我的拼图,就像电影里演的,在一个本子上写心中想念的那个人的名字,你写满一本子的时候就会得到他的爱。我每天在拼,仿佛是要把许少白能够给我的爱拼凑完整。   可是后来我竟然发现我拼凑出的拼图背面是薛颖的一张脸。我把拼图摔在地上,从这张脸上踏过去。   我和薛颖绝交了,我觉得她拿自己不要的爱来戏弄了我的感情。如你所料,我和薛颖最终都没有和许少白走到一起。   很长一段时间后,我知道薛颖也是喜欢许少白的,毕竟他千里迢迢为她考到北京来。他像一块美味的葡式蛋挞在我们之间被推来让去,但最后每个人都没有得逞。   只因为我曾经为薛颖挡住了一辆疾驰而来的摩托车,我的面部朝下留了道长长的疤痕,她就觉得对不起我。她时时小心地去维护我脆弱的自尊心。   毕业后,我去大医院整了容,脸上的疤痕变得若隐若现。我去过一个又一个城市,经历了一场又一场走马观花似的爱情,悲伤地发现,大人的世界里,再也没有谁会去维护你带裂痕的花瓶一样脆弱的自尊,你只能在打击和诋毁中破碎或坚强。   你看你看月亮的泪   连日的霏霏细雨打湿了整个窗台,我倚在五楼的窗前遥望天空,雨渐渐小了,奇怪的是在雨中我竟看到了久违的月亮——我们的宝石。安,还记得吗,你曾拥着我说,宝贝,人家说星星是穷人的钻石,而我们不但拥有无数的钻石,还拥有世界上最大的宝石,你看你看,月亮就是我送你的宝石呢。   只是宝石常在而人面不再啊。   已是华灯初上时分,街道上却依然人影阑珊。仅仅因为一场雨,那些每个晚上牵着手出来约会的情侣,那些傍晚时分相携着散步的太公太婆,那些在路灯下淘气地追逐的小孩——统统放弃了大街上各自的欢乐,躲到屋檐底下去了。   想起几天前我和你曾经像这些情侣一样在街上牵着手甜蜜地去约会,走得累了你会像太公一样让我这个太婆靠在你的肩上,我们还会像那些快乐的小孩一样满街追逐。可是这一刻,你却如雨一样飘走了。   这一场忽如其来的雨濡湿了我和你彼此的心之一隅。   你走后我又回到了从前那个寂寞的我,一个人听歌,听到动情处再也没人替我拭去眼泪;我一个人跳舞,跳到筋疲力尽再也没有一个肩膀让我依靠;我一个人睡,睡到梦醒时分再也没有人摸摸我的脸庞告诉我说,傻瓜,梦都是反的。   我想念你在身边的日子,可是我不知道还有多少个这样的夜晚可供我回忆。   你走了,你说亲爱的,等我回来好吗?   女友们都说我真够时尚的,不仅仅因为我漂亮得体的衣着,巧笑嫣然的妆容,更因为我正巧赶上了这个潮流——“姐弟恋”,当王菲和谢霆锋的故事正炒得沸沸扬扬的时候,我和你相爱了。   小我两岁的你追求我的凌厉攻势与谢霆锋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那一年我大三而你刚刚是个大一的新生,作为学生会副主席的我理所当然地被安排去接待新生。在火车站的迎新牌下我见到了背着大包小包和一个画夹一个吉他的你,在所有的新生中你是唯一一个人到校的。我过去帮你提行李,你看着我的眼晴朗然一笑:谢谢师姐。   好熟悉的一个笑容啊,好像在哪里看过,一时却又想不起来。你微卷的头发、明亮的眼睛还有洁白的衬衣在我眼前晃动。   帮你把行李提到你所在的寝室时,你说谢谢师姐,对了,我叫安。我微笑着说我早知道了,看着你满脸诧异的样子我笑着指指你床头贴着的名字,你不好意思地笑起来。   一个月之后的新一届学生会选举会议上,我再一次见到了你。只一个月不见,你起初的羞涩已经褪去,作为中文系推选的候选人,你在讲台上慷慨陈词抑扬顿挫,我听到身边有好多小女生用力地鼓着掌口中大喊着你的名字,多才多艺的你终被选为宣传部长。   由于工作缘故,我和你有很多机会在一起,许多宣传活动都是我们共同完成的。记得有一次学校开舞会,我们辛辛苦苦地布置场地准备道具,等到舞会开始的时候我已经累得不行了,静静地坐在一旁,看着舞池里翩翩起舞的身影,这才发现四周只有我一个女孩坐在这里,我顿时觉得好尴尬。真该死,那些平时大献殷勤的狂蜂浪蝶都死哪去了?这时候我看见身着白衬衣黑西裤的你向我款款走来,彬彬有礼地邀请我:师姐,可以跳个舞吗?   我欣然起身,在动人的舞曲中发现你握我的手已经沁出了汗,脚步凌乱地踩了我好多脚。你惊慌地说,对不起,师姐,我其实不会跳舞,只是看到你一个人在那边坐着,好想邀请你一起跳个舞,我在那里看人家跳了好久以为自己会了,没想到我这么笨。   我有点惊讶,虽然我的脚被你踩得有点生痛,但第一次就可以无师自通学会跳舞的人我还是头一次见到,不禁佩服你的悟性,而且听你说是因我而进舞池,心里竟有了点点的感动。   晚会结束的时候你执意要送我回寝室,在寝室楼下,你看着我的眼睛突然很认真地说:师姐,我喜欢你!   我的脸开始灼热起来,虽然听到这样的话不是第一次,但是这一次为什么会有这样一种心跳得厉害的感觉,突然间看清楚了你的眼睛,那就是我梦中一直梦见的那一双眼睛啊。   我一直做着一个奇怪的梦,在梦中,有一个英俊的男子轻轻地握着我的手,什么话都不说,只是握着我的手,我们凝视着彼此的眼睛,那样清澈明亮的眼睛是我一生都不能忘怀的,他只说了一句:我喜欢你!然后我想伸出手去抓住他,他却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第三十六章 爱让我们一起成长(2)   安,那是你吗?我突然间觉得梦中的影子渐渐清晰起来,尤其是那双明亮的眼睛。   此后,你不再叫我师姐,你用很好听的声音叫我:清。   然后我每天都可以收到你为我写的诗。你的诗写得非常好,不愧是中文系的才子,我常常在灯下读你那和你的白衬衣一样纯净的诗,那种感觉就好像是品着一杯清香的绿茶一样。   你还会为我弹起吉他唱起歌,歌声纯净得不带一丁点杂质。我常常陶醉在你的歌声中,在你弹完的时候会傻傻地问你,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过这首歌曲,是哪一个新歌手的新歌吧,你就会朗声笑道,傻瓜,那是专门为你写的。   你还会把我画进你的画里,在你的画里我化身为一个回眸巧笑的仙子,你把画送给我亲自帮我把它贴在我的床头,我的室友们少不了又是一阵尖叫。   是的,三年了,人人都说我这朵带刺的玫瑰就要被人采走了。但是我怎么能接受你,我是你的师姐,在学生会我更是你的上级,我受不了别人异样的眼光。   记得有一天,有个一直暗恋你的女孩在食堂拿着一杯可乐径直向我走来,然后趁我不备把整整一大杯可乐泼到我脸上,你以为你是学生会主席就可以以权谋私了吗?你以为你故作清纯就可以勾引小男生了吗?你以为你额头皱纹还少就可以老牛吃嫩草了吗?   被浇了满脸的我愣在那里,泪水混着可乐流了下来。   我逃避你,我不能接受你,你写的诗被我撕碎在风中,捂起耳朵再也不听你深情的歌声,锁起你的画坚决不再看一眼。我冷冷地对你说,我们是不可能的。   可是你还在坚持,你说你不会放弃。你每天晚上都会在楼下我的窗外喊我的名字,喊得我心里好难过,可是我还是下不了决心去爱你。   那一次我对你说,你走吧,我是不会见你的,可你还是在喊,我说你再不走我要泼水出去了,你说除非我出来。我果真把满满一脸盆水泼了出去,你竟然不闪不躲像一只落汤鸡一样傻傻地站在那里。我心疼极了,拿着毛巾跑了出去,你抓住我的手用力地拥我入怀,我的眼泪一下子流了下来。你突然间吻了我,我的防线就在那一刻被冲垮了,我们尽情地吻了起来。   爱情就在这一刻骤然降临了。   为了躲避别人的闲言碎语,我辞去了学生会副主席的职务,我们甚至搬出了各自的寝室,在学校附近租了一个单间。   我们搬到那里的第一个夜晚,你拥着我说:清,我们终于可以在一起了。我微笑着看你,看你那双我在梦中凝视过千百次的明亮眼睛,看我等待了二十一年的梦终于渐渐清晰起来。   然后你的吻落在我的唇上,然后滑过我的耳畔,然后沿着我的颈项滑落下去……在阵阵的疼痛和阵阵的快乐中我看到了一片蔚蓝色的大海,我和你赤着脚在海边跑啊跑啊,波涛向我们涌过来,打湿了我们的裤脚……   那些相依相伴的日子是我一生都舍不得忘记的,每天看你在我身边懒懒地醒来,看你吃着我亲手做的早餐,看你牵我的手一起去上课,看你下了课在法国梧桐下静静地等我,看你在收音机低低的音乐声中抱着我午间小憩,看你在午后的阳光中与我一起去学校,看你买了菜回来悄悄溜进厨房从背后环抱着我,看你狼吞虎咽地吃我做的晚餐弄得满嘴都是,看你挽我的手绕着校道一遍一遍,看你在我身上打起很多很多泡沫在浴室里嬉闹,看你亲吻着我拥抱着我酣然入梦……   这样的日子再给我一生都不会嫌长。   快乐短暂,三个月后我毕业了,我回到了南方我的家乡一家行政单位上班,只能和你依靠书信和电话诉说彼此的思念。我真怕时间会割断了我和你的爱,更害怕有一天我会再也记不起你那双明亮深邃的眼睛。   两年中,我和你没有见过面,但我坚持每一个月拿出薪水的三分之一寄给你,每个星期给你写两封信打一次电话。后来我们约定每个周六夜晚上网,这样既省钱说起话来也方便,我还为此倾尽所有积蓄买了一台计算机。   你常常告诉我你的作家梦,你说你在写一些东西发到各大文学网站,现在已经有很多网站开始留意你推介你了,很多杂志社开始向你约稿。每一次听你说有作品发表,我都要第一时间满世界地去找那本杂志买,然后一遍一遍地读,就好像捧读着你对我的爱那样。你的很多文章都是写给我的,每一次读完,我都要吻一下紧紧地抱在胸前,就好像拥抱着我深爱的你一样。   虽然如此,你挣的稿费还是很有限,而你家中唯一的母亲下了岗还患有病要钱医治。你曾经打算到校外做些兼职但是被我制止了,我每个月拿出了薪水的绝大部分寄给你,让你一定要安下心来写作。   有半年了,我没有买过一点零食,没有添置一件新衣服,没有到外面玩过。但是,安,这些我都不在乎,我只要你过得好好的。   好在半年过后,由于我的工作出色我升了职,又回到往日那个光鲜的我,而你的作品也开始被越来越多的媒体所关注,有一家著名的杂志社还为你作了专访辟了专栏。我对我们的未来充满了憧憬,你答应我一毕业就到我的身边来,还要把你母亲也一块接过来。我说,那我们要挣多多的钱买房子好好孝敬咱娘,尽管我知道你母亲永远无法接纳我。   你说,清,我总是让你受委屈。   可是你毕业之前你母亲的病愈加严重了。你说,原谅我,清,我不能扔下我母亲不管。   其时我刚刚交了房子的首付和第一笔按揭,就只等着你过来。当我听到这样的消息时我不知道如何是好,我把剩下的钱都打到你的卡里,我说什么都别说了,先把咱娘的病治好吧。   我抬头看月亮,我们的宝石依然那么明亮动人。   由于要照顾你的母亲,你没有时间继续写文章,但是由于你跟很多杂志社和网站都是签有协约的,必须按时交稿和主持专栏,你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我说亲爱的,你忘了吗,有我呢!   我开始用你的密码上网,以你的名义模仿你的风格继续主持你的专栏,模仿你的文笔写各种文章,按时向各大网站和杂志社交稿,没想到竟然没人看得出破绽,频频的新作还得到了众多网友和读者的欢迎和肯定。   这也是我始料不及的,整整两年没写过文章,如今为了我深爱的人再次拿起笔来,竟然会是浑身充满了力量,灵感源源不断地喷涌出来。   我甚至尝试着站在自己作为一个女性的角度写一些随笔和小说,没想到这一次更是好评如潮,他们评价说:安,没想到你作为一个男性还可以把女性的心理和感受描写得如此出神入化,这是你在写作上的又一次升华。   你看到网友和读者的评价开心地笑了,你说真没想到啊,以后你就继续用我的名字写下去吧,我另外用一个名字好了。我说你忘了吗,我可是你的师姐哦。   我继续以你的名字发表文章,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安这个名字,而你母亲的病也开始转好了,你说用这些稿费给你母亲买一台大彩电陪陪她吧,她始终不肯随你过来。   我当然同意了,我说那些文章本来就是为你写的,如果不是因为心里有你,我恐怕永远写不出那样的文章,何况如果彩电能换来最深爱的你,莫说一台就是一百台我也愿意。   你笑了,你说我又不是你的私有财产,我霸道地说怎么不是。   你终于来了,在火车站出站口,我看到了成熟而消瘦的你。你轻轻拥我入怀,我蓄积了两年的眼泪终于决堤而出了。   在我们的新家,你像从前一样抱着我,我们在五楼的窗台往外望,一弯刚刚升起的月亮微笑着凝视两个相爱的人。我说,安,你还记得我们的宝石吗,你笑了,忽然从衣兜里拿出一个精致的首饰盒,你轻轻地抓起我的手,把一个宝石指环套在我的手指上。你说,清,我现在只能买得起宝石指环,以后我们再换一个钻石的。   我笑你是个傻瓜,我说,我最喜欢的就是宝石了,戴钻戒多俗气啊。   你看着我笑了,却把我抱得更紧。   我看着你的眼睛,两年了,这样一双明亮深邃的眼睛一直在我梦中不曾消失过,我禁不住拥着你的脖子深深地吻了一下它们。   你抱起我放在柔软的羽绒被上,我解开你的领带,看到了两年前我送你的那个相思扣还挂在你的脖子上;你褪去我的外衣,抚摸着我手臂上当年为你做饭不小心被烫伤留下的疤痕,然后你温柔地吻我,与我融合为一体……我又看到了潮水向我们拍打过来,你牵着我的手迎接着一个个海浪的到来,我们像两个快乐的孩子一样沿着海滩跑啊跑啊……   我们常常会在傍晚的时候牵着手沿着对面的大街一遍又一遍地散步,然后回来把所有的灯都关了,点起几根蜡烛放上一段动人的音乐,你牵着我的手一起到浴室去,然后满身香皂香味的你拥着满身沐浴露香味的我,在烛光里音乐中闭上眼睛转啊转,那种感觉就好像第一次在舞会上你拥着我一样。   然后你把我抱到羽绒被上,拉上窗帘,把我们的宝石阻隔在外面的夜空之中……   可是仅仅几天,你母亲打来电话说,在家乡托人帮你找到了一家好单位,而且她的病又犯了,要你一定回家。你母亲的病已经好了,这我们都很清楚,她只是不同意你和我在一起。我一直默默地忍受着,我曾经打算过到你的家乡去工作,但是你的母亲以死相逼不允许我进你家门一步。你总是对我说,清,等我两年,我会说服母亲陪我一起来的。   我以为这一次我们可以永远不再分开,但是你考虑再三,你说你一定要回去说服你母亲,你这样说我还能说什么呢?我默默地为你准备行李,你说你回去不一定有时间写东西,主持专栏和发稿的任务就交给我了。   你说要我让安这个名字一直响亮下去。   我看着你那明亮深情的眼睛默默地点了点头,怎料到这竟然是我最后一次为你做事了。   在火车站你牵着我的手沿着站台走了一圈又一圈,你看着我不舍的眼睛说傻瓜我又不是不回来了……我捂住你的嘴不让你胡说,你趁机抱紧我吻我,你的吻温柔而热烈一如当初。   怎料到这竟是你留给我最后的吻了,你就像一场雨一样飘走了,竟真的一去不回了。   当我得知你下了火车后乘坐的汽车在路上出了车祸,你就像雨一样永远地飘走了的时候,我只感觉到天旋地转失去了知觉。   都怪我,假如我一定要你留下来,假如我不让你走,假如我陪你一同前去……   可是这个世界上并不存在太多的假如,我唯一能做的只是为你写出更多更精彩的文章。我在计算机前敲出一行行思念你的文字,我们的宝石透过窗户明亮地照在我身上,像极了你深情的眼睛。你在月亮上微笑,你说,清,你走神了,打错了好几行字呢。   没有人知道安这颗耀眼的文坛新星已经不再是安了,但是亲爱的安,我答应你我会让这个名字一直响亮下去,因为那已不只是你的名字了,它已化作我们共同的信仰。   亲爱的,你看到了吗?月亮,我们的宝石,它悄悄地流了一夜的泪。   (全书完) ========================================================== 更多精校小说尽在知轩藏书下载:https://zxcs.zip/ ==========================================================